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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桥上等三年
作者:红桃四
本文简介: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认识半生,恋爱10年,结婚4年的爱人,弃她而去。
这个她爱了半生的男子成了别人的丈夫,她割开了自己的动脉。
醒来,她成了清朝的女子,成了雍正的待嫁福晋。
以三十岁的高龄重温青梅竹马。
她不要爱她,却也不愿伤他。
两世为人,她以为她会陪他长大,却是他伴着她成长。
“如果伤心注定是难免的,那我宁愿从来没有开心过。”胤禛你可懂得?
“今生我最大的幸福,不是坐拥江山,不是俯视天下,而是你在我身边。”颜儿你可知道?
历史会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改变,爱的力量到底有几多?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虽然未活过百年,胤禛,我仍会在奈何桥上等你三年,只等你三年。
内容标签: 清穿 青梅竹马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胤禛、芸颜 ┃ 配角:胤祯、胤祥 ┃ 其它:清穿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古色古香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魂牵梦萦
之 第一梦
第一卷 青梅竹马
'正文 结束'
最后看了一眼微博上他们相拥的画面,我关好电脑,平静地走回卧室,再次检视了那个曾经属于我们的家。心中仍有酸楚的感觉,却不再有泪,或许许久之前我便预见了今天这一幕,于是那所有的悲愤、伤痛过后,有的只是平静。没有恨,从来都没有恨过,因为恨带来的痛太过锥心,我已经承受不起。
今天是他们结婚的日子,虽然早想过会有这一天,但绝望扑面而来的气息我无法承受,早该离去了不是吗,只是总以为他还会有回头的那一天,好像曾经的每一次那样。这次终究是不同的了,早已知道,却为什么欺骗自己呢。
喝下早已准备好的药,再狠狠地用他曾用过的剃须刀的刀片划过手腕,疼,深刻而清晰的疼,所有的热流仿佛都涌向了左臂。头脑中却愈发的恍惚起来,十几年来的一幕幕在脑中一遍遍的上映着,恋爱的5年,婚后的4年,他绝情地要离婚,然后便是不久后他再婚的消息。隐约地想着,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当你的一生仿佛电影般在脑子中闪现时,也就是生命终结的时刻了,那么或者,我很快就能离开了,大大地呼出一口气,像是要呼出胸口长久以来的郁结。意识越来越恍惚,疼痛也不再明显,我忽然有种想放声大笑的冲动,我解脱了。
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着,口干舌燥,我隐约地想着真不该喝那么多酒,宿醉醒来总是这么难受,回忆这昨天又是和谁去买醉,又是怎么回的家。
忽然一个念头猛然扎进头脑里,那微笑相拥的结婚照,那决绝滑下的刀片。天,是谁,是谁救了我,我刻意关了手机和电脑,我刻意喝了药又划开动脉为了让自己无药可救,等到被发现才能为时晚矣。可是,为什么仍是不让我离开呢,那些爱我的,关心我的人啊,为什么你们还是不懂我,为什么不让我离开,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的选择最能让我平静嘛?
不愿睁眼,不愿再面对所有这一切,不知该怎么面对所有爱我的人的谴责,我知道他们会说什么,傻、毫无意义、不争气。不想再说什么了,不想解释,不需要安慰。就让我这么睡过去,我暗自下着决心,不知道不吃不喝,只靠输液,能活多久呢。呃,对了说到输液,我现在是在医院吗?
正要悄悄虚着眼看一下,忽然一个声音猛的吓了我一跳,“小姐您还没醒吗?奴婢给您擦擦身子。”护士小姐吗?奴婢。。。什么意思,名字?饶是了无生趣,一心只想离开这个世界,我却禁不住好奇起来,猛地睁开眼,一个清装打扮的小姑娘正蹙眉看着我,看到我睁眼,惊喜地满脸通红地就往外跑,嘴里还嚷嚷着什么,我却已经听不清。脑子中无数的念头闪现着,这是梦里?或者我已经转世了?还是这是个古装风格的医院,既然能有这样风格的餐厅?再或者,这是传说中的穿越?
头愈发的疼了,我迅速地环视了下四周,果然是古香古色,想要说话,却发现发不出任何声音,撑着身子坐起来,看到的是一双不属于自己的手,仔细检视手腕,没有预期中的伤痕。莫名其妙悲从中来,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啊,我要的只是离去、离去,离开这让我再无可恋的世界,离开所有的伤痛。这就是我祈求的离开吗?我愤懑地用尽全身力气想要大喊,一声“啊”终于破喉而出。
重而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我发出大喊之后几乎变成了奔跑。当一个秃脑壳出现在我面前,急急的抱住我倒下去的身子大喊着“颜儿”时,泪顺着脸颊滑落下去,在意识彻底消失前,我想,如果不是梦,那我就是传说中的穿越了。来不及再多想,黑暗再次降临。
降临前的一瞬间我只来得及说出一句话:“让我走。”
'正文 活着'
再次醒来已经是夜晚,稍远处烛光摇曳,整个房间忽明忽暗,却透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空气中隐隐的,有些些甜甜的香味和淡淡的药味,稍远些的榻上斜倚着个小小的人儿,似乎已经入睡,均匀的呼吸伴着轻轻的鼾声。在昏暗中慢慢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慢慢地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的,一切,前世今生的一切,如果现在的我是所谓的今生。
那个负了我的男人,那个我为了他蹉跎了青春岁月,失去工作,失去尊严,最后失去生命的男人,此刻正值新婚燕尔,在那个世界里他可曾知道了我的死讯,他可曾为我掉下一滴眼泪。父母,此刻是否已经悲痛欲绝,留给姐姐和弟弟的信不知他们是否看过,不知道他们能否原谅。脑子里反复想着这些,头愈发的疼了。
泪早已在脸颊蔓延开来,那以为早就流干了的泪。这就是活着的悲哀,你永远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哪怕那是个无底的黑洞,会慢慢把你吞噬。所以才那样决绝地结束自己,结束那永无休止地挣扎、痛苦和绝望。
可上天似乎并不想放过我,结束伴随着却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开始,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知道的只是能忆起,却不想再忆起的前尘往事,如果老天真得不想就这样收了我去,想给我一个重新地开始,却为何不让我忘记。就让我懵懂的重生,让我忘记一切的重新活过才是对我的恩德,又或者这从不是恩德,只是另一个惩罚罢了,惩罚我如此自私地放任自己,不顾养育的爹娘,不顾爱我的姐弟,只为了那个不值得的男人去伤害他们。或许,再世为人只是为了惩罚,惩罚我的不孝。
我静静地躺在那里,随意的胡思乱想着,想起昏睡之前那个急急抱住我的男人,不到40岁的年纪,相貌并无出色之处,略有些消瘦的脸,蓄着短短的胡须,眼神中是不容置疑的惊慌。他是我这一世的爱人吗,心中猛地一疼。那对爱情的梦想早已随着32岁的生命一起消散,因为我无法面对之后的已经注定残缺的人生,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那个人已经离开,时间却还走,只怕岁月终究会斑驳了我心中要的那份爱,这一生一世,我的心我的身体只会属于那一个人,他如今丢下了我。我却怕漫长日子中各种不确定的因素终究会让我背离那仅剩下我一个人坚守的爱情。
于是唯有结束,彻底地结束,不是为了任何人,只是为了我自己,成全自己。
但,老天却似乎无意成全。那男人明显的惊慌一定是关心无疑,我想坚守的梦想终究是一纸空谈,用结束生命来结束所有的不确定因素,却无法阻止另一个不确定的开始,再次以死明志吗?时光的漩涡会不会再次把我抛向另一个未知?人,怎么可以让自己到了如此绝望的境地,连死亡都无法终结的绝望。就这样,随波逐流,我放弃地想着,再不愿想什么,再不愿做什么,活着,只要吃饭和呼吸就可以了,也没有这么难是不是,我对自己说。
不经意间悠悠地叹了口气,极轻,却在静谧的夜里有些突兀。榻上的小人儿,迷迷糊糊地直起了身子,立即点燃身边的烛灯走到我床前,我默默地看着她。
她惊喜地大叫:“您终于醒了吗?小姐。”我仍是看着她不说话,屋外已经有了另外的响动。
一个女孩儿的声音问着:“紫儿,是小姐醒了吗?我去喊夫人和大夫。”
那个被唤作紫儿的小人儿慌忙应着。于是外边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立即有人端了水进来。
紫儿架起我说:“小姐,要不要喝点水?”
就着端来的茶水喝个精光,这么秀气的杯子,只怕要喝上10杯才能解渴。看我喝了水,紫儿露出开心的笑容。屋子里的灯,一个个被点亮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坐到了床前,拉着我的手,要笑,却又要掉泪的模样,还不待说话,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
女子忙起身,蹲到一边行礼,嘴里唤着:“爷,吉祥,您也来了?”
那个曾经抱住我的男人,抬手让她起来,便紧张地坐到我身边。我定定地看着他,这个极有可能是我夫君的男人,外衣仅仅是披着,头发还有些散乱,显然是被梦中唤醒,便着急地赶来。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这是一种幸运吗?我的夫君关心我。
他仔细地看着我半晌,忽然坚定地说:“颜儿,阿玛就知道你不会有事。”说罢闪身,召来了站在旁边的一个老者,老者恭敬地坐在一旁的小凳上让我伸出手诊脉。
我却震惊地无以复加,嘴里喃喃地重复着:“阿玛?”从他们的发型看这无疑是满清,这一声阿玛实在让我无法接受,眼前这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人,会是我爹?神啊,难道满清的男人如此驻颜有术,我又疑惑地看向自己正在诊脉的手,似乎很小,不像是成人的手。
还在犹疑着。老者已经站起来,弓着身子说:“大人,小姐这场风寒,虽然来势汹汹,但此刻看来已无大碍,再调养几日便可痊愈。”
那个自称是我阿玛的男人,爽朗地大笑起来,让人打赏了老者,又和我说了些什么,我也心不在焉地没有听清。焦躁地只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成了小孩儿。
那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子,送走了阿玛,坐下来抱住我说:“颜儿,你吓死额娘了。“头,再一次哄的一声炸开一般,这个女人是我妈,天啊,到底是他们驻颜有术,还是我现在只是个小屁孩儿。我刚刚坚定了随遇而安了却残生的念头,却不想,我可能是个青春期还没过完的小家伙,这让我情何以堪。心中颓自翻腾着,额娘却抱着无声地啜泣着,似乎我不是好了,而是死了。长出了一口气,忽然不再关心自己的年龄,样貌和一切的一切。随它去,我原本并不属于这里,既然让我到来,我也无法左右,关心这些又有什么用。
老天你让我活着,那就活着,活着而已。
'正文 初识'
躺着发呆,吃饭,赏花、晒太阳,继续发呆,间或写写毛笔字。呵呵,写字,这是我上一段生命中最后几个月最爱做的事情,没想练成书法家,只是唯有写字才能让我既抒出胸中的郁结,又慢慢平静。
很小的时候跟着外婆看小说,外婆曾经是某大军阀家的庶出之女,虽不见得如何养尊处优,也是那个时代难得的识文断字的大家闺秀。所以跟着她,我几乎和认识简化字的同时也认识了繁体字。当然,只是认识而已,从未写过。到了这里,开始入乡随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