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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
在那之前,我将死看成是一种和生完全迥异的东西。死,就是“总有一天,死会紧紧的箍住我们。但是反过来说,在死箍住我们之前,我们是不会被死箍住的”。我一直觉得这是最合乎逻辑的思考方式。生在这头,死在那头。而我是在这头,不是那头。
然而自从木漉自杀的那个晚上开始,我无法再把死(还有生)看得那么单纯了。死已不再是生的对立。死早已存在于我的体内,任你一再努力,你还是无法忘掉的。因为在五月的那个夜里箍住木漉的死,也同时箍住了我。
我就这样一面感受那空气的凝块,一面度过我十八岁那年的春天。但同时,我也努力不让自己变得深刻。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不过,左思右想,死仍旧是一种深刻的事实。我便在这几乎令人窒息的矛盾中,来回地兜着圈子。如今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奇妙的日子。在生的正中央,一切事物都以死为中心,不停地旋转着。
正文 第3章 黑暗中的裸体(上)
重逢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六,直子果然打了电话过来。隔天我们便又约会了。应该可以说是约会吧?我想不出其他更适当的字眼。
和上回一样,我们在街上踱步,偶尔随意走进一家店里喝咖啡,之后又继续踱步,等到吃过晚饭后便互道再见。她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但她似乎并不很在乎,我也就不怎么留意去听话、回话了。高与起来,我会谈谈彼此的生活或学校的事,但尽是些片断的话,没什么关联性。我们绝口不提过去。我们只不停地踱着步。幸亏东京还不算小,不管怎么走总是没有尽头。
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碰面,每个星期都这么踱着。她走在前头,我紧跟在后面。直子有各种不同形状的发夹,她总是夹住右边的头发,露出右耳。由于当时我始终是盯着她的背影走路,所以唯独这件事我记得特别清楚。腆时,直子常会动手去拨弄发夹,或是拿手帕揩嘴。当她想说话时,她也会拿手帕揩嘴。看着看着,我渐渐对直子有了好感。
当时她正在念武藏野的一所女子大学,这所大学以英语教育闻名,规模虽小,却整然有序。在她的住处附近,有一溪清流,我们时常在那儿散步。直子偶尔也会请我到她家里吃饭,虽说是孤男寡女的,但她似乎并不在意。屋里的摆设相当清爽,没有丝毫赘物。若不是窗边晾着长袜子,你绝料不到这是女孩子的房间。她的日子过得十分简单、质,彷佛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来往。这种生活态度和高中时代的她简直差得太远了。记忆中,她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身边也总是围绕着一大群朋友。看过她的房间之后,我知道她或许也和我一样,想离家到另一块陌生的土地去上大学,重新开始另一种生活。
“我选这个学校念,是因为在这里绝不会碰上从前的同学。”直子笑着说。
“所以才选的。他们全到更派头的学校去了。你懂吗?”
而我和直子间的关系也渐渐地有了进步。我们彼此越来越能适应对方。当暑假结束,开学之后,直子便自然而然地、彷佛理所当然似的开始和我并肩走路了。我想直子大概已经把我看作她的朋友了。能和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孩走在一块儿,也让人觉得怪舒服的。碰面时,我们便漫无目的地在东京街头逛。上坡、过河、穿过铁道、四处闲逛。随想随走,没有任何目的地。只是不停地踱步。下雨便撑着伞走。
秋天一到,宿舍的院子里满地尽是榉木的落叶。穿上毛衣,还真有些换季的味道。因为穿坏了一双鞋子,我便又买了一双鞣皮的鞋子穿。
那时候我们究竟都聊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想来大概没谈过什么要紧的话罢!
但一如以往,我们绝口不提过去。我们几乎完全不提木漉这个名字。我们的话仍旧不多,两人也习惯了在咖啡店中相对无语。
直子爱听“突击队”的笑话,我便时常说给她听。有一回,“突击队”和他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当然也是地理系的学生)约会,到了傍晚,他无精打采地回来。
这是六月的事情了。他问我:“喂……喂!渡边,你都和女……女孩聊些什么呀?”我记不得当时是怎么回答,总之,他根本就问错对象了。
到了七月,居然有人趁他不在时,将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撕下,换上旧金山金门大桥的照片。只为了想知道他是不是可以一边盯着金门大桥,一边手淫,如此而已。我告诉他们说他还是弄得很舒服,于是有人又将它换成了冰山的照片。每换一次,“突击队”就困惑得不得了。
“究竟是谁干的好……好事?”他问道。
“不知道。唉!管他的。这些照片都很好看呀!不管是谁干的,都算不上什么坏事嘛!”我安慰他。
“话是不错,可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呀!”他说。
每当我说起“突击队”,直子就笑个不停。由于直子很少笑,我便常说些“突击队”的事引她发笑,不过老实说,把他当作笑话来说,实在让人不怎么愉快。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算富裕的家庭中的三男。一个过于严肃的小孩而已。而这个小孩的平凡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梦,不过就是做地图而已。又有谁能拿它当笑话来讲?
话虽如此,但“突击队”的笑话早已成了宿舍的固定笑料之一,事到如今就算我想收回也收不回来了。再说,我也十分乐意见到直子能开怀她笑。因此,我还是继续把“突击队”
的笑话说给大家听。
只有一回,直子曾问过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便对她说了从前交往过的女孩的事。
我告诉她,对方是个好女孩,自己也很喜欢和她莋爱,现在也时常会想起她,但不知为什么就是不曾动过情。我说自己心中彷佛有个硬壳,极少有人能打破它、闯进来,所以也无法顺顺当当地谈恋爱。
“你从来不曾爱过人吗?”直子问道。
“是呀!”我答道。
她便只问到这儿为止。
秋天一过,街上呼呼地吹起寒风。走在路上,直子偶而便会偎在我身上。透过厚厚的粗呢外套,我依稀能感受到她的气息。她有时勾住我的手,有时则把手放进我的外套口袋中,真冷的时候,她会紧紧地搂着我发抖。不过,事实上便仅止于此。她的这些动作并没有其他的意味。我则常常是把两手插进外套的口袋中,和往常一样地踱步。由于我和直子两人穿的都是胶鞋,走起路来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
不过,在踏着悬叶掉得满地的路上走时,总会发出蟋蟋嗦嗦的声音。一听见这种声音,我就觉得直子很教人同情。她所要的并不是我的臂膀,而是某个人的。她所要的也不是我的体温,而是某个人的。我觉着有些愧疚,为什么自己要是自己。
到了浓冬,她的眼睛彷佛比从前更透明了。那是一种教人无处藏躲的透明。常常,直子彷佛探索些什么似的凝视着我的眼时,我会觉得又寂寞又难受,一种古怪的心情。
我想,她大约是想要向我表达某种感觉罢,因为直子无法用言语将它顺畅地表达出来,不!在尚未转换成言语之前,她仍不能在精神上掌握它。所以便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她时常拨弄发夹,用手帕抹嘴、或没来由地凝视着我。我也常想,倘若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抱一抱直子,但总是犹豫了半天便作罢了。因为也许直子会因而受到伤害也未可知。因此我们仍照旧在东京街头闲荡,而直子也照旧在虚无飘渺中寻找适当的措词。每当直子打电话来,或是星期天早上出去约会,宿舍那夥人便老是嘲笑我。理所当然地,大夥儿都以为我交了女朋友了。我既没有说明,也觉得无此必要,只得由他们去了,可是傍晚一回去,一定有人会问一些无聊的问题,好比说:你们采什么姿势啦、她的禾幺。处可不可爱啦、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等等,我总是随便搪塞两句就过去了。
如此这般,我从十八到十九。眼看着日升日落、旗升旗降。星期天一到,就和过世的朋友的恋人约会。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将来想做什么。在学校里我是读过克罗德(译注:PaulClaudel,一八六八一九五五年,法国诗人、剧作家)、拉辛(译注:一六三九一六九九年,法国剧作诗人)还有艾杰休亭(译注:一八九八一九四八年,俄国电影导演、电影理论家)等人的作品,但那些东西却丝毫无法打动我。而我在班上既未曾交上一个朋友,和宿舍那夥人也不过是泛泛之交罢了。再加上我总是一个人静静地看书,他们全以为我想当个作家。
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我什么也不想当。
好几次,我都想把这种想法告诉直子,我总觉得她对我的想法应该能有某种程度的理解才是。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着实有些诡异,彷佛被她传染了不知如何措词的毛病一样。
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便坐在有电话的大厅椅子上等直子的电话。星期六晚上大夥儿几乎全出去玩了,大厅里比平日鲜有人走动,显得冷冷清清。我总是一边盯着飘浮在这静谧的空间里闪闪发光的光粒子,一边努力试着探索自己。我究竟在追求些什么?而人们究竟希望我给他们什么?但我始终找不到一个像样的答案。我对着飘浮在空中的光粒子伸出手去,却什么也碰不到。
我经常看书,但不是那种看了很多书的蛀书虫,我只是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书多看几遍而已。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卡波特(译注:TrumanCapote,一九二四一九八四年,美国小说家)、阿普戴克(译注:JohnUpdike,一九三二年生,美国小说家)、费杰罗(译注:ScottFitzgerald,一八九六一九四Ο年,美国小说家)和钱德勒(译注:RaymondChandler,一八八八一九五九年,美国侦探小说家)等人,可是在班上或宿舍里,我却不曾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他们喜欢看的是高桥和巳、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的作品,或是一些现代法国作家的小说。和他们既然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便只得一个人默默地看我的书了。我反覆地看,有时便闭上眼睛,嗅嗅书的香气。只要嗅到香气,碰到书,我就觉得自己非常幸福。
十八岁那年,我最喜欢的书是阿普戴克的“半人半马的怪物”。但读过几次之后,渐渐地觉得乏味起来,后来这个位子便给费杰罗的“华丽的盖兹比”占走了。
而“华丽的盖兹比”在那之后便一直高踞不下。心情好的时候,我会使书架上抽出“华丽的盖兹比”,随手翻开一页就读他一阵,可就从来不曾失望过。书里没有一页是乏味的。
我当时觉得这书实在好极了,便想要将它的好告诉大家。可惜我身边就是没有一个人看过这本书,就连想看的人都没有。因为时值一九六八年,在当时你若读史考特、费杰罗的作品,即使还不算是反动行为,也绝不会受到鼓励。
那时,我身边只有一个人看过“华丽的盖兹比”,我之所以和他熟稔起来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届。我们住在同一栋宿舍里,本来只是点头之交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厅的向阳处一边晒太阳,一边看“华丽的盖兹比”时,他突然在我身旁坐了下来,问我在看什么。我说是“华丽的盖兹比”。他又接着问好不好看。我说我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每次重看便觉得越来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