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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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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每次重看便觉得越来越好看。
“看过三次「华丽的盖兹比」的人应该就可以和我作朋友了。”他喃喃说道。而后我们就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永泽这个男人,你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觉得怪。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我曾和许许多多的怪人初遇、熟识,或是错身而过,却从未见过一个比他更怪的。他是个我万万赶不上的蛀书虫,但原则上他只读那些死后满三十年以上的作家的作品。“我只能信任那类的书。”他说。
“倒不是说我不信任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去读那些尚未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人生苦短哪!”
“你喜欢哪些作家呢?”我问道。
“巴尔札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立刻答道。
“都不是现代作家嘛!”
“所以我才读呀!如果你和别人读一样的东西,你的想法就只能和别人一样而已。那会是个乡巴佬、俗物的世界。一个认真、严肃的人是不会做那种丢脸的事的。知道吗?渡边!
宿舍里稍稍认真一点儿的人就只有咱们两个了。其余的全是些垃圾。“
“你怎么知道?”我惊道。
“我当然知道罗!就像额头上盖了戳一样。一看就知道了。再说,咱们俩都在看「华丽的盖兹比」呀!”
我在心中计算着。“可是史考特,费杰罗死后也才过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才差两年,有关系吗?”他说。“像史考特。费杰罗这么伟大的作家可以稍微通融一下嘛!”
宿舍里没有人知道永泽背地里是个古典小说的蛀书虫,就算知道,大概也不去注意这些吧。他们最清楚的莫过于他的聪明。轻轻松松就进了东京大学,而且成绩优异,将来还打算参加公务人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医院,哥哥也毕业于东大医学院,将来要接父亲的棒子。这一家子真是好得没话说。永泽手头一向宽绰,人又长得是风度翩翩,因此,任谁都会注意到他,就连舍监也不敢对他说重话。他不论是对谁提出要求,那人定会二话不说照他的吩咐做。因为你不能不这么做。
永泽这个人天生有种能叫人自然而然服从他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从人群中站出来,迅速地对状况作个判断,给底下的人一个高明且正确的指示,使他们真心地服从。这种能力的表徵就像天使的光圈一般浮在他头上,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对他敬畏三分。也因此,人家对永泽会选上我这种平凡无奇的人作为他个人的朋友都惊讶不迭。托他的福,我便从一个无名小卒进步到稍稍受人尊童。大夥儿或许都不知道我们相交的原因何在,说来其实简单得很。永泽之所以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儿也不崇拜的缘故。我对他人性中奇特的部分、坚强的部分是感到有些趣味,但对他的成绩优异、领导能力、英俊潇则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想,这在他看来,反而是件稀奇事儿吧。
在永泽的体内同时存在着几种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极端。他有时极其温柔,温柔到连我都不由得感动的地步,有时则又极其冷酷、恶毒;有着高贵得出奇的精神层面,同时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俗物;能够一面统率众人乐观奋斗,一面却兀自在阴郁的泥淖中痛苦挣扎。
打一开始,我便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这种矛盾性格,我实在搞不懂其他的人为什么都看不见他这一面。他是背负着他自己的地狱过日子的。
不过原则上,我觉得自己对他还是有些好感。他最大的美德就是正直。他绝对不会撒谎,对自己的过错或缺点向来不会否认,也不会隐藏自己的弱点。而且,他从来都对我非常亲切,也照顾得颇为周到。我想,要不是他的话,我的宿舍生活一定会过得更烦躁,更不愉快。尽管如此,我却始终不曾对他付出过真心。在这一方面,我和他的关系是绝对不同于我和木漉的关系的。自从我亲眼目睹他酒醉时对一个女孩狠霸、恶毒之后,我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不以真心对待这个男人。
宿舍里流传着几个关于永泽的谣言。第一,据说他曾经吞下三只蛞蝓;第二,据说他的荫。经巨大无比,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和一百个以上的女人睡过觉了。
吞下蛞蝓的事是真的。我问过他,他告诉我那事不假。“吞了好大的三只唷!”
“为什么要吞呢?”
“有很多原因嘛!”他说。“我刚住进来那年,新生和旧生之间发生了一点龃龉。当时好像是九月吧!我代表新生去和旧生沟通。对方是右派分子,手上全拿着木剑,当下火药味极浓。我便告诉他们,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了,是我能做的,我都做,只要能解决事情就好。
于是他们叫我吞蛞蝓。我说好哇!我吞!然后就吞啦!他们居然找了三只好大的。“
“那是什么感觉呀!”
“吞蛞蝓的感觉只有吞过的人才会知道。那种咕噜一声通过喉咙,然后一下子掉到胃里的滋味很不好受咧!感觉冷冷的,嘴里也还留着一些味道。一想起来就觉得很恶心。我可是拼死压抑,才没吐出来的唷!因为万一吐出来,他们还是会让我再吞一次的,最后我总算把三只都吞下去了。”
“吞了以后呢?”
“当然就回房间去猛灌盐水啦!”永泽说道。“不然还能怎么样?”
“说的也是。”我也表示赞同。
“但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耍狠了,包括那群旧生在内。因为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敢吞下三只蛞蝓。”
“大概没有吧!”我说。
要调查他的荫。经大小则非常简单。只要和他一块洗澡就好了。那玩意儿看上去的确是相当派头。他说:谣传他和一百个女人睡过觉是夸张了些。想了想,又说大约是七十五个左右。说是已经不大记得了,反正一定有七十个。我告诉他,自己只和一个睡过而已,他说那很简单。
“下次和我一块儿去嘛!没问题的,马上就会了。”
当时我还不信他的话,等到做了才知道真是很简单,简单得让人觉得很乏味。
我和他一块到涉谷或新宿的酒廊去(大概总是去那几家),挑上两个结伴同去的女孩,和她们聊天(当时眼里就只有这两个女孩)、喝酒,然后就把她们带到宾馆去莋爱了。永泽很会说话。他并没有聊什么特别的话题,但只要一和他聊天,大部分的女孩们都会很服他,被他的话吸引住,不知不觉中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就和他上了床。再加上他人又长得英俊,而且既亲切又机灵,女孩们和他在一起,都会觉得很愉快。说奇也奇,就连我因为和他在一起,彷佛也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永泽常催着我说话,而我只要一开口,女孩子便一副又崇拜又开心的模样,正如对永泽一般。这全是永泽的魔力,真是不可多得的才能哪!每一次我总是这么慨叹着。和他一比,木漉的座谈口才便成了骗小孩的玩意儿,连比都不能比。不过,我虽然对永泽的这份能力相当折服,却仍旧十分怀念木漉。如今我更加确信木漉真正是一个诚实的人。他把自己的一点才能全献给我和直子。比较起来,永泽都拿他那慑人的才能游戏似的到处任意挥霍。我想,他大约也不过是真心想和眼前那些女孩上床吧!对他来说,那不过就是游戏罢了。
我个人并不挺喜欢和陌生女孩上床。当然,这种解决性欲的方法是相当轻松,拥抱、爱抚本身也十分愉快,令我厌恶的是翌日早晨分手的时候,一睁开眼睛,发现身旁有个女孩正呼呼大睡,房里充斥着一股酒味,不论是床、灯或窗,所有的摆设都透着一股宾馆特有的俗气,而我则因宿醉昏沈沈地。不久,女孩醒来,开始蟋蟋嗦嗦地四处找内裤。然后就边穿袜子边说道:“喂!你昨天晚上有没有戴那个呀?我这几天可是危险期唷!”说罢,又面向镜子边涂口红、戴假睫毛,边咕哝她头痛啦、今天怎地不好上啦等等。我厌恶透了。其实也不一定非得待到早上不可,但我没法一面担心晚上十二点的关门时间,一面“诱拐”女孩子(这在物理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于是只得事先申请外宿了。这么一来,就不得不在那儿耗到早上,才带着自鄙和幻灭感回宿舍去。只觉得阳光刺眼,口干舌燥、晕头转向。
如此这般,和女孩睡过三、四次后,我便开口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做个七十次,不觉得太空虚了吗?
“你会觉得空虚的话,表示你还是个严肃的人,真是可喜可贺哩!”他说道。
“到处和陌生女孩睡觉,你当然不会有什么收获。只有疲惫、自鄙而已。我也是一样呀!”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拼命地做?”
“这很难解释。你知道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不是写过有关赌博的书吗?就和那个一样嘛!也就是说,当周遭充斥着可能性时,你很难就这么视若无睹地让它过去。懂吗?”
“好像有一点。”我说。
“一到黄昏,女孩会到街上来放荡呀,喝酒什么的。她们要求某种东西,我也正好可以给她们那种东西。做起来很简单嘛!就像扭开水龙头喝水一样简单。在一瞬间你让它掉落,她们也正等着接呀!这就是所谓的可能性嘛!当这种可能性就在你眼前转来转去时,你能眼睁睁地让它过去吗?当你有这份能力,又有让你发挥的场所,你会静静地走开吗?”
“我从没有这种感觉,不太能体会。搞不清楚那是什么玩意儿。”我笑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一种幸福呀!”永泽说道。
尽管家境富裕,永泽却住进这幢宿舍来,原因就出在他太爱玩女人了。他父亲担心他若是一个人住在东京,一定会忙着玩女人,所以才强迫他住四年的宿舍。不过对永泽而言,这倒是无所谓,因为他并不怎么在乎宿舍的规定,过得还挺自在的。心情一好,他就申请外宿,有时去猎艳,有时则到女友家去住上一宿。申请外宿本来是件麻烦事,但他总是轻轻松松地就通过了,而且只要他帮腔,我也照样通得过。
正文 第4章 黑暗中的裸体(下)
永泽有个刚上大学时就开始交往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年。我曾见过几次,印象颇佳。初美并不是那种一见便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人,甚至可说是中人之姿,没什么特别。起初我还觉得她配不上永泽,但只要和她谈过话,任谁都不能不对她产生好感。她正是那种女孩。稳重、理智、有幽默感、有同情心,穿着也总是十分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大概就不会去和那些无聊女子上床了吧!她也很喜欢我,常常热心地要介绍她的学妹给我,然后四个人一块儿约会。我因为不想重蹈覆辙,所以总是找藉口溜掉。初美所念的女子大学里的学生全是些富家小姐,我和那种小姐是绝不可能谈得来的。
初美也约略知道永泽常会去玩女人,但她从不对他抱怨。她真心地爱着他,不想给他任何压力。
“我真配不上她呢!”永泽说。而我也有同感。
入冬之后,我在新宿一家小小的唱片行打工。待遇虽不很好,但工作轻松,而且一个星期只轮三天夜班,买唱片又可以打折,不算是个坏差事。耶诞节时,我就买了一张亨利曼西尼的唱片送给直子,里头有一首“DearHeart”是直子最爱听的歌。我亲手包装并系上一个红蝴蝶结。直子也送我一双她自己打的毛线手套。大拇指的地方打得有点短,但还是很暖和。
“对不起!我真不中用!”直子红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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