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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麻姑娘到底还小,想不到那些男男女女的事,只是觉得见到这叫沈青的少年就高兴,而他和她说话就更高兴。
她又仗着自己比他年纪大,拿出大姐姐的款儿,强势的牵着他的手,带他在山里抓鱼,抓兔子,设陷阱捕捉小鸟,还教他哪些是可以吃的野菜,野果。
日子便渐渐在无聊中,变出了许多乐趣,沈青愁也慢慢放下了心中的包袱。
说到底,他为什么要重新拿回失去的武功?
是为了生存。
可是如果,不需要伤害谁,就能够生存,不也是很好吗?
从武功被废以来,他的丹田聚不起一丝真气,没有了修罗经的内力,自然也没有了吞噬他人内力的渴望。
过去血腥的日子,似乎离他越来越远,成了一场梦一般。
他突然觉得,也许失去武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可以像现在一样,和阿麻姑娘一起,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至少在那个瞬间,他是那么想过,至少在那个瞬间,他在心里给了阿麻姑娘陪伴他的资格。
转变从三个月之后开始。
三个月后的某天,阿麻姑娘给他带来一件东西——血参。
血参是一味奇药,有多神奇阿麻也不知道,只听王神医高深莫测的说,这东西能延年益寿,增加功力,救人活命,包治百病……总而言之,除了包生孩子,什么都行。
恢复功力不是生孩子,自然也能行。
血参当然是属于神医活菩萨的,原来阿麻姑娘和王神医本就很相熟,而且还自愿在王神医不在的日子,帮着照顾草药。
这株血参被王神医移植过来,种在普通的草药当中,旁人不知道这件事,阿麻却是知道的。
沈青愁失去武功的事,一直都没有隐瞒阿麻,而阿麻又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喜欢上了他。少女之慕,本就是最真诚最单纯的,她几番矛盾挣扎之下,就把血参偷来了。
她不惜辜负王神医对她的信任,就是想让沈青愁高兴,可是却不知道这样一来,沈青愁更加不高兴。
因为她将选择,丢给了他。
人为什么要选择?
如果没有选择,人的心会安定许多。
沈青愁没有吃下去,他一直在矛盾,在犹豫,直到……阿麻被人抓走。
原先抓他的那帮人,不知怎么找到了他的下落,当时他们在溪边捕鱼,阿麻为了救他引开了那些人,而他便逃回木屋,翻出了那一包血参。
突然,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愣住了。
吃下去,回到过去的自己,可以救阿麻,日后却要杀死更多的人。
不吃,直接逃走,舍弃阿麻,她会死,但日后更多的人不用死在他手上。
他该怎么选择?
他缓缓的将血参嚼进嘴里,除去一些参须,其他都被他塞了进去。
味道很苦,他一边嚼,一边流泪。
为什么会流泪,他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好像有什么是注定了的,是逃避不了的。
药性很快发作,他血气上涌,浑身燥热,十分难受,满地打滚,碰摔了桌椅,还听到自己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不知道是不是出了意外,是阿麻拿错了药,还是不对他的症状,他觉得自己要死了。
等他清醒的时候,腮边残留的是他此生最后的泪痕,但是丹田里确然开始可以凝聚一些微弱的内力。
他翻身起来,忍住身上的不适,打坐运功……
人为什么要选择?
如果没有选择,人生将会简单的多。
沈青愁最后救出了阿麻,血参不光恢复了他的功力,而且让他武功大增,也算因祸得福。
可是被困在树上的阿麻,等来的却不是她的英雄,而是她此生的梦魇。
那个原本熟悉,却让她感到无比陌生恐惧的阿青,目无表情的当着她的面,砍断那些人的脚,吸取他们的内力,将他们变成干尸。
当他的眼睛抬起看向她的时候,目光冰冷,再无温柔。
沈青愁为了救阿麻,他才会想吞下血参,只是后来他发现,这件事其实不在于救不救她,而在于他要如何选择自己的命运。
每一个选择,最后都是放弃她。
他看了她看久,神情有些决绝,有些犹豫,有些不忍,最后他说——
“让我后悔的是,我不该回来,让你死在他们手上,总好过死在我手上。”
“你要……杀我?”阿麻哆嗦着嘴皮子,她不懂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又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忍不住哭了出来:“为什么?”
“这样我才能彻底的了断……”
了断什么?那是他的后路,他的选择。
从此,他不会再有选择。
阿麻姑娘不会知道这些,当一柄寒光肆意,沾染血迹的剑飞向她的时候,她闭上了眼……
……
四年之后,翠龙峰下的小镇上,一列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的穿过街道。
谁都没察觉,轿子里的新娘子,老早就撩开了盖头,偷偷的从小窗帘缝隙中打量街道。
她本就是山野女子,根本不在乎这些。
可是却没想到,许是冥冥中的定数,那么偶然的一瞥,竟然见到了他。
他站在那里,一袭黑衣,身旁站了个姑娘。
她心跳加速,很想叫停轿子,很想跑下去,拉住那个人追问,当年为何要杀她,又为何,最终放过了她?
行进的花轿,是不能乱停的,眼看就要错过了,慌忙中,她在轿子从他身边过去的时候,将一直拿手中的苹果朝他丢去。
外头一阵喧哗,他捡起了苹果。
可突然,她镇定了下来。
是啊,如今她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青涩稚嫩,不管不顾的小丫头,她长大了。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不是追问一个结果真那么重要,她已经要嫁人了,今日是她的大喜之日,新郎又是一个极忠厚老实的人。
到底,她还在执拗些什么呢?
当新郎去讨要苹果,她忍住了,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只是脑中浮现起过去种种,不觉眼角湿润。
新郎将苹果塞了进来,并无一句责怪,只说,阿麻,可要拿好,莫在不小心了。
轿子继续前行了,阿麻握着那只苹果,已经是泪流满面。
第七十八章
两年后
雪
大雪
好大的雪。
今冬的第一场雪,来势不凡,已下了两日两夜不停歇。
汾阳狮子宅隐在落雪纷飞中,银树冷瓦,寒凉一世界。
便在这宅子正西南处,立有一座被人称之为“青阁”的楼阁,此时正有一名年轻人在里头作画。
一方宣纸铺在桌上,他一手挽袖,一手提笔,轻蘸墨汁,细腻勾勒,手腕婉转好似不是在画画,而是替心爱的女子描眉一般。
他画的是一只鹰,翼狭而长,尾羽深叉,目光锐利,欲势而飞,这种鹰又叫做鸢。
而鸢的爪下,却是花枝蔓藤交缠,或怒放,或半掩的花色,让这只鸢凶煞之气锐减,不经意添了一抹香艳。
这是一只很凶的鸟,却又是一只既香艳又很凶的鸟。
年轻人不自觉一笑,不知想到了什么。
周方见了,心里却是明白的。
他年约二十多岁,本是外堂子弟,名不见经传,却深受大祭司沈青愁的赏识,一年前收进总堂,如今已坐上了青阁总管的位置。
换句话说,沈青愁对他有知遇之恩,他则是他的爪牙,他的心腹。
大祭司沈青愁进堂时间不长,人又很年轻,爱和年轻人打交道,所以他重用了许多新秀,周方是其中之一。
只是其中之一。
所以他知道,要巩固自己的位置,一定要做得比其他人好,如果不能比其他人都做得好,起码要比其他人更懂上级的意思。
周方抬头,看了看窗外,小声道:“……下雪了,花祭酒迟归了两天……”
沈青愁笔下一顿,皱眉道:“不是两天,是四天。”
花鸢为解决分堂那边的事情出去办事,本该四天之前回来。
“是,是属下记错了。”周方小心翼翼的道:“如今天气不好,是不是派人去接应花祭酒妥当一些?”
他说的比较婉转,因为花祭酒名为公干,实际上是负气而走的。
两位祭酒之间,种种道不明的事太多了,明眼人皆看在眼里。而此次,则是大祭酒惹怒了花祭酒的成分多一些。
大祭酒总管外务,免不了一些应酬之类,男人嘛,逢场作戏是有,有时候难免过火些,而花祭酒无论多么飒爽,终究是个女人。
沈青愁没有回答,而是放下了笔,更加专注的欣赏自己的画作。
他,沈青愁,出身不入流,半文盲一个,难等大雅之堂。
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当上了三分堂大祭酒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堂里的兄弟请了一个先生。
他说,堂里的兄弟都五大三粗,多是目不识丁,这样不好,尤其是许多年轻一辈,三分堂的未来便靠他们,不识字有许多事都不大方便,也不利于三分堂的发展。
那时候,他才驻进狮子宅,正经的事情还插不上手,而这件事又不影响大局,所以穆仁川便同意了。
而当时,穆堂主将青阁的事务交给他与花鸢,他便在青阁书房后挪了间大屋子,每日晌午过后,自愿者可以来学习。
又不是考秀才,所以请的也不是正经教书先生,就是一说书的,一边教认字,一边给说些人物传记,历史典故什么的,倒也有趣,就算是开阔见识了。
一些年轻人就这样给招了进来,正经念书他们也不愿意,可是边学字,边听免费的说书就都有兴趣了,于是得空都在此聚集,沈青愁也常常过去,不久就熟络起来。
其实开始,沈青愁打得是旁听的主意,反正离得近,一打开书房的窗户就能看到那边的情景。
他有心学着多认些字,又怕人察觉一些蛛丝马迹,反而暴露他半文盲的事,被人耻笑。他初来乍到便当上了大祭酒,势必堂内有人眼红,他心气高不愿被人看不起,也不想人说三道四,索性就扯了一张大旗,在其中浑水摸鱼。
意外的是,此举让他在年轻一辈中,拉拢了不少人。
至于画画,从作书上看,他画的也算不错了,
因为他只画一种鸟,一种花,鸟的模样,花的形状,千篇一律。
这个书房里一模一样的画有几百张,第一张是他半年前的画作,还是照着画师画好的作书临摹的,简直不堪入目。
可难得的是他有持恒之心,加之本就生性聪明,日复一日的练了下来,到如今,画的甚至比当初那名画师的画作还要漂亮。
至于他为何要将同一张画练得烂熟,原因暂且不表。
“外面的雪下得大不大?”沈青愁突然转变话题。
“很大。”
“冷不冷?”
“很冷。”
“穆堂主最近身体怎么样?”
穆仁川自两年前儿子死后,身体便大不如前了,尤其是近一年,情况越来越不好,每每一变天,便要折腾一番。
他这身体的确是拖了他的后腿,身体不济,便如日薄西山,和年轻气盛的沈青愁就成了反比。
当初沈青愁初进堂,行事尚要看他的脸色,可慢慢的手上有了人,有了实力,有了势力,还有花鸢这个万夫莫敌的帮手,就今非昔比了。
谁都知道,雏鸟羽翼若丰是件危险的事情,因为要除去就难了,穆仁川不是不知道,他想驾驭人,可不想被人驾驭,偏偏沈青愁虽然年轻,但的确有头脑有本事,还有一个花鸢帮他。
这两个人,一个已经是难以对付,何况还是两人一心?
便正在穆仁川想要动手的时候,他的身体却告急了。
他的肺不好,脏器也有问题,一变天就体虚咳嗽,有时痰里还有血丝,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