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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孙有波一个任务,保护孙晓青。
孙有波到了香港之后,就将这十天以来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告诉我。
我听了之后,并没有着急,而是笑了笑说:“你还真是一个城市猎人,你姐怎么样?”
孙有波不冷不淡说:“白天表现正常,晚上我也不知道。”
“你感觉晓青会在晚上偷偷哭吗?”我反问他。
孙有波目无表情道:“当年我妈死的时候,她哭过。”
我没有和孙有波就着这个话题说下去,我让孙有波继续回到上海监视着事情的实时情况。这一次,我要将陆家,连根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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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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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我的童年【12更】
其实我并不着急,因为这一次我能够引出陆鹏举,就是一个胜利。而事情随着剧本发展下来,我挤破脑袋也不会想出苏东坡和张晓军会干这样的事情。
只不过就在苏东坡和张晓军绑架杨建之后的第二天,陆鹏举就蠢蠢欲动了。
夏季的狂风随着暴雨席卷了整个上海,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大风将起,鹿死谁手拭目以待。
高媛媛是一个下围棋的高手,她手上现在有陈妙妙和赵洪这两个小棋子,杨建也是他们的棋子,不过被我们捕获之后顶多只能算是半个。而在我手上的棋子却也屈指可数,黄子龙,徐功生两个人加起来才只能算半个棋子,因为这两个人都是老油条,根本不会插手这件事情。
黄子龙能给我提供一条游艇就算不错了。
而徐功生更是直接选择中立。而张乔也能算一个,王颖丽也能算一个,而老狐狸则也只能算半个。其实老狐狸才是真正的姜太公,这件事情自始至终他都门清,而这件事情也是他考验我的最后一道关卡。
而陆鹏举却不一样,陆鹏举后面还有一个陆家。而整个陆家,则在上海这个棋盘上面,占据了一个不小的位置。所以说,不管怎么样,从目前来看,这件事情我都处于劣势。
由于苏东坡和张晓军的动作,让陆鹏举再也忍不住了,所以原本平静的场面,一下子就变的暗流涌动了。
……
香港是一座购物天堂,更是中国的东方之珠。
如果说我对香港最深的印象,那一定莫过于3级片了!在大陆,恐怕也就只有香港的3级片能够让我体会到国人对于爱情动作片事业的喜爱,特别是著名的一路向西,当年我为了求这部电影的种子,走遍了各大论坛。最后当我看到这部港产党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被王李丹妮那傲娇的大胸脯给征服了。
当然,这都是我当(*)丝时候的事情,不提也罢。
俗话还说得好,好汉还不提当年勇呢。
我来香港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坐在铜锣湾喝下午茶。这是一个繁华的步行街,人们来来往往,大多数人手中都捧着一部相机,绝对是来香港游玩的游客。这些人时而停下脚步拍摄两张照片,时而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
而我则坐在小店玻璃幕墙后的桌子上,享受着温暖的太阳,喝着味道还凑合的下午茶,生活过的有些惬意。其实有些时候,我挺想和孙晓青随便找一个靠近海的房子,然后我们两个在那里面住一辈子,等到老的时候,我还抱着她坐在海边,去看那看了一辈子的海。
不知道为什么,下午茶小店里面响起了一首《挥着翅膀的女孩》。这首在03年发行的歌曲,绝对唱出了大多数少年少女的情怀,我有些无奈的笑了笑。想起了当年的马晓丹,她似乎也挺喜欢这首歌。只不过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她就再也不哼这首歌了。
一杯茶喝完了,服务员又过来给我续了一杯。
我抬起头看了看服务员,问她:“还好吗?”
她并没有拒绝我的问题,而是肯定的答了一个:“还好。”
然后就又去忙了。
我失望的笑了笑,马晓丹来了香港,而且还被我遇到了。
冥冥之中的缘分?还是上天安排的巧合,可是再见的时候,我们两个只有这五个字的简单对话。我感觉心情有些沉重,有一种压抑着说不出的感觉。不过看着马晓丹忙碌的身影,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其实相较于以前,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已经淡了许多。而到现在,只是过了三年而已。
三年改变了多少事情,也改变了多少人。
看她给客人服务时娴熟的手段就知道她又流浪了好多地方,然后才到了香港。在这座东方之珠中为城市的发光贡献自己微薄的热量。
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走进茶餐厅里,男人黝黑的就好像是一条泥鳅一样,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一样。事实上,这就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他穿着一条呢绒裤子,和针织上衣。脚上是老布鞋,绝对不是燕京布鞋那种品牌布鞋,而是那种手工做的布鞋。
男人径直的走到我的跟前,坐在我的对面,他就是在我家乡生活了两个月的林国庆。
两个月,足矣改变一个人了。
村官难当,相较于市级以上干部的决策姓部署。村官的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尤为强烈。这两个月以来,林国庆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磨难,这些磨难几乎颠覆了他整个人的姓格。让他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务实。或者也可以说,他身上磨砺出了农民式的狡猾。
林国庆坐下来,转头看了看忙碌的马晓丹,笑着对我说道:“郝仁,这回你可玩大发了,月老给你们两个都安排到一起了,不打算从生理上逆袭一下你的曾经的女神?祭奠一下你那躁动的青春。”
我翻了个白眼,道:“滚蛋,别胡说。你来香港找我干嘛?”
林国庆哈哈一笑,整个人显得特别憨厚,也特别狡猾道:“你看看,着急了不是,我们哥俩好不容易才聚在一起,你茶都不让我喝一口就开始让我给你办事。”
我将马晓丹刚才给我上的那杯茶递给他说:“大哥,你喝吧。”
林国庆将茶端了起来,喝了一口,咂巴了一下嘴巴说:“唉,不如你家门口那口井里面的水甜。”
“在农村感觉怎么样?体会没体会到那种赚一个钱比登天还难的困境?”我看着有些狡猾的林国庆说。
林国庆点了点头,诚恳的说:“说实话,我去你家之前,只知道农村人赚钱很难,但是当我看到你老家整个村里面只有十几个壮劳力,剩下的全都是老弱病残和十岁以下儿童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块钱掰成两块花。”
我叹了口气,看着香港繁华的街道,有些落寞的对林国庆说:“那就是我的童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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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更!
希望大家给力一点,让馒头勇攀更高的山峰。
第二百七十四章:不后悔【13更】
在农村的童年,根本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漂亮的明星海报,更没有录音机,和磁带播放器。我记得小时候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和一群小伙伴到别人家的红薯地里面偷红薯,然后一起生起一个小火堆烤红薯吃。还有到别人家的菜地里面偷黄瓜西红柿,但凡被人抓到,肯定要被一顿臭骂。
想起这些,眼前竟然有些迷离。
其实现在的农村也还好了,除了家里的青壮年全都出去打工之外,相较于上世纪,已经好了许多了。最起码家家户户都有电视,甚至有一些家里还买了电脑。也算是和时代接轨了!
我又叫了一杯下午茶,问林国庆:“你空降到我们那儿,我们村子里面的原干部没有为难你?我们老家现在正在搞旅游区,这是一肥差,谁干村干部谁能捞到钱,我估摸你到我们村子里非遭罪不可。”
林国庆嘿嘿一笑,狡猾道:“他们肯定为难我了,不过他们是一团散沙,凝聚不到一块儿去,所以我就有了空子钻,挨个将他们整治的服服帖帖,现在在整个村子里面我就是一个铁血帝王。”
我翻了一个白眼说:“屁大的一个村子,从村头放个屁,村尾都能闻到,你好意思说。”
林国庆打了一个哈哈说:“行了,不跟你谈你们家了,没意思。跟你说个事儿,我决定送你一个大礼。”
“怎么?要将菊花贡献给我?”我要了一勺糖放在下午茶里面,边搅边说。
“滚粗!”林国庆骂了我一句说:“张琳家里欠我一个人情,我决定送给你。”
我吃了一惊,张琳的家族在燕京可谓是举手抬足都能说上三分话。如果林国庆说的是真的,那么他这个人情,可大了去了。我咀嚼了一下,对林国庆说:“你这个人情给我干嘛?让拿去对付陆家?那你这个人情可就大材小用了。”
林国庆摇了摇头说:“这玩意儿我送给你,你想啥时候用就啥时候用,至于你要干嘛,我也不管。我过来就是跟你顺道说了这个事儿,其实我是要回燕京去,我家老爷子病了,根据规矩,我得回去看看。”
我有些惊讶,不过旋即就说:“代我问老爷子一声好。”
林国庆却砸吧了一下嘴巴说:“这次上海的事情我不能去了,我听说老二已经过去了,我奉劝你一句,这个人情你最好用了,一举将整个陆家直接打垮,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就蛋痛了。”
“我心里有数。”我说。
林国庆点头,旋即想要站起来离开,可是却又坐了下来,环视了一下茶餐厅,发现马晓丹不在周围,就郑重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处理马晓丹这事儿。”
我随口说:“已经处理完了,她父亲马长生前两天被我和她弄死在上海,然后她好像到了深圳,在那里工作了半个月通过机会来了香港。”
林国庆有些惊讶,不过并没有问事情的经过,而是问我:“我不是问你目前,我是说以后,我知道你忘不了她,你也别装逼,你准备怎么处理她的关系?实话跟你说,你和她的关系如果不早点处理,以后非惹出乱子不可。”
我挑眉问他:“能惹出什么乱子?”
林国庆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不过你最好别和她再发生些什么了,兄弟我的忠告。”
我站了起来说:“知道了,看得出来你着急,我就不送你去机场了,你自己小心点,到了燕京来电话报平安。”
林国庆点了点头,临走又嘱咐我:“人情记得用。”
我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又坐了下来。端起一杯放了糖的下午茶,可是却感觉茶依旧不是那么甜。于是就将一整袋糖全都倒里面,这下终于甜了。其实林国庆之所以来找我,归根结底还是想帮我忙,或者也可以说,他不想让张琳家族欠着他。
不过我只用了一刻钟就考虑好了,绝对不能用张家的关系。这个关系一旦用了,林国庆和张家就彻底完蛋了。我看得出来林国庆还喜欢张琳,就好像是我依旧还记得马晓丹一样。
初恋不是一件小事儿,而是一件终生大事儿。因为你可能忘了你所经历过的一切,都不可能忘了你的初恋。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茶餐厅里面坐到了晚上。
马晓丹一直在忙碌,餐厅里面有晚餐,我就让马晓丹给我推荐吃什么好。她给我推荐了煲仔饭,就是排骨和米饭放在一块儿炖,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她知道我喜欢吃辣,于是特意吩咐了后厨做成辣味。吃起来很不错,吃过饭之后我也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坐在那里,看着马晓丹忙碌。
终于在晚上十点多以后,店里的客人终于走完了,马晓丹也停下了手中忙碌的工作,我却又点了一份煲仔饭,然后放在我的对面说:“给你点的。”
马晓丹看了看我,也没客气,坐下说:“其实你没必要这么做,店里管饭。”
不过她还是狼吞虎咽将一份煲仔饭吃光,然后看了看我,问我:“你还不走?”
我说:“走,晚上十二点的飞机,还有一个小时,没地方去,就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