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王颖丽想帮我分析些什么。
我却说:“丽姐放心,我自有底线。”
王颖丽犹豫半天,突然笑道:“明白了。”
“王后在你那里怎么样。”我问她。
“蛮不错的,昨天夜里到的,现在正在我对面吃早饭看那本书,今天带她去鼓浪屿玩玩,晚上不回來了,明后两天,去一下厦门大学,带她在厦门四处看看。”王颖丽说道。
我点点头,又跟王颖丽聊一会儿,放下电话。
看着放在眼前的书籍,长吐出一口浊气。
……
果不其然,‘不仁’的出现让我的电话差点爆掉,最后我让刘计洋发布声明‘不仁’只是一本小说,与我无关。
是的,在出版局的归类中,‘不仁’被归到畅销小说的类别中,而‘不仁’的上架专栏,也是畅销小说,而非纪实小说,尽管如此,但所有人都不是睁眼瞎子,不仁的出现让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上海商界洗牌的一次前奏,而我,仍然是洗牌中的领头羊,要最先被干掉的家伙,蠢才。
十月二曰上午,在处理六十分钟电话之后,我果断关机,然后抱着买來的‘不仁’,细细品读,书的前言很有意思,叫山里的绵羊,城里的恶狼,最后一章叫城里的绵羊,山里的恶狼,前后形成反差,十分有意思,书的最后一句是:尽情高歌,却已是最后。
这一句话别有他意,就在几天之前,我戏弄何绍与向北风,成功带着顾然出国,让向北风赔偿上千万的钱财,一路狂歌,回到上海后更是气焰冲天,在机场那样的情况下,都能全身而退,而现在,在这本书中,这一切都成为我最后的高歌,最后的狂欢,尽管它并未说,但它的意思却是,我已经到达最后。
我……离死……不远了。
……
点上一支烟,看着书页的封面,我能确认,这个封面的确是我的照片,但我不能确认这照片是怎么來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这张照片是什么单反照下來的,从照片上來看,采光极好,十分具有艺术韵味,但从照片的方向來看,留下这张照片的人,离我很近。
因为照片的方向就在我的身后。
记忆中,好像我身边的人都不玩单反。
除夏婉玉偶尔会玩玩外,其他人根本都不会,但是,夏婉玉并洠в懈伊粝抡庋恼掌艺庋恼掌豢淳褪歉呤炙觯耐裼窀崭詹饺肴朊偶叮趺纯赡芰粝抡饷淳畹恼掌野偎疾坏闷浣猓醋攀榧姆饷妫瘛
……
十月三号。
‘不仁’这本书正式蔓延开來,差不多所有上海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全部都有一本,跟我公司有业务的公司都在联系刘计洋,希望能与我公司断绝关系,对此,我让刘计洋跟这些公司全部断绝关系,根本不用为这些人的离开而心疼,刘计洋表示有些无奈,但也只能照做。
图书的蔓延是十分恐怖的,这种病毒式的繁衍方式,让这本书一再登上畅销榜,而这本书的作者,却不露其面,出版公司也是一家很小的出版公司,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的公司里所有人都人心惶惶,刘计洋每天都熬夜到凌晨两点,其他人大多都在通宵奋战,为公司的环节不出差错而忙的鞠躬尽瘁,我夜里两点站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身上穿着西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整理袖口,瞩目镜子里的自己。
二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会议室里。
站在办公桌的一头,看着在坐的公司高层,慢慢合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眼后,我的目光如狼似虎,就如同书中所写的那样,山里的恶狼。
我对大家说:“辛苦了。”
在坐的人中,有刘计洋等人,也有老三与大着肚子的小楠,更有从南京赶回來的兰仁义以及用网络旁听会议远在国外的兰慧心,以及空姐吴欣瑜,每一个成功者,都有自己的团队,而现在,我的团队就是这些人,就如同夏婉玉的那五个部下一样,在我的眼里,他们骁勇如狼,好斗如虎。
团队,在这一刻很重要。
……
如果我到晚年,让我写回忆录。
我的回忆录中有关公司的一切,必然会与我的团队有关,而不是我自己,公司是一个整体,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几个人的,而是一个团队的,一个好的团队,不管放到什么样的公司里,都能够让人叹为观止,我很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团队,我的团队里,有军师刘计洋,有匹夫老三,有交际花吴欣瑜,有实力派兰慧心,有滑头兰仁义,更有足智多谋早已忘记自己活着的姜孟。
这就是我的团队。
其实我想叫他们梦之队,尽管很俗,但我很想这么叫。
对了。
我忘记说了,这个团队里,有一个我。
武力不如老三,智谋理智不如刘计洋,交际能力不如吴欣瑜,实力学识不如兰慧心,两面三刀不如兰仁义,而且我胆小怕死,不如小孟,可是,在这个梦之队里,我是他们的老大,他们所有人见到我,都要喊一句老大。
这就是我,《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中的‘不仁’,被作者用生在乱世,有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力形容的那个‘不仁’,而我的确不是一个好人。
站在所有人的面前,望着他们的目光。
我目光猩红道:“嗜血,如狼,却不食羊,暴风雨已经到來,让它來的更猛烈些,更狂暴些吧,或许这是我们最后的高歌,但我要让这只歌,惊涛骇浪,淹洠д飧龊I隙健!
所有人都看向我,目光中带着被我点燃后的斗志。
这一刻,我们仿佛融为一体。
……
天亮的很慢,当天空中出现雾蒙蒙的白色后,就证明黎明已经到來,随着黎明的到來,天空慢慢变成白昼,在白昼之后,太阳就会爬上海面或者大厦,照映着这个世界,太阳光很温和,不刺眼,站在最繁华的大厦上看着太阳升起,耳旁回响着经典的《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享受着彻夜未眠后的片刻回味,那滋味,像极躺在女人怀抱里的温暖,藤田惠美的歌声飘荡在耳边,就像漫步在莎莉花园中一样,自由芬芳。
第五百三十四章:我有两个大馒头
人民公园西山瀑布前有一些小小的椅子,这是给來观景的人们坐的,让走的累的人们在这里歇息一下,再继续往下走去,毕竟是人民公园,景色自然不会太差,前面就是整个上海的中心,作为皇家后花园,西山瀑布的景色比郊区的老年公园不知好的有多少,但來往这里的人并不是太多,这些椅子尽管干净,但都带有锈迹,看來不常有人愿意坐在这里,想想也是,此处房价早已是天价,尽管是人民公园,但大众人民却不可能常來此处,而能在附近买房的人,无不都是显贵高官,这些人又怎会到公园里散步呢。
在西山瀑布前,一个中年男人坐在带有锈迹的椅子上,手中放着一本《好人不仁》,看着书上的情节,男人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看的有少许,一个面色白润,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疾步赶來,附在男人耳边轻语两句,男人阖上双眼,嘴角玩味的笑意更浓,男人丢下手中放着的书籍,轻叹一句:“向北风啊向北风,弄这么本破玩意儿有什么用呢。”
秘书眉头微皱,轻声说:“何书记,向北风说这本书不是他所为。”
中年男人面带鄙夷,问道:“不是他。”
秘书有些紧张,被中年男人看着后背都冒出冷汗。
中年男人又说:“会是谁。”
秘书有些紧张,犹豫片刻说:“的确不是他,我仔细盘问,他坚决否决,我们现在是同一根绳子上的,他不可能……”
“小林,你看的太近了。”中年男人站起來。
林志恒不敢在言。
中年男人往前走,脸上带着笑意说:“这本书很不错嘛,可以让党内的其他人都看看,书很写实,非常不错。”
“是,是。”秘书林志恒赶忙点头。
中年男人笑笑,转身交给林志恒说:“小林,你先看看再说,不要妄下断论,这本书的作者是谁,有待争议吗。”
林志恒脸上带着冷汗,只顾着点头。
中年男人转身离开,林志恒赶忙跟上去。
中年男人冷峻的说道:“开会。”
……
二十分钟后,在人民公园前面的大厦里,会议室里所有人都西装革履,唯有中年男人站在会议桌一头,身着一身麻料中山装,极有中国传统特色,在会议上,中年男人大讲特讲《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他说:“这本书很不错,大家回去都要好好读读,书中的海上市,说的就是在坐的你们,知道你们在书中被评价为什么吗,尸位素餐,行尸走肉啊,哼,要学会反省,从这本书开始。”
从这本书开始,这句话在第二天遍布所有图书市场,成为‘不仁’这本书的宣传词,不仁以火一般的知名度,燃烧图书市场的每一个角落。
……
在佘山,向北风站在落地窗前,桌子上放着十几本‘不仁’,他手中拿着一本,安娜躺在沙发上,身上穿着睡袍,薄纱睡袍下是外国女人傲人的资本,她手中也拿着一本‘不仁’,嘴角带着玩味阅读着这本书,向北风有些着急,站在窗前來回走动。
他兴奋的说:“何书记这一计真是精妙至极,精妙绝伦,曝光他,看他怎么办,哼。”
安娜不说话,躺在沙发上静静看书。
向北风走到桌子前面喝口水,眼睛猩红的说:“等曝光他后,就让纪委介入,让警察上门,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之后夏天公司就是你我的了,安娜,我突然感觉幸福來的是这么快,幸亏那天我们并未动手,要是听我的动手,那可真是玉石俱焚,而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他死翘翘,哈哈,真是快哉快哉。”
向北风兴奋到极点,在窗前走动的脚步很快,他走到安娜身边,抱着安娜的身体,低头就要吻安娜,他感觉自己又有能力了,骨子里十分渴望,安娜看着向北风,目光中带着无奈,她合上眼睛,叹口气看着眼睛猩红的向北风说:“这不是何书记的计谋。”
向北风眉头微皱,往后连退两步说:“不可能,除何书记外,不可能有人知道的这么清楚。”
安娜笑笑道:“你说对了,除郝仁自己之外,不可能有人知道的这么清楚,这本书中的某些东西,只有郝仁自己知道,别的人都不知道,何书记尽管厉害,但他不是郝仁,而你我,也不是他,这本书对郝仁的经历來言,是相当详细的,甚至可以精确到一些曰子,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写出來的,除非他自己。”
向北风往后倒退几步,跌坐在单人沙发上,双目有些失神,甚至有些难以置信,安娜从沙发上起來,身上的薄纱随着风轻轻吹动,面庞上带着认真,她说道:“永远不要在未知的结果面前高兴,那样只能让你更痛苦。”
向北风躺在单人沙发上,合上猩红的眼睛,全身的肌肉全部紧绷在一块,他咬着牙齿,面部狰狞,可最后,他只能恶狠狠叹上一口气,然后让自己冷静下來,安娜躺在向北风的怀中,让向北风抱着她,安娜幽幽说道:“向,我永远会陪在你身边,永远。”
向北风抱着安娜,神情再次激动起來,这次不是因为这本书,而是因为怀中的这个女人。
……
很不解,为什么会有人对我的生活知道的那么清楚,《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这本书对我的经历与生活中的细节见微知著,往往一笔点明白我这些年的处境,最重要的是,这个笔名我似曾相识,我的两个大馒头,这样的笔名很奇怪。
在一天晚上,我收到來自父亲的电话。
父亲问我夏婉玉去什么地方了。
我神情一怔,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会知道,我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