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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换了风楚怜,早被她一脚将人踹飞,然后自恋地夸耀起自己的美丽来。但南若华却只是让到一边,以她星域级的能力自然不可能让对方碰到。
林洛不由地哈哈大笑,一把将哈克尔抓了过来,道:“原来你比我还会耍流氓!不过,你的色心真是让我钦佩,连脚上还在流血都不管了,难道你想做一个流血而死的色狼?”
南若华不由地嗔怒,飞了个白眼给林洛:“林兄——”
这似嗔似娇,若是还能再跺一脚的话,那真是要酥到人的骨头里了。
哈克尔这才发现自己的右脚还被猛虎狠狠地抓出了一道伤口,刚才先是惊、然后又被南若华的绝丽清雅迷住了心神,竟是忽略了这点,此刻被林洛一提顿觉右腿好像断了似的,痛入心扉。
不过他的勇士称号虽然是自鸣的,但骨气还是有点,脸上固然白惨惨的吓人,冷汗直流,可愣是咬紧了牙关没有吭上一下,也不知是天性坚韧,还是在南若华的面前逞强。
“算你运气!”林洛一指点出,木系功法发动,一道绿气卷过,哈克尔的伤势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复原。
就那么两三个呼吸的时间,哈克尔已是完好如初,他不可置信地起身跺了跺脚,然后惊喜无比地看着林洛,道:“原来你是一名伟大的巫医!巫医大人,请跟随哈克尔回村落,让我们好好地款待你!”
林洛也正想了解一下这个古怪的世界,自然欣然同意,三人一起回转哈克尔所在的喜马村落。
那哈克尔思想纯朴,根本不用林洛套话,基本是有问必答,根本对二人没有一丝提防!这也是,在他的心目中,林洛是伟大的巫医,而南若华更是女神,那还需要隐瞒什么?
林洛两人也终于知道,这片大陆被称为神灵长眠之地,又叫神地,在哈克尔的认知中,这块大陆下长睡着一名伟大的神灵,因为他的恩赐,大陆上才会出现如此多的生命。
而且,也正是他的庇佑,大海中那些可怕的生物才没有袭击陆地,将所有的人类消灭。
整个神地处于异常原始的部落形态,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地点住下,以采集搭配狩猎而生。另一种则是居无定所,单纯以狩猎为生。
但他们狩猎的对象就不止是野兽,而是还包括了其他的部落族群,所到之处,除了掳走年轻的女性外,其他人悉数杀死!
因此,每个固定住下的村落都会建立起强大的防御阵线,并积极训练族人,以对抗随时都可能出现的游牧部落。而且,并不是只有游牧部落才会袭击村庄,因为狩猎、采集区域的冲突,便是固定村落之间也会暴发战争,想要吞噬对方,扩大自己的地盘和人口。
这就是微缩版的王国争霸,只是这片大陆上的人类还处于原始时期,当哪一天某个强大的部落统一大陆时,那么王国出现,时代向前跨越一步。
不过,据哈克尔说,他们这样的村落存在了至少数百万年,可这么久的时间都没有产生王国,不知道再过几百万年也有没有这个可能。
如果此言为真,那么这里的历史将超过银月星上任意一个种族传承。即使第一代殒神来到银月星也不过二十几万年,要推溯这里的来历,可能要找到之前银月星的主人如下三族,或者火焰巨人这种活化石!
喜马村落不冇过四百多人,在附近七个部落中属于实力垫底,不过,因为出了一个部落勇士,他们的侵略步伐却始终没有迈出。
这个部落勇士就是哈克尔。
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冠上部落勇士的头衔,只有能够杀死飞翔在空中的赤龙鹰、畅游于大海的金刚蟹、或者森林之王赫原虎的,才能得到这代表着最强勇士的称号!
哈克尔在十七岁那年就杀死了一头赫原虎,成为了喜马村落的英雄、附近七个村落唯一的部落勇士,威镇一方,甚至还娶到了七族中最美的女人做婆娘。
然而,在一次醉酒之后,他却是不慎吐露了真相:原来,那只赫原虎并不是他亲手击败,而是捡了个便宜,目睹了两只赫原虎在争夺地盘,一只在落败后伤重难以复原,才被他割下了脑袋、扒下了虎皮!
消息传出,他在族中的地位自然一落千丈,而另外六大族又重燃侵略之心。哈克尔心中一横,便决定真去猎杀一头赫原虎,却打虎不成差点反遭虎轮,幸好又遇到了林洛和南若华。
林洛很难去评价当初他撒谎是对是错,是出于个人的虚荣还是保护族群,但因为他的撒谎让族群免受外族的侵略这的确是事实,否则这会儿喜马村落可能已经不存在了。
三人一路翻山跃岭,走了差不多一天之后,这才来到了一座小小的村落,对于习惯了动不动就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林洛二人来说,这仅有四百多人的村落真是小得可怜!
这里的男人和哈克尔一样,都是仅有下冇身围着一条短裤,但这短裤也是有讲究的,有些人是用狼皮所制,有些人却是豹皮、蟒皮。
这都是他们打到的猎物,按神地的传统,成年男人只能穿自己猎捕到的野兽之皮缝制的短裤。
女子也只比男人在上身多了一个仅能裹住的胸围子,一走起来波涛汹涌,丰冇满点的那两陀肥肉都有跳出来的可能!而下冇身都是清一色地露出两条大冇腿,因为长期曝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但有时候屁股一翘,短裤提起,便能看到一抹惊人的白。
林洛二人看他们觉得古怪,而村里人看他们也同样地稀奇,但因为有哈克尔的存在,却并没有一个人上来说话,可无论男女都是将目光盯在了南若华的身上。
虽然在他们的眼里南若华的打扮着实古怪,但对于美丽的欣赏是不分种族、打扮的,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南若华就算篷头垢面也是绝代佳人,更何况这飘飘若仙的清丽装扮,让男人倾倒、让女人低头思索是不是也应该照学一下。
哈克尔曾经是村里的大英雄,现在却是大骗子,任何人都羞与他为伍,连上前说话都是嫌恶,只是远远地跟在后面,毕竟村里来了两个陌生人。
一路来到哈克尔的住处,但还没有推开院落的木门,便能听到里面传来哼哼依依的呻冇吟,夹着猛烈撞击的声音,只要不是傻子便能知道里面正在进行着怎样的勾当。
“汗穆尔,再用力、再用力——啊,顶到心尖尖上了,啊、啊、啊——”女人毫不掩饰身体的ji情,声音大得足以让附近三四户人家都听得清楚。
“,我和哈克尔那个操得你舒服?”男人的声音也随之响了起来。
“当然是你,我的汗穆尔,我要到了、我要飞了!”女人顿了一下,声又此起彼伏。”男人虎吼着,似乎要到关键的时刻了。
“混蛋!”哈克尔一声怒吼,猛地一脚踢开了大门,拔出尖刀跃了进去。
只见在院落的水井前,他的婆娘正全身赤luo、双手按在井沿上,翘着肥硕的屁股被一个同样赤luo的男人狠干着。虽然看到了他的进入,但他婆娘只是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着愉悦的呻冇吟,身体发颤,抖得胸口那两座高山晃荡不止。
“曼玲,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哈克尔怒吼道。
“你这个骗子,我嫁的是部落勇士,不是你!”他婆娘毫无羞愧之色,摇着她的大屁股向身后的男人索欢,“汗穆尔刚刚杀死了一只赤龙鹰,他答应送我一件用赤龙鹰做的衣服,我以后就是他的女人了!”
在部落的传统中,女人穿哪个男人猎捕到的凶兽制成的衣物,就代表着她是哪个男人的女人。部落中即使嫁了人的女人也可以随时找别的男人,但提前是那个男人必须接受女人丈夫的挑战——当然,女人的丈夫也可以选择不挑战,但那会让他尊严扫地,视为窝囊废。
所以,哈克尔的婆娘这样的举动在外面世界是出轨,可在这里却是再正常不过,没有力量就不配拥有杰出的女人,天经地义!
而且,这还是七族第一美女!
第四八二章 异族战争
“汗穆尔,我要和你决斗!”哈克尔厉声道。
“决斗?你不配!伟大的汗穆尔不屑和一个骗子决斗!”汗穆尔压根不理会哈克尔,依然在卖力摇晃着,让哈克尔的婆娘不断发出高亢的尖叫。
“混蛋!”哈克尔浑身哆嗦,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愤怒,向对方扑了过去,尖刀扬起,刺向汗穆尔肌肉虬结的胸膛。
谁料汗穆尔却猛地将身下女人托了起来,挡在了他的前面,这一刀若是刺下去的话,只会捅穿那女人的胸膛。
哈克尔虽然愤怒,却显然还十分在乎自己的婆娘,尖刀在几乎碰到对方那高挺的胸部时,强自收了回去。但汗穆尔趁机一脚踢出,将哈克尔踹飞出了十几丈。
而那女人经过这么一吓,浑身一哆嗦,一颤一颤地达到了*,脸上全是艳红之色,如同软泥似地倒了下去。
汗穆尔也激烈地抽动几下,趴在了女人身上直喘气,但很快就恢复了精力,抽身而起,男根还保持在半挺的状态,沾满了异物。
他却是毫不在意,大步向哈克尔走去,好像一个国王,充满了骄傲:“我代表多塔部落在此发话,限你们三天之内向我们部落投降,从此之后,你们将在我、汗穆尔的保护之下,真正的部落勇士,杀死了赤龙鹰的英雄,而不是什么骗子!”
喜马村落的男女老少都是默然无语,以前他们有唯一的部落勇士。可后来却证明这只是一个骗子,让他们的自尊心都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而喜马村落是附近七大部族中实力最弱的也是事实,现在没有了部落勇士这块招牌,这要如何抵挡其他部落的吞并?
固定村落之间的吞并虽然不像游牧部族那么狠,会将除年轻女子之外的人全部杀光,可在新部族中,老部族的人肯定会受到排斥。干更危险的事情,这日子绝不好过!
“哈哈哈!”汗穆尔走到一边,捡起一件由羽毛织成的短裤系了上去。裹住了他的男根,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院落,以他部落勇士的威名根本不怕被人偷袭。
不过。当他走出来的时候,笑声却是嘎然而止,因为他看到了清丽出尘的南若华!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种美女,但极品美女却是任何人见了都会怦然心动!南若华无疑就是这样的极品美女,虽然她的装扮在汗穆尔的眼里堪称怪异,却是怪得美、美到了极点!
他刚刚软下去的男根又勃了起来,将他的鸟毛短裤撑起了一个大帐篷,似乎要展翅飞翔一般。
“女人,你是哪个部落的?”汗穆尔大声说道,如同一只求偶的猩猩。向对方展示着他满身虬结的肌肉。
“滚!”南若华即使再清冷,但刚刚听了一场活春宫,她又哪能再保持平常心,俏脸晕红得如欲滴出水来,让边上的林洛一直偷笑。
她又羞又怒。自然没了好气。如果不是她脾气够好,早一根指头点出去碾死这个人了。
“女人,站在你面前的是部落勇士!”汗穆尔勃然大怒,部落勇士拥有崇高的地位,哪能容人污辱。
“滚!”林洛也站了出来,目光扫过汗穆尔。微微流露出一丝强大的气息。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他不会强行介入,但并代表着他需要有所顾忌。
汗穆尔虽然顶着勇士的称号,却不会傻到一根筋!事实上,林洛给他的感觉比单独面对赤龙鹰的时候还要可怕,再加上这毕竟是敌对部族的地盘,他总是有所顾忌,当即慢慢退后,再掉头就跑。
再猛的勇士也敌不过数百双拳头,待到他率领部族攻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