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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兽性大发-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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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脱口而出:“您要真对付我,我可以唆使您儿子跟您对着干啊。”

沈老爷子一愣,随即仰天大笑,那笑声气吞山河,直笑得他差点没岔气。笑完了,他点着我说:“好,好,你这丫头果然不错,有胆识,不愧是陆宁峰的女儿!”

乍听到陆宁峰这名儿,我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那是我贪赃枉法后跳了楼的老爹,十多年了,我竟觉得这名字是如此陌生,他的声音面容也早已模糊,我只能记得我那老爹是很疼我的,具体怎么个疼法,我也不怎么记得清了。

沈老爷子提到故人,脸上的笑也收了起来,又用那种慈祥的眼神看我,频频点头:“你这丫头不错,真不错,有胆子,肯定敢跟我家小子对着干,又会装柔弱,对那小子的胃口,太适合他了!”

我冷汗,这个,装柔弱,他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的?

沈老爷子叹了一口气,又说:“宁峰是条汉子,我就知道,他的女儿也不会差。”

我说:“老爷子,您和我爸~”

沈烈懒散地靠在沙发上,慢慢眯起眼睛,开始回忆:“当年他只身走进合纵联盟的时候,我就佩服他的勇气,他陆宁峰是谁,省公安厅副厅长,来跟我谈生意,我当时问他,你一个条子,就算是副厅长,老子也照杀,你怕不怕,”沈烈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你跟你爸很像,他被我的人打得浑身是伤,爬起来却对着我笑,说,沈先生,有没有兴趣谈笔生意?

我问他什么生意。他说,他想投资我的马场和赌场,还有放高利贷,寻求我的门路和庇护,当然他也会提供他那里的方便。说实在的,我不缺钱,也不怕条子,他那点生意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可是他却对我说,你知道我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吗,是贪污来的,他说沈先生,相信对用政府的钱来建自己的大厦吧,您会感兴趣吧。”

沈烈的脸上出现了那种畅快的表情,我想象那一次对话是如何的激情澎湃,我的父亲,在我印象里,他是个有着温暖笑容长相清俊的男人,很好看,很宽广,就像所有孩子心目中的父亲一样,他是个英雄,还是个帅锅。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我那老爹实在是太强悍了,而且,很奸诈。

难怪生出了如此奸诈的我啊。我想起他和陆安纯母亲的那个家,多么豪华的别墅,那种上流社会的生活,像小公主一样的陆安纯,还有那个让我妈帮着揉着太阳穴,看见我就会温暖的笑,抱起我来说:“小心,爸爸的小宝贝。”温雅而气度不凡的男人,竟恍若隔世。

早已经褪色的童年时光,说是忘记了,一瞬之间,却又历历在目。即使看不清面貌、记不起声音,那种感觉却如此清晰。

陆安纯说,爸爸爱的女人是我妈,疼爱的女儿是我,我想,她说的没有错,因为沈老爷子说,我爸的事情捅出来后,他来找他,提了唯一一个要求,保护好我们母女,我爸不能保证,他无法确定自己肯定能保护好我们,所以他拜托了沈烈,而陆安纯母女,他则选择自己解决。他至少得判个无期徒刑,不过沈烈愿意帮他,关个二三十年也就差不多了,我爸却拒绝了,他从高楼上跳下去,他用他的死,将轩然大波压了下去,保住了陆家和他妻子家族的名声,当然,这里面出力的还是沈烈,只是我爸一死,很多事情就无法再求证,沈烈硬生生将此事压了下去,我爸走的时候,没有多少人知道他是畏罪自杀的。

我想,也许他是不想让我那死脑筋的老妈等他二三十年,所以放她自由,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懦弱与一厢情愿,让我妈守了一辈子,我妈今年四十五岁,未婚。

当年那些纠结的感情到底怎样我不知道,但从我、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场错误的爱情,一个男人为了事业与一个女子联姻,没有感情基础,最多只能算相敬如宾,然后这个男人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通病,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甚至又有了一个孩子,对于家里的妻子,这个男人无法给与爱情,对于另一个女子,他无法给与责任。

多么残破的爱情,这世上的女人都是希望圆满的,就好像我妈,她是真心爱我爸,爱到抛弃尊严,不计较一切,但是我知道,多少个日夜,她都在为不能成为他的妻而黯然神伤。

在女人的世界里,爱情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即使爱情再重要,都无法代替一切,我妈得到了爱情,却到底还是有着许多遗憾,比如她不是他的妻,比如他已经不在了。

我想,如果我遇到沈奕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却对我付出了爱情,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也不敢想象。

不过还好,这世上没有什么如果。我和沈奕小磕小碰,说到底,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

在我低着头冥想的时候,有沈烈的手下进来,附耳对老爷子说了几句,沈老爷子就突然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看得老娘背脊直发毛。

我搓着手,对沈老爷子摆出个自以为最乖巧的笑容,只希望和沈奕一条生产线的他,能被老娘的美色收服,然后别再这么恐怖兮兮地盯着我!

“那个,沈伯伯,是,有什么事儿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沈烈呵呵儿一笑,高深莫测地笑:“丫头,知不知道奕小子为什么看上你了?”

我摇头,并以一种迫切的眼神望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将在下周之内完结,明天偶还会更新地,周末努力!!!
新坑无能。。。
这两天偶一直在思索偶到底会写点啥,那个宫斗宅斗啥的,不会写,武功招式不会写,权术阴谋不会写,最近萌上网游,就更别提了,偶就是男配女配都不会写瓦,
偶只会写闷骚男~~~
我泪。。。。
童鞋们,可以感受到我那颗风中林乱的心肝儿么???




、王子爱灰姑娘的原因

我表示我相当有兴趣知道沈奕看上我的理由,据我的观察,这必将是一个相当扭曲诡异的过程,王子看上一个灰姑娘,并且这姑娘要美貌没美貌,要才华没才华,这本身就是这诡异的事情,我想沈奕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睁眼瞎。

我确定沈奕是爱我的,不是他对我有多好,只凭一个女人的感觉,他看着我的眼神,是专注的,这个不喜欢情绪外露的男人,却会在看我的时候露出那种疑似深情的眼神,所以我确定他爱我。

既然结果是这样,其实我不需要计较他是怎样爱上我的,如果这过程的真相太惨烈,我不如不知道,免得心里有刺,一个聪明理智的女人,应该是这样的吧。

可是明显我不是什么聪明理智的人,我最多就只能算装聪明,我没有去问沈奕,我觉得他并不是很想告诉我,我就不问,但沈老爷子主动要告诉我,这就要另当别论了吧。

结果,作为沈老爷子告诉我真相前的临时演讲,他滔滔不绝地跟我介绍了他和院长之间的爱情史。

大概的故事是这样的,三十多年前的沈烈还是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神采飞扬的才俊,而院长是个长相清秀性格简单脾气火爆的小姑娘,两个人一见如故日日拌嘴吵架,最后日久生情,然后冲破重重阻碍走到一起,结婚生子,产下沈奕一枚,二人曾经一度甜蜜幸福地执手,创下了连夫集团,而导致两人婚姻失败的,却是XX帮,额,即合纵联盟,因为沈烈从小就有当混混的气场,长大后更有做老大的宏愿,他一直在这条路上打拼,院长却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直到某一次沈烈三个月没有回来,那一次联盟在香港的老巢出了内奸,差点被警察端了,沈烈被偷偷送回来的时候,腿上中了一枪,从那时候起,院长才知道,他丈夫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的手上有人命,他的身边有一大群暴露性感又开放的黑帮女人,他开着会打死人的赌场,他洗着黑钱,他是个坏人,而这一切,他都瞒着她。院长是个简单的人,却也是倔强的人,她无法忍受这一切,于是这一段本来很平常的爱情在复杂的背景下,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沈烈是用很平静的口气讲述这一切的,说到最后的时候,他的神色微微有些动容:“直到现在,这仍然是一个让我很难抉择的问题,我心爱的事业和心爱的女人,现在的我大概是后悔的,但如果我当初选择了她,我未必就会满足吧,人总是贪心的,当我有了两件心爱之物却不能两全的时候,不管怎样选择都是会有缺憾的。不过有件事她却是误会我了,我爱的女人自始至终都只有她一个。”

沈烈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曾经告诉沈奕,找妻子要找像他妈一样的女人,沈奕跟我很像,漂亮的女人并不能引起我们的兴趣,生活在复杂环境下的男人,有时候需要的是一个简单的女人,一个让人安心,让人能把疲惫的心搁置的地方,像她一样的女人,简单,甚至是笨,却又倔强得可以,生气的样子是那么可爱,”沈烈的脸上露出那种温柔的神色,随即又咬牙切齿,“沈奕那小子是听进去了,可是他太蠢,我让他找像像他妈的女人,结果他倒好,找了个于什么的女人,长得像他妈妈,可那副嘴脸,差点没气死我,不过还好他总算没有蠢到家,最后找到了你。”

我要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震惊、不可置信、愤怒、伤心、失望,我知道沈奕一开始追我的时候,并不是真心喜欢我,我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听到这样的回答,想到他是像挑选商品一样选中的我,我的脑子就嗡嗡作响。

我“腾”地一下站起来,冷笑着开口:“沈伯伯,我看您说的也不一定对,如果院长真的适合您,你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以此类推,这样的我也未必适合沈奕吧,您就不怕您的儿子走和您一样的老路吗?”

对于我咄咄逼人的怒气,沈烈表现得很平静,他摆摆手,苦笑道:“不,沈奕这小子比我看得开,他从一开始就走着和我不一样的路,他根本不愿意接受合纵联盟,甚至,连夫集团他都不愿意继承。”

我愕然:“他~”

沈烈笑了,笑得很得意,是对自己生出了这么个奇葩儿子而展现的那种得意:“做生意打群架,沈奕那小子不一定强过我,不过我这个儿子比我有魄力,比我有胆识,他十六岁的时候,我和他妈妈一个要他念高中,一个让他进联盟来训练,吵的不可开交,你知道那小子怎么的?”沈烈笑眯眯地招呼我重新坐下,问我。

我想起沈奕曾经跟我说过他十六岁一个人出国,十九岁的时候被家人抓去英国念书,于是我说:“他出国了。”

沈烈点头:“他跟你说过,那他有没有说他去了哪里?”

我摇头。

沈烈笑:“我跟他妈吵得不可开交,他小子倒好,一声不吭出国了,我一找就是三年,最后在南美洲找到他,十六岁的沈奕瘦的连只鸡都掐不死,居然有胆子跑去南美洲的丛林里,想想我就后怕,他没有被人打死也会饿死吧,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那段时间沈奕最穷的时候还偷过别人的面包,但当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上千人的老大了,手下种植园几十个,嘿嘿,说不定丫头你喝的咖啡还是这小子的手下摘的咖啡豆呢。”

我汗,现在我可以解释沈奕这厮不喜欢喝咖啡的原因了么,干哪行厌哪行啊~

“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在南美洲已经混的风生水起,我其实挺高兴,这小子到底跟我像,结果,他二话没说卖了在南美洲的产业,听他妈的话去了英国继续念书,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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