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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三国演义-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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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虎地一下从床上跳了下来,他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头脑也清醒无比……果然,“旺夫”是一种从根本上改善男人体质的武将技,可以让男人变得强大。

但是……现在的自己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很多的普通人。碰上会武将技的女人们,仍然难敌。这也是糜贞被人认为是废物的原因,虽然“旺夫”很强大,但接受了“旺夫”的男人没有武将技,仍然只是一个小兵的命。

但孙宇不同,他还有纳米机器人。

“Nm01,现在再试试活性化我的细胞。”孙宇兴奋地命令道。

当“巨力”的红光从孙宇的头上跳起来的时候,孙宇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他变强了,真的变强了。Nm01的活性化细胞功能,说到底只是一种辅助强化功能,细胞的活性化程度,与孙宇本身的体质息息相关,以前孙宇的体质只是普通人偏弱的体质,细过Nm01活性化之后,一拳可以打断小树,战场上可以快速地挥舞大锤。

但现在孙宇的细胞变得更优秀,活性化之后暴发出的潜力也更加巨大。他忍不住对着地面一拳砸下,只听到碰地一声巨响,青石板的地面居然被孙宇一拳砸出一个巨大的凹坑,这可比以前的自己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孙宇走到床边,一把抓起自己的三石大弓,轻轻一拉,“崩”地一声居然将大弓拉断成了两半截,以现在的臂力,完全可以淘汰三石弓了,看来使用五石大弓不成问题,甚至可以考虑使用六石,七石以上的大弓……但超过五石的大弓应该没有人造,看来还得自己找弓匠去新造一把。

变强了,真的变强了!孙宇有点激动,来到三国的日子里,见过了太多的名臣猛将,使孙宇深深地体会到拥有力量的重要性。然而一直徘徊在红色与蓝色等级的孙宇找不到提高实力的方法,以至于十分苦恼,现在实力大涨……孙宇只觉得心中欣喜,如果现在不是半夜,他甚至忍不住要开心地大笑两声。

然而孙宇没笑,糜贞却笑了!

笑着哭,哭着笑,她那张纯美的脸上,有两行清泪滚滚而下,喃喃地道:“变强了,我的男人变强了……哈哈……我不是废物,我的武将技也不是天下最废的武将技……我不是废物……”

孙宇这才想起来糜贞这个功臣,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过头来,对着糜贞道:“虽然我不知道咱们两人现在这个关系究竟算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真诚地感谢你,你的武将技对我来说,是天下最有用的武将技,你才不是废物!我会陪你返回徐州,在所有人的面前证明这一点。”

糜贞哭着笑了,笑着又哭了,她放下了心中大石,只觉得精神一松,倒在孙宇的床上,晕睡了过去。

哇,你就这么全身**,倒在我床上晕了,你让我这男人情何以堪?孙宇大汗了一把。他从床角拉过被子,将糜贞**的身躯轻轻盖住。

咋整?这女人占了我的床……孙宇心想:这女人现在是我的妾室了,按道理我和她睡一张床没问题的吧?可是这么一个美人裸睡在我旁边,我能淡定得了吗?万一兽性发了……那我刚才的坚持,全都化成了水,唉!还是另找地方过夜吧。

孙宇走到院子里,抬头看了看天上皎洁的月光,只觉得心中慢慢平和了下来。

练拳?练锤?找个什么东西练练?孙宇心中暗想:现在我的力量、速度、柔韧性都全面提高了,再拿着笨重的大锤挥舞好像有点丢身份,枪乃百兵之王,我还是练枪吧!

他返回屋中,拿了一把扫帚出来,随手一挥,那扫帚柄就发出呼呼的风声,就如神助一般穿刺过漆黑的夜色,那速度快得孙宇自己都吓了一跳。

好,既然我现在能把枪刺得这么快,那么我能不能一瞬间刺出无数枪呢?孙宇心中一动念,双手挥起,刷刷刷连刺数枪,只见空中被他刺出一片片密密麻麻的扫帚影子,简直水泼不进。

我是真的变得强大了!孙宇心中拥起了淘天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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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日记:

如果我告诉你,我只是一个无欲无求的科学家,从来没有野心。我想你一定不信,实际上我自己也不信。野心这东西,通常与实力成正比,当一个人的实力不够时,他的野心就不会大。而当一个人的实力变强的,野心就会随着实力一起膨胀,变化!

我现在就处于这样的境地!

当糜贞向我逼婚时,我是不愿意的。但当我享受到了她的武将技带给我的福利,我的心中居然暗自升起了一抹庆幸,幸亏我娶了她,没有把她让给别的男人。

那天晚上我在练枪法时,突然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很自私,很自利的人。因为我一边练枪法一边在想:假设以后再发现世界上有武将技是“旺夫”的女人,我一定要不顾一切代价将她抢到手,不论她爱不爱我,不论我爱不爱她。哪怕用强迫的手段,我也要把她变成我的女人,然后让她的“旺夫”技能为我所用!

我为这个邪恶的想法感到深深地自责,它几乎完全颠覆了我自以为是的正义感和价值观,我第一次感到力量对男人的诱惑力如此之大。我决定想这个邪恶的想法深深地掩埋在内心的深处,永远也不要去碰触它。

但我知道我未必能够做到!控制**,是人类最大的难题。

为了安慰自己那颗自以为正义的内心,我决定倾尽全力帮助糜贞,去徐州为她出头,证明她是一个有用的人!这是我对抗自己负疚感的唯一办法,我必须得为她做点什么。

孙宇

记于被称为“逢魔元年”的奇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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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lbxxoo”打赏1176币,并且投了4张更新票,1张评价票。感谢“№渐行渐远”打赏200币。

 109、新的“枪王”诞生

这是今天的第三更,呵,我说到做到。

关于糜贞的问题,今天的书评区很热闹,有不少人说主角应该推了她。咳咳!在这里我必须声明一下,该是主角的,绝对跑不掉。我不是文青,也没有虐主的习惯,全收是免不了的。

但是,收也要收得有个合理性,还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只见过两面的女人就往床上弄,这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孙宇的风格。

请大家耐心,爱情这东西,讲究水到渠成。水没到渠就不会成!至于什么时候水到,我会给大家一个完美的答卷。

话说回来,今天的会员点击和推荐票不给力啊,大家再给力一点嘛,看在我加更的面子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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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孙宇就跑到了城头上。已经清醒了的糜贞脸红红地跟在他身后,张白骑和太史慈也跟在后面来看热闹。

只见城外的黄巾贼还在紧张地建造着攻城器械,北海城西边的树林被砍伐了一大片,十来架云梯已经制好了,冲车和井阑也在紧张的赶制之中。

孔融面色黑黑地站在城头上,旁边站着“名师”郑玄。

武安国、宗宝等将领也在旁边,新招募的士兵一队一队地在城墙上下来回奔跑,由武安国和宗宝教他们守城的战术。

“妈妈说城外的黄巾贼全部是人贩子,有三万多,好吓人。”太史慈趴在城头上,忧心仲仲地道:“这么多人贩子,要拐走多少小孩啊?北海城里的小孩加起来也没这么多。”

汗!这萝莉看什么人都是人贩子,真受不了。孙宇大步走到孔融面前,抱拳道:“孔大人,请允许小子今天再次出城挑战徐晃。”

他这话一说出口,就听见孔融、郑玄、武安国、宗宝一起劝道:“寻真先生,不可!你不是那徐晃的对手,轻率出击说不定会丢了性命,不如死守城池,还有一线生机。”

孙宇笑道:“小子昨晚领悟了新的武将技,变厉害了很多,现在说不定能和徐晃打一打了。”

孔融等人哪里肯信,纷纷摇头。

这时旁边的糜贞上前一步,傲然道:“寻真是真的变厉害了,因为我对他使用了我的武将技。”

众人一起好奇地看着糜贞。今天的糜贞没有刻意遮掩自己的面容,反而是将一张脸洗得干干净净的,头发挽起,气度雍容,不再像那个落拓的离家少女,而像是一名充满自信的豪门千金。

孔融立即认出了她,惊讶地道:“咦?你不是徐州富豪糜氏的三小姐糜贞吗?上次我拜访徐州陶谦,你姐姐糜竺带着你一起来堂上见过面……”

糜贞俏脸微红,应道:“孔大人,抱歉小女子前些天隐瞒着身份,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孔融乃是仁人君子,当然不会追问她的苦衷是什么,只是好奇地道:“你说你对寻真使用了武将技使他变强了?可是我听说你的武将技是天下最没用的武将技……”

糜贞的脸上生起一抹怒容,但这抹怒容立即被骄傲所取代,她抬起头来,傲然道:“我的武将技名叫‘旺夫’,原本是天下最没用的武将技。但当我碰上寻真,它就不再是没用的武将技了。我……我已经和寻真结为了夫妻,将‘旺夫’使用到了他的身上。”

啊?所有人一起傻傻地看着孙宇,心中都在想:你这家伙出手好快,只一晚上就把人家姑娘给办了。

孙宇苦笑了一声,心想:不是我办了她,是她办了我啊。现在的问题是要在这些人面前展露自己新的实力,一方面是给糜贞长长脸,免得她老是落个废物的名头。第二方面是使众人都相信自己有实力出城挑战徐晃。

孙宇心想:巨力、必中、骑将,这三个旧技能就别展现了,换个颜色也换汤不换药,没有什么意思,自己也决定换武器为百兵之王的枪了,干脆就新发明一个枪系的技能名吧。要不给自己安个“枪神”?呃……太夸张了,胡乱冒充神将,身上放不出斗气,会被人嘲笑的。

他突然想起北地枪王张绣的“枪王”,这个技能的名字挺好听,又不用担上冒充神将的恶名,干脆就“枪王”吧。

孙宇从宗宝的手上借过他的铁枪,在手上轻轻一挥,Nm01赶紧为他制造出虚假的金光,淡金色的“枪王”两个字刷地一下跃上头顶,金光闪闪,耀眼生辉。

“哗!”

不光是孔融、郑玄、武安国、宗宝,就连旁边所有的士兵都吓了一跳。

“金色!”

武安国激动地叫道:“寻真兄弟,你变成金色的顶级武将了?”

宗宝吓得一张嘴巴变成了o字形。

孔融开心地拍手道:“这下可以敌得过黄巾贼的大将了。”

郑玄则似笑非笑,好奇地看着孙宇的假武将技,也不点破。

糜贞骄傲地看着自己的男人,同时感觉自己长长地出了一口恶气,从今天起,她不是废物了。

孙宇也挺开心的,这群人的反应很满足他的虚荣心,他忍不住呵呵笑道:“现在可以让小子我出城迎敌了吧?”

孔融赶紧道:“没问题!宗宝,你带两千精骑出城为孙宇将军押阵。”

宗宝大声应道:“诺!”她赶紧下了城墙,点起两千精骑,另外找了一把铁枪抓在手上,至于她本来那把枪,就干脆让给了“枪王”。

孙宇收了金光,带着宗宝和两千精骑,将城门开了一条缝,跑到城下,列了个阵。

黄巾贼见北海守军居然又出城了,都感觉到奇怪,昨天不是吃了败仗吗?今天又跑出来自取其辱?不缩在城里,出来溜达个啥。杨奉命令士兵敲响战鼓,黄巾贼也列好军阵,然后大声道:“请徐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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