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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外交》作者:基辛格
文案
《大外交》纵观近三百年的历史,从现代国家制度之父红衣主教黎塞留,到罗斯福、斯大林;从德国的统一、德国的两次战败,到战后冷战的开始与结束,本书旁征博引地论述了权利的均衡与外交的艺术塑造了我们这个世界的格局。 亨利·基辛格凭借其致力于国际事务的经验,运用丰富的历史知识及智慧幽默的文笔,描述了世界外交史上的重大事件,分析了各国外交风格的差异,重点揭示了美国外交政策的思想渊源,是一部了解近代世界史的必读之作。
《大外交》一书网罗古今,议论纵横,从十七世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中经本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人类浩劫,越南战争,直至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将几百年间纷纭变幻的国际风云尽收笔底,力图从浩繁的世界历史中引申出自身的外交哲学来。因此,它既是一部自十七世纪以迄于当代的国际关系史,又是一部探讨国际政治的理论著作。基辛格以广博精深的历史知识,练达圆熟的外交经验,解说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治乱分合,行文之际,时时不忘做外交哲学上的理论提升,让读者在亲瞻那些风云人物言谈风采,辨析不同国家外交风格差异的同时,领略其后蕴含的深邃的外交智慧。
《大外交》同时体现了那些对现代世界格局的形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的各国领袖,罗斯福、斯大林、丘吉尔、戴高乐、尼克松、周恩来、里根、戈尔巴乔夫等政治家的风采。
第一章 世界新秩序
最能左右国际关系,作风也最矛盾的国家
几乎是某种自然定律,每一世纪似乎总会出现一个有实力、有意志且有知识与道德动力,企图根据其本身的价值观来塑造整个国际体系的国家。17世纪的法国在黎塞留( Richelieu)枢机主教领导下,引进了以民族国家为基础,以追求国家利益为终极目标的近代国际关系的作风。18世纪的大英帝国将“均势观念”( balance of power)发扬光大,使这个观念主宰了后两个世纪的欧洲外交。19世纪梅特涅领导的奥地利重新建构了“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而俾斯麦主政下的德国又使欧洲协调瓦解,使欧洲外交成为冷酷无情的政治权力斗争。
20世纪最能左右国际关系的,作风却也最矛盾的国家则非美国莫属。再没有其他国家像美国一样,既绝对坚持决不容许外国干预美国内政,又如此一厢情愿地认定美国的价值观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在日常的外交活动中没有比美国更务实的,但在追求其历史传承的道德信念上,也没有比美国更具理想主义的国家。没有任何国家比美国更不愿意介人海外事务,即使美国在海外的结盟与承诺均达到空前的范围与规模,这个立场仍不改变。
美国自开国以来始终自诩与众不同,在外交上形成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一是美国在国内使民主政治更趋于完美,为其他人民做榜样,以此作为证明美国价值观优越性的最佳方法;二是美国的价值观使美国人自认为有义务向全世界推广这些价值。美国的思想就这样徘徊于怀念纯朴的过去与渴望完美的未来之间。虽然自二次大战结束信守承诺之间摇摆。
认为美国只要做楷模及认为美国应主动出击的这两派学说都把以民主、自由商业活动及国际法为基础的全球国际秩序视为当然。但由于这种状态从来不曾真正存在过,此种高调在他国人听来,即使不被视为太天真,也难免让人觉得不切实际。然而,外国人的怀疑眼光从未浇熄伍德罗·威尔逊( Woodrow Wilson)、小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或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等人的理想主义,其实也包括20世纪所有其他的美国总统在内。其结果是促使美国人相信,历史是可以超越的,如果全世界真心想要和平,就需要接纳美国的道德处方。
这两派的主张均是美国经验的产物。虽然共和国不止美国一家,但其他共和国均非刻意为实现自由的理想而缔造。没有别的国家的人民是打着为全民自由与繁荣的旗帜,远走新大陆开天辟地。因此孤立主义与传教士精神,这两个表面上如此相冲突的主张,正反映出美国人共同的基本信念:美国拥有世上最好的政治制度,其他人类只要放弃传统外交,跟美国一样信奉民主及国际法,即可获得和平与繁荣。
美国在国际上的经历一直是信仰胜过经验。自美国于1917年进人世界政治舞台以来,依仗其强大的国力及对理想的自我肯定,以至于本世纪主要的国际协议均是美国价值观的具体呈现,从国际联盟及凯洛格一白里安公约( Kellogg Briand Pact)到联合国宪章及赫尔辛基最后文件( Helsinki Final Act),均是如此。苏联的解体似乎证明了美国理想的正确性,却也使美国无从逃避她始终不愿面对的世界局势。在逐渐显现的国际新秩序中,民族主义又卷土重来。各国急于追求本身利益远胜于坚持崇高的原则,而且竞争多过合作。我们找不到证据可以证明此种历史悠久的行为模式已有改变,或是在未来数十年中会有所变化。
在逐渐显现的世界秩序中不同以往的是,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首次面临的既不能退出又不能主宰世界舞台的困境,美国无法改变自有史以来便深自期许的使命,也不应希望有所改变。美国刚走人国际社会时,正值年轻力壮,也有实力让全世界顺从其对国际关系的理想安排。到1945年二次大战终了时,美国国力之强(全世界的总产值中,美国一度占了35%左右),仿佛注定她要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塑造整个世界。
约翰·肯尼迪总统( John F.Kennedy)在1961年充满信心地宣称,美国强大到足以“付出任何代价,承受任何重担”,以确保自由的胜利成功。30年后,美国已不具备坚持立即实现其所有愿望的实力,而另一些国家已成长为强权大国。美国现在面临在不同阶段达成不同目标的挑战,而每一目标均是美国价值及地缘政治需要相结合的产物。新出现的现实需要之一是:同时存在着几个实力相近国家的世界,其秩序必须建立在某种均衡( equilibrium)的观念上,而这是美国向来难以接受的一种观念。
美国外交政策思想与欧洲外交传统于1919年在巴黎和会上交手时,历史经验的差异便极为明显。欧洲领袖想根据他们熟悉的方式调整既有的体系;美国的与会代表则认为,此次大战决非起因于难以控制的地缘政治冲突,而是欧洲人做法不当所造成的。威尔逊在著名的“十四点原则”中告诉欧洲人,由此可知国际体系不应建立在均势上,而应以民族自决为基础,欧洲的安全不应仰赖军事结盟,而应建立集体安全,且其外交不应再由专家秘密进行,而应“以公开达成的公开协议”为准。显然,威尔逊来此主要不是为了讨论停战的条件,或恢复固有的国际秩序,而是想要把行之已近300年的国际关系体系加以重新建构。
美国人只要一想到外交政策,必定会认为欧洲的问题都是出在均势体系上。而自从欧洲首度必须顾及美国的外交政策时,欧洲领袖便对美国以全球改革为己任的想法不以为然,双方的态度仿佛都是认为,对方的外交行为模式全是任性的抉择,如果更加明智或不是那么好战,本应当会选择另外一种更能令人接受的模式。
事实上,美国与欧洲的外交政策模式都是其本身特殊环境的产物:美国所处的近乎是真空的大陆,毗邻的是弱国,又有两大洋将虎视眈眈的强权隔离在外。由于美国没有面临需要与之抗衡的对等势力,自然不太可能全力投入应付平衡权力的挑战中,即使美国领袖曾有过“在背离欧洲的美国”模仿欧洲的这种怪念头,也不可能做得到。
让欧洲国家深受其苦的国家安全困境,美国在近150年后才开始面临。美国面临这个难题时,便是参与了全是欧洲国家引起的两次世界大战。每次美国参战,权力均势均已瓦解,这里显现出一个矛盾现象:受大多数美国人排斥的均势观念事实上保障了美国的安全,只要它运作良好。是均势遭到破坏才使美国涉入国际政治。
欧洲各国从未主动选择均势,来作为历来纷争不休或旧大陆式喜好谋略的国际关系的规范。若说强调民主及国际法是美国独特的安全感所导致,则欧洲外交便是在严酷地打击下所形成的。
欧洲身陷均势政治之中,是因为其第一选择,即在中世纪统一诸国的美梦幻灭后,遗留下一群实力相去不远的国家。当这一群国家不得不相互打交道时,仅有两种可能的结果:要么是有一国变得异常强大,得以控制其他国家,最后形成帝国;要么是没有一国有足够的国力能够一统天下。在后一种情形下,最具侵略性成员的言行会受到其他国家的联合抵制。换句话说,便是取得一种权力的均衡。
均势体系虽不能避免危机或战争,但如能作妥善安排,其作用则在于使一国控制他国的能力及发生冲突的规模受到限制。它所追求的是稳定缓和,甚于和平。均势依其自身含义,无法让国际社会中的每一成员都感到满意。它最能发挥功效的情形,是在对其不满的程度尚未超过受害一方已忍无可忍而力图推翻国际秩序的极限之时。
拥护均势的理论家常让人以为权力均衡是理所当然的国际关系形式。其实这种国际关系体系在人类历史上实不多见,在西半球从来不曾出现;在现代中国的领土上,自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结束后,也成为绝响;在人类绝大部分的发展过程与历史演进当中,帝国一直是典型的政治形态。帝国无意在某个国际体系中运作,它期望把本身建立为一个国际体系。帝国用不着权力均衡,这便是美国在美洲,及中国于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里在亚洲执行外交政策的方式。
在西方,均势体系曾实际运作的少数例子仅存于古希腊城邦时期、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the Peaceof Westphalia)后欧洲民族国家兴起之时。这几个时期的特点是,把国际现实即同时存在着多个国力相当的国家,提升为国际秩序的指导原则。
就思想层次而言,均势观念反映着所有启蒙运动时期主要政治思想家的想法。他们认为整个宇宙,包括政治领域,均是依据理性原则运作,且这些原则会相互平衡。虽看似任意的行为,只要是出自有理性的人,则总的来说是会趋于有利于公益的方向。然而继三十年战争后便几乎冲突不断的17世纪的欧洲,实在难以证明他们的理论成立。
亚当·斯密( Adam Smith)在《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中主张,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从个人自私的经济行动中,提炼出整体的经济福祉。在《联邦党人文集》 ( The Federalist Papers)中,麦迪逊( Madison)认为,在幅员足够大的共和国中,不同政治“派别”图谋私利的行为,在某种自动的作用之下,反可形成内政的和谐。由孟德斯鸠首倡并且实践于美国宪法之中的三权分立与制衡观念,也是出自同一观点。分权的目的是防止专制,而不是为了政府和谐;其用意在于使政府各部门,于追求本身利益的同时,能节制过分的行为,从而促进大家的利益。同样的原则被应用到国际事务上,各国追求本身利益之余,对国际社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