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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四仰八叉倒在地上,好像伤到了后脑勺,躺了半天,才挣扎着坐起来。
他嘴角流着血,身上衣衫破烂不堪,一只脚上有鞋,另外一只脚却只穿了只袜子,裸露的小腿隐隐可见血迹斑驳,“施小姐,我……”
他的头低低的垂在两腿间,肩膀抽动了阵,再抬起头时,赫然满脸都是泪水,看着施展的双眼凄惶又无助,“施小姐,我只是希望你能够收留我。”
发信人:袁枚
收件人:郭巨侠
主题:入住
虽然中间经历诸多波折,不过到目前为止,事情进展的尚且顺利,我已经住进施展家里,你抽空将抱月狮子送过来给我。袁枚
PS:你寻那仨打手,着实是太彪悍,几乎将我打死在那里,我严重怀疑你在公报私仇。
发信人:郭巨侠
收件人:袁枚
主题:RE:入住
啊?不会吧?!美洲狮这么好说话?我本来还给你准备了顿打的。
抱月狮子有点感冒,送兽医院看病中,过两三天再说。
你那是什么话,我是那种人嘛嘛嘛嘛……
在医院询问受害的当事人,一耗就是一整天,全身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施展很不喜欢,所以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洗澡,沐浴,更衣。
在此之前,她可没忘记,家里还有个来历不明的男人。
“我不管你现在哪里,能不能听到我说话,五分钟之内,立刻回你房间去。”
昨天夜间,她最终还是打张剑之的电话,关于这个男人,张剑之说道:“他自称是叫袁枚,本市理工大学文学院的古汉语文学教授,我仔细查过了,他没有说谎,理工大文学院确实有个叫袁枚的教授,长相也跟他一模一样,我看过此人的档案,貌似还是个牛人,十四岁就上大学了。”
“在巷子里被人攻击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此人身家很清白,没有前科,关于晚上的遭遇,只说自己离家出走,遇到了地痞勒索,其他的就没再提了。”
“他不提,你就放他走了?”
张剑之轻巧的笑,“师妹,离家出走不犯法吧?至于流落街头被流氓地痞勒索未遂,进而被群起攻之,好似也不应该算是他的错?”
换言之,找不到理由拘留他。
施展没做声,不知怎么的总觉得电话那头的人说话的口吻轻松的过分,和平时不大相同,但是她没有说出来,身为刑事律师,工作的第一法则就是,不能凭感觉办事。
施展挂了电话,注视那男人一阵,“你叫袁枚?”
男人点了点头,“是。”
“你从公安局出来就一直在这里等我?”
袁枚局促的点头,“嗯。”
“为什么?”
袁枚迟疑了阵,“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你救了我。”
施展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张剑之说,你是大学教授?”
袁枚苦笑,“前两天辞了,母亲为此很不高兴,和我吵起来,然后我就离家出走,”他羞愧的低下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结果遇到流氓勒索我……”
施展撩了撩眼皮,“你今年多大?”
袁枚老实答道:“二十八……”答完了才听出施展是在嘲讽他,当下越发的尴尬,偷眼去看施展,硬着头皮解释道,“施小姐,请你不要见怪,我之所以知道你的名字,是因为你上过报纸,有记者采访你另附了照片,不是因为我私下调查过你。”
说完,他忽的心下一沉,这话听起来似乎是天衣无缝的,但是当对手是凶猛凌厉的美洲狮,这天衣无缝的解释,会不会反而让她嗅到欲盖弥彰的味道?
但是施展只是笑了笑,轻描淡写道:“是吧?其实无所谓,你查我也不怕。”
那笑容在灯火照耀之下,看来出奇的俊朗明秀,就如同昙花在子夜绽放,落在袁枚眼里,顿时让他失了神。
只有内心强大的女人才可以笑得那么自信又冷静。
袁枚心下怦怦直跳,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施小姐……”
施展收敛笑容,转身进到车内,扣好安全带,发现袁枚兀自靠着车灯在发呆,不耐的按了按喇叭,“不是要我收留你?”
袁枚打了个突,颇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施小姐,你答应收留我了?”
施展微微皱眉,她很不喜欢废话的人,袁枚虽然眼睛肿胀得只剩一条线,那一刻却福至心灵,居然看出了施展的不耐,当下再不敢多言语,飞快的一瘸一拐绕过车头去到副驾那边,打开车门爬进去坐好,系好安全带之后,两只手紧紧巴着座椅,那样子好象生怕施展会反悔把他踹下去。
美救英雄(五)
“施小姐,太谢谢你了。”
施展面无表情发动引擎,开车之前,淡淡说了一句,“用不着谢我,相信我,住进我家,对你来说,不见得是好事。”
张剑之办事很精细,他既说此人档案清白,那就不会有错,虽然他缠上自己的理由值得推敲,不过,施展有她自己的看法――如果他当真包藏祸心,住在她家里,在她的眼皮底下,他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现出原形。
她话音刚落,厨房里就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间中还夹杂一声低低的惨叫,片刻之后袁枚围着一条围裙匆匆忙忙跑出来,“是是,我马上进屋,厨房里有老鸭苦瓜汤,清热润肺,我还做了饭,正准备要……”
施展挥了挥手,“我吃过了。”
昨天晚上灯火昏暗,看得不清楚,早晨出门的时候他还没起身,都没有机会正眼看这男人,如今近距离的审视才发现,这男人身材修长,眉疏目朗,有种读书人特有的书卷气,虽然脸上淤青还没有消减,颧骨上贴着一块创可贴,样子看来有些可笑,但是总体来说,他还算是个悦目大方的清俊男人。
袁枚哦了声,颇是有些失落,拖着步子进了门厅旁边狭小的佣人房,关上门,坐在单人床上,怔怔的发呆。
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水流声,这表示美洲狮在开始她的洗浴工程了。
他定了定神,悄悄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施展丢在沙发上的公文包,和一路散落的衬衣长裤。
施展是野生动物,这是张剑之对她的评价,对此她自己也从来不否认,野生动物最不缺乏的就是对猎物残忍的搏杀天性,她认为个人最为凸出的特点,也是这一点。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不认为这是缺点,所以依循这种天性行事,在她看来,也就不是应该被谴责的了。
比如说现在,她全身上下只包着一张薄薄的浴巾,齐肩的头发湿漉漉披在脑后,半蹲着身,双手平举至胸前,稳稳控着一把精钢打造的天魄硬弓弩,这是张剑之做国际刑警入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受训时带回来的纪念品,是真正的军用弓弩,其强劲的杀伤力据说可以轻而易举射穿人的头颅,张剑之用过一次之后就爱不释手,受训结束冒着有辱国名的危险偷偷带回来准备自己收藏,哪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把东西带回家藏了没几天功夫,自己手心摸在弓身上的余温尚存,它已经落入施展的手里。
至于施展是怎么得手的,个中的详情,不说也罢。
天魄的弓身是用精钢打造的,增强了力度和精确度的同时,重量也不容小觑,施展一手端着弩身,手臂上的肌肉因为用力微微鼓起,饱满的胸部在浴巾之下呼之欲出,灵巧的右手拇指扣着长弩机关的扳机,锐利双眼眯成一条缝,注视着佣人房半开的房门露出来那张青青紫紫的脸和形状优美的前额,美洲狮小姐嘴角迸发清冷的笑容,露出肉食动物在见到猎物时所特有的兴奋表情。
背着我翻阅我的私人物品,袁枚,你惹到我了。
8。73毫米粗的碳素箭头正对处,即是袁枚的前额。
袁枚的前额宽阔饱满,光洁明朗,在这样的额头开一个血洞,即便是常年在人头上动刀动枪的脑科医生都会觉得不忍,可是施展不一样,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实情是,在袁枚额头开个血洞这件事让她有一种快感,那种快感,比起一年前在木兰野生围场徒手猎杀野猪的快感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猎杀对手时特有的屠戮快感,她曾经说给张剑之听过,张剑之无可奈何的笑,这样回复她,“施展,你要是没干法律这行当,九成九就是个中国的开膛手杰克。”
彼时她耸了耸肩膀,“保不准。”
随手丢在沙发上的公文包里,放着今天刚刚在医院取到的凶案证人口供,她的公文包是加密的,密码只有自己才知道,所以其实东西丢在哪里都是安全的,不过,出于谨慎的考虑,就在刚才,进浴室之前,她脑子里还是转过一个念头,我要不要把公文包放书房去?
三十秒钟之后她决定不,这是她的家,没有道理为一个不明来历的人改变自己的习惯,另外,如果袁枚进她家门确然是为了她手上正在处理的这宗案子,他绝对会想法趁着她洗澡的时候偷看公文包里的文件。换言之,这个公文包,就像是个试金石,当然,也是让她堂而皇之放纵自己屠戮天性的借口。
所以在进浴室之前,她悄无声息又心安理得地闪进旁边的书房,取走了挂在门后的弓弩。
眼下,她双眼眨也不眨的盯着前方徘徊的猎物,耐心等他行动之余,也忍不住分神欣赏手中这把利器匠心的设计和精良手工,在心里赞叹不已,特种军用物品就是不一样,既有杀伤力,也彰显了力量与美,不枉她为此花那一番心思。
袁枚半身藏在门后,探头张望着,此时此刻,他没有看到,自然也就无从知道,从浴室房门洞开那一线探出来的一支细小箭头,有着足以刺穿他颅骨的威力,并随时蓄势待发着,死神锋利的镰刀距离他咽喉只有微不足道的几毫米,他皱着眉头,正在很认真的思考一个问题:我要不要去把施小姐散落一地的衣服捡起来?
他天性喜欢整洁有序,实在看不惯别人这样乱丢衣服。
一分钟之后,他决定把衣服捡起来,放到浴室外的洗衣篮里去。
他小心推开门,蹑手蹑脚朝跨步出来,朝沙发方向走去,目标,是施展丢在沙发扶手上的外套。
紧靠着外套的,是施展的公文包。
施展冷笑了一声,微微眯着眼,调整瞄准器,在袁枚弯下腰身,伸手去拿公文包那一刹那,她的右手食指扣动了硬弩的扳机。
低等下人(一)
50万年前,旷古的美洲大陆便开始流传美洲狮的神话,这种力量与速度完美结合的野生动物,有着最刚烈的性情,最无以伦比的杀伤力,她们有宽大而强有力的手足,轻轻一跳,便能跳到6—7米高,更厉害的一跃可达十几米远,除此以外,她们还有着最敏捷的速度,发动攻击的时候,就如同离弦的箭,行进得比飓风更快,瞬间就可将猎物擒获,毫无疑问,她们是人世间最最超级的猎手,是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同时,她们也是世间最骄傲的动物之一,她们敢于和在错误时间出现在错误地点的猎豹搏斗,甚至杀死对方,可是她们再饥饿,也不会像豺狼虎豹那样,吃动物的腐尸。
这是尊严,美洲狮的尊严。
8。7毫米碳素箭头射出去,施展以为必定是十拿九稳的,她脑中已经在考虑该如何处置袁枚的尸身,所以当她看到千钧一发之际,袁枚拿起她放在沙发扶手上的衣服,又俯身去捡地上的裤子,箭头在他弯腰的那一刹那,贴着他头顶呼啸而过,深深刺入墙上挂着的一只月亮型小船尖尖翘起的船梢,她瞪大了眼,颇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居然躲过了她认为是万无一失的致命一击?
他怎么躲过的?
靠直觉?还是巧合?
如果是直觉,那么毫无疑问,他将是她见过的最厉害的对手,但如果是巧合,那就只能说明,老天爷真是太眷顾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