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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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妆,完美的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达到老气横秋的效果。
秦振邦乍看到叶炯榆,眉头有不被任何人察觉的牵扯,如此细微,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炯榆在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迈开大步朝秦振邦走去,步调之间同时优雅地抬起自己的手。
“秦书记,您好,很荣幸认识您。”
尽管双方都希望平起平坐,但终究还是得有个高下之分。官、商地位谁高谁低,并不难分。人在屋檐下,就要学会低头,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形式,那也是种不可或缺的礼仪。
秦振邦抿紧双唇,嘴角礼节性地向上扬起,脸上展露出官方的柔和线条,从容地伸出手,握上那一如当年般雪/白的手,当年的小手现在已经长大,长成纤细的芊芊玉手,握在手里还是那么柔软。
“您好,叶副总,久仰大名。”
握手间,两人四目相接,嘴角挂着相似的淡淡微笑里,有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韵味深长。在场的很多人或者都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人知道那背后长达十几年的故事。
谁又会想到,这个握手戏剧性地再次出现在十三年后的今天。
与此同时,远在香港的赖氏集团总部大楼的副总裁办公室里,赖氏集团太子爷赖哲宁正和自己的亲信智囊团,其姨夫郑恒也在紧锣密鼓的召开会议。
“姨夫,这次在内地兴建分公司的计划,你怎么看?”
端坐在大班桌前的郑恒,撑在椅子把手上的双手随意的一摊,嘴角很不屑的一撇。
“能有什么看法?所有人都知道你父亲这次是豪掷万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赖哲宁听了这话,将原本在手上灵活转动的金笔拍在桌上,力道不重,感觉得出压抑着的隐忍。
“万金?”赖哲宁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哼!过亿的计划,岂止万金?”
赖氏集团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赖哲宁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忌讳得很,郑恒对于赖哲宁这样的反应并不觉得意外,也因为在料想之内,所以更觉得无谓。
“这次姐夫的确太固执了,董事会都不同意他这么做,他以私人名义动用资金也要启动这项计划,为了一个女人实在太冲动了。”
他郑恒并不是在火上浇油,他不过是就事论事。一直以来赖氏集团在内地的各项不论大小的投资都做得得心应手,再加上这些年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投资交流的高成熟度,赖氏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一笔资金在国内成立分公司,但赖胜峰执意如此,除了要讨叶大美女欢心,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理由。
“那女人就一红颜祸水。”
这回赖哲宁没能忍住,咬牙切齿的低吼出声,手上的金笔也被他硬生生的折断。
“阿哲,你也不用那么气愤。内地分公司才刚成立,等它稳定了再上市怕且也要登上三五年,放心,她根本影响不了你名下赖氏海外集团的发展。”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呼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恒,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恶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因为身份的特殊,叶炯榆到了Q市后选择用电话跟秦振邦报到,他们的确不适合单独见面。
但是她回到Q市的消息在其燕山那群发小圈早传开来,就在她与秦振邦结束赖氏集团见面会后的那天晚上,郭擎在Q市的名人会所吹响了聚会的集结号,很给面子的除了沈嘉昊和周亮,全数到齐。
组织人郭擎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大家公推出来的组织部部长,大家可别误会,这位组织部部长可不管人事,不管提拔,专管组织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他向来是个好玩、会玩、贪玩的主儿,这个差事派得太到位了。
荣斌就曾经这样感慨地说了一番话。
“这就是老大天生的领导范儿,看看,看看,这人用得,也太恰到好处了。”
叶炯榆听了以后当场就瞪了荣斌一眼。
“是恰如其分吧!”
“哎呀,哎呀,对对对,恰如其分,恰如其分。还是我们家熙夕聪明,那文字功夫了得呀!”
叶炯榆从来不理会他们各种形式的拍马屁,除了秦振邦和沈嘉昊外,他们都爱耍贫逗她开心,早见怪不怪了。
说回今晚的聚会,也算是件罕事儿。自从14岁那年随去英国当大使的父母出国后,叶炯榆就很难与他们找着机会真正聚上一会,再加上后来自己也鲜少回来,聚会的机会真的很少。对上去一次的聚会还是那年太姨婆去世,她回家奔丧,才抽了个空聚了一遭。
有人说过,真正的朋友分别丝毫不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有些人再久不见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彼此间有着一种胜似亲人的默契。
所以,此刻的名人会所的博雅包厢里,这群很久没见的朋友疯玩在了一起。
在疯狂的玩闹中,秦振邦永远是最理性的那位,他并不是冷眼旁观,他也会偶尔参与,也会和他们相会调侃、揶揄,只是长年累月身份的限制与压抑,他已经习惯了冷漠,就是在最亲的兄弟面前也实在难疯狂。
“来,我们共举杯庆祝熙夕重回其燕山大家庭。”
荣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肾上腺素不断攀升,人越来越开了。
“干杯!”
其他人也是彼此彼此,所以才会跟着他又疯了一遍。
“沈嘉昊和周亮这俩家伙真太不够义气了,居然缺席?熙夕,下次看见他,我决不轻饶他,帮你出气。”
叶炯榆笑而不怒,她知道沈嘉昊不来的原因,为的是家里的妻小,确是可以谅解。
至于周亮因在外国公干没能出席,这点真的让叶炯榆送了一口气。周亮是她的亲表哥,若他出现,定会为了回家的事情又在她耳边不断的唠叨,就差没有把她绑回家了。
“帅哥,你怕不是嫉妒他吧?昊子现在可是家庭美满得很呢!”
帅哥是钱帅的外号,他个人呢非常享受这个外号,总不要脸的说这名号实至名归。
“哼,我嫉妒他?别开玩笑了,生命诚可贵……”
“得得得,收起你的自由论吧!”
赵宣康赶紧打断荣斌的吟诗欲,荣斌不服,两个人便斗了起来,不过不是斗嘴,是斗酒。
叶炯榆靠坐在沙发里,秦振邦就临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她往他那边挪了挪。
“他们的小孩一定都很可爱吧?”
不止沈嘉昊的儿子出生她没回去,就连周亮的女儿出生也不曾将她再召回A城,对此她心里其实很内疚。
秦振邦瞟了她一眼,没理她。
叶炯榆也没再往下问,身边这男人真是越来越酷了,今天开会时她就发现了。
“什么事儿才能把你召回来?”
两个人均沉默地几杯红酒下肚后,秦振邦才又开口。受人之托,还是忠人之事的好。
“这叫什么话,你也看见我有多忙,哪有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叶炯榆每年回答不下千次,答案早就烂熟于心了。
收到这样官方的说法,秦振邦早料到了,万事说了尽力而为,就是尽力而已,不一定有为的。
“那这回常驻Q市?”
“怎么?怕我回来再抢你风头?”
秦振邦慢条斯理的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微笑着轻摇着头。
“难得我们第一次合作,说些不和谐的话,忒煞风景了。”
“对哦,都说县官不如现管,看来我真得好好巴结巴结您这位县官呢!县官,我敬你。”
说着,叶炯榆端着杯酒在秦振邦面前微微举/起,秦振邦抬起杯子,递过去,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有点悦耳。
这确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虽然是有点官方。
人不可貌相

“你回不回家本就跟我没关系,但就为了这毫无关系的事情,我得忍受周宇成日日骚扰。”
今天散会后,周宇成的电话又来了,还是老话题。秦振邦甚至怀疑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周宇成的内应,不然怎么他们才见面,消息就传到千里之外的首都了?
在叶炯榆离家的这几年里,秦振邦不是周宇成找来的第一个说客,也不会是最后那个。
“小舅舅就是这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甭理他。”
她的这个小舅舅要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不就给自己当了几年代理家长吗?怎么就惯出这一身婆婆妈妈的毛病了?
看着身旁满脸轻松的悠然喝着酒的女人,如此置身事外的表情,让秦振邦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真真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烦的不是你。”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她的事儿他却总惹得一身骚?眼前这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真就一祸害。
这话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别看叶炯榆人前总是优雅端庄俨然一个冰山美人的模样,绝对是装的,要说她的真面目,也只有他们知道。
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的叶炯榆在她姥姥的精心打扮下更是甜美可爱,俘虏了大院里不少大人的心,成为他们眼中绝对的天使。天使?白色的就是天使,黑色的那就是小魔怪。离了大人的视线,她就会原形毕露,有时候野起来恐怕要比男孩子的胆子还要大。
搬进其燕山大院一个月后,叶炯榆和大院的孩子们已经玩得熟络,尽管秦振邦在如何的不喜欢这个抢进他风头的小家伙,但既然人心所向,作为领袖的他也可以有小小的让步。自此,她成了常委会唯一的女性成员。
这天,这群孩子在其燕山后山的警备司令部疯玩一天回来,他们原本是按着原路返回,走在前面的秦振邦远远地看见了一条岔路口,一边是他们来时的路,路基平坦顺脚;另外一边是条林荫小路,因为崎岖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往来。
不经意的秦振邦稍稍侧目,身后有个穿着淡紫色的身影正在另外几个男生殷勤的呵护下一路走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张小小的脸上尽是得意的表情。突然,他的心里升起要作弄人的坏心。
秦振邦停住大步超前的脚步,伸手指向前面偏僻,且有点杂草丛生的小路。
“同志们,我们今天不走原路返回,我们走这条小路。”
向来秦振邦的提议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命令,绝无异议。
以前自然如此,但自从叶炯榆出现后,她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机跳出来,质疑他的每个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们不原路返回?”
有时候,接受挑战也是件快事,尤其是在自己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心里不自觉的有种莫名的快/感。
“人要有开拓精神,而且探险也是种乐趣,大家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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