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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好的时光里再见-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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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过之后,何夕又低头抱住脑袋:“晴天,你现在不要妄想再告诉我,你不知道钟秦一直暗恋你。”

   我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她凄然一笑,抬脸看着我:“你们是一个公司的,你刚进公司他就暗恋你了你知道吗?他那个秘密的qq空间就是在你刚去上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开始写的。”

   我依然怔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钟秦的那个qq空间,我在知道了验证问题的答案之后也试图进去看过,却发现答案已被修改。

   我以前从没用过qq空间,毕竟在它开始流行的时候我已在美国,并且当时为了避开宋梓涵而改用msn,所以对于许多事情我都不知道。

   譬如为什么那个答案会被修改,我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此时此刻,才由何夕为我解了惑。

   她说:“其实我进去了那一次钟秦就知道了,因为qq空间是有访问记录的,所以我们谈了一次。那时我已经猜到他写的那个人就是你,一问,果不其然。”

   我虚弱地问:“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何夕苦笑了一下:“你知道吗?钟秦从来不肯去见我的其他亲友,他从来没跟我出席过我的大学同学聚会,只会参加中学同学聚会,而且每次我说要跟中学同学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都要先问我都会有谁到场。事情一旦发生了三次以上就不难总结规律了,我总结出来的规律就是:只有有你出席的场合他才会去,否则就绝不会去,有时他会找理由来推托,有时甚至都懒得这么做,就直接说不去了事;可是有一次,我是临时告诉他我要跟你们一起吃饭的,而在那之前,他明明告诉我他晚上要加班不能见面,最后却还是去了,他宁可吃完饭之后又跑回公司去做通宵。我先前还奇怪他为什么总是特别针对你,还以为你们是不是在公司里有什么矛盾,后来想通这一点之后,我才明白过来。”

   我转开脸,将脖子扭到极限,尽量去看窗外。

   可是窗外只有夜色里枯燥的阑珊灯火,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不足以转移我的心神。

   何夕,她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她以为钟秦是暗恋我……

   这算是最美丽的误会么?还是她为了维持住我们之间的最后一丝友情,故意给了这件事一个最美好的解释?

   我是不是应该主动剖白将真相和盘托出,还是顺应着她的——想象也好,好心也罢——将这个白色谎言继续下去?

   其实,那最后一丝友情即便留得住,还有意义吗?可如果一切都停在这里,是不是至少还能给彼此保全最后一分面子,留下最后一丁点不那么残忍的回忆? 
 
   33
   药效发作之后,腮帮子越发火辣辣地疼。我从小到大从未挨过耳光,我爸妈舍不得打我,宋梓涵则常常说:“我打你?你不打我我就谢天谢地了!”至于钟秦,正如他刚刚发到我手机上的那条短信所言:“你真觉得我是打女人的男人吗?我什么时候打过你?就算你把我气得再不成人样,我有动过你一指头吗?”

   我无声地喘息了一下,对何夕提出了一个此时此刻最令我不得其解的问题:“那你……既然知道了,你怎么还愿意和他在一起?”

   何夕轻声说:“他承认了,他说他是刻意接近我的,只因为我是你的姐妹。”

   我的呼吸高高地提了起来,直顶到脑门里去,令我霎时间头晕眼花。

   她那句话却还没有说完:“他说他不知道除了这个方法之外,他还能怎么接近你,能够在公司之外也还能正大光明地和你在一起,坐在你的对面,看着你,听你说话,知道你最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找到你的幸福。

   我感动了,晴天,我很心酸很难过,可是我更不忍心……不成全他。”

   那天晚上我送何夕离开,刚开始我们还在说话,后来渐渐地谁也不再开言,却仍然不停地走啊走。

   也许这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恐怕是我们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路了,从今往后,我们只是老同学,再不是朋友。

   所以我们谁都不想停下,不想分开。

   等到何夕终于在人烟已然非常稀少的街头拦下一辆出租车,同我挥手作别后绝尘而去,我才发现这个地方离我家……

   至少有一个多小时的脚程。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才猛然发觉双腿已经酸得不行,脚底也被磨得钝痛,你让我再走十分钟我都走不动了,可这是隆冬的夜晚,不赶紧回去我难道是想等着冻死?

   我把双手伸到大衣口袋里,这才意识到刚才本来只是打算送何夕下楼的,所以我只带了钥匙,既没带钱包,也没带手机。

   右边衣袋里有四块六的硬币,这是我为了早晨以最快速度买到煎饼果子加豆浆而准备的零钱。

   路边有投币电话,可我爸妈都不在家,我能叫谁来救我?

   钟秦?奚骥?

   且不论叫他们合不合适,我根本都不记得他们的手机号。

   我望着那个在冷冷清清的冬夜里孤零零站在路边无人问津的投币电话亭,觉得我们俩是同病相怜的凄惨。

   现代人离了手机和网络便束手无策寸步难行,而也正因如此,这样的电话亭怕是也快要彻底下岗了。

   我能想起的唯一一个电话号码,就是宋梓涵的手机号。

   这是因为他的手机号从来就没换过,从高中毕业开始用手机起,他一直用这个号,就算换手机换服务,他也始终保留着它。

   那时手机才刚刚在大学生中普及,何况我们才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都还没有开始用,他一拿到这个号就强迫我马上背下来,并且命令我不许忘记。

   我当时哭丧着脸:“好不容易才考完了高考,还以为再也不用背东西了呢,结果你倒好,居然又来逼我背东西,还是11个数字这么长,怎么记得下来嘛!”

   他敲我的脑袋:“怎么可能记不下来?139是固定的,根本不用记,中间四个数字是你的生日,最后四个数字是我的生日,你敢说你记不下来?我特意跟他们要的这个号,就是为了不给你借口不记得我的手机号!”

   其实,那即便不是由我们俩的生日拼凑成的号码,我也许也会对它终身难忘的吧?那毕竟是我初恋男友的电话号码,是我在十八岁的时候背下来的电话号码啊。

   我始终记得高一的时候语文老师曾告诫过我们的一段话。她说:“你们现在遇到喜欢的古文啊诗词什么的,即便老师没有要求,你们也应该自己把它们背下来。要知道你们已经没几年这样的机会了,我现在还能记住的诗词歌赋其实全都是上大学以前背的,等过几年你们就知道了,人的记忆力一旦过了青春期就要衰退了,到时再怎么背,即便一时记得的,也不可能记一辈子,只有年少时记住的东西才有可能是永生难忘的。”

   她那段话,我相信,一开始就相信,在还没有过切身体验的时候,就从未怀疑过。

   也许有些东西是不需要检验的,你就是知道它,只凭着人类的直觉和本能,你就是知道。

   譬如说,只有年少时记住的东西才有可能是永生难忘的。

   就是那年的国庆,我和宋梓涵去天安门看升旗。宋梓涵本想动用他家的关系让我们舒舒服服地去的,我坚决不同意,非要体会一般大学生的感觉,于是我们俩靠在一起席地而坐,辛辛苦苦熬了一通宵。早上一升完旗,整个广场的人山人海顿时作鸟兽散,我糊里糊涂被人群冲到了一边,再转身已经不见宋梓涵的身影。

   我心急火燎地挤到电话亭去给宋梓涵打电话,他接起来的时候我都快哭了:“我好怕你手机没电了!咱们的东西都在你那儿,我就这点儿零钱,在搭公车和给你打电话之间我可选择了给你打电话啊,现在可真是身无分文了,要找不着你我可怎么回去呀?”

   他在那头温暖地笑:“傻瓜!瞎担心什么呢?你以为我手机的备用电池是为什么而买的?你放心,这一辈子,我的手机都会随时保持开机,随时保持电力充足信号畅通,而且号码永远不会变,你任何时候拨这个号,我一准会马上接起来!”

   就是因为这样,当初跟他分手后无论躲他躲得有多绝,无论时间过去了多少年,一旦想要找他,我都可以马上拨通他的电话,跟他说我想听你的解释了,出来见面吧。

   而此时此刻,我又到了这样的绝境。

   然而其实,我这一生之中真的会有绝境吗?如果有一个人给了我那样一个承诺,他的手机永远都会为了我而等待。

   除非他死,否则我其实根本就不会遇到绝境。

   我把硬币投进电话,拨了那串号码。

   然后,我对他说:“宋梓涵,我回不了家了,你快来接我。”

   夜半时分,这座常年拥堵的城市畅通无阻,虽然相距不近,宋梓涵的宾利还是很快就停在了我的街边。

   他开门下车,快步走过来。

   我坐在某幢大厦门口的台阶上,全身缩成一团。11月下旬的半夜,这冷劲儿可不是闹着玩的,何况我本来是为了临时目的出来,手套围巾帽子都没戴。

   宋梓涵尚未走到我身边,解衣服的动作已经完成,当他停下来的时候,他的外套就已经落在了我的身上。

   然后,他看清了我,顿然一惊:“脸怎么了?跟人打架了?”

   我愣了一下,顺着他的目光伸手一摸,觉得有些黏黏的,这才想起我脸上还涂着药水呢,估计何夕也能把出租车司机给吓得够呛。

   我没回答他的问题,倒傻傻地反问他:“是不是很丑?”

   他用行动回答了我——

   他蹲下来,单膝跪在我跟前,捧住我的脸,碰着我伤脸的那只手格外小心。

   然后,他吻了我。

   待他的亲吻结束,他微微离开我的唇,低吟般地说了一句:“你的心里是有我的。”

   我的心里是有他的吗?

   如果说不是,我自己都不相信。

   是的,我的心里是有他的,虽然我还是不清楚自己有没有重新爱上他,可这并不矛盾,心里有一个人,和确确实实爱上一个人,或者一直一直地爱着这个人,这是好几个不同的概念。

   我说:“宋梓涵,我问你一个问题。”

   他“嗯”了一声,在我的上风方向坐了下来。

   我一下子觉得暖和了很多。

   我茫然地望着空旷的大街:“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我现在跟你说,我愿意嫁给你,但可能不是因为我爱你,而是因为我不想再让自己纠结,也不想再让另一个人纠结,是不是全世界的人都会觉得我特卑鄙?”

   宋梓涵笑了笑:“这真的是芮姝晴会提出的问题?既然你是要嫁给我,那么我不觉得你卑鄙不就行了吗?”

   我扭头看他。

   他对我笑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就算我也觉得你卑鄙,可我还是愿意娶你,还是愿意好好对你,不再让你纠结,也不再让那个人有机会纠结,不也就行了吗?别人怎么看,与你何干?”

   我想了想,是这个理儿。

   搁三年前,我的确不可能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道理对于我来说是天经地义的,曾几何时,我真的变了很多很多,而宋梓涵比我还更记得我自己。

   他把手伸给我,示意我拉住他:“走吧,咱们回家。”

   我仍然把手藏在口袋里,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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