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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都市的执着爱-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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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动手吧!什么时候可以修好”
“明天中午以前。”
“你可以借我一辆车吗”
他指指角落的那部破铜烂铁。“好好待它。他从墙上的挂钩上取下一串钥匙。
终于可以好好把身体浸在暖暖的水中了。她往后靠,闭上眼睛,开始计算她的收支。
房租还有两个礼拜才付。她银行户头里有三百元,那是打算拿来付信用卡帐单的。现在她开始后悔买下那件黑色蕾丝洋装了,如果她没有买下它和那些吃不完的食物,事情是不会有问题的。
吃完晚饭后,她到卧室去,开始另一段自我反省。因为房里是另一堆更奢侈的浪费!她在一个抽屉里放了六十对以上的耳环;书架上有一堆还没有看的杂志,指责似的瞪着她;衣柜满得只要门一开,衣服都要掉出来了;化妆台上堆了半打积了灰的昂贵香水,以及五年也涂不完的口红。
天啊,比起谢露依,她也好不到哪儿去!虽说她的乳液没有一毫升五十元那么贵,但也不便宜。假如她能省下那些无谓的花费,就可以用现金付修车费了。她决定开始新的生活。不再每个月去给东尼修头发就是其中一项。

####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40.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电话晌了,是莫琴妮打来的,邀莎莎明天去参加一个聚会。
“我表妹萝芮从外地来。我找了一堆人到我家。带伴来喔,最好是英俊的帅哥。”
莎莎马上想到齐子喻。“也许喔,”她说。“几点”
“八点多。穿漂亮点,萝芮是模特儿。我们必须维护我们的名声。”
她们绕着宴会及装扮上聊了十分钟。
莎莎正打算打电话给子喻,邀请他和她一声参加宴会时,电话响了。
“喂,莎莎。我是子喻。我只是打来问问你是否顺利到家了。”他说。
“我很好,但车子还在修车厂。修车费得花五百块!而且要付现。”她说。
子喻知道此刻莎莎一定捉襟见肘。
“如果有任何我能帮忙的地方,尽管打电话来。我不是说说而已,莎莎,我是认真的。如果你有很重的东西要搬,或是要花力气组合的东西,我会很乐意去帮你的。希望我有钱借你,但是……”
“我的天啊!子喻,我不会向一个刚认识的人借钱的。但仍谢谢你这么说,我很感激。还有,我也正要打电话给你。明天是周末,如果你有空,我的朋友要办舞会。她有个表妹从外地来。以你大帅哥的身分,可让我们沾点光。”
他谦虚地笑笑。“我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大帅哥,不过我很乐意去。”
“太好了,琴妮说八点多去就可以。如果你八点过来,我们可以先喝一杯.九点以前到那里,我们不要成为最早到的。”
“要穿衬衫打领带吗还是运动服和面鞋就可以了”
“衬衫和领带,我也会穿上我最好的行头。”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正式的打扮。”
听起来他似乎很好奇。莎莎决定好好打扮一番。让他知道她的衣柜中,不是只有牛仔裤而已。
“那么你还没有开过眼界!”她半开玩笑。“程式设计得如何了”
“噢,全弄好了。我正在设计我们的电脑游戏。”
“婚姻游戏还是采购游戏”
“婚姻游戏。”
“给技工零分,”她说完顿了一下。“或者一百分,像你和爱因斯坦一样。他们收费这么贵,一定很有钱。”
“确定金钱不是唯一的标准”他问。
“应该说像我们一样穷时。”
他又解释了他在游戏中给每一种职业的人都取了名字。像蒙古大夫、钻孔牙医、傻瓜教授、书虫作家、涂鸦画家等等。
挂断电话时,莎莎突然觉得生活又变得不错了。车子坏了又如何没什么大不了的。修理费可以从生意中赚回来。她不但生意做得很好,现在,生命中又出现了一个她有兴趣的男人,一个真正体贴、大方的男人。在她陷入困境时,愿对她伸出援手。齐子喻似乎是那种可以真心相待的男人。
经过一天的奔波,五点钟她终于回到家。虽累但却心情愉快地准备参加聚会。她冲了澡并洗好头发。还按照东尼教的方法,把头发吹得蓬松点。亮丽的黑发配上她象牙色的皮肤,显得分名耀眼。
化好妆后,她套上那件黑色蕾丝洋装。它穿起来十分贴身,紧紧裹住她动人的曲线。裙子的长度刚好正膝盖上方,看起来很现代。她原本担心颇不协调的短发,此刻却烘托出整件洋装的女人味。她付给东尼的钱是值得的。
电话响起,正好是差十一分八点,她正在看冰箱有什么食物可以用来下酒。
“莎莎,我是露依,”熟悉的声音说。“救命!紧急状况!我的干红又喝完了,而我的朋友正要过来喝一杯。除了干红外,他是什么也不碰的。亲爱的,能不能麻烦你”
露依至少一个月会喝光一次干红,而且往往是在酒店打烊时才发现。莎莎总会习惯性的在家中摆一瓶,免得为了一瓶干红,而在半夜翻遍整座城。
“我在等人,十五分钟内他就过来,”莎莎说。“我们在参加宴会的途中带给你。行吗”
“亲爱的,我的朋友马上就来了!你不能现在带过来吗我知道我很会找麻烦,你是如何忍受我的”
“没问题,露依。我打电话给子喻,看他出门没。我请他到你家和我碰面。”
“你真是天使!子喻就是雷妮告诉我的那人吗她说他很帅,好像和台灯有关的……”
“就是他,不过他是从事电脑软体的工作的,不是台灯。”
“亲爱的。带他上来喝一杯。我很想见他。我想看看和你约会的男人是什么样子,看他配不配得上你”
“我问问他。”莎莎徽笑着回答。
她正好在子喻要出门时,及时拦住他,并向他解释情况。
子喻为莎莎感到气恼。基本上,他个人不介意去丽晶大厦接她,但他不喜欢那些利用她的女人。“没问题,”他说。“她姓什么”
“谢,住顶楼。谢谢你,子喻。”
莎莎走到露依家时,她正在等她。“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她给莎莎一个拥抱并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把小费连同干红的钱给莎莎。“进来和我的朋友打个招呼吧,你记得他的。”
莎莎曾在露依家见过她的朋友几次。他是位退伍军人,留着小胡子,声音像士官长般的洪亮.虽然穿着一身便装,看起来却仍有军人的架势。
露依调好鸡尾酒,并倒给莎莎一杯。“你看起来好美!我从没想过你穿黑色的样子,是这么迷人!说真的,莎莎,只有年轻人可以穿黑色。”
门铃响时,莎莎说道:“一定是子喻,我来开门。”果然是他。“嗨,你找对地方了,快进来。”
子喻仿佛中了迷魂弹似的,站着不动。久久才问了句:“是你吗”这名美丽的女子好像是从时装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儿。如果不是她的头发,他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认不出来吗”她笑。“这就是我在旧衣店买的那件。我跟你说过,新买了一件二O年代的蕾丝洋装啊。你喜欢吗”她转了个圈,展示她的洋装。
“非常喜欢。”她熟悉丽清楚的声音,使他确定自己并非漫游于梦境。他凑近地研究一番,只不过是化妆和口红,竟让她有如此大的改变!
“你看起来也很棒,子喻。快进来见见露依。”
他跟她走进去,看到了这里最豪华的公寓,眼前所见,看起来像是舞王佛雷亚斯坦的电影场景。他喃喃自语:“我觉得我应该跳着舞进去。”
“我知道你的意思。这是艺术风格的装潢,如果你愿意,可以向露依赞美一番。”
“谢小姐。”当莎莎介绍他俩认识时,他露出笑容。并很正式的和她握手。“好美的公寓!”
“噢!你喜欢吗请叫我露依,我叫你子喻,大家都是朋友嘛。你就是那位让雷妮赞不绝口的电脑专家喽。”
露依把他介绍给华上校。

####我也喜欢你
41.我也喜欢你
“电脑,嗯”上校说。“我敢说,可以用在战争中。不是上战场,而是放在总部。就是我常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子喻显得很有兴趣。上校继续说:“当时我在南沙群岛,当然啦,那时我还是个年轻人。”
“你当过海军!”子喻似乎不可置信。
华上校的小胡子,因高兴的大笑而抽动着。“啊你知道这些事我很讶异,现在,还有年轻人会记得这些。有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甚至是恶梦。”
“那一定很恐怖,”子喻说。“我没见过真正到过那里的人。如果请你多说一点,会不会太残忍”
上校简直就是太乐于多谈一些了。
露依说:“你们男人去聊战争的事吧!我还有些公事得和莎莎讨论。”
无奈的莎莎很遗憾不能听到上校的战争故事。
“关于巴黎,”露开始说。“我已列了一张单子,上面有所有我需要的东西。还有我要把房子的钥匙留给你。莎莎,这样你一个礼拜可过来几次,查查我的电话留言。我会把巴黎的电话号码留给你,你可以从这里打过去找我。我希望我离开时,还能和朋友保持联络。噢,还有信件!我在等一个朋友的帖子,她女儿要结婚了。帖子寄来时,麻烦你帮我拆开并告诉我日期。我不想错过婚礼。”
又是婚礼!她迅速在记事本上记下这些琐事。“还有别的事吗”
“有,还有一件事。我想找个人帮我看贝姬。”贝姬是她养的拉萨犬,是只既吵又烦人的小狗,每当有客人来时,露依总是把它关在厨房,因为它太不守规矩了。
“它常去的狗旅舍如何”她问。
“它痛恨那里。我在想,你是否——”
“对不起,我住的公寓不准养狗。我可以去狗旅舍看它,带它出去散散步什么的。”
露依叹了口气。“聊胜于无喽,但它真的很不喜欢狗旅舍。上次它去,瘦了三斤。对小拉萨来说。三斤可是不少呢!”
“我想不出别的方法。大部分的公寓都不准养狗。你得找住平房的人帮忙。”
两个男人的谈话,正好在此时停下来。“你们刚在说要找住平房的人,帮忙看狗吗”子喻问。“我正巧租的是平房,而且我喜欢狗。”
露依对他露出了感激万分的笑容。“你肯吗我信得过莎莎的任何朋友。我让你看看贝姬。有客人来时,我得把它关起来。它太活泼了,喜欢和人在一起。”莎莎知道,“活泼”是“未经训练”的委婉说法。贝姬一出来,就跳到每个人身上。不过,子喻似乎毫不在意。“它会成为我的好伙伴。”他拍着在他面前十分安静的贝姬。
露依质疑地看着他。“我不认为找个好伙伴,对你而言会有什么困难,子喻。”子喻并没有脸红,但状似尴尬。“莎莎不时会过去看看的。”
“是的,而且我相信他们会处得很好的。”莎莎道。
“噢,对了,关于电脑,”露依说。“我喜欢这主意。我会委托雷妮帮我投票。”
莎莎和子喻一会儿后便离开了。他们一起走向子喻的车。“我会告诉你,怎么去琴丽家。”她说,“前面红绿灯的地方左转。”
子喻意外地发现,莎莎的朋友住在城里这么高级的地方。房子座落在一大片景色优美的地方。琴丽家的房子,看起来像是以前的大宅院。车道上,停满各式昂贵的汽车。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屋里传出来。
“你怎么认识这个琴丽的”他问。“是不是帮她买过东西她一定是个百万富翁。”
“她是我的同学,我们认识好几年了。我妈去世后,我来这里念了几年书。当时我和祖父母一起住。现在他们也都去世了。”
子喻同情地看着莎莎。那段期间必定很难熬,年纪那么小,母亲就过世了,而后又离乡背井。也许,那就是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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