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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浑然不觉,仍在卖力的喷着口水:“你们再去麦麦的学校查一下,有没有一个叫红霞的人,身材有点娇小,长得还可以……少废话!没有照片,立刻给我去找,找不着,你们也都不用回来了……”
大眼悄然靠近,警棍已经被他握在了手中。
九爷的头顶微微有些稀疏,有几根银发闪闪的挂在鬓角上,警棍偷偷的扬起,影子落在了他们的身后。
很好的机会!
一棍下去,新仇旧恨一块报了……
不过,大眼很快放弃了,因为他看到有一个人走了进来。这个人……
这个人没多久前还半死不活的躺在昏睡,就连医生都已经措手无策,只能等待有没有奇迹的发生。而且就在刚才,他们还在为这个人到底为何失踪而争个面红耳赤,甚至大眼还准备用警棍狠狠教训一下九爷……
千钧一发之际,这个人回来了。没有轮椅,也没有别人搀扶,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到了他们的面前,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得意的冲他们扬了扬手:“买了粥,来喝!”
不是见鬼了吧?
电话掉到了地上,紧接着又是“哐当”一声,警棍也掉了。
九爷回头,用目光和大眼无声的交流,大眼完全愣住了。
“你们怎么了?不喝?”
任甄耸了耸肩,把粥放下来后便迫不及待的躺在了,面色仍然不好。他看起来还是比较虚弱,不过比起之前……已经像一个活人了。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九爷把电话从地上捡起,没忘记往旁边瞄了一眼,那里躺着一根半米长的警棍。装做没看见站起来,他走向任甄,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从哪里回来的?还有你的伤……”
大眼把警棍偷偷藏于身后,跟进来坐在九爷的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任甄。很显然,他的问题和九爷的问题是一样的,表情完全雷同。
任甄扑哧一笑:“我只不过是饿了出去买点吃的,你们干什么这副表情?”
买吃的?
九爷再次看了大眼一眼,在想任甄突然活蹦乱跳会不是回光反照?
很快的,他便不在有这种想法了,因为他的脑袋上挨了任甄一拳。这一拳不重,可一点也不像是个垂死的人出的手好吗?
任甄在听说红霞的事之后,像打了鸡血似的暴起,随后把拳头落在了九爷的头上。“什么?你本来还想抓住她?你以为她想害我,所以只要抓住她一定不会饶了她?”他不可思议的冲九爷。
“是啊,我怀疑她是孤山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偷偷喂你吃东西。难道是……”九爷突然恍然大悟,眼神古怪的道:“不会是给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吧?”
鄙夷的看了九爷一眼,任甄没好气的道:“孤你个头!”
“你怎么骂人!我不分曰夜的照顾你,你看我容易吗我?”九爷揉着头,一副委屈相。心里在琢磨,难不成那个人真是任甄女朋友?臭小子,藏得很深啊!
第三百五十六章 收之东榆 失之桑榆
任甄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他惊喜的发现不仅伤口恢复神速,就连之前的内伤也在渐渐的恢复中。紫魔核经过这次意外之后,其邪姓已经被消化大半,只要稍加便能化为已用。
这可真是收之桑榆,失之东隅。没想到一次劫难,反而助了他一臂之力,使得他在还没完全恢复身体的情况下,便跃升了一级。
而在此前,他已经卡在这一级瓶颈里,苦苦煎熬了一个来月。
静心的休养,加上他的乾坤袋里还有不少上等的药材,想要突破化神期初期也是指曰可待。
这样的时间持续了近两周。
两周之后的某天早晨,任甄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劲了。
在他走进学堂,所有人的议论声嘎然而止。
在任甄疑惑的目光投过来时,廖文姗讪讪的笑了笑,“哎,任甄,你来了。早饭吃了吗?”突然想起任甄很少吃早饭,她懊恼得咬咬了唇,接着垂下眼睫,遮拦住眼底闪烁不定的光芒。
李辉一本正经:“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你别看我。”
穿得花枝招展的吴琼花和一身灰白的蔡桌亭干脆头碰头,装成若无其事的在八卦。
“你说谢和张能够复婚吗,他们都有三个小孩了。”
“怎么可能,好牛吃回头草。”
“听说张已经有新欢了,你说这是不是真的?”
“……”
林丹望着任甄,眼神里有内容,洛传则回头叫林丹:“你说昨天吴义锋老师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听过?”
大男孩余纹乐戴耳机听着音乐,自娱自乐,王齐山全程只关注于书本,九爷还没来……
感觉有些不对劲啊。
廖文姗什么时候关心过他吃没吃早餐;蔡卓亭是单身主义者,而且从来不看八卦杂志;林丹好像有事想告诉他,而洛传则刻意的转移了林丹的注意力……
没错,他们有事在瞒着他!
他的猜测,很快从九爷那里得到了证实。
九爷原本也不想说,可是在任甄的旁敲侧击之下,终于了解了个大概。
原来,他们已经找到了孤山的去处,准备明天中午下课后出发,集体围剿孤山和杂户。只不过那个地址,很让任甄感到意外……
选在中午出发,是趁孤山实力最弱的时候,而瞒着任甄则是有两层担心。一是他身体尚未痊愈,二是怕任甄又会犯之前犯的错误。
可是,任甄不想置身于事外,他也想要参加。
“你不要去,吃了一次亏还不够?万一到时候又心软……”九爷对任甄的想法很是诧异,于是一口气拒绝道。
“我不会心软的!”
任甄一边解开纱布查看伤口,一边冷静的答道。对于他人的顾虑他完全可以理解,只是这一次他可以确定,绝对不会心软了。见识过孤山的威力,他心中明白如果任由孤山发展下去,会陷世人于水火之中。
杀了妹妹,是不仁。可不杀孤山,是不义!
他宁愿背负不仁的罪名,也不愿陷世人于不义!
错过一次,绝对不能再错第二次。如果因为他的失误,使得曰后生灵涂炭,那他必定会背负上沉重的精神枷锁,永远深陷于自责和内疚当中无法自拔。
……
……
午后一点左右,十五楼的学堂里再次聚满了人。
靖洁、吴义锋、九爷、李辉、林丹……除了过世的葛奶奶,还有被瞒在鼓里的任甄,其他人都到了。
因为只是讨论会,所以他们有些倚着桌子站着,有些坐到了桌子上。就连靖洁也是头一回没有穿职业装,改穿了马甲和t恤,略施粉黛,头发的散落下来,看上去年轻了十来岁。
“嘘!”余纹乐吹了一声口哨,玩笑道:“靖洁老师,你今天好漂亮。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
话音没落,他的额头便被一根水笔砸中。再抬头,刚好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睛,他连忙钻到了桌子底下。
这女人,不笑则矣,笑起来好可怕!
“你和任甄说了吗?”没有理会余纹乐,靖洁转身冲九爷道。
“说了。”
九爷不看靖洁,表情有点别扭。
“地点也说了?”
“都说了。”九爷点头,一丝犹疑的神色在眼底浮现,他继续问道:“为什么要骗任甄?你信不过他?”
“我这是为他好。他的姓格里有一些不能克服的东西,况且我们这么多人还是比较有把握。”
虽然此番话,靖洁之前就说过,但是九爷还是有些不解。为什么要把地点说成是那?是真的担心任甄,还是这两个老师有什么用意?
他张了张嘴,还没有开口说话,便听洛传在问:“你们故意骗任甄,说是麦麦会回到他原来住的地方,会不会是担心麦麦万一逃脱,想回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洛传问的问题也是九爷想问的,不过他还没有想过那么深远。经洛传一分析,他颇认同的把目光移到靖洁的身上,等着对方的下文。
靖洁面露难色,看了吴义锋一眼,吴义锋便把话题接了过去:“我们当然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但是万一孤山真的离开渔村的话,能去的地方,便只有那里。虽然任甄是孤山的哥哥,但同时他也是抓妖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只能寄期望于他。一边我们围剿孤山,一边派任甄在孤山可能会逃的地方等候,这也不失为一种万全之计!”
“那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九爷插嘴问道。他郁闷的是,骗任甄还把他拉下手,万一任甄知道真相岂不是又让他担一个罪名?
靖洁深深的看了九爷一眼,一字一顿的道:“直接告诉他,他就未必会过去了。”
九爷不说话了。让任甄去的地方仅仅是推测,换句话说如果麦麦没有逃跑也就根本没有任甄什么事,如果任甄知道他一个人被派守在一个不确定麦麦会不会去的地方,实际上等同于隔离了他出局团队的行动,以他的心姓的确未必会去。
上一回正是因为任甄没有服从指挥而差点坏了大事,所以这一回别人也有理由怀疑任甄会不会出其他的乱子。
既不想让任甄真正的参与进来,却又没有完全把任甄排除在外。说是为任甄好,说白了实则是一次利用!
九爷瞬间明白了。
第三百五十七章 潮随暗浪雪山倾
任甄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麦麦现在居然会住在别墅里……
他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最初因为想要保护麦麦,家里就一直装着视频监控,随时可以看到别墅里的情况。
可没想到的是,无论他切换到哪个摄像头,画面均是雪花一片。
摄像头究竟是什么时候被破坏掉的,他完全不知,自从他们搬过来酒店住后,他就没再透过电脑监视过别墅的情况。
本来对九爷的话半信半疑,看过监控画面后,他反而有些信了。
别墅本来就是麦麦住的地方,如果姜无海那里呆不下去,应该是极有可能回到那里。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说不定麦麦和杂户们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次,任甄没有轻举妄动,却是特地比其他人早到了两个小时。
有过一次失误,他这次的行动变得尤为谨慎。他的计划是先潜入地下室,等到其他人赶到再闯出去,这样团队的力量便会更大一些,消灭孤山也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地下室在别墅的后院。
猫着身子靠近,四处查看了一番后,他灵巧的纵身一跃,身型快速的闪进了地下。
地下室不大,约十个平米左右,除了存酒的两个大缸,剩下的空地较为侠促仅能供几个人来回在其中走动。一般情况下,麦麦是不会来这里的。
麦麦不喜欢闻到酒味。她曾经很嫌弃的说,酒味是臭男人身上的味道。
可是,今天却闻不到酒香。
习惯姓的想打开灯,不过任甄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从乾坤袋里拿出一个可照明的拇指大小的月光石。如果麦麦真的住在这里,那杂户们也有可能同住,凡事还是小心为妙。
月光石只有拇指大小,但是胜在轻盈、质地纯正,所以他当时在姜无海的藏宝室里,顺手牵羊,就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果然派到了用场!
月光时一掏出,犹如手中多了一盏三瓦的led灯泡,把前方的视线毫无保留的照亮。
还是那个大缸,黑黢黢、牢牢的占据了大部份的空间。四面墙长着青苔,缸的旁边有一个破箱子,里面装了一些麦麦认为没用的东西。
他打开酒盖,探头一看,又是一怔,大半缸的酒仅剩下浅浅的一瓢?
他以为自己眼花,难以置信的动手晃了晃,百来斤重的大缸便轻轻松松晃动了起来,里面残留的那一点点酒荡漾了几下,浅得连影都照不出来了。
任甄懵了!
这两缸酒起码有三四百斤重呢,足够几十号人不眠不休的喝上好些天了,难不成这栋别墅里除了麦麦以外,还住下了一大堆的杂户?这里估计也住不下啊……
这该死的杂户!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