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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啦一声,阳台门被拉开,狗狗如临大赦般扑进宁海一的怀里。
宁海一抱起呜呜乱叫的可怜的小狗,一边顺毛,一边问毛莉莉,“我要下去开店了,你走不走?”
“不是要去医院?”
“下午再去。”
“那我去帮你开店!”
不想再听他啰嗦,所以趁他还来不及反对时,赶紧溜下去再说!
毛莉莉以风一样的速度卷出门去。
宁海一开的是咖啡店,每天上午九点钟开门,一直开到晚间十一点才会歇业。
前来光顾的都是附近的白领阶层,也有一些大学生情侣什么的,因为咖啡的味道好,店的气氛也很不错,所以生意还过得去。
“不如我接下来就在你店里帮忙好了,我不会要求你给我开特别高的工资的,嗯,跟小美小男他们一样就可以了。”
宁海一一声冷笑:“你觉得就凭你、有资格跟他们同工同酬么?”
毛莉莉缩缩脖子。
“好吧,没资格。”
毛莉莉恨恨地拿起抹布去橱窗那边擦玻璃。
小美拎着水桶走过来。
“咦,莉莉,你身上这套是睡衣吗?”
“唔,是啊,漂亮吧?刚从网上买的哦,才五十八一套,你想不想来一套?”
小美一头黑线。
“莉莉,你这样子不行的啦,要是万一碰到你的心上人,第一面就穿得这么邋遢的话,你会很糗哦!”
“心上人?”身高一米九、长得一副标准壮汉脸的小男此时一脸八婆地凑过来,“莉莉你有心上人了吗?”
“有你个头!”莉莉把抹布一把摔到小男的脸上,又命令他拧一把再递上来。
“莉莉,我是说真的啦,我是把你当成好朋友才这样劝告你的哦,女人啊,一定不能对自己的外貌掉以轻心。”
小美一向对自己的打扮非常上心,一来是天资不够后天凑,二来是,她多年以来一直暗恋着她的老板宁海一。
可这两样,莉莉都摊不上啊。
哈哈哈。
莉莉笑得花枝乱颤,“哎哟小美你安啦,像我这等天生丽质,就算不打扮,也照样有人看得上的啦,更何况,我这不叫邋遢,这叫随性,这叫嬉皮,你懂不懂啦。”
小美张口结舌。
以她的认知水平,实在无法认同一个会把睡衣穿到咖啡店里的人的品性解读成随性和嬉皮。
宁海一站在柜台后面煮咖啡。
他一身白衬衣,黑西裤,身前系一条店里统一的褐色围裙。
他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
在秀美的额头下,是一对浓眉,以及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正中的鼻梁纤细秀气,嘴巴的形状也非常的漂亮。
老实讲,这家伙长得真的很好看。
莉莉站在门外,一边擦窗户,一边看着宁海一叹气。
她在想,宁海一真讨厌。
真讨厌,一个男人非要长得这么漂亮。
、已经腐朽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改字,莫怪。精确为心脏损伤。
十年前,宁海一是毛莉莉的心上人。
会弹钢琴的男孩子,不但功课好,人漂亮,体育还全能,而且还非常地懂礼貌,不论是微笑的样子,说话的样子,走路的样子,打球的样子,低头沉思的样子,或者,只是单单在吃东西的样子,都犹如是上帝的神作,篇篇美得似一幅画。
曾经,自己也像现在的小美一样,对海一深深地痴恋过吧。
为他脸红心跳,为他神魂颠倒,为他对镜梳妆,为他烦恼每一日要穿什么衣服配什么鞋,梳什么发式戴什么花。
也曾如此过的吧,自己。
可是在得知他喜欢的女孩是那种长发飘飘、肤白、腰细、胸大、腿长、外带屁股翘的类型之后,毛莉莉就彻底地死了心。
仙女是天成。
咱等凡夫俗子,何必自讨没趣地往上凑,找死咩?
毛莉莉玻璃擦了一半就跑进屋要水喝。
海一很头痛似的倒了一杯水递给她。
“拜托,你就算不去找工作,也别在我店里晃悠行不?”
“为啥?因为我没付钱跟你买咖啡?”
莉莉气嘟嘟地翻了个白眼说。
海一觉得眼下的莉莉非常的不可理喻。
首先,她已经学成毕业了,明明念的是非常优秀的医学院,而且成绩也不赖,却偏偏迟迟不肯就业,成天赖在家里,啥事也不干。
其次,就算她暂时不想找工作,想休息休息,那为什么不肯用健康一点的方式,找几个朋友出去玩一玩,旅行一下,一方面可增广见闻,另一方面,也可以强身健体。
海一觉得现在的莉莉,是一个既没有工作,又没有爱好的一个人,显得很颓废。
“你到底有没有想要好好地计划一下你的未来?”
未来?
毛莉莉摇摇头,一口气把水喝干后,把水杯用力塞进海一的怀里。
“什么狗屁未来,那么遥远的事,计划它干嘛?”
毛莉莉好讨厌海一现在跟她说话的这种口气。
怎么,以为我没有爸爸,所以就需要你来当我的爸爸吗?如果是不理解的事,就应该试着来理解,然后再来提出你的建议不是吗?因为关系密切,所以就认为能够这样轻易地对她下出判断和给出意见,这样的海一,真的很令人讨厌。
“下午我不陪你去医院了,你自己去吧!”
莉莉甩下这句话后就离开了咖啡店,柜台后的宁海一则突然拧紧了眉毛。
“老板,你没事吧?!”
一声过后,所有店员都朝柜台围拢过来。
“……没事,大家去做事……”
尽管这么说,宁海一还是用一只手紧紧地捂住胸口,离不开位子。
“小美,去打开休息室的门!”
小男一边大吼,一边用手扶住宁海一的腰。
他准备直接把海一抱进休息室,“对不起了老板,看来,还是先送你进去躺一下比较好。”
海一没能反对。
“……麻烦了。”
“哪里的话!”
小男轻轻一抱就抱起了海一。
海一的体重非常轻,即使不是身强体壮的小男,就算是一般人,通常也能轻松地做到这点,而他如此瘦弱,是因为他多年前曾遭遇车祸、导致了严重的心脏损伤,虽有幸捡回一条小命,但术后却留下永久性的后遗症,终生不能痊愈。
连吃个饭也需要一再小心的人。
不能随便跑或者跳。
情绪也不能太激动。
想打球的话,也只能抱着球通过看电视转播才能过过瘾。
这样的自己,还真是个累赘啊。
在被小男抱着去往休息室的路上,这样的想法,又一次在宁海一的脑袋里冒出来。
每一次身体告急,心情就会变得低落起来。
不过好在。
莉莉已经走了。
这么丢脸的一幕,并没被她看到。
小男把海一放上床,又帮他解开了衬衫领口的扣子。海一呼吸急促,嘴唇已微微呈现淡紫色,小男拿手轻抚他胸口,帮他顺气,这时,小美已经把药和温水急冲冲地送了进来。
“老板你没事吧?”
把药递给小男后,小美蹲在床边看着海一,脸上是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小男扶着海一慢慢地把药喂了进去。
海一一脸疲倦,吞下药后便躺回去。
“要去医院吗?”小美问。
“等一等看情况。”小男回答。
“莉莉实在是太过份了,”小美义愤填膺:“明知道老板身体不好,还那么大声地跟他说话!”
听了小美的话,海一只是苦笑。
要责怪,还不如责怪自己这副见风就是雨的破身体。
小男瞪了小美一眼后,拉她离开房间,“老板你好好休息吧,店里的事交给我们。”
“……嗯,麻烦你们了。”
眼看着小美和小男离开后,海一才慢慢地闭上了双眼。
海一在昏睡之际,想起过去的自己。
十六岁的少年,体格健硕,踢足球,打篮球,样样都是主力,百米跑的冠军,跨栏跳高什么的也丝毫不在话下。
就没见过那么体力充沛的人!
曾经,莉莉这样好奇地问过自己,难道你妈妈在你每天喝的牛奶里掺了什么神仙剂了不成?
那你喝喝看不就知道了?
于是莉莉果真就拿着他的牛奶杯一口灌了下去,丝毫也没有在意他刚刚才喝过。
没有什么不同啊?
莉莉用舌头舔着沾在嘴唇上的牛奶渍说。
哈哈,他笑着看着她说,毛莉莉你还真是个笨蛋啊。
可就是这么一个笨笨的毛莉莉,后来居然考上了医学院!
当她把录取通知书欢喜雀跃地送来给海一看时,海一只是喃喃地说了一句,真了不起啊。
真了不起啊,毛莉莉。
除此之外,就说不出别的了,也没有同时奉上真心开怀的笑容,更别提什么礼物了,后来好像还跟她大吵了一架,把她惹哭了呢,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混蛋啊,凭什么自己没有能力做到的事被她做到了就要向她撒气呢!
根本是无可奈何的事。
爸爸妈妈会在车祸中死掉,是无可奈何的事。
自己会变成孤儿,是无可奈何的事。
会在那场意外中独自幸存下来,然而又受了严重的伤,从此成了半个废人的事,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关莉莉什么关系!
可是,当时好像除了向她撒气,就找不到别人了。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她,就没有别人了,也正因为是她,才可以容忍自己那么任性地向她渲泄自己积压了许久的痛苦。
心里也知道如果连她都离开的话,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吧。
“一无所有……”
海一面无表情地喃喃自语着。
然后他低头摸出手机,按亮屏幕,锁定屏保是毛莉莉紧紧地抱着丢丢的一张合影。
阳光下,女孩在照片中笑得傻里傻气的模样,却是他最为珍视的一张青春脸庞。
海一叹一口气,将手机压进怀里。
**
毛莉莉一口气跑回了家,因为太生气了,所以在路过海一的家时,她连多一眼都不愿去瞧它。
她进屋换衣服。
大T恤,牛仔短裤,彩色运动鞋,最后再背上一个超大的米色帆布包,这就完成了她的日常装束。
她关上门。
在她又一次路过海一的家门口时,她忽然又后退了两步。
她扭着头瞪着那门,半分钟后,她抬起脚,冲那门恶狠狠地踹了过去。
终于出完气。
毛莉莉一脸神清气爽。
毛莉莉走到街上,把耳机往耳朵里一塞,开始到处给朋友打电话。
“喂,在干嘛,有没有空,出来陪我!”
可她打给那么多的朋友,那么多,所有回过来的,竟全是清一色的咆哮:“喂!毛莉莉,为什么你可以这么闲!我都快忙死了好吗!见你这么好命还真是让人火大啊!晚上再打电话来了啦!”
然后就毫不客气地挂掉电话。
连再见都不讲,忙成这样,晚上就晚上好喽,又不是不可以,话说,有工作真有这么了不起?哼!
可是挂了电话后,毛莉莉的心里又是一片怅然。
难道没工作的自己真的是个废物?
从免费自行车站里拖出一辆自行车,毛莉莉漫无目的地骑了起来。
一路上,她的心情都非常的糟糕。
她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
念书的时候反而不觉得,每一次考试就是目的地,拼命地到达终点后,总会有新的一轮挑战在等着她,于是这样重复重复,直到她把毕业证书拿到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想去的工作岗位,文凭成了负担。
可是就连老妈也没有来罗嗦她,他宁海一干嘛一天到晚给她脸色看!她又不是他的谁对不对?要他管那么多!
不知不觉,自行车竟骑到了森林公园的门口。
毛莉莉怔怔地停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