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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5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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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脸薄害羞,但情到浓处,也很享受这欢爱带来的乐趣,不经意中。也会从嗓子眼里发出动人的吟哦声。
是自己,让心爱的人落到了如今这田地。
卢锴俯身亲了亲郑佳希的小脸:“在想什么呢?”
郑佳希睁开眼:“好了吗?快穿上衣服,别着凉了。”说着就想起身,她因为体温低。睡在卢锴身边,只会带走他的热量,所以总是匆匆起身。
卢锴一把搂住她:“别动,好好躺一会儿。”
郑佳希强不过卢锴,只得软下身子,任他抱着,嘟囔着道:“这段时间你来得也太勤了。万一被王路叔叔发现怎么办?”
卢锴笑道:“没事儿,自打镇子上通了水后,日子倒一日比一日安逸,前前后后又来了好几批来投靠的幸存者,崖山如今也有百多十号人了。这人多事杂,王路首领天天忙得团团转,哪里还顾得上我这样的小巴拉子?再说了,今天武装部趁着大雪的机会。到山林里捉野物,我借口有异能,还是单独行动方便。就溜到你这儿来了。大不了我走的时候,拎只你养的兔子回去说是我抓的不就成了?”
郑佳希的兔子,是她无意间在田野里抓到的,那兔子并不是野兔,倒像是家养后散落出来的,正在冬天的田里找吃的,被郑佳希一下子抓了四只回来。
卢锴见到郑佳希养着兔子后倒连声叫好,怂恿她杀了吃--哪怕吃红烧兔肉也成啊,却被郑佳希拒绝了,说这兔子饿得皮包骨头。有啥好吃的,还是养着等生小兔子。兔子极会生,到了明年,就是一大窝了。
郑佳希这其实是托词,她临时起意抓这兔子,其实是为罗莉罗刚准备的。
此前。郑佳希一意坚持自己不吃血食,还要求罗莉罗刚也不吃,可她很快发现,这样子,是不成的。
罗莉一个正是发育期的孩子,另一个,还是小毛毛,虽然如今能吃些奶粉,可奶粉存货并不多,两个孩子就算是智尸,可一样需要大量的营养才能成长,跟着郑佳希吃菜帮子,那不成虐待儿童了。
而且,有件事也促使郑佳希改变了不让两个孩子吃血食的初衷。
罗莉带着罗刚追逐梨头来到金陆村时,趁着郑佳希不防备,将沾着王比安血的梨头的襁褓给吃了,当时郑佳希还责备了她一番。
可当天晚上,罗莉美美睡了一觉,等她醒来后,郑佳希惊讶的发现,这孩子长高了。
虽然长高得并不多,但还是很明显,尤其是一双小脚大了不少,原来的旧鞋子无论如何穿不进去了。
郑佳希很快猜到,罗莉恢复成长的原因,多少和襁褓上的血有关。
吃血食,能促进智尸的成长,这倒是郑佳希以前没想过的。
自己可以尽量不吃血食,但两个孩子却不成。
所以郑佳希抓了兔子来,每天抽一点血给两个孩子吃,以期他们健康成长。
但也许是兔子血不能和人血相比,虽然罗莉和罗刚都很喜欢吃兔子血,可再没有明显的成长,只不过,郑佳希从他们的脑电**动里,察觉他们两个的确因为吃了兔子血,而激发了脑电波的强度,知道这血还是有益的,所以一直坚持了下来。
听得卢锴说要带走一只兔子,郑佳希有些迟疑--这就意味着罗莉和罗刚的食物要少了。
卢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听到郑佳希爽快答应,不由一怔,旋即高兴地道:“你可是担心兔子被我拎走了,你能吃的分量就少了?没事儿,我就是空手回去也没人会说我什么的。”他倒是真的不在意,相反隐隐还有些高兴,为了郑佳希主动想吃肉食而高兴。
卢锴的思路很简单,人,怎么可以不吃肉呢?他自己是无肉不欢的,心想着郑佳希就算是智尸,可也该吃肉才能生活得更好,这吃肉和吃人毕竟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所以一直明里暗里鼓动郑佳希多吃些蛋白质。
今儿他误会郑佳希不舍得将兔子给自己,心里却格外高兴,忙道:“我开玩笑呢,哪里真能拿走你养的兔子。唉呀,时间过得真快,我得回去了。”
郑佳希忙起床,也不急着给自己穿衣服,先帮卢锴着起衣来。
卢锴胡乱往头上套衣服,无意间视线晃过了郑佳希的小腹。
那光滑细腻平坦的小腹上。有一道丑陋的象扭动的蜈蚣一样的疤痕。
这疤痕,自然是当初郑佳希做手术后留下的,虽然卢锴在学会缝扎后,又重新帮郑佳希处理了一次。但这疤痕,却是永远不会消失了。
这样的剖腹疤痕,就算是健康的活人,拆线痊愈后,也会留下一条显眼的痕迹,更何况是新陈代谢极缓慢的郑佳希?她的缝合处,至今还留着线头没有拆除呢--这刀疤就是靠线头固定着。一拆线头,刀口可就要裂开了。
这处伤痕,是郑佳希最大的禁忌,她从不谈论它,也不许卢锴去碰它,因为这伤痕,时时在提醒她是智尸,不是人。
所以在平时。卢锴就算是**做的事时,也小心翼翼控制自己避开那处伤疤。
但现在,郑佳希忙着给卢锴穿衣。袒露着自己的身体,却被卢锴不经意中看到了伤疤。
卢锴忙转过视线,只是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奇怪,怎么觉得郑佳希的伤疤有点异样--他有心再看,却又担心让郑佳希不快,便硬生生收起了这心思,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卢锴穿好衣服后,郑佳希一直送他到门口,卢锴亲了她的脸一下,刚要转身走。突然顿住脚步:“对了,佳希,现在崖山的人口越来越多了,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我担心今后会有人到这个金陆村来,万一要是碰到你。就不好了。”
郑佳希立刻明白了卢锴话中之意:“这样啊,那我看来还得到别的村子再找一处家了。”
卢锴叹了口气:“看起来也只有这样子,反正如果有陌生人来,你尽量避开就是。现在也不急在一时,崖山如果有什么行动,我总会提前得知,到时再来通知你就是了。”
郑佳希点点头,其实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因为担心崖山的人伤害到金陆村的伙伴们,她早就悄悄引导不少丧尸到山里去了,如今金陆村里的丧尸只有原先的四分之一。
郑佳希自己是并不在乎住在哪里的,只要在卢锴身边,无论何地,都是她的家。
看着卢锴的身影消失在巷口,郑佳希匆匆返回家里,腾腾跑上了楼,一把打开卧室隔壁的房间,问道:“罗莉,你还好吧?”
罗莉抱着罗刚,老老实实坐在房间里的床上,看到郑佳希进来,忙问道:“怪物……走了?欺负……姐姐。”
罗莉和郑佳希生活在一起后,郑佳希一直在教她的语言能力,罗莉已经能勉强说几个字词了,只是还远远不能和同年龄的健康人类孩子比。
罗莉嘴里的怪物,自然是卢锴,每次这只怪物来家里,郑佳希姐姐就让自己和罗刚躲起来,不要发出声音。
罗莉自然非常听话,因为她早就知道,怪物,是要害她们的。
可奇怪的是,那个怪物却并不害姐姐,他只是--嗯,欺负姐姐。罗莉曾经躲在门缝里看到过,那个怪物压在姐姐身上拼命的欺负她,就象--就像那个小怪物曾经压在自己身上欺负自己一样。
只不过古怪的是,那个怪物把姐姐的衣服都脱光了,却并没有吃了她,只是不断地压姐姐,真是好奇怪好奇怪啊。
罗莉很突然地冒出很羞人的念头,但很快,这念头就消失无踪了。
但是,总之,那个怪物很坏很坏,偏偏姐姐不敢吃了他,哼,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把那个欺负姐姐的怪物吃了,为姐姐报仇!当然,在这以前还要把那个小怪物也吃了。
郑佳希答应过不探看罗莉的脑电波,自然不知道她的小脑袋瓜里转着这样多乱七八糟的念头,她接过罗刚道:“罗莉,姐姐告诉你很多次了,那个大哥哥可不是怪物,他也没有在欺负我。他,他这样做,姐姐其实心里很高兴的。其实啊,你应该叫他姐夫的。”
“鸡乎?”罗莉问。
鸡,罗莉见过,还吃过,那可是很好吃的东西,就算是被姐姐煮熟了,一样很好吃。
郑佳希拍了拍罗莉的脑袋:“傻孩子,就想着吃,是姐夫,不是鸡乎,算了,等你再长大点,就明白了。”
郑佳希抱着罗刚正要下楼,突然觉得腹部有点发痒,她顿住了脚,但很快摇了摇头--真是,自己是没有感觉的,怎么可能感到痒痒呢?真是可笑。自己腹部这样大一条伤口,没有感觉到痛已经不错了,怎么可能会痒呢。
郑佳希甩甩头发,下了楼--冬天的食物搜集是一件麻烦事,如今自己也要走好远,才能在一些民宅里找到吃的东西了。
同一时刻,踩着齐小腿肚的雪,王路气喘吁吁地跟在封海齐后面,身后还有三人,分别是谢玲、王比安和冯臻臻。

第五百四十七章冰层里的脸

这样类似的5人小组,如今正在鄞江镇皎口水库附近的山林里穿行,大大小小有10多组。正是崖山生产队的冬季捕猎小组。
自打两天前开始下小雪,封海齐就提出来可以捕猎山林中的野物了,大雪封山,正是群兽无处觅食的时候,这时下套子挖陷阱,正是时候。鄞江地处半平原半山区,以前民间禁枪前,还有不少人持有狩猎证,封海齐自己也经常跟着相熟的村人进山打猎,对此自然非常熟悉。
对封海齐的提议,王路自然没口子答应,自尸潮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不知为何丧尸的活动也减弱了不少,撞到外围电网上的丧尸,只有阿猫阿狗几只,崖山的安全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
而且,王路也有心安排一次大型集体行动,原因很简单,凝聚人心。
自王伯民朱亚珍一伙人来投后,陆续又来了不少幸存者,三五成群,甚至也有单身的,王路来者不拒,笑脸相迎,只要到崖山的,都是立刻安排住处,发放暖暖的冬衣,一张预存一个月“工资”的物质供应卡更是少不了的。
至今,崖山人数已经有108人。
正是水泊梁山众好汉的人数。
崖山人口急剧增加,王路有喜有忧,他是土财主心态,夜里想着每天都在增加的人手,梦里都会笑醒,可到了白天,却又发起愁来。
愁人心不稳。
崖山是个好地方。
相比其他的定居点。这里有电、有水,还有虽然不算充足,但也能吃饱肚子的粮食,那些新来的幸存者都非常满意。
王路私下和新人聊起来,他们个个都对王路的收留感激得不得了。
但很多时候,一加一并不等于二。
崖山人手增加了,但王路的控制力,却并没有相应增加。
他手下得力的干部,也就那么几个,古林镇的沙青、车永波都是赶鸭子上架。在王路心里,两人连考验期都没过。王伯民和朱亚珍,单从他们队伍中的老人孩子就可以看出,是对心肠不错的夫妻――嗯,是准夫妻,可他们对王路的忠诚,却还看不出来。
而更多的后来者――好吧,王路也是肉眼凡胎。更没有学过观面相识人心的本领,能认个脸熟已经算好的,哪里知道此人是忠是奸是善是恶,如今不同崖山早期,再没有人会愚蠢到象原木一号那样主动跳出来,让王路玩一把杀鸡儆猴了。
为了掌控崖山上下。王路把王比安也拎了出来,搞了个儿童团,将所有的孩子都塞给了他。好在王比安以前也经常带着孩子们学习封海齐传授给自己的体能锻炼方法,而且以前在小学时,也当过班干部。现如今管着孩子们,倒也像模像样。
再说郑佳彦、黄琼以及林远等年纪较大的孩子,或是原本就和王比安亲近,或是以前就有交情,都愿意捧王比安的场,所以王比安这孩子王。倒也当得有滋有味到得后来,王路甚至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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