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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犀也没怎么说话,对于这个川菜馆他再熟悉不过,当初因为李毅的事情,他误会了她,所以约她到这里吃饭想顺便道歉,不过他临时出了任务后来失约了,第二次约她时,他已经看出来她的迟疑,她不喜欢吃辣,然后换了地方。
景飒和楼翼商量着,点了几个菜,“来一个香辣跳水虾,重庆辣子鸡,麻辣藕片,菊花鱼香茄子,香辣木耳,够了吧?”
叶星辰听到那一个个辣字,心里已经颤抖得不行,却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景飒抬眸问向楼犀,“再来一个你喜欢的干烧鱼,怎么样?”
楼犀微一挑眉,没有吭声,只默默点了点头。
景飒微微一笑,对侍应生说道,“再加一个干烧鱼。”
叶星辰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微微垂下眼帘,他们结婚后,家里很少吃鱼,她以为他是不爱吃鱼,却不知道他是喜欢干烧着吃。
上了菜,几人边吃边聊,楼犀和楼翼说的基本都是围绕十一军演的事情,这次演习规模很大,涉及到其他几个军区的一些人事,景飒也认识其中一些,便加入他们的谈话,叶星辰完全『插』不上话,想闷头吃东西,却又觉得辣,一时间很是尴尬。
◎ ◎ ◎
吃完了饭,四人兵分两路,楼犀和叶星辰要回一趟家,取一些思思住院需要的物品,两人先行下楼,驱车离去。
景飒注意到他们下楼时,是一前一后,出门后也没有牵手,嘴角忽然一扬,像是得逞。
楼翼结完了账,一把抓住景飒的胳膊,微微扬唇,似笑非笑,“楼犀什么时候喜欢吃干烧鱼了,我怎么不知道?”
景飒无辜地眨了眨眼,“我也不知道,瞎猜的。”
楼翼轻叹了口气,放开她的胳膊,语重心长地说道,“景飒,我知道你是故意的,可是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楼翼已经结婚了,虽然他瞒着我,瞒着家里所有人,但他已婚是事实,你也是大院里出来的孩子,你应该知道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不管是不是军婚,都不可能离婚的,所以你别再纠缠了,放过楼犀,也放过你自己吧,这么多年了,你不累吗?”
景飒笑得凄凉,“我就是太累了才会想这样,我知道楼犀向来说一不二,所以我更加不明白,他当年要是不想跟我在一起,为什么不直接甩开我,为什么要放纵我跟他离开北京?他给了我希望,却又无情地毁灭,我不明白,他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会让我跟他上火车?难道他只需要一个旅伴吗?”
楼翼蓦地怔住,或许是的,当年的楼犀,可能真的只是需要一个旅伴,因为……他太孤独了。
但那决不是爱情。
因为他的心已经千疮百孔了,他没有力气去爱了,北京的任何人都会让他感到疲惫,无论是虹玉,还是景飒,都不可能成为他的选择。
所以他选择了远在天边的叶星辰,因为她跟她们都不一样,她不会让他想到过去,只会让他看到未来。
◎ ◎ ◎
叶星辰和楼犀一路无言,车厢里的气氛低到了极点。
回到新房子里,亦是没有交谈。
进门后,叶星辰直接奔进儿童房,快速收拾了一些思思的物品,装进一个旅行包里,然后又收拾了两件自己的衣服,一并塞进去,整理完毕,将旅行包的拉链拉好后,拎到玄关处。
刚刚要换鞋出门,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将旅行包放在地上,转身又去了厨房。
冰箱里还有剩余的食物,但这几天应该是没时间回来吃了,为了防止食物腐烂发霉,得提前倒掉。
可望着冰箱,她不由得又想到了干烧鱼的事情,心里一闷,就真的好像是被鱼刺卡到了一般,下意识地蹙眉。
“呃……我把饭菜倒掉吧?”她扭头望向楼犀。
楼犀徐徐抬头,望着冰箱,眼底亦是若有所思,沉默了下,没有吭声。
叶星辰不知道他这是允许还是不允许,怔在那儿发愣,楼犀却走近她,径自开了冰箱门,将剩余的饭菜端了出来,然后拿到微波炉里加热。
“刚刚没吃饱。”他沉声说道,也不知道是说他自己,还是说她。
叶星辰狐疑着,愣在那儿,瞧见他高大的身影在厨房里忙碌,微波炉“叮”的一声后,他又去拿碗筷,她迟疑了下,还是走过去帮忙。
剩饭不多,只有一碗半左右,她盛了半碗给自己,另外一碗给他,他却忽然将两只碗掉了个位置,沉声说道,“快吃。”
叶星辰心里惴惴,却有那么一丝小小的甜蜜在蔓延。
两人坐在餐桌前,默默吃着,气氛有点说不出的怪异。
楼犀很快就吃完了,起身去了书房。
片刻后,他又走出,拿了一支笔出来,站到冰箱门前,取下一张便利贴,快速写着什么,写完后将便利贴黏在冰箱门上。
叶星辰狐疑着,扭头去望,距离有点远,看不清楚他的字迹,于是快速扒了两口饭,吃完饭后快步走了过去,一看,蓦地愣住。
上面竟这样写着:
我最喜欢吃的——没有。
最讨厌的——鱼!任何鱼!
第1卷 他也有可爱的一面
叶星辰忽然想笑,想不到这个男人竟然也会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不过说是可爱吧又好像不是,他力透纸背的字迹,还有那严肃的口吻,都在在说明他有多么认真,可她就是很想笑,而她也真的这么做了,嘴角上扬出一个弧度。
楼犀望着叶星辰微笑的样子,冷峻的脸上,也不自觉地浮出笑容,吃饭的时候,他看出来了,景飒故意坐在她身旁,故意分开他们,点菜的时候又说他喜欢吃鱼,可他不喜欢吃鱼,那只是景飒的故意挑拨,对于这样的小手段,他心知肚明,但没必要当场拆穿,因为那样只会让大家都难堪,但是他不希望叶星辰误会,他和景飒没有什么过去,如果他们要在一起早就在一起了,不会等到今天。
“我特别讨厌吃鱼,曾经因为出任务,去了北海道,在那吃了一个多月的鱼,鲑鱼、狭鳕、秋刀鱼、太平洋鲱鱼、远东拟沙丁鱼,每天吃,顿顿吃,吃到想吐。”他沉声说道。
叶星辰下意识地蹙起眉头,完全不能想象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可能一呼吸都是鱼腥味吧?
她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鱼了,以后只做他喜欢吃的东西。
可是——
她望着便利贴,看到他写“最喜欢吃的——没有”,又忍不住狐疑,“你没有最喜欢吃的东西吗?”
楼犀俊容上波澜不惊,摇了摇头,沉声说道,“如果有人曾经因为出任务饿过七天七夜,只能吃树叶充饥,那么这世界上的任何食物再拿到他面前,都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喜不喜欢一说。
叶星辰的表情忽然僵住,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胃不好了。
楼犀扯了扯唇,又平静地说道,“不只是我一个人,那一次是我和陈舟一起,我们两个回来后恨不得想吞掉一头牛。”
陈舟。
叶星辰的心又是一酸,可怜的思思。
想到景飒对她提出的那个要求,她不禁为之愤怒了!
不是因为吃醋,不是因为嫉妒,只仅仅是因为心疼,为思思心疼,为楼犀心疼。
他只是想尽心尽力地保护和爱护思思,怎么会这么难?
她发誓,以后一定要给思思还有他更多更多的关心,更多更多的爱!
叶星辰没有察觉,自己刚刚想到了“爱”这个字。
她伸手取下另外一张便利贴,拿起笔,望着他,诚挚地问道,“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
因为他最熟悉的颜『色』是绿『色』,所以视觉反差。
她微笑着记下,又问,“最喜欢什么歌?”
楼犀微微蹙眉,好像没有,沉默了片刻,说道,“应该是李宗盛的歌吧。”
当兵那年去西藏,那里交通和文化都相对闭塞,新兵营里只有他是北京的,多杰兴冲冲地跑过来问他,你见过李宗盛吗,他去北京开演唱会了!
他摇头说不知道,多杰无比失望,然后整日整日在他耳边哼着李宗盛的歌,他听得不厌其烦,完全不懂为什么会有人喜欢那种不俗不雅的歌词,还有那种拖泥带水的曲调。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
直到多杰牺牲之后,他为其整理遗物时,才从他的日记里发现,多杰曾经喜欢他一个家乡的女孩,但那个女孩考了大学,去了北京,那种山沟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自然不可能再回来,然后多杰失恋了,开始狂『迷』李宗盛,他说,李宗盛试图用最简单的词曲,告诉人们爱情的道理。
比如他曾经为某个女歌手写词,里面有这样一句:爱从不容许人三心两意,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心中那一处柔软的地方被触动,楼犀忽然夺过叶星辰手中的笔,在便利贴上快速下了几个字,然后“啪”的一声黏在冰箱门上,转身离去。
叶星辰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发懵,扭头望向冰箱门,瞧见那张便利贴上这样写着——
最喜欢的事——带思思回家吃你做的饭。
叶星辰呆怔了几秒后,心脏猛然一跳,胸口蓦地泛起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甜蜜感。
◎ ◎ ◎
思思住院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她的情况逐渐稳定下来,手术的日子也随后敲定,在某个星期日的上午。
因为要筹备十一军演的事情,楼犀这段时间一直很忙,周休也都取消了,但星期六的晚上,他还是特意从部队里赶了回来,这一晚,他必须陪着思思。
病房里,一灯如豆,思思睡得正安稳。
叶星辰守候在病床边上,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起身,蹲下来轻手轻脚地从床头柜里取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的是红豆,舒娆的老家有这种说法,把红豆装在锦囊里,然后放在枕头下面,可以驱邪避害,就当她『迷』信好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她又取出提前准备好的锦囊,抓了一小把红豆装进去,然后拿起针线将锦囊的封口缝起,也不知道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的,一丁点大的锦囊,也不需要缝多久,她竟然连连出错,手指被扎了好几下。
“没事吧?”楼犀抓过她的手,沉声问道。
“没事没事,马上就好了。”叶星辰抽回自己的手,继续缝着,很快,全部缝好了,她高兴地将小锦囊捧在手心里,笃定地说道,“思思睡了这个就会平安无事了!”
楼犀望着她,知道这是绝对的唯心主义,但他竟然也想试试。
起身,他轻轻挪动思思的小脑袋,将枕头微微抬高,叶星辰快速将小锦囊放到枕头下面,他将枕头重新放平,思思有些许的感觉,轻轻动了动,还嘤嘤了两声。
叶星辰轻轻拍了拍小丫头,把她伸出来的小手臂塞回被子里,然后掖掖她的被角,将她买给思思的那个小熊也放在枕头边上,她和思思真的很有缘,连喜欢的玩偶都一样,希望小熊也能保佑思思健康。
从某些经历上来说,她和思思其实挺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