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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的寂静。餐厅里的侍应全围了过来,她的歌声歇落许久,他们一齐鼓掌。
王鹰请她将歌词写下来。
乐队的乐手除“萨克王”外,都是市里各剧团的,剧团解散后就自己组乐队出来炒更。他们都有家庭,一到下班时间就迅速离去。只有“萨克王”是真正过夜生活的人,一到晚上他的动作就慢了下来,整个节奏悠哉游哉好像有用不完的时间,也好像是不想一天就这么快结束。他即使回到自己的寓所,也会很晚才睡。
磨磨蹭蹭地,就只剩了他俩。
他说:“你唱一下《橄榄树》,那是齐豫的歌。”
阿哈望着窗外唱起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她的声音很近又很远。餐厅的灯光灭掉了。繁华与喧哗、歌声与笑脸皆成过往,黑暗里弥漫着调味品的浑浊气味。厨房与餐厅之间的通道还亮着光,那里的地毯又湿又脏。
烟头的火光在“萨克王”的手指间明明灭灭。
阿哈突然说:“哎,你怎么啦?睡着了吗?”
“萨克王”愣了一下,笑了:“对不起,我听入迷了。”
“王老师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王,叫王鹰。”
她笑:“我一直只知道你是萨克王,西南三省闻名的。”
微弱的夜光刚好够他们看见彼此陌生而美丽的笑容。
“我叫阿哈。”
他伸出手来:“谢谢你,让我听见那么美妙的歌声。知道吗?我吹的时候,还有他们拉(小提琴)的时候,我们都不喜欢有人唱,所以我们这个乐队里是没有歌手的。”
她局促地握了一下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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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天 籁(3)
“因为我们想要的,是爵士,是纯粹的音乐,是……没有人能够唱得出我们想要的。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唱的就是我们想要的。”
“谢谢你。我是在穷乡僻壤长大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有限,要说学音乐,除了阿妈教我,还有就是大自然教我了。”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多数民族。”
她被他逗笑了:“你是外国的少数民族吧?”
“我是满族。我可以用萨克斯管吹奏草原上的长调,大自然,真的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灵感的源泉。”他笑笑,接着刚才的话题,“其实,人的声音是最美的,所有的乐器,除了对大自然声音的模仿,就是对人的声音的模仿。过去人们喜欢小提琴,现在又喜欢萨克斯管,都是因为它们很接近人的声音。”
她有些兴奋:“对了,我常常在你的音乐里听见人的呼吸。”
“你的感觉很特别。是不是像邓丽君的气声唱法一样?萨克斯管也会的哦!”
她不语,她不知道邓丽君。
她说:“萨克斯管的声音接近我们的灵魂。”
“可是最美的,当然是人的声音,你的声音!”他说,“听你唱,听不够。能够即兴演唱,又不是民歌那种简单的敞开,你了不起!你的声音美得华丽,我感觉,你甚至可以唱音乐剧。”
她以为他还要邀请她唱,忙说:“太晚了,下次吧。”
“没关系,你啥时想唱啥时唱。”
阿哈脚步匆匆。颜如卿一直没有露面,她心里有些不安,说好他来接她的。
她回头看一眼酒吧角落的电话,迟疑地请求他:“请帮我呼82359好吗?”
“到大堂我帮你呼,这里是分机,不好用。”
他收好谱架,她也等来了电梯。
他说:“对不起,耽误你了。”
“不要紧。”她说着,但心里确实很不安,脸色也差了。
“我叫王鹰。”他说。
她奇怪地仰起头来:“你刚才告诉过我了。”
“哦,对不起,我是感觉你对我还一无所知。”
她笑:“不过我确实一无所知,也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啊。”
“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么说我也该告诉你多一点,我姓金,金翎子。”
他笑了:“那我改叫金龟子算啦,和你同类。”
“我阿爸说,我是他冠羽中的一条美丽长羽毛,我不是虫子。”
“我也想做羽毛。”
她笑:“别逗我了。”
到了大堂,他找了电话呼颜如卿。
呼了颜如卿五六次他都没回,阿哈不出声地走了。
王鹰在原地站立一分钟,然后悄悄地远跟着她。
因为是冬天,又是深夜,大街上没人影。她沿着北京路往狮子山的方向,走走停停。当她停下来张望的时候,他就站到梧桐树的阴影里去。
在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所有的景物都变得陌生,所有曾经那么熟悉的地方现在看起来都像从没到过一样。唱了歌之后,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很轻,身体里空空的,如果有一阵风,她就会随风飘浮,像那些落叶,像空中电线上缠绕的风筝,那是秋天的风筝,还带着干燥的蓝色秋天的记忆。
一只猫从公路上飞跃而过,停落在她面前,“喵——”它的绿色眼睛闪了一下,迅速窜进深巷。它和山里的猫真是不同,山里的野猫如果是在夜晚遇到阿哈,会在她面前打几个滚儿,伸出舌头舔她的足踝,然后跟着她周游。
她喜欢夜晚。夜里所有的景物都只有一种颜色,所有的生命也全变成一种生命,一种思想。夜里所有的感觉就是一种感觉,轻的感觉,梦的感觉。但是你睁着眼,你看得见自己和别人。也就是说,你同时在现实和梦里,两种境界互相融汇。现实的喧哗如潮水退落,但那些景物还在,道具还在,城市成为巨大的剧场,无人的舞台,做梦的人可以起舞,可以歌唱,像鸟儿一样,可以奔跑和飞翔。
她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舞,从人行道舞到空寂的街面上,在一盏又一盏路灯下盘旋。远远的岔路口飞驶来一辆的士,它稍迟疑,但来不及转向,就在她旁边擦身飞驶而去,她毫无觉察,远处黑暗里的王鹰惊得奔跑几步,却看见她依然舞蹈着前进,还唱着歌,布依人的歌,她刚学会的歌,一首接一首唱。
夜晚的绿草地上,
是谁走来?
身穿白衣徘徊,
你可知道,
她的名字叫梦……
在路旁啊在路旁有个密林,
孤孤单单人们叫它撒力登……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岩上,
春天,春天也没有它快啊!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树上,
蓝色的可娃发出了光芒。
总有人来探望
寨子里未嫁的姑娘,
姑娘说要等她,
把月亮花一朵一朵
绣到那衣裙上……
就这样与你血泪交融,
一如万年前的初夜,
一如万年前的初夜,
就这样与你血泪交融……
她想一直舞到狮子山,她要到山顶上去,在那里看城市的灯火如同流星河,将巍峨的山峰围绕。在那里可以看到遥远的金竹大寨,无数虚缈的灯光在宇宙中忽明忽灭。她要呼喊,她的声音会传向阿哈湖,传向大森林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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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受 伤(1)
第三章
1。受 伤
王鹰一直跟着阿哈,来到外环路上。
外环路黑呼呼的,路灯很少,是通往相宝山、狮子山和贵州师范大学的必由之路。他租住的寓所就在师大内,每晚走这一段路,作为一个男人他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看见阿哈走上了外环路,他就赶快跟近了些与她同行。
她似那梦里一般的人,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于无人之境里徜徉,他不想惊扰了她,只想远远地跟着,做她的保护神。
她滑翔一般来到一盏路灯下旋转起舞,像被舞台上的追光笼罩一般。空中的梧桐树,也被路灯照出怪异的一团绿。他感到冷,拎箱子的手都僵了,放下乐器箱坐到上面,摸出香烟轻抖两下,抽一支出来点上。
王鹰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还来不及吐出,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无声出现,鸟一般迅疾近前将他撞飞到路边失去了知觉。黑色的乐器箱子摔成了两半抛在路中间,金色的萨克斯风倒丝毫无损,在半边箱子里被灯光照得闪闪发亮。
也是一瞬间,白色桑塔纳轿车滑翔到阿哈身边并像鸟儿张开翅膀般打开车门,一个粗壮的男人探出半个身子,拦腰将她拖进车里,她发出的惊叫声迅速被掩住。
寂静幽深的外环路上,流浪猫的声音如婴儿的啼哭在黑暗中抖动出奇异的悲伤。
掳走阿哈的人是苏总的手下发仔。
苏总的大峡谷啤酒城是云贵夜晚最赚钱的地方之一。除了大峡谷啤酒城,还有新月酒吧、绿岛夜总会这样一些地方,白天门脸前拥挤各种卖小吃的摊,脏又乱,但一到夜晚,它们的霓虹就从不同的方位,将这个高原盆地中的城市夜晚烧得透红。在所有广东老板里,颜如卿和苏总最为投机,因为他们曾经是广州美院附中的校友,苏总后来加入家族生意而放弃了画家的梦想。苏总比颜如卿年长,爱惜他的才华又喜欢他敦厚中庸的性格,将他当自己兄弟关照着。
颜如卿本来没有酒量,因为情绪不好,更加容易受伤,一杯啤酒下肚他就脸红筋胀了。再喝一杯,他一改平常的寡言少语、儒雅端庄,和同桌的客人说起黄色笑话来,还拿出手机将一个黄色段子念给大家听。苏总觉得好玩,给他们又加一扎生啤,自己也端了一杯过来一起坐。眼见着颜如卿笑着笑着就换成了哭,口里只念叨着阿哈阿哈,头垂在了桌上。
苏总见过阿哈,穿戴朴素的小妮子,苗条但健康,是那种瞄一眼不一定会引起你的注意、瞄第二眼你就开始吃惊、瞄第三眼——怎么样?她眨眼男人也会心颤!所以,他曾经对颜如卿半开玩笑:“如卿,呢个女仔最好唔要带出来,否则行到边度边度男人就要打翻天咯!”
看颜如卿伤痛难以言表的样子,苏总明白了几分:“为女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值不值啊?搞掂她好容易嘎!”他回头打一个响指,贴身手下发仔就迅速来到跟前。他说:“带颜老师到我们的客房休息!”接着又凑到发仔耳边低声吩咐一番。
因为阿哈挣扎得厉害,发仔等人在车里将她的嘴封住,手脚也绑了。等他们将封着嘴的阿哈带到大峡谷啤酒城二楼的一间客房,推她进去然后将门反锁,才喘口气说:“好厉害的马子!”
躺在双人席梦思大床上的颜如卿被响声惊醒,酒劲也大致过去了。他坐起来,看见阿哈的模样,明白了是苏总手下所为,有些难为情:“阿哈……”一边急忙给她松绑。
阿哈看见他,反而是由愤怒变惊喜,扑上去抱住他:“你这种浪漫的方式真残酷啊,吓坏了我!我第一次被人绑架呢!搞电影啊?”
“我醉了,不小心喝多了啤酒……”
“也真是啊,啤酒都会将你醉成这样!要是我们布依男人,茅台也能喝两瓶的。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开的房吗?”
“这是大……”他一转念,不想照实说,“你天天睡沙发骨头疼了吧?今晚我们睡这里,很舒服的!”
“这里是很漂亮,很贵吧?哦,只有一张床。卿哥哥,我给你说过,在你娶我之前,我们是不可以睡在一起的,这是我们布依人的规矩。女孩子如果没出嫁就让男人挨了身,那她一辈子都不会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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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受 伤(2)
“我现在就娶你!”
“不是这样的。你要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