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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洪健把车开近几米,以便更好看清他,更清楚地听见他们之间的谈话。
他真不齿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小人?变得如此不潇洒自若?可是内心有一股火撩拨着他,他就是想弄清楚究竟。
那儒雅男子面容清秀,发际线生得很高,露出宽阔聪慧的额头,金丝边眼镜后的单眼皮十分明净,柔和的目光投在宋清月的脸上,连冯洪健这个大男人也看出那满眼的温柔爱恋之情。
他远远不及自己英俊,可是冯洪健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自己无法比拟的特质,是什么呢?他说不清。
第一次,自己感觉到挫败,他无所适从,只是怔怔看着那三个人。
清月怜惜地擦去女儿脸上的泪水,轻声责怪儒雅男子:“老王,你真是!万一两人错过了,怎么办?”
老王,这是女友对他的昵称——年轻的老王笑起来,他想说:冥冥之中,缘分天定,怎么会错过?他看一看沉浸在甜蜜之中的清月,怕一开口吓退她,只是微笑不语。
老王伸出手理一下她散乱的头发,怜惜地说:“你看你真是,英英我替你接了,你还这么急,这么赶干什么?你瞧你一脸的汗。”一边嗔怪,一边伸手擦去她额头的细密汗珠。
夕阳已经落尽,余晖仍在天边,一层层云从天边铺下去,远处的地平线化作一道金色红色黑色交错的直线。
晚风的抚弄中,老王与她紧紧地相依着,她的长发随风轻舞,一个天使般的小女童搂着她的脖子,甜蜜地笑着。
多么温馨,多么甜蜜的一家三口!
够了!够了!他看不下去了!他不愿再看了!
他的心猛然炸开,一踩油门,车飞快地从他们身后掠过。
清月听见引擎的咆哮声,这才想起还有冯洪健这个人。
可是就这一瞬间,银灰色的闪电滑过她的身侧,她先是一愣,接着对着那车影大声地喊:“喂,我的东西——!”
银灰色闪电留下一道青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王文渊不解地问:“什么东西在车上?”
唉,她总不好说是她的手机和。。。。。。衬衫,于是摇摇头,沉默地上了车。
王文渊发动车辆,仍不解地追问:“你的同事?开那么好的跑车?富二代吗?”
清月从后视镜里无声地瞪他一眼,那眼神中充满警告,像是说:“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老王立刻噤声,他叹气:不知道怎么,他就是有点害怕这个喜欢沉默的女子,就是是因为太在意太喜欢,才这样患得患失。
清月将女儿搂在怀中,与她嬉笑起来。
英英紧紧搂住妈妈,甜甜地笑着,小嘴巴里却撒娇:“妈妈,你为什么要去机场接人啊?”
“这是妈妈的工作啊。”她温柔地笑,吻一吻女儿的额头。
英英真是美丽,雪白的皮肤,我见犹怜的瓜子脸,盈盈大眼,饱满的鼻梁,一头乌黑浓密的卷发,长大后定是一名标致女郎。
可是未来的标致女郎现在还是个懵懂小女童:“那妈妈不上班了,在家陪英英玩。”
她笑起来:“不上班妈妈拿什么养英英,没有饭吃怎么办?”
“那不吃饭好了,每天就吃冰激凌。”英英拿脸蹭着妈妈的脸,柔软的小嘴巴在妈妈的脸颊亲了又亲。
宋清月的一颗心都要化了,她溺爱地捏一捏女儿的小脸蛋:“你这‘何不食肉糜’的小坏蛋——”
“什么是‘肉泥’?”英英扑闪着大眼睛问。
清月微笑着给女儿开始进行传统文化教育。
老王不时从后视镜里看这一对容貌相似的母女,他的心像是骄阳下的冰激凌,溶化成甜蜜的糖浆——
宋清月不是惊天动地的美女,可是言谈举止间让人如沐春风,让他一颗因年过三十而皱皱巴巴的心渐渐被熨平。
她是单身母亲,但是因为家境殷实,一直不乏追求者。更难能可贵的是,宋清月自己也清楚这点,所以待人大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她自己说:“事事算得那么精,谁肯和你来往?总要给人家好处不是?”她并不精明,却有大智慧,这年头肯吃亏能吃苦的女子简直是秉烛难寻,他被她吸引,留在她身边,一留就是一年。
一年啊,在这样浮躁的时代,简直是奇迹。
王文渊眼神黯淡起来:自己已经三十二岁,家中人逼迫得紧,勒令他带女友回家吃饭。
他看一看坐在后排,标致温柔的宋清月,又看她怀中熟睡的小女童,轻轻地叹一口气。
王文渊将母女两人送到小区大门口,天色尚未完全黑透,天边一弯新月已经挂上树梢。
清月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挽着公文包,吃力地下车。
他上前要抱过英英,清月轻轻摇头,小声说:“一换人她立刻醒。”说罢,宠溺地看着怀中安睡的女儿。
那温柔又甜美的模样胜过千万自诩美貌的女子,老王脱口而出:“清月!”声音内无限深情。
清月抬头,秀丽的脸孔在暮色之中如同珍珠一般,莹然有光。
他鼓起勇气:“清月,哪天有时间,请你去我家吃顿便饭。”
“啊?”她像是没听懂,愣愣地看着他。
“我父母想见一见你。”老王看着她,真诚地说。
清月低下头,内心忧思万千:到了见父母的时候了吗?有必要吗?她上一次见男方父母,还是六年前,那时年轻貌美,冰清玉洁,尚且被准婆婆嫌弃到无以复加。
如今,她已经是一个四岁女童的母亲,二十八岁的大龄,红颜将老,她深深低头,默然无声。
老王见她沉默,以为吓着了她,于是柔和地说:“我父母亲想见一见你。”
☆、第七章 欲望之吻
清月抬头:“我。。。。。。我还没有准备好。对不起。”她抱着女儿,转身匆匆进入小区。
心里像是有慢火煎熬,脚下也像生了风,直到进家门,保姆赵阿姨接过女儿,她才感觉到双臂又酸又痛。
她垂头看女儿,已经这么沉了,从出生三点八公斤粉红色的一团肉,到现在的可爱小天使,这期间的年华,到哪里去了?这中间的苦楚,她又是怎么熬过来?
洗完澡,感觉全身酸痛,爬上大床,脑子里却像是万马奔腾,始终停息不下来。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太多!
那些痛苦的记忆,要怎么样才能完全抛到忘川?
摇一摇脑袋,像是要甩掉所有的烦恼,可是这些伤痕就像是热带雨林的巨藤,在她心底生长多年,盘根错节,怎么摔得掉?
她深深叹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打开书橱,取出一瓶白兰地,将水晶厚底杯倒满琥珀色的液体,一仰头,一口饮尽。
晚风吹开白色窗纱,她垂着头,趴在桌上,晶莹的水滴漫出她的眼,顺着脸颊,滴落在白色地毯上,瞬间化为乌有。
今夜想借酒消愁的人,不止宋清月一人。
冯洪健像是发着三十八度的高热,开着车,在大街上驰骋,经历了一天的狂乱,他仍不知疲倦,宋清月的容貌在他眼前晃动,他内心火热:这个女人,这个奇特的女人!
他停在酒吧前,迷茫地看着七彩霓虹闪烁。
一个艳丽的女子走过来,整个人伏在他的跑车引擎上,挑逗地问:“多棒的车!帅哥,是载我一程?还是请我喝一杯?”
艳女一身艳红,身材惹火,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胸前波涛汹涌挤压出一道雪白深深的沟壑,而她,正媚眼如丝地看着他。
不知怎么,看惯妖艳美女的他竟然觉得轻微的恶心,他在车内摇一摇头。
艳女失望地拍了拍车身,从胸口取出一张粉红色小纸片,夹在雨刮器上,转头对他飞吻一下。
他低下头,看见副驾驶室内的海蓝衬衫,像是一股清泉流过心间,他将它放在鼻端,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他笑起来:回家吧,冯洪健,你纵横人间二十六年,今天被一个单亲妈妈深深吸引了,此刻一切美女在你眼内都如粪土。
这特立独行的女子,从不用香水,她的体香却这样让人沉醉。
他握着这柔滑的衬衫,像是抚摸着她莹白的肌肤,孤独地入睡。
一个穿着白色丝质大衫的清丽女子从一片雾气中向他走来,夕阳西下,河畔的金柳染上一道道金边,柔美得如同待嫁的新娘。
那女子全身也沐浴着金光,雪白端庄的鹅蛋脸上,唇角含着笑,一双晶莹的大眼睛里温柔无限,轻轻地叫他:“洪健——”然后羞涩低头,将垂在胸前的黑色长发夹在耳后。
那宽大的袖口随着她的动作褪到手肘处,露出一段如玉般莹白的手臂。
他看得心神荡漾,直着声音愣愣问道:“你是谁?”
那女子笑而不答,袅娜地走过来,伸出手挽住他的脖颈,轻启朱唇,给了他轻柔的一吻。
他无力思考,吻住那嘴唇,吮吸起来,火热的欲望自下腹燃烧。
长长的头发像是海藻一样,缠住他,他自愿在这欲望的海水中沉溺。
一只湿冷的手滑向他的下腹——
等等!等等!那弯清丽圣洁的新月不会这样做!
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从睡梦中惊醒。
黑暗中,果真有一个女人,散乱着头发,赤身缠着他,急切地吻着他,娇喘着,空气内弥漫着一股欲望的炙热气息。
他吓出一身冷汗,浑身冰冷,吃惊地一手推开她,大喝一声:“是谁!?”
清月苏醒过来,不知自己趴在桌上睡了多久,半边身体压得发麻,白色地毯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不知是眼泪还是酒。
应该不是酒,她看一看桌旁的酒瓶,正端端正正地放着,她不禁惊叹起来:唉,原来自己有这么多的眼泪。
幼时读《红楼梦》,林黛玉是绛珠仙子转世,为了报答神瑛侍者的灌沐之恩,所以倾一世的眼泪回报贾宝玉。
那么自己呢?又是为谁呢?
她伸一伸麻木的右臂,揉一揉脸,才三点半钟,睡了这样久,天还没有亮,站起身,走到露台。
晶莹的月亮已经向西倾,天空呈一片深孔雀蓝色。广阔的长江在月夜中,沉静地酣睡着。
她深叹一口气。
夜风清凉,吹拂起她紫灰色的丝质睡裙,露出她雪白的手臂,有一点冷,她双手环抱住自己。
“像你这样美丽的女人,怎么还会在深夜里失眠叹气?”一个男人低沉声音响起,在夜深人静中格外的清晰,像是在她耳边低吟。
她吃惊地掉转头:隔壁露台一位年轻男子正笑吟吟看着她,虽在夜色中,清月仍清晰地看见对方健硕的身材。
露台间距离只有三四米,那男子光着精赤的上身,筋肉饱满,肌肤映着月光,发出缎子般的光泽。
清月忽然不好意思起来,她偏过头,不敢再去看那美好的肉体。
“说呀,告诉我呀,是什么伤心事让你脸上印满泪痕?”那男子趴在露台上,将头倾向清月的方向,那张脸在夜色中模糊,可是精赤的肉体却有说不出的诱惑力。
她低头,向后退去,直到自己整个后背贴在雕花栏杆上。冰冷的铁栏杆抵住她滚热的身体,这才冷静下来,抬起头,却发现隔壁的阳台空无一人。
难道自己酒喝多了?她用力地揉一揉眼睛。
还是男狐仙发觉她内心空虚寂寞,特地化作俊男来吸食她的灵魂和精血?
她在夜风中站了许久,隔壁阳台仍是一片空寂,只有几盆枯萎的花草在简陋的花盆中随风颤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