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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他一直在暗中留意她。知道她配制出了麻醉药用于鹿茸采割。知道她去了祈州。也知道她一直忙忙碌碌,瞧着完全已经把自己丢到了脑后的样子。
那会儿,他终于沉不住气了。因明白,自己应该就快要离京了。所以终于决定向她表白。
以笔向她倾诉心情,在他看来,比自己当面去向她告白要好。有些话,当他面对她那双眼睛的时候,不是忘了说,就是说不出口。
当然,结果是毁灭性的。
他已经不想再去想那一天,怀着忐忑与期待的自己在看到她穿了身藕荷色衣衫时的那种心情。简直就像被一板砖给拍到了墙角,面壁长蹲不起。
她为什么不穿绿衫?为什么不穿绿衫?为什么?
因为她对自己无意,不想他继续靠近。就这么简单。
他收拾收拾破碎的心情,出了京,到了这里。
送出那一封情书前,他原本对自己说,倘若她拒绝了自己,那么他也会就此掐了心里的那种念想。
他不想再因自己的不当举动给她的生活造成影响。她本无忧无虑,拥有一身超凡医术,天生就该成为金药堂的继承人。那样她会很开心的。
但是思念,压在心底越深,便如发酵越甚的醇酿。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把她忘记,她的一颦一笑,甚至连说话的声音,也反而愈发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与心底,挥之不去。
前两天的有一晚,半夜醒来后睡不着了。黑暗之中,他甚至萌生出了这次回去后,就无视她的决定,不管不顾地先把她弄到手再说的邪恶念头——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只要他想。
实在是太想她了!
想象着把她每天绑在自己身边,想怎么看就怎么看……,诱惑简直无法抵挡。
然后现在,他居然真的看到了她。
日思夜想的一个人,以为她此刻应远在千里之外的,却忽然这样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第一反应,该是欣喜若狂。但是没有。那种难以置信的惊骇感过后,他竟然一下怒不可遏了。
他对人极少这样失态。
想想看,倘若不是他正好到了,又恰好看到她被人追逐,随意驱马过来放了一箭,现在该会是什么景象?
横尸血泊!
所以他对着她吼,随即飞身下马到了她近前,一把抓住了她。
万幸!她除了模样狼狈些外,看起来无碍。
他终于松了口气。
方才的紧张与惊骇一旦消去,因了见到她而生出的那种狂喜便立刻开始冒头。简直恨不得大叫几声才好。见她始终那样仰头怔怔地盯着自己,这才惊觉自己方才态度十分欠妥。
本就已经受惊不小了,又被自己这样吼……
他立刻后悔了。急忙压下欢喜之情,正想先安抚她,不想她却忽然变脸,冲着自己嚷“你的腿呢你的腿呢”,顿时莫名其妙,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腿,迟疑了下,望着她道:“我的腿在啊?怎么了?”
~~
绣春从地上爬了起来。视线仍停在他的膝上。
很明显,自己这是再一次被耍了。一点事都没有,他竟捏造出“旧疾故犯”的消息,硬是把她从上京给提溜到了这个地方!
看着他一脸茫然的无辜样子。她在心里嗤地笑了起来:几个月不见,人瞧着是瘦了些,只这脸皮,倒是更加厚了起来。
“正常的情况下,你现在难道不是应该躺在那里,等着我来给你治病才对吗?”
她瞪着他,一字字地道。
“什么?”
他愈发糊涂了。
她不再理睬他,只转过头,朝着方才萧羚儿逃窜的方向看去。见他已经飞快地朝自己这边跑过来了。
萧琅顺了她的目光看去,再次大吃一惊,差点因为自己看花了眼。
~~
草甸那头的那场小规模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黑勒人见贺兰王率了他的骑兵竟从天而降,一时魂飞魄散,哪里还有缠斗的心思?且战且退,除了死伤者,其余很快便四下逃窜。
萧琅这边,伤了七八个人,有两个情况比较严重,所幸无人丧命。绣春忙着替受伤士兵们包扎伤口的时候,萧琅已经无奈接受了这个鬼见愁侄儿也跟了过来的现实。并且从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中,很快就清楚了她为什么会到了这里的原因。难怪她刚才盯着自己的腿看时,露出那种怪异的表情。
裴皞自己,绝不敢自作主张。到底是谁,竟瞒着他搞出了这样的事?难道是裴度?可是他又是怎么知道自己心思的?
侄儿还在他跟前哇啦哇啦地比划着方才的惊魂一幕,萧琅却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他的目光一直落在不远处那个正忙碌着的背影上,心里一阵阵地打鼓。
显然,她已经怒了。只是在努力压制情绪而已。倘若可以的话,他估计她会拿根棒子敲破自己的脑袋。
也是,换成谁,被人一而再,再二三地用同一个烂借口骗,都会不高兴。
自己有过装病博取她同情的不良记录,这一回,要是他跟她说,就在见到她面之前的那一刻钟,他对此还是丝毫不知情的。她会信吗?
~~
当晚,一行人暂时落脚到了距离最近的朱雀军镇上。
军镇因了当初设置的特殊目的,与寻常城镇不大相同。更类似于一个有固定建筑的大兵营。里头也有居民。但人数不多。
绣春草草吃了送过来的晚饭后,仍继续忙碌。先前在路上,对受伤士兵的伤口不过做了简单的包扎。现在落脚下来了,她与本镇闻讯过来的军医一道,又开始重新处理。尤其是那两个受伤比较重的,有些棘手,需要点时间。等完毕之后,已经有些晚了。
这里的白天,气温已经开始让人有炙热的感觉,但入了夜,却是十分凉爽。连头顶的那轮月亮,瞧着也比上京的要金黄圆硕些,清辉撒满了大地。
她迎着夜风,回到自己被安排下来的暂居住所时,看见小院落的门外有个人。颀长的身影在月光下静静不动。似乎已经等了自己许久。知道是谁。她并没停下来,径直经过他面前时,听见他忽然开口道:“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可能不信。但这件事,我先前确实毫不知情。要是我早知道,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你来的。这里不安全,并不适合你留下。且过些时候,可能会有一场大战……”
她的脚步停了下来,微微侧过头,看向了他。那双曾被他用心描绘过的眼睛在月光下,泛着如水般的婉转眼波。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觉。他自己也知道。
他极力压下心中涌出的那种带了强烈不舍之意的满满柔情,声音平平地继续道;“晚上你好好休息一夜。明天我就派人送你回去。”
倘若可以,他自然恨不得她时时刻刻就在自己身边。但是……她应该是被迫才来这里的。而且,他的理智很清楚地告诉他,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他默默望着她在月光下的那张脸庞,等着她点头。却见她淡淡地道:“我先不走。”
萧琅心跳忽地加速。
她仿佛感觉到了他的变化,瞟了他一眼,随即微微蹙眉道:“方才遇到个伤口严重感染的伤者,已经全身高热,神志不清了,再不处置,恐怕就要死了。等我先处理完再说吧。”
、第 58 章
绣春口中的这个伤者;是个才二十岁的青年。在两天之前的一次小规模冲突战中;小腿先被长矛刺伤入肌,又蹚入积了陈年淤泥的饮马河中;回来后伤口泛白,让军医照常规处置了下;自己也并不在意。不想次日起;便觉伤肢沉重疼痛,体温升高,脉搏加快;伤口处渗出含了气泡的浆血。军医让其服用败毒汤药,往伤口涂抹伤药;一直不得用;到了现在,不但伤口情况愈发严重,连神志也开始不清。绣春先前被去看他时,他当时正双目紧闭,嘴里胡言乱语,军医束手无策。
绣春判断他应是感染了气性坏疽,俗称烂疖。是由于清创不洁,毒散走黄而出的并发症,说白了就是伤口细菌感染。这种病,通过开放性伤口接触会传染,来势凶猛,到了后期必须截肢,否则就是等死。幸而这个病例,经她检查,全身毒血症状还未十分严重,伤口感染也只限筋膜腔,未到截肢的地步。她叫人将他立刻与别的伤员隔离开来。这种时候,临出发前带过来的麻醉丸便有了用武之地。虽然还没在人体上做过测试,但现在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伤者的伤口必须要尽快得到彻底处理。她照自己前段时间用动物测试后积下的经验,让伤者服下,进入麻醉状态后,在军医的协助下,用配置的消毒药水对军医平时用于治疗跌打的刀具进行高温杀毒后,破开伤口,将受累肌膜仔细地全部清除,过后敞开伤口,用药水反复冲洗。等他苏醒后,开了药方。
结束了这个清创小手术后,绣春在朱雀镇留了一天,观察病人的情况,过了一夜后,见他体温下降,伤口也无继续腐烂现象,知道应该是控制住病情了,松了口气。
这种相似病例,在军中并不少见。军医先前处置过的伤者,十有j□j,在半个月内都会死去。这一次,见这个上京来的女郎中用这种自己前所未见的手段救活了人,心中佩服,向她求教。绣春自然知无不言,详细教导。萧琅便发话了,说:“可否到灵州再停留几日?我把军医全部召齐,烦请你统一教授这些手段。”
观念的改变,最是不易。比如,绣春先前向朱雀镇的军医强调隔离和处置伤口时消毒的重要性,他们先前虽亲眼看过他的操作,也见证了效果,但大多还是不以为然,甚至有觉得太过麻烦,根本就不必要。倘若能集中宣讲,再凭借来自于最高长官的力量,编制成军中医规,从上而下强行推广开来,比自己苦口婆心劝说,效果不知道要好多少。
她没半犹豫,立刻应了下来。
萧琅朝她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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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到了灵州。
灵州是这一带人口最多,地域也最广大的一个州府。萧琅长驻此处,有安西都护衙署和他的宅邸,前后相连。建筑自然比不上上京的奢华,但自有别具一格的沉稳大气之相。
她和萧羚儿被安排住进了都护衙署后头私宅里的院落中,萧琅有事自去了。安顿好后,天色也有些暗了下来。一个姓杨的管事找了过来,恭恭敬敬地道:“陈小姐,等下殿下回来要泡的药汤,烦请您去瞧瞧。”
绣春看他一眼,“不是有专门的军医负责此事吗?”
萧琅的双膝虽然并无大碍了,但寻常的护理还是不能长时间间断。绣春知道他离京前,林太医曾培训了一个姓吴的专用军医随于他身边的。原先说萧琅旧疾复发军医束手无策,把她骗了过来。现在证明他无事,这种事,自然有军医去做。
杨管事道:“吴军医前些时日生病,无人能替他的事,一直勉强撑着而已。前几天殿下出城,他便没跟去。他听说今日京里来了良医,便托人传话给我,说烦请你代劳几天。等他病养好,他再回来。”
绣春看了杨管事几眼。见他表情只是恭恭敬敬的,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想了下,便点头道:“知道了。等下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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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春被引到了萧琅的书房。据杨管事说,殿下先前都习惯在这里让吴军医上药。此刻正在前头与裴刺史议事,过后就会回来了。
杨管事和下人退了出去,书房里便只剩绣春了。
外头天已经黑了。屋子里上了灯。借了明亮的灯火,绣春四下打量了这间书房。有些禊赏堂的感觉。博古架的边上,也悬了把宝剑。看起来低调而整洁。
等待的功夫,绣春到了书架前,想找本书看。上头的书,排列整整齐齐,一目了然。正合他的习惯。她最后看中了一本,记住了它所在的位置,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