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逆转裁判-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算是你得意的高价胶卷,也完全没能把坐在小船上的男子的脸照出来。然而,为何你却看见了御剑呢?”我问。

“啊!”夏梅大吃一惊。

全场哗然!

“……确实,有道理!”法官说。

“反对!所以吾才没让她对这些发表证词的!”宋默检察官说。

“可是,证人现在是这么发表了证词的!为何她可以看见御剑的呢!请证人说明这一点。!”我大声说。

“证人!你是看见了被告人的吗?”法官问。

“当……当然呀!”夏梅说。

“那么,请对此进行证言吧!”法官说。太好了,总算找到漏洞了!这次一定要抓住她的证言的矛盾。

“那天晚上确实很冷,下了很大的雾。所以啦,本小姐设置好相机后,就回到了车子里呐!但是啊,本小姐可是拿着双筒望远镜的呐!湖那边发出声音时,我用了双筒望远镜所以就看清楚了呐!怎么样?这样一来就没问题了呐!”夏梅说。

“哦,用了双筒望远镜呀。明白了,那么,律师,请询问。”法官说。

“无论如何必须把矛盾找出来!”我暗自想。“证人,你为什么拿着双筒望远镜?根据你昨天说的话来看,你应该是在拍摄流星对吧?”我问。

“是……是倒是的呀。”夏梅说。

“看星星的话,应该不是用双筒望远镜而是天文望远镜才对吧?究竟,你设置的照相机,真的是为了拍摄流星用的吗?”我问。

“反对!照相机什么的,和事件毫无关系!”宋默检察官说。

“那还不能断言!”我说。

“恩,律师,照相机的事,真的是那么重要吗?如果重要的话,就允许你继续询问吧。”法官说。

“但是……如果什么结果都没有的话,我可会要你认命的!”宋默检察官说。

“律师,怎么样?照相机的问题,还要再追究吗?”法官问我。

“照相机的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就算说它是这起事件的关键也不为过吧!所以,希望能提供证词!”我说。这里是一决胜负的地方!一定要强硬的对付!信口开河吧。

“明白了!证人!关于照相机,请好好的陈述证词。”法官说。

“是,是。”夏梅说:“那个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设置的。”

“等等,在拍摄流星……这段证词是骗人的吧!”我说。

“什、什么嘛!”夏梅嘀咕着。

“我在昨天,看过实际设置好的相机。相机明显的是被设置成朝向湖面的!如果要拍摄流星的话,相机应该朝向天空才对!”我说。

全场哗然!

“律师,怎么回事啊?”法官问我。

“证人并不是在拍摄流星!”我说。

“那么,那么……是在拍摄什么呢?”法官问我。

“夏梅小姐,你想要拍摄的,是这个!”我把从刘羽那拿的杂志拿了出来。上面有葫芦湖水怪的记载。

“……是什么?……杂志的报导……?葫芦湖水怪?啊啊,最近,在葫芦湖被目击到的……”法官说。

“夏梅小姐,怎么样啊?”我问。

“……不,不知道!搞什么呀,你有证据吗?本小姐想要拍那个葫芦湖水怪的证据呢?”夏梅问。

“证据!当然是有的!”我说。

“恩恩,……那可真是有意思。那么,请出示出来看看吧。希望你慎重一点啊!律师。”法官说。

“证据就是,夏梅小姐你的照相机啊!你的相机被设置了对爆裂声会起反应的程序。能拍到这张照片,也是因为照相机对枪声起反应的缘故。而在这里(指杂志),有葫芦湖水怪的报导。根据这个报导来看,在水怪出现的时候,好象会发出爆裂声呢。怎么样?你是想要拍摄葫芦湖水怪的!所以,才把相机的自动快门设置到爆裂声上的!”我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的确如此……其实,我也是觉得有问题的啊……”法官说。

“怎么样?夏梅小姐!你是为了拍摄葫芦湖水怪,才露营的吧!”我问。

“是的呐!真是干得漂亮呐,果然是辩护律师呐!但是,那又怎么样呐?”夏梅终于承认了。

“啊?”我不明白她的意思。

“对于本小姐看到的东西,又没有什么变化!”夏梅说。

“……正是那样!花了很长的时间,你所证明的只有一点,这个证人是个幻想要拍摄怪物的傻女人。”宋默检察官说。

“说什么呐!”夏梅很生气。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还不是什么都没改变吗?”宋默检察官问。

“才不是那样的,你们想要隐瞒掉水怪的事情。那是因为有非隐瞒不可的缘故吧!这一次,我会把那些都揭穿的。”我心想。

“证人!为何,想要隐瞒葫芦湖水怪的事情呢?最后,请将一切都作为证言陈述出来。”法官问。

“…………知道了啦,我会陈述证言,虽然觉得什么也不会改变。”夏梅说。

“应该有什么会发生变化的,绝对!那把那个……识破!”我心想。

“其实,本小姐不是大学的研究员啦。真正的呐,是自由摄影记者。我想,如果能拍摄到现在的热门话题葫芦湖水怪的清晰照片的话,就能成为独家新闻,所以才搭了帐篷呐。但是,隐瞒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呐。听到‘砰’的声音后,往外看了一下,就看见湖上浮着个小船呐。因为也没有其它可以看的东西,就只好一直看着那只小船呐。接着,男人的手里发出光,又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呐。本小姐真的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小船的呐。……是真的呐。”夏梅说。

“哦,那么成堂,请进行询问!”法官对我说。

“反对!证人的证词,与刚才相比没有变化。证人是研究员也好,摄影记者也好,都是一回事!询问什么的,没有必要!”宋默检察官说。

“啊……是!”法官说。

“抗议!我无论如何也要坚持辩护方的权利!”我说,心想:“宋默检察官不想让我询问,是因为现在的证词中有矛盾,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一定要询问。”

“……明白了,允许询问。既然都那么说了,应该有什么想法吧!”法官说。

“会有吗?那种东西!”宋默检察官说。

“我想你也是明白的,这将是最后的询问!没有问题的话,就请证人退庭。那个时候,我也会宣布判决!……可以吧!”法官说。

“…………是!夏梅小姐,你真的听到响声之后就一直在看着小船吗?”我问。

“说……说什么呀!那是理所当然的呀!湖面上也只有那艘小船呀!……而且,也只可能看着那个呀!”夏梅说。

“一般情况的话可能是那样!但是,你并非是一般。你是为了拍摄葫芦湖水怪的照片才露营的!那样的话,听到爆裂声的你,第一反应一定是那样!就是在湖面上,寻找葫芦湖水怪的身影!所以,对于小船什么的根本不会加以注意!”我说。

“啊!”夏梅很惊讶。

全场哗然!

“肃静!请继续,律师!”法官说。

“你刚才的证词里说,是用双筒望远镜看的小船!但是,不过就是看只小船,根本不需要用双筒望远镜!你是在拼命的寻找葫芦湖水怪!”我说。

夏梅的脸色都变了。

“怎么样!”我问。

“………………这么说的话,本小姐的确是……拿了双筒望远镜,将湖的每个角落,一遍又一遍的………………想要找出葫芦湖水怪…………”夏梅终于说实话了。

“那么,证人!你是没有在看那只小船了对吧…………?”法官问。

“………………对……对不起呐!我也不是在撒谎啦……本小姐……一想到可以成为杀人事件的目击者,那个……一时兴奋呐!就当真以为……看到了小船……”夏梅说。

“证人!不许谎报!”法官说。

“但,但是……但是呐!这张照片,可是很好的证据对吧!”夏梅说。

“恩……但是,到底是谁开的枪,还是看不见啊!”法官说。

“就是呀!就是呀!……所以说呐,本小姐,把这张照片……”夏梅想说什么,被宋默检察官打断了。

“等等!……证人,已经够了。辛苦了。……你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再开口的必要了。”宋默检察官说。

“你……你这个女人?”夏梅说。

“夏梅刚才想说什么呢?昨天张警官说她要回去把照片放大,莫非她已经把照片放大了?可是如果这样,为什么宋默检察官不让她提交这张照片呢?难道说…………难不成,在那张放大了的照片上,有什么对宋默不利的东西吗?这里应该是胜负的关键了!如果是我想错了的话,御剑的有罪就将是决定性的!那么…………”我想。“夏梅小姐,请看这张照片!你好象将这张照片放大了是吧!”我拿着那张照片问她。

“是,是的呀!就是那样的呐!”夏梅笑着说。

“那张照片,为何不提交出来呢?”我问。

“反对!那……那种照片根本就不存在!”宋默检察官说。

“说什么呀!那个大声喊叫着‘不可以把那个提交出来’的,还不是你嘛?”夏梅气呼呼的说。

全场哗然!

“这是怎么一回事?宋默检察官!”法官说。

“厄………………”宋默检察官没说什么。

“夏梅小姐,请把它提交出来吧!那张放大的照片!”我说。

“反对!检控方反对提交!”宋默检察官说。

“反对无效!证人……请让我们看一下照片!”法官说。

“这张,就是这张呐!”夏梅小姐提交了一张大照片。

“…………果然,到底是谁开的枪还是看不出来啊!到底是被告人呢?还是不是他呢?总之,作为证据先受理吧!”法官说。

“满意了吗?辩护律师!放大的照片…………哈!根本成不了什么证据!所以本人才说,不需要提交的!”宋默检察官说。

“这样的话,对这个证人的询问………………”法官说。

“当然,结束了!”宋默检察官说。

“那么,对夏梅小姐的询问到此结束!”法官说。

“哎呀哎呀,真是绕了不少圈子……”宋默检察官说。

“宋默检察官,其它的,还有什么吗?”法官问。

“我应该从一开始就说过的,决定性的证据,决定性的证人,其它,还需要什么东西?”宋默检察官问。

“是啊,没有。那么,好象宣告判决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啊!”法官说。

“法官大人!这张放大的照片上,有决定性的可疑之处!”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什、什么!”法官吃了一惊。

全场哗然!

“律师!你说的那个可疑之处是什么?”法官问我。

“那就是这里!”我指着照片上握着手枪的那只手,对法官说。已经没有退路了,那我就拼一拼吧!

“…………正在开枪的人物,是吗?……不明白,这个人物的什么地方可疑了啊?”法官问我。

“请注意他拿着枪的手。”我说。

“手?那个男子的左手…………是吗?”法官还是不明白。

“是的,很明显,照片上的男子,毫无疑问是用左手开的枪,但是!凶器手枪的上面,印着的是御剑检察官右手的指纹!也就是说!根据这张照片,那个开枪的人物,不可能是御剑检察官!”我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肃静!”法官大人狂敲木锤。“……总算,大家好象也都冷静下来了,所以,重新进行审理吧!律师,你很出色的提出了证明。证明了御剑检察官没有开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