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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得是什么?”可能是昨晚没休息好,她实在不想动弹,把暖春暖情招进来给自己梳洗,以前这些都云世一的活,从不假手别人。
“是核桃,客栈掌柜给的,说是给你补身子用,孕妇吃了好。”
阮珠想起核桃给胎儿健脑最好不过,这是云世一的孩子,一定养好了才行:“你砸开核桃皮,把里面果肉递给我。”
暖春暖情端着洗脸水走进来,一顿忙活,为小姐梳洗完毕,穿了一件素净的裙子,头上插了发钗、珠花……前世养成的习惯,就算精神再差,阮珠也不允许自己有丝毫不整齐。
她吃了点饭,斜倚着床头,接受云世伟递来的核桃仁,一颗一颗的细嚼慢咽。
“媳妇,这猫耳镇要乱起来了,听说县城那边有人在造反,砸了衙门,抢了粮仓,大富人家储存的粮食也匪徒被抢得精光,知县和衙役都趁乱逃跑了,县城如今是土匪的天下。”
阮珠吃了一惊,古代有钱人最怕的就是匪乱,穷人不怕,因为穷人没有财务被抢,但富人就怕了,她这样人家也是土匪抢劫的目标之一吧?
“媳妇,你不用担心,猫耳镇地处边境有不少军队把手,就是土匪来也占不到便宜去,说不定打几天就能把他们全部剿灭了。”
阮珠倒不相信,土匪形成之初,普遍斗志昂扬,骁勇无比,军队未必是对手。一个政权的瓦解大多是内部逐渐出现矛盾,自己人斗个你死我活,外敌趁虚而入,一举歼灭。
她慢悠悠的道:“按理我们应该趁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若是离开,夫君回来找不到我们就不好办了。”
云世伟想了想:“不如我明个到驿站送一封信,寄去柳州,在信上说好大家回澜洲碰面,媳妇,你看怎样?”
阮珠摇头:“兵荒马乱的,饿殍满地,他能准确收到书信吗?”
一定有很多人在这次天灾**的灾难中饿死吧?
饿死人事件在她难以想象,但六十年代那场遍布大半个中国的□,每个经历的中国人都能理解。
阮珠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不管夫君能不能收到信,你明天就去送信,叫他别管生意了,赶紧回来。不……今天就去送,我写封信,你马上送去驿站。”
从唐代开始,驿站因为耗费巨大,有些头脑灵活的驿将则利用馆驿社会交往之便从事商业活动,不仅可达到“以商补亏”的目的,而且还有利可图。由驿使来递信件,或者较轻便的货物,不但方便,也比较省钱。
阮珠拿着纸笔,匆匆写好一封书信封了火漆递给云世伟,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她孩子的父亲能平安回来就行。
“媳妇,街上很乱,你怀着孩子没事别到处乱走,有事让暖春他们去办就行了。”
云世伟拿着书信出去了,直到了午后才回来。
“媳妇,你写得信件我交给驿使了,正好有一匹快马要去柳州,据说是六百里加急,昼夜不停的跑,估计五六天就能到,我多给了他一些银两,他答应一定能把信交到大哥手中。”
阮珠悬着的心略略放下了一些,扶着窗台向街上观望,不久前繁华的猫耳镇如今一副破败景象,到处是衣衫破烂,面有菜色的难民。或躺在各家的屋檐下,或端着破瓷碗挨家挨户的敲门讨饭。
如果换做以前阮珠一定会同情心泛滥,把身上的钱物上送给一些吃不起饭的穷苦百姓。
但现在她有了孩子,作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好好照顾孩子,让他健康成长才是最大心愿,别人的命再值钱,也比不上腹中孩子的命。
不是我不肯帮你们,我担心成为众之矢的,万一钱财露白,引起了觊觎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了。
“媳妇,晚上客栈掌柜的请吃饭,你去不去?”
阮珠横了他一眼:“我不去,也不准你去。”
那客栈掌柜的打什么歪主意一猜就知道,兵荒马乱谁不想找个有本事的人帮衬着,或者帮忙抵御盗贼,或者搭伴逃难。
偏偏这傻子很上心,还以为人家当他是活神仙一样供着。
三日后,还没等阮珠的信件送到柳州,便接到了云世一的来信,语气严厉,叫他们立即撤出猫耳镇,能回澜洲便好,实在时局太乱就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很快,阮珠得到一个消息,朝廷要以猫耳镇作为大本营用来对付反贼。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这件事是真的,真有其事,那老头的儿子我见过,我老公见过那老头,不知道他当年吃尸体是什么心情?
☆、44、新章节
44、新章节
想撤出猫耳镇也不是那么容易;一路上吃喝用度都要准备齐全;兵荒马乱,关山阻隔,又面临饥荒年月;若是走到荒山野岭没个人家还不得饿死。
购置旅途用品暖春暖情在离开澜洲那会就有了经验,办起来自有一套;米面油盐酱醋茶,各式小点心;新鲜水果不好储存;买了许多干果。让人送了几代的木炭过来;路过没人家或者没有树木采伐的情况下总用得到。
南疆是最早种植棉花的省份;质量远比中原地区优异,储备了几十斤的棉花。
原先的被褥是兔毛絮的;很是轻柔暖和,但自从怀孕对兔毛味道就有了抵触,让二个通房连夜做了一床被褥,铺在她乘的马车里。
一通忙活下来,足用了好几天的时间。
最后一天是猫耳镇每个月一次的大市集,自从来了南疆,阮珠还没去过,本来以为灾荒市集也相对萧条,那知道十分热闹,来自天楚国,吐蕃和南岭国的商人百姓把西郊很宽阔的官道铺了好几里长。
各地的商旅行人在道上行走,小商小贩路旁摆了摊位吆喝着,兜售着带来的商品,马匹粮食、裘皮珠宝、瓜果香茗,所有这个时代能叫出名号的商品这里几乎都应有尽有。
放眼望去,人头涌动,林茨比肩,一片繁华热闹的喧嚣景象。
地方官生怕流民闹事,市集上派了好多官兵维持治安,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阮珠在云世伟的陪同下逛了没到一半累得半死,早知道逛集市这样辛苦就赶马车来了,云世伟从路旁卖混沌的摊位借了个凳子给她坐来休息,暖春暖情往前走着继续采购货物。
“媳妇,要不我背你回客栈吧!”
云世伟站旁边,在她头顶上打着一顶伞,不是用来挡雨,是挡阳光的,入夏一来还没下过一滴雨。
“等暖春他们回来再一起回去。”难得出来一次,这些天在客栈里闷坏了。
市集上卖生活用品和粮食的不少,交易也火爆,比铺子的要便宜。很多打算去外地避难的猫耳镇百姓把带不走的东西用来交换粮食油盐等生活物资,拉车的牛马更是百姓购买的首选。
她的对面是一家人市,百来个面黄肌瘦的男女站了好几排,用绳子把每个人的右臂绑住,连成一串。分成两群,大人一群,小孩子一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大的四十岁,最小的才七八岁。大人表情普遍呆板,小孩子则露出惊恐的眼睛,有的呜呜哭泣。
被贩卖的人衣裳破烂,衣不蔽体,裸/露出来肌肤瘦得不成样子,显是长时间饥饿所致。一批接着一批被拉到半人高的展台上,供买主挑选,模样好,身材健壮的很容易卖出去。
一个满脸肥肉的老女人上了台,露出一口大黄牙猥琐的笑着,在人堆里扒拉来扒拉去,看到上眼的男人,就把大肥手伸过去摸索,甚至伸进男人的裤裆里。吓得那些男人发出惊恐的叫声,有几个男的羞愤地反抗,被老板几鞭子下去,打得皮开肉绽。
肥胖妇人哈哈大笑,挑选了一些高个俊秀男人拉到一边,把他们裤子扒下来,物件大的男人都付了钱买下。
灾荒年的人远没有畜生值钱,十个健壮男人五十两银子都不到。
被扒了一半裤子的男人都露出羞愧神色,脸红地像烧熟的虾子,低着头不做声的提上裤子。
阮珠见那肥胖夫人猥琐的紧,又把手伸进男子裤子里,不禁蹙起秀目,满脸的厌恶。她不想再看,站起身,正待催促云世伟离开,可是一个俊朗不凡的男子被人贩子拉到展台上。
男人二十左右岁,双臂反绑,衣着又破又烂,还有血迹,但是面容清俊,五官棱角分明,深邃地眼睛透着一抹凛然之色。虽然外表狼狈,但不能掩盖鹤立鸡群的独特气质,高大英俊,器宇轩昂。
想来他太过优秀了,被人贩子单独推到展台上,本来还在看热闹的一些女人看到他犹如在一群瓦砾中间看见了珍贵宝石一样,眼睛发亮,露出垂涎的神色,纷纷聚拢过去。
“我出十两银子买他。”先头买男人的肥胖夫人大声喊。
“我出十五两。”很快有人出的价钱压过她。
“二十两。”
“二十五两。”
“翻倍,五十两。”
一群色女人争相加价,都对帅男人起了色心。
老板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五十两,五十两银子,还有谁出高价,我先申明这次货物的裤裆物件非常大,更妙的是还是个处子,手臂的守宫砂还在,哪家的夫人买回去,保管你一个男人顶十个来用。”
人贩子说着就去扒帅男的裤子,帅男眼睛露出屈辱,虽然双臂反绑,脚还能动,一个窝心脚将人贩子踢得趴下。
人贩子被属下扶起来,还没站好,捡起一旁的鞭子,想想又放下,打坏了表相就不值钱了,拿起一根木棍照着帅男身上猛挥。啪啪的响声中,帅男被打得吐出几大口鲜血,体力不支跪在台上,但他眉头紧锁,硬是不吭一声。
一些女人见帅男硬气,买回家只怕不好摆弄,息了心思,只有先前的肥胖女人大喊:“别打了,打坏了身子老娘不要了。”
人贩子停下来,扔了棍子,呸,朝帅男吐了口唾沫。
肥胖女人走过去,隔着衣料摸了帅男的裤裆,她有些武功,帅男挣了几下,挣脱不开。肥胖女人摸完男人的裤裆,嬉笑道:“尺码够大,是老娘这辈子遇到最大号的,不错,哈哈……”
帅男面色铁青,眼睛要喷出火来。
阮珠看了一会儿,觉得帅男有些眼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向云世伟问道:“台上那男的好像会武功,踢人牙子那一脚颇有气势,怎么沦落到像货物一样被贩卖的地步?”
而且那周身的贵气,显然出身不凡。
云世伟在旁边看到:“那人受了重伤,真气外泄,伤得肯定不轻,你看他脸色苍白,透着青紫色,脖颈的肤色颜色也不正常,嘴唇有些乌青,很可能中了毒,还是不容易解去的剧毒。”
别的问题他也许答不上来,但是武学上的知识张口能详。
阮珠越看越觉得帅男眼熟,不由得向展台靠近,距离三五米远,帅男这时抬起头,与她目光不经意的交汇,他眼露迷惑之色,蓦然发亮,高声喊道:“买我,快卖下我。”
对我说话?阮珠吃惊的看他,这形貌,她登时想起了一个人,两三个月前遇到的。她被老公云世一带出去溜达街,那时这帅男和吕飘香在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