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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就这样,两人就这么一路了。
乔翊的证件都放在里面的衣服夹层中,侥幸逃过一劫,他把那块几万块的手表以三千块钱的价格贱卖了,然后带着阿宝一直往南。
阿宝是个非常奇怪的孩子,他似乎可以适应任何环境,他们在高级酒店里待过,在桥墩下凑合过,乔翊也比他自己想象的还能吃苦,对他来说,这或许是以此特别的旅程。
他们在A市待了接近一个月,乔翊学会了打工,学会了砍价,学会了一分钱掰成两分钱来用,那段日子可以说是累得暗无天日,却异常的充实,似乎长到这么大,除了那段日子,乔翊就没有真正的活过。
后来有一次阿宝被当地的社会青年打,乔翊当场就爆发了,打得对方头破血流,直接被拖进了局里头,出来后便没有再见过他了,他回到阿宝曾经待过的地方,那里唯独留下一条围巾,那是乔翊把手表卖了之后给他买的第一个礼物,他却没有带走。
乔翊想,他大概是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了吧,如果那样,那也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他追求的东西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乔翊十年前和重生前的宋白的一次初遇,因为当时宋白确实邋遢外加瘦小,而且名字也陌生,所以乔翊一直没有印象,算得上猿粪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原来的宋白是个很好的孩子,就是命苦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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