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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你说的那个火腿是什么东西呀?独门武功吗?”沐浚邑好奇着。
听到他的问题,她差点没有喷笑出来,脑子突然出现一个画面,一只猪腿在练武,真是超劲爆。努力憋住不断上涌的笑意,脸痛苦的扭曲着,肩膀颤抖着,天知道她忍的有多痛苦。
“怎么了,不舒服吗?”沐浚邑看到她突然一脸痛苦的样子,还以为她哪里不舒服,紧张的问道。
“没事,厕所在哪?”她快忍不住了。
“厕所?”这又是什么?
“茅房呀。”能耐,能耐。
“出门左拐,顺着路一直走就会看到一可很大的树,那里就是了。”
“谢谢。”道完谢,小美飞快的冲了出去,留下两个不知所措的男人互对眼。
钻进茅房里,小美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抱着自己的肚子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火腿是武功,真是她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夕阳西斜,晚霞照的天空一片血红,很是漂亮。
走在神兵山庄的花园里,小美一直在观察着这个叫凌云的小厮,看“他”生的皮肤细嫩,五官柔美,身材纤细,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男的。如果自己的眼睛没出毛病的话,她百分百肯定这个小厮一定是女扮男装的。
“你叫凌云,是吧?”她今天就要揭穿“他”的身份不可,嘿嘿。
“是的,姑娘。”凌云恭敬却散发着敌意的回道。
“你很讨厌我吗?”从自己进神兵山庄的那刻起,她就发现“他”对自己充满着敌意,但她有实在不知道自己是何处得罪了“他”。
凌云身体一僵,随即有恢复镇定道:“姑娘多虑了,奴才哪敢对姑娘有意见呢?”
嘴硬,说话都那么呛,还说对自己没意见,鬼才信呢!
“凌云姑娘,你是不是怕我跟你抢什么东西,比如说,沐浚邑,或者是上官浩洁。”小美试探的问着,就见原本低着头的“他”突然抬起头看着她,眼睛瞪的老大,似乎很惊讶自己的身份被揭穿了,随即又低下了头。
“姑娘,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奴才听不懂?”垂着头,手不安的扭动着衣服。
看着“他”的反应,就知道自己想的果然没错,着个凌云果真是个女人。只是,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到这里来当小厮呢?小美充满了好奇。
“不用不好意思,我叫钱小美,跟你做个朋友可以吗?”小美伸出友善的手,微笑着。
凌云愣愣的看着伸在自己面前的手,不知所措的望着小美,心里好奇着,她干嘛对自己伸手?
见她一脸的彷徨,小美才意识到,古人哪知道什么握手礼呀?马上收回手,对着她深深一鞠躬,灿烂的笑着。
“姑娘,我……”客人对自己行如此大的礼,凌云慌张的不知该怎么办。
“叫我小美就好了,凌云。”甜甜的笑着。
看着她如此的热情,凌云为自己之前的敌意,小心眼忏悔着。眼前的她不仅人长的跟仙女下凡似的,脾气还那么的温顺,他会喜欢上她也是应该的。要是自己也是个男人,一定也会喜欢她的,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小美姑娘,你是我们庄主的表妹吗?”凌云好奇着,跟随庄主已有些日子了,没听说过庄主有什么远方表妹来着。
“怎么可能,我是路过此地,刚好遇上了熟人,就是沐浚邑,他带我来的。”看她的样子,似乎很紧张那个上官浩洁,而那个上官浩洁看她的眼神很奇怪,她的直觉告诉她,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事?
“原来你认识沐王爷呀,那你也是从坜城来的。”
“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以后都会住在那里了。”想到坜城就想到了沐瑾,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好想念他哦。
“那你一定知道天皇爱上了一个青楼花魁,听说还被封为皇后了,这是真的吗?”凌云兴奋的问道,看的出来,她很羡慕他们的爱情。
“你很羡慕那个花魁吗?”
“恩,是有点。能被人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不是吗?”像她,想爱却不能爱,每天都是痛苦的煎熬。
“你怎么知道那个花魁很幸福,侯门深似海,皇宫是那么好待的地方吗,后宫佳丽三千,天皇就只有一个,谁能保证那个花魁不会被冷落了。”站在一株开的旺盛的牡丹前,执起一朵花放到鼻尖闻了闻,花开的再好也会凋谢,宫中的女子都好比这花,开是旺盛人人爱,等到谢了,人们都在期盼着来年能欣赏到更美的花,还有谁去怀念过去的美好。
不知道沐瑾以后会不会像其他君王一样,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如果哪天他也对自己厌烦了,她绝对不会再待在有他出现的地方,一定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凌云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你怎么会女扮男装当起小厮来的?”放下花,转头问道。
凌云的眼神突然变的很痛苦,很无奈,似藏着什么?该告诉她吗?可自己跟她不过才刚认识,谁知道她会不会是他派来的,虽然她不是很相信。
“我只是为了好玩而已。”凌云眼神闪躲着回道。
是吗?小美对她的回答打着问号,真是为了好玩而已,可她的表情却不是这么说的,看来她跟上官浩洁之间肯定有什么秘密。
既然人家不原说,她也没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道理,反正跟她交上了朋友,谜底迟早会解开的。
如果不是时间紧迫,她还真想在这里多住几天,因为她对他们之间微妙的事情充满着浓厚的兴趣,有探知的欲望。
☆、第四十五章 还魂草
前一日还艳阳高照,第二天一起床,就见外面乌云密布下起了瓢泼大雨。用够早膳后,雨也停了,天还是阴着。
“浩洁,凌云,我先走了,有机会我们再相见。”站在神兵山庄的大门口,一行人做着临行的辞别。
“小美,这外面下着那么大的雨,你就不能再留一天吗?”凌云不舍分别。想到昨晚两人谈的盛欢,只从爹爹走后,自己都好久没有笑的那么开心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能谈心的好朋友,现在又要分别了,真的有点不舍。
“我要找的药就是雨后才会有,如果不是要赶着救那些村民的病,我还真想再住上几日呢。要是你想我了,或被人欺负了就到坜城来找我,只要跟沐王爷说一声,他会带你来见我的。”她并没有将自己就是那位花魁的身份告诉她,也没有探讨她的身份,两人是以真心交朋友。
“恩,好的。你也要常来看我呀。”
另一边,上官浩洁奸笑的看着沐浚邑,“前几日你不是还说不想回去吗,怎么见到了人家的小美姑娘,又急着要走了。”
“我出来已经够久了,想回去自然就回去了,跟她不过是刚好顺路。”想套他的话,门都没有。
“顺路,那你这路还真的挺顺的,顺便当个护花使者。”明明喜欢人家还嘴硬着。
“你管的也太多了吧,有这个时间跟我犟嘴,还不如去搞定你的那个她,要是再这么误会下去,小心哪天真的命送在人家手上。”真搞不懂好友的脑袋里想的是什么,有误会却不解,任人家那么误会下去把他当仇人,还说好玩。
“我命硬,想死阎王还不想收我呢。”这其中的乐趣,外人怎么能明白。
“沐王爷,可以走了吗?”小美问。
“出发吧。”
于是,不会骑马的小美跟沐浚邑一匹马,贾政纯一匹,三人骑上马,赶在太阳出来之前赶到郊外,寻找还魂草。
郊外田野间,下过雨的泥地土变的很泥泞,而且还有不少小水坑,一个不注意就肯能溅的一身的泥。小美仔细的寻找着地面,就漏过了还魂草可能出现的地方,布鞋已被雨水浸湿还粘的都是泥。
这古代的布鞋穿着是很舒服,不过遇到有水的地方就不行了,防水效果几乎是零。鞋子湿了,脚一定泡的都起皮了,感觉挺不舒服的。
“小美,我们都找了那么久,先休息一下吧,别累着了。”沐浚邑劝道。这都过了吃午膳的时间了,三个人却连一滴水都没喝。
“不用。”小美依旧看着地面,头也不抬的道。
怎么会没有呢?看四周的土质,应该会有还魂草的出现才是呀?不死心的继续找着,就不信找不出来。
“那总要吃点东西吧,早膳你只喝了那么点粥,都过了三四个时辰了,肚子也该饿了吧?”
“我不饿,你们吃吧。”没找到东西,她哪还有心思吃东西。
沐浚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认真的样子,没想到她一认真起来是那么忘神,什么都不顾。
“贾卫士,你先吃吧。”沐浚邑道。
“王爷,那您跟娘娘?”
“我们待会再吃。”目光看向前方的小美。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贾政纯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也顾不了太多的规矩,从马背上取下包袱,一边跟着走,一边吃着。
时间分分秒秒过去,还魂草却一点踪迹都没有,难道说,这里没有还魂草这种植物不成,真是伤脑筋。张家村的村民一定对自己满抱着希望,她怎么好意思让人家失望呢?佛家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土,更何况是那么多人的命,她怎能见死不救呢?
抬起头打量着四周的环境,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小山坡,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在山坡上采的还魂草,仿佛看到了希望了般,提起裙子飞快的向山坡走去。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看到长在草堆里的黑色植物,小美激动的差点没流出眼泪来,找到了,终于被她找到了,万岁!
“贾政纯,帮我拿袋子来。”她已动手捡地上的还魂草。(之所以叫捡不叫摘是因为,这种还魂草是一种无根无径的植物,只在下完雨的时候才能看见他们的影子,天气放晴的时候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还魂草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说他们雨后生长的意思。)
“这就是你说的还魂草?”沐浚邑新奇的看着草丛中黑色的东西,有点像老鼠的耳朵,怪恶心的。
“小心,别踩到他们,这东西很嫩,很容易糊的。”小美将还魂草小心的放到贾政纯递来的袋子中。
“娘娘,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宫了?”贾政纯也蹲下身,帮忙捡。天皇对娘娘的感情那么好,分别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在宫里一定等的很急了吧?
“等把这些还魂草送到张家村,告诉他们服用的方法就回去了。”
这种草就是这样,有的地方就很多,没有的地方就一点都没有,一下子的工夫就捡了满满一袋。可“转身龙”这种病是经脉的病,村里又有那么多人患上,这么一点怕是不够,除非有内功帮他们疗病,加速药性。
“你们两个会内功吗?”
“练武之人都会一点。怎么了?”沐浚邑道。武功越好,内功也越强。
“那就是会喽。”可两个人也不够呀,要是段兄跟小敏在那就好了,最起码多了一倍的力量。
小美起身看向沐浚邑跟贾政纯,“我想麻烦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
“娘娘有事只管吩咐,属下万死不啻。”
“我想请你们在我给张家村的村民喂完药后,你们能用自己的内功帮忙加速药性,可以吗?”如果被拒绝,她也不会怪他们小气。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以前看了那么多的江湖电视剧,自然也知道练武之人,内力对他们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