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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2)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想害我呀!”
我差点儿没一嘴的饭喷到他的脸上,“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同学,开放得比你想像的要大十万倍。你直接了当说想操她,她会认为你酷得毙,再加上,你不是说她浪吗,她会迷得当着校奇Qisuu书网长的面扒你脏兮兮的内裤。”
“你他妈开玩笑吧。”他说,但他动了心。
“随你杂种怎么想”,我说,“我反正就这么干的”。我没这么下流地干过。你就等着那姑娘抽你的臭脸吧,杂种幺鸡!要么,滚回你那脏被窝里手淫致死。我心里乐滋滋地想。
他贼头鼠脑地四面瞅瞅,他就这样,不断地观察环境,好变换出相应的颜色来。你别以为幺鸡是个脓包,以后,说不定是个人物呢,会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我可以打赌,他背地里照旧会啃他那脏指甲,一辈子不用指甲剪。当然,那个时候,手虫是不必打了,自有不少漂亮女人排队跟他上床。你想,如果他手上的牌不是什么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之类丢人现眼的花色,而是某局副局长或某大热地皮或某大型工程这类大鬼小鬼,我尚未谋面的同班同学虹会拒绝他吗?
幺鸡吞一下口饭,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情敌留校当了学工部副部长,今后前途无量啊。”
“还不是跟你一样,”我说,“都她妈走红道的杂种。”
他笑得一脸灿烂,说:“嬉嬉可是出落得越发丰满美丽了。”
嬉嬉是我一年级耍的女朋友,同班同学,后来被读硕士学位的团委副书记“青春焕发”地勾引走了,就这么回事儿。
我说:“那当然,正常的性生活可以使一个姑娘更丰满和诱人的。”
“别一脸妒火攻心的样子嘛!”他不怀好意地说。
“为什么不,毕竟漂亮姑娘是可以引起生理发应的,何况还与她零距离过的,不妒火攻心才他妈怪了。”
我想起图书馆那个黑眼圈,觉得和幺鸡的厚嘴皮很配。我说:“我听一个老乡讲,图书馆艺术阅览室有个美女馆员,波大无脑,特别喜欢跟男同学上床,只要晚上吃一顿麻辣烫,当晚就可以睡一通霄。怎么样,总比自摸痛快十万倍吧。”
“怪不得你不上进,”他笑笑,“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真有这事?我在图书馆怎么没见过什么美女馆员呢。”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3)
“你他妈装疯也要在专业里面去装啊,怎么会上那儿。”
“嗯,抽时间去侦查一下再说。”
一想到幺鸡和黑眼圈在一起,我就乐不可支;一想到幺鸡的大翻嘴皮吐出爱的呓语,黑眼圈的鱼眼睛飞出情的火花,我就笑得几乎要背了气。唉,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能给自己找乐子,所以,没什么事可以把找打倒在灰尘里的,因为我觉得灰尘也有可以乐的地方。
“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帮忙,给我打个招呼。”幺鸡说。
突然,他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向外看,接着忙忙地对我说:“李副校长。喂,帮帮忙。”他指一下他落下的盘和碗,急匆匆跑出去。可以想象他的笑容有多么甜蜜,几乎像蜜蜂的屁股一样甜蜜。
我端起两个托盘,穿过已是人满为患的餐厅,到门口把托盘放在整理桌上,慢吞吞走了。
我是下午两点钟到的酒吧,替换那个斗鸡眼。斗鸡眼是一个什么财会中专毕业的,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嘛,可以说Good morning和Good bye;现在不得已,到这等小店干进口的生意。他是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再来,再加上一个姑娘黑妹,我们一块儿上,直到打烊。
贝克特和龙奈斯库都读完了,不知道看什么好,于是揣上一本《藏传佛教》,一年级时买的,一直未看。既然打算要在拉萨开酒吧,学习一点藏传佛教的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酒吧被斗鸡眼拾掇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上一张CD,然后埋头读书,作好守寡的准备。
我们三人,我就不说了,斗鸡眼,喜欢听阿杜和张学友,黑妹喜欢听邓丽君和蔡琴,反正放CD的抽屉里尽是三人的碟,老板倒乐得省了一笔开销。今天上午和黑眼圈打交道,中午和幺鸡共进午餐,真够烦的,不想听摇滚。便把蔡阿姨翻出来听,然后泡一杯茶,坐在靠玻璃墙的座位上读书,感叹“整整的一生,是多么地长啊。”
《藏传佛教》其实就是西藏的历史,宗教内容不太多,也看不太懂。反正晓得了宁玛派、萨伽派、噶当派、噶举派,也晓得了宗喀巴大师的宗教改革与格鲁派的发展,以及黄教六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和拉卜楞寺。佛学古奥难懂,我这等凡人就不必去深研了吧。
翻完书,才三点过,不知道该怎么混时间了。
正在发愁中,一个瘦削的青年推门进来,像一张纸卡在门缝中一样,他先探头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他不喜欢的什么东西以后,才翩翩进来。真的是翩翩,仿佛白蝴蝶,一点儿没夸张。我心想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还在学走路呢。
我当然是急忙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生意来了嘛。
“有小百威吗?”他问,其实他长得还有些俊朗,有点像那个日本的什么——名字忘了——反正是影星。
“当然!”没小百威这儿还是酒吧吗。
“半打”。他说完,走到我刚才坐的那桌的对面坐下,背对大门。
我想他可能是要在这儿等朋友,一块儿干点儿下午酒。我把六瓶小百威和一只怀子送过去,问:“开几瓶?”
“全部!”他说。
我把六瓶酒全开了,把瓶盖收在托盘里,回吧台那儿,倒入垃圾桶。
他用左手侧着杯子,把酒倒进去,这样就不会浮一层泡沫。他掏出烟来抽,一边喝,一边抽,一边看外面闹哄哄的街道。
我退出蔡阿姨的碟子,换上迪伦。一个男性顾客,怕不喜欢阿姨的情歌的。不过,声音一般都开得很小,只能当作背景音乐来听。我看他抽烟嗓子眼儿痒,也摸出我的三五,来一支。突然想起还没问客人要不要冰块的,于是朝他喊:“要冰块吗?”
他扭过头来,一笑,说:“不要!”然后一口一口喝他的酒。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翻看我落在桌上的那本书了,像他妈的一个雕塑,除了灌酒的时候,右手动一下。
我无所事事,便在吧台下面翻斗鸡眼和黑妹的书,有什么《侠客行》、《健康快车》、《读者》、《青年文摘》、《时尚》、《希望》,诸如此类,连翻开的兴趣也没有。可他妈总得翻呀,随便抽出一本时尚类的,翻到中间,一读,是一个穿阿曼尼的男人,看的是实验剧,玩的是古董字画,谈的是流行色,抱的是毛绒熊……真要把我的眼珠子笑出来满地打滚,婊子养的,集中了全世界最假模假式的全部行头,仿佛你到了《猜火车》里面那间“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一亿堆臭哄哄的粪便,什么时尚男人,“屎霸”。
偶尔瞟一眼雕塑,在他没端洒喝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躬身向前,看我那本书。这场景实在有趣,两个人都他妈的一动不动,懒心淡肠的样子,连对话也精简到了几乎是说哑语的程度。我最烦男人是碎嘴子,叫什么名字,家住那儿,父亲可好,母亲可好,母亲的母亲也是母亲,父亲的父亲也是父亲,人是人他妈生的,虫是虫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叫什么名字……连妖精都要被说死,况人乎?
有点打瞌睡,摆摆头,喝两口比较浓的茶,闭目养神,专心听鲍勃·迪伦。我小时候,大约小学五年级吧,口琴也吹得不错的,现在没人玩这个了。他们玩钢琴几级,小提琴几级,一夜之间都资产阶级了,知识分子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4)
“买单。”一个声音传过来。
我睁开眼,雕塑就在我面前,妈的神不知鬼不觉吓我一跳。
“六十。”我说。
他从西裤里掏出皮夹子,数了一张50和一张10元的给我,他西装搭在肩上,灰色衬衫上没结领带,脸像来时一样苍白。一会儿干掉六瓶酒,声色全无,佩服佩服。
“喜欢迪伦?”他问。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又是他妈的翩翩而去,像洛威尔写桑塔亚那一样,“纸一样薄”。
我挺喜欢他,这个狗娘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