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沙漏3-饶雪漫青春疼痛系列-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小说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我,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八岁那年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随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准备去宿舍找你。”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有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但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客气和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方式呢?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好在不在南京,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龄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在和他生活过的那一年多里,我已经完全明白这一点。

蒋蓝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况,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暗处,他在明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名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凌晨五点的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说,“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这么久,说放弃就放弃,这应该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妈病了。”她说,“需要人照顾。”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我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孟梦,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她,却让我有些莫名的留恋。我甚至觉得,她的皮肤很好,还有一双很迷人的眼睛。于是我身不由己地问出了一句话:“会换号码吗?不换的话保持联系啊。”

  她笑了一下:“换了我会短信你。”

  “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口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放回去,再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之,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嫩?”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它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呆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时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