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是一袭白裙,略有些蓬松裙子只到膝盖,露出她均匀秀美的小腿。梅卿卿梳了一个冲天而起的半尺高的发辫,用黑色发绳仔细的捆好的银白发辫,看上去就像是一把剑柄。
英气逼人却有活泼灵动,梅卿卿虽然还有些青涩,但那种青春的气息却让人无法可挡。高歌在之前曾和梅卿卿半开玩笑的说要做她男朋友,当高歌再次看到梅卿卿时,不知怎的,突然觉得一阵由心而发的喜悦。
淡淡的、却悠长而满足的喜悦,是高歌从没有过的感觉。和决斗的胜利无关,和其他人或事无关,这喜悦,只因为眼前这个明丽动人的欢快女孩。
高歌直直的看着梅卿卿,直把大方活泼的梅卿卿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喂,喂,眼神不要那么专注啊,你这样我会害羞的啊……”
高歌微微一笑,突然道:“你的美丽让我心折。我想,我喜欢上你了……”
梅卿卿明眸瞪的大大的,粉红的樱唇微张,惊讶了下才反省自己的失态,急忙用玉手轻掩住小嘴道:“喂,你不是说真的吧?”
和梅卿卿一样,围着高歌的周君辉、秋浩雨、刘阳也都非常惊讶。上次在擂台上高歌虽然也这么表达过,但语气多有调侃,开玩笑的成分居多。这次,虽然也是微笑着说出来,但所有人都能感到高歌骨子里的认真。
而周围,还有有梅卿卿的一群女生朋友。高歌出人意表的话语,让她们也是非常的惊奇。惊奇过后,女生的天性就表现出来。有的女生就赞叹道:“哇,浪漫……”“真有勇气!”“脸皮很厚!”也有人不以为然。还有女生很现实的看问题,“他们根本就不般配,看他那样子,和卿卿不可能在一起,家庭、修为等等,都有着天差地别啊。”
高歌没理会周围人的议论,微笑道:“非常认真。”
梅卿卿歪着头想了下道:“为什么呢?”
高歌很坦然道:“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喜欢。”
“哦……”梅卿卿指着高歌若有所悟的道:“那你第一次是逗我玩了!”
高歌摇摇头道:“第一次我还不确定,但这次我确定了。”
对着高歌明澈纯净的眼眸,梅卿卿本来有些慌乱的心慢慢平静下来。自幼生长在权贵之家,梅卿卿不是不懂得人心狡诈。她的心明净如镜,世间变幻虽多,却动摇不了她的本心,更迷惑不了她的本心。越是如此,梅卿卿越能明白高歌的心意。
这并非刻意的特立独行,而是本性本心的流露。不论是喜欢还是厌恶,我都要表达出来。想到这里,梅卿卿心愈发的纯净自在,“喜欢还是不喜欢,出乎本心,没有必要羞愧,也没有必要不安。”
在这个时候,因为高歌语出惊人,在他们的周围,聚集的越来越多的人。每个人都好奇的注视着这一幕,并依照各自的智慧做出自己的判断。
“这小子还真是嚣张啊!”“他也不是什么好人,居然想抢我们院的天之娇女,真是可恶。马俊雄这个废材,为什么不一下劈死他呢!”“这家伙,就是爱出风头。”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看法,最终成为大家一致的想法。
众人灼灼的目光,尤其是男生嫉恨的目光,还有各种尖刻的议论讥讽,似乎都要把高歌烧化了。就是站在高歌身旁的周君辉等人也都觉得非常的不自在。但高歌此刻,只能看到梅卿卿,其他人被他完全无视了。
高歌突然道:“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一首情诗。一位高僧写的情诗。我念给你听听。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这首诗歌,实际上名为《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班扎古鲁白玛,为音译。作者扎西拉姆多多,出自其2007年创作的《疑似风月》集的中集。传说为仓央嘉措,这应该是个误传。又传是某论坛所著。)
高歌念诵的声音并不高,也没有抑扬顿挫的起伏,这首情诗让他念的舒缓而平淡,情绪极为的内敛深沉,完全没有情诗所应有的激情澎湃。
“和尚写情诗,这家伙脑子是真有问题啊!”一个男生不屑的说道。但他的话,却没有能引起任何共鸣,反而有很多的人都不耐的看了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快点住嘴吧!这个男生不忿,正想再说什么时,他身旁的朋友拉了他一下,这个男生这才注意周围还有很多女生在恶狠狠的盯着他。众怒难犯,尤其是女生,更不能招惹。此人乖乖的闭上了嘴。
高歌念的这首情诗其实是另一断记忆中的现代诗词,但由于是藏地诗歌,这首诗听上去简单平白,但内蕴的情感却质朴、真挚、深沉。简单的文字中,更有一种直面本心的悠远禅意。
在这个世界上,也并不缺乏这样的现代诗词。但与之相比,那些诗词纵然如何华丽,却无法掩饰本质的肤浅粗俗。高歌的平淡语调,却恰好把这首情诗的特质完全的表现出来。
在场的都是帝国最聪明的一群人,除了少数心怀偏见的,大部分人都能领悟到这首简单平白情诗中深沉悠远的内蕴。
不同的文明,但最基本的人性却都相同。因此真正的艺术,都能跨越文明的界限,引动共鸣。几乎所有的人,感到了那种情诗中那种真挚动人的深沉情感,一种无言的感动在他们心中滋生出来。
梅卿卿沉默了一会后,嫣然笑道:“真是首好诗。我现在,有一点点喜欢你了。不过,只有一点点啊。我一生崇拜强者,你能夺得学院大赛的试剑冠军,我就会真正喜欢你了……”梅卿卿心里已经是砰然心动,爱情似乎很不错,但矢志剑道的她,绝不想自己因为其他的事分心。
这种不是拒绝的拒绝,也是梅卿卿希望高歌更进一步,不要因此而生出颓志。
高歌轻叹了口气道:“明白了。再见……”高歌和梅卿卿微微点头致意后,洒然而去。梅卿卿望着高歌的背影,总觉得那背影有种难言的孤寂清冷。心里不知怎么的,就有些发酸。但剑出无悔,梅卿卿做人做事,从没有后悔的习惯。这种软弱,转既为明艳的笑容所掩盖。
梅卿卿的好朋友田思思道:“切,念首酸诗就想把我们卿卿骗走,哪有那种好事!”其他的女生也叽叽喳喳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一时,气氛又热闹了起来。
手执白玉扇的柳三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挡在了高歌的身前,手中的小巧白玉扇“啪”的一合,指着高歌,顿了下才意味古怪的一笑道:“我同情你。”
柳三一身白色的西装,白色衬衫,雪白不染一尘,剪裁合体,质地华贵,完美衬托出柳三的高贵和优雅。俊朗的五官,潇洒的风度,无论在哪里,柳三都是最吸引目光的耀眼存在。柳三满脸的怜悯,似乎在同情可怜高歌。虽然没有讥讽,却比任何讥讽更恶毒。
因为,柳三在用言行表达一个信息,他和高歌,完全不是同一个阶层。因此,他可以居高临下的对高歌表示怜悯。高歌若不接受,就显得乖戾不尽人情。若是接受了,从此就更无法再柳三面前抬起头来。
在学院中,身为玉清学院学生总会主席的柳三,更是尽人皆知。柳三,学识渊博,风度翩翩,温柔多情,家世高贵,修为不凡,是学院万千女生的梦中情人。
柳三一出现,就吸引了更多人的关注。一时间,周围的人都在议论着。有嘴快的,一传十,十传百,在场都是耳聪目明的,没一会,所有人都知道了怎么回事。
自以为知道真相的众人,望向高歌的目光中有怜悯、有不屑、有悲哀、有开心。人性如此,哪怕是帝国平均素质最高的学院,也无法避免。
高歌凝视着柳三的眼眸,眼眸逐渐变得幽深如海。柳三脸上的轻松笑容虽然不变,心里却暗暗震惊。“这个人,很危险!”
气氛逐渐僵持之际,高歌突然对柳三一笑道:“我鄙视你。”
柳三轻摇玉扇,风度翩翩道:“受到挫折难免沮丧失落痛苦,我、理解你。”
高歌觉得柳三也是个妙人,这样落井下石的攻击别人,却能如此潇洒从容,不露一丝火气,这份厚黑无耻到也罕见的很。显然,马俊雄与之相比,就是一个莽夫。若在平时,高歌到有兴致和他斗斗嘴。现在却没有这个心情,“麻烦让让,现在没心情哄你玩……”
柳三目光一冷,脸上的笑容却丝毫不变,柔声道:“人生难免有各种挫折,你还年青,慢慢就会习惯的……”柳三正说着,突然看到了卓文萱慢慢分开人群走了进来,急忙笑着迎了上去,“卓助理,您怎么来了……”
卓文萱二十岁成为神文理学院助理,是学院万年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当真是惊采绝艳,冠绝一时。如此人物,此后注定神文领域的宗师。就是不论自身权势,这样超然的人物柳三也必须恭敬对待。
卓文萱轻点了下头,态度淡然疏远。柳三也不尴尬,他早知道卓文萱的性子,当真是眼高于顶。能够和他点头,已经是给他极大的面子了。在场的师生,也大都认识学院的骄傲,千年一出的绝世天才。
“你还没想好么,难道想拒绝我么?”卓文萱走到高歌身前,直视着高歌的眼眸正色道。
此话一出,正在热闹议论的人群,顿时诡异的沉默下来。
第二卷 第二十七章 加入
文萱并不算是绝色美女,但她身上那股由智慧沉淀而来的淡然知性的气质,却无人可及。简单的说,就是秀外慧中。
如此独特超群的气质,卓文萱就像星空上的清冷出尘的皓月般,虽然不夺目闪耀,但在漫漫星空中,却永远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熟知卓文萱性格的,当然知道她不太可能和高歌有什么私情。但卓文萱熟稔的态度,却明白的表达出一个信息,她和高歌很熟,而且,是那种朋友般的平等关系。
有不少人还记得高歌在晚会献歌时,曾提起过卓文萱的名字。现在看来,两个人果真是有着非同一般的交情。
不熟悉卓文萱的,难免对这位传说中千年难遇的绝世天才有着种种猜测,对于他们来说,能够近距离接触传说中的人物,他们都感到兴奋。
玉清景阳学院的学生,每个人都才华不凡。他们聚集在帝国最优秀的学院里,彼此竞争,绝不服输。但面对卓文萱,所有人都自甘下风,不敢与之相比。
卓文萱成名之作,就是独自证明的三百年来最为著名的费马疑问。神文理论宗师费马增在三百年前提出一个著名的猜想,既任意二十五个性质各异的神文无法构成完美的法阵循环。费马是众神联盟的神文宗师,这个疑问其实是对秦国传统理论五行归一的最大质疑。
而卓文萱却在十九岁时,就用神文理论推导出了费马疑问是错误的。这是帝国百年来在神文理论最伟大的胜利。从此,卓文萱就稳稳站在了神文理论界的巅峰上。
那一年的智慧女神奖没有颁给卓文萱,也曾惹来的无数争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