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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队掩护,悍勇的死士队挥斧越过被填平的城壕,抢夺吊桥。而城上的宋军一面以砲石反击、矢如雨下,一面以敢战士下城迎战,这种“以砲制砲”、守中有攻的守城战术,与当日陈规所言一般无二。
午后的烈日也没有这血影兵光惨烈,洵洵的热浪也没有伐声杀气袭人,他一时恍惚,仿佛回到了楚州之战的日子,不由看了一下身边人,一身劲装的小娇妻心有灵犀,伸出小手让他握住,回眸一笑,几支流矢刚好掠过头顶,楚月那清丽妩媚的一笑在这铁血杀戮的战场上愈发娇艳,他一时痴了。
鏖战了整整一下午,金军死伤无数,仍未登城一步,被迫鸣金收兵,此时宋军乘势以步军出城攻击,撤退中的金军顿时溃乱,纷纷渡水逃命,溺死甚众。他大为叹服,据探报消息,守城的刘锜部虽有兵力两万,但能出战者只有五千,在寡众悬殊的战局下尚能以劣胜强,果然不堕其前身——太行山“八字军”的威名,看来自己又可以当一个旁观者了。
回到圣军隐秘驻地,探哨报来的消息却不容乐观,增援的金军正源源不断地赶来,顺昌城已处于金军的铁壁合围之中,他刚松开的眉头又紧锁起来:此次宋军在三大战场上抗击金军,东线海州已成暗堡,又有韩世忠军为后盾,自无问题;西线吴璘等部对付“啼哭郎君”撤离喝军,亦无问题;而中线面对金兀术亲率主力,成为此次宋金决战的主战场,那张俊虽拥兵八万,却一向畏敌怯战,岳家军才是举足轻重的抗金主力,但那秦桧在朝,对岳家军北伐处处牵制,主力部队到现在尚未出师,若刘锜部不能扼住金军前缨,那岳家军将要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
“大圣哥哥,该我们了!”自刘大户女婿叫他“大圣哥哥”后,再也没部下喊他“将军”了。
看着一个个雀跃请战的兄弟,他自忖这两千儿郎投入到正面战场上,对大局于事无补,关键是如何发挥出奇兵的真正效用,又不违背他“不杀”的信念,不管别人记不记得,但他自己“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诤诤在耳。
他很清醒,此次出动,部下的伤亡是不可避免的,他能做的是将伤亡减至最少。他也很清醒,要做到绝对的“不杀”是不可能的,他所能做到的只是“我心不杀”。但他怎么做到这两大原则,事先并没有也不可能有充分的计划,战场是瞬息万变的,只能临阵应变,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一想。
“让你们哥哥好好考虑一下吧……”与夫君心意相通的楚月牵住他的手,避开请战的部下,步出矮丛,一齐看向天边的夕阳。
“我多么希望能像每日看这夕阳落下一般,看着你老去……”楚月特别喜欢看夕阳,因为每次一看到夕阳,就会想到他那一次爱的宣言,俩人相视一嘻,并肩坐在柔软的草地上。
只见那夕阳红若胭脂,别样绚烂,周围天空也似被胭脂染红了一般的澄净,他轻轻揽住楚月的纤腰,她温柔地倚在他手臂中:“明日,叫儿郎们搭起防雨篷,今夜会有雷雨。”
“月儿,你怎么知道?”他有些惊奇地扳过小娇妻的脸,捏住她小巧玉嫩的下巴。
“枉你跟马夫子呆那么久,不知道‘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么?”楚月被他的“粗鲁”动作弄得娇羞不安。
“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他的大脑像个饿了许久的野兽一样捕捉到这个信息,迅速消化完毕,“哈哈,好娘子,跟你在一起,为夫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啊!”
看着小娇妻胭脂般诱人的俏脸,他的大嘴也像个饿了许久的野兽一样凑上去,在她还来不及反对之前盖住她的柔软小嘴……
当夜,雷雨交加,电光四闪,金军大营,站岗的小校都缩在帐下躲雨,忽然有数百条黑影潜入,那黑影一个个手持长棍,就着电光一闪,见有辫发金兵,便当头一棍,立即击晕,如此见电起击,电止四匿,不多时,站岗的小校全趴下了。
接着铁哨声四起,睡得懵懵懂懂的金兵闻警而起,奔向兵器架,兵器却都不翼而飞,一时大乱,冲出帐篷,但见倾盆大雨中都是乱奔乱跑的人影,闪电忽明忽灭,不时有大棒乱打,以为是宋军袭到,就赤手上前扭打起来,那电光一明,方看清是自家人,那电光一灭,又有大棒打来。
金军上下疑神疑鬼,奋起乱击,哪知全是自家人打自家人,并没有宋军在内,头领赶紧下令点燃火炬,偏是大风乱吹,随点随熄,俄顷大棒又至,害得金兵扰乱终宵,神情恍惚,纷纷逃出大营,如此闹到天明,金军已无力攻城,连退数十里。
城上的宋军听到金营大乱,奈何风雨黑天,不知真假,没有妄动,到天明雨歇,方看清金营一片狼藉,只剩一些重伤不能行的伤兵在地上呻吟,却不知他们大部分都伤在自己人之手,正诧异间,城门口来了一男一女,男的是个塌鼻子大嘴巴麻脸大汉,甚是粗丑,女的却生得十分娇媚,可惜皮肤黝黑,那汉子大声嚷道:“快报陈规大人,故人红大报效来了!”
“是红义士!快!快放下绞车!”闻讯赶来的陈规在城头一眼认出他,惊喜下令。
上得城,见陈规较德安时苍老许多,面容愈发清瘦,不用问,为国操心所致,他由衷拜倒在地,楚月亦跟着盈盈一福:“大人辛苦了!”
“好一对佳人!”陈规忙拉起二人,向左右介绍,“这便是吾常提起的兵法奇才红义士。”
他心中嘀咕,我化成这模样,还算佳人,小娇妻尚是佳人,不过成了黑珍珠,他方想起介绍:“大人,这是贱内!”
当下边下城边聊,陈规一问,果然金营大乱拔退是他杰作,陈规大喜:“天助大宋,还不快召你那班兄弟进城?”
他自有一番托词:“小人的义兄弟大都原是寺庙中人,虽还俗报国,却不愿就此破戒杀生,在城外尚能做一些辅助,入城却无用武之地了。”
陈规捻须颔首:“无妨,无妨,有此奇兵为佐,吾更有信心矣。贤伉俪先随吾回府洗尘,再去见刘太尉。”
入得府衙,自有内眷招呼楚月另行休息,陈规一面在正堂安排酒食,一面唤过家仆:“快着二爷来见。”
这几日行军赶路,当真没吃过一顿好饭,他正狼吞虎咽的当儿,一只胖手上来撕起一条鸡腿,大嚼起来,他抬头一看,差点被鸡头噎住,原来二爷就是久违的胖子陈矩,这家伙不是随张荣驻守泰州么,怎么跑到这里了?
“这是舍弟陈矩,没规没矩,还不见过红义士?”一直不动筷子的陈规罕有的吹胡子瞪眼。
“老哥,我大老远跑来助你,却尽吃些粗茶淡饭,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你招待外人却这般丰盛,当真厚外薄里啊。”陈矩毫不客气抓过酒壶往嘴里灌,一面单手向他作揖,他记得胖哥曾说与兄长陈规不睦才出走,现在看来为了大宋的安危冰释前嫌,两兄弟一擅攻一擅守,刘锜得此二位真正的兵法奇才相助,可谓幸运。
“今晚我要大宴将士,到时有得你吃!”陈规显然拿这个弟弟没办法,又面露愧色,“二弟,昨夜果是良机,红义士趁雨扰敌,若刘太尉与吾听你言出城夹击,战果当不止令金人暂退……”
“哦,原来是你之力。”胖哥这才正眼看他,却怎么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结拜兄弟——明日小贼吧,给他倒满一杯酒,“红老弟,我敬你!”
故人当前,他满心都是暖意,仰脖干掉,抓起另一条鸡腿,逼陈规吃,老人执拗不过,只好吃了,又被弟弟劝了一杯酒。
当夜,因金军退却,顺昌宋军暂时获得喘息之机,陈规为励士气,大飨将士。他与刘锜、陈氏兄弟并几员副将共坐一桌,刘锜满面粗犷,几道触目惊心的战创衬托这个中年汉子分外英悍,不擅言辞,惟独谈兵论武在行,与陈矩甚是投机。
场面上的话都由陈规包办了,他倒插不了话去,刘锜并没有对他这个退敌功臣特别重视,将门出身的将领一向视正兵为主,对游散奇兵多不放在眼里。
第一次身处宋军大部队当中,他看到与金军截然不同的风采,自上而下,每一个将士面上都写着知耻而后勇的悲壮,那种甘愿牺牲的精神诚然壮烈,却终宋一代刻上被动防守的烙印,与女真人的咄咄逼人截然相反,或许,宋家王朝的悲剧亦因此注定。
酒至半酣,正热闹间,一偏将匆匆赶来,对刘锜耳语几句,刘锜眉头一皱,扫视在座者,缓缓道:“兀术拥精兵十万将至,策将安出?”
诸将皆面色大变,那金兀术屡犯宋境,宋军大多吃过其苦头,当真闻之而色变,或谓今已累捷,宜乘势全师而归,其余附和,只有胖哥连连摇头,却冷眼旁观。
陈规沉吟半晌,亦扫视众人:“兀术所依仗者为何?”
一将当即回道:“兀术惯用‘拐子马’,以重铠马军,堵墙而进,又以左右两翼轻骑配合,攻城略地,凶悍无比。又闻新创‘铁浮屠’,遇山平山,遇林拔林,所过之处,人畜不留!我军如何挡其锋锐?”
陈规与他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色,正色道:“朝廷养兵十五年,正欲为缓急用,况屡挫其锋,军声稍振。规已分一死,进亦死,退亦死,不如进为忠也。”
刘锜亦坚定信心,叱诸将道:“府公文人犹誓死守,况汝曹耶!兼金营近三十里,兀术来援,我军一动,金人追及,老幼先乱,必至狼狈,不独废前功,致两淮侵扰,江、浙震惊。平生报君,反成误国,不如背城一战,死中求生可也。”
“太尉此言,吾放心矣!”陈规站起身来,举起一碗酒,面向全体将士,“诸位且静一静,容老夫说句话。”
一时全军皆静,无数道目光尊敬地投向这个为国鞠躬尽瘁的老人,陈规一改文言,以老年人特有的嘶哑高声道:“你们吃的肉是如何来的?是这满城百姓杀了家里的禽牲送来的!你们吃的炒面是如何来的?是这满城百姓自口中省下的!你们知道他们叫这炒面甚么?叫‘得胜面’!他们巴望我们得胜,巴望我们大宋得胜,好教他们再不受鞑子欺侮,再不用妻离子散!今日是六月六日,这炒面以后就叫‘六月六得胜面’,那鞑子又要来了,你们怎么做?”
“得胜!得胜……”在漫天的欢呼声中,他亦神情振奋,忘情地高喊起来,却见胖哥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第八十二章南征北战
他自觉失态,忙恢复泰然,陈矩凑过来:“红义士刚刚音态大变,英姿勃发,似极我一故人?”
“哦?”他心头一跳,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自己,确实有跟这时代人截然不同的气质,无论他如何易容,这种气质,在亲密相处过的人面前不免偶露破绽,如胖哥,如三相公,或如王婆娘。
本来红大的身份,即便被胖哥识破也无大碍,但涉及他下一步的计划,又是决计不能戳穿的,只有装痴卖傻:“不知二爷那故人是谁?”
“我那故人叫明日!”陈矩不依不饶,观察他的反应。
“明日?”他仰天一个哈哈,“可是那自称大圣,不知是宋人还是金人的明日小贼,听说此人玉树临风,还骗了个鞑子郡主,在下像他?荣幸荣幸!”
“对了,尚未请教红义士名讳。”陈矩还是不死心。
“在下的俗名自出家后就忘了,因排行老大,还俗后故称红大,现在二爷问起,干脆就为自己取个字号罢,叫‘三变’如何?”他脑筋转得飞快,自摸准胖哥的脾气,故意使绕。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