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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难以理解的坚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坚持捍卫大白兔的生存权。只见他伸长身子跳着、张开手臂勾着,想要把姑姑手里的兽笼抓回来。“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么了?”少妇频频听到儿子的高声喊叫,于是从灶房里转出来。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声音拼命喊着。
大白兔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笼外的发展。
“庭儿,怎么了?”少妇问。
巫主庭苦笑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次。
少妇皱眉,斥责儿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爷等着肉下锅,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炖兔肉汤,明天也会把大白兔做成卤肉。何苦为了一只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闹呢。
闻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着小胖腿,连哭带喊,闹得更凶了。“呜,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叹了口气。对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还没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这个玩具是一只会动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强了。
少妇瞧见儿子哭闹,心中对儿子的不听话感到生气,也对他的哭样觉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妇对看了一眼。
嗯,看来她和大嫂的意见是一致的。巫主庭决定把兽笼交给小宇,等过几天他没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给炖了。她能做的让步就是别在他眼前、别在他难过不舍的当下炖兔肉汤。
正当巫主庭要把兽笼递给小宇时,一只男性大掌先伸过来,把兽笼拿走了。
“啊!”小宇一见,从地上蹦起来,往前冲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爷,不要吃小白!”小宇……连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妇尖叫抢上前,用力拉着儿子,想把他撤离黑衣男子的身边。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顾娘亲在背后使劲的拉着他,犹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后一线生机,绝不放手。
“小宇快放开啊!”少妇急急大喊,使劲扯着儿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紧眼前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红唇微张,瞧着眼前混乱的情形。现在时怎样?人体拔萝卜吗?为了一只肥嘟嘟的白兔?
对于这乱糟糟的情况,黑衣男子只是淡淡瞥了少妇一眼。
只那一眼的威力就让少妇冷汗直流、背脊发冷。她腿一软,跌坐在地,却没赶紧离开,反而用力抱住儿子,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
而初生之犊不畏虎、更不畏外表与人一样的妖怪的小宇,依旧死命抱着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爱!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的,大爷,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边说一边把眼泪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会乖乖的跟他没关系吧……巫主庭感到有些头疼又有些无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两个人而变得沉重的右脚,附在他脚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着一大块蜜汁獐子肉,左右拎着兽笼,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里瞧见一个可怕男子吃着不知名的肉,嘴里嚼呀嚼的,双眼放光的盯着它这一块生肉看。大白兔吓得直抖,抖呀抖,它挪着胖嘟嘟的身体到角落躲着,还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爷……”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恐怕她会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样,因为眼前这令人喷饭的奇异场景捧着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别一边笑一边吃肉,会噎到的。”巫主庭无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过去,正打算为双方缓颊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把小宇与少妇弹离他的大腿,同时把兽笼塞到小宇怀里。
“给你。”黑衣男子的嘴里勉强挤出两个字,然后又继续吃吃吃。
“大爷?”小宇的脸颊仍滴着残泪,愣愣的捧着兽笼。
“我不要吃兔肉汤。”他这是对巫主庭说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汤,这是妖怪要改吃素吗?
“兔子这么小,连塞牙缝都不够。”黑衣男子说完,踱回堂内,切下另一块獐子肉继续吃。
原先,黑衣男子还以为小男孩胆敢抢走他的食物,于是走出门外瞧瞧,顺便把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啧!原来是一只小小团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还嫌吃起来不够劲。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当归羊肉汤。”那种味美、香浓、肉大块的汤,才叫做炖肉汤。兔子汤?能吃吗?
巫主庭叹气。“我尽量。”昨晚的当归羊肉汤就让他吃掉了半头羊,今晚那仅剩的半头羊恐怕也会在他唏哩呼噜的大吃大喝下,消失无踪了。
羊肉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来一旁像在看戏的小男孩。“小二子,回去问问你娘,我整只兔子都买下,连毛皮也要,问她要多少钱?”
“不做汤?”小二子问。
闻言,小宇赶紧把他的好朋友二号“小白”,往背后一藏。
瞅见小侄子的动作,巫主庭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让小宇养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养了,才能做汤。
小宇欢呼一声,雀跃地捧起兽笼对一旁的娘亲现宝。
少妇帮儿子抹去脸上的泪珠,感激地朝巫主庭点点头,带着一人一兔往屋后走。先打水给孩子擦把脸,再倒些水给兔子喝,另外找个地方把它关好。
巫主庭决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盘,看这个月的收入还剩下多少盈余。
第三章
大吃大喝了十来天,黑衣男子才觉得自己饿了两百多年的肚子,有稍微饱足的感觉。他餍足地舔掉猪大骨上最后一丝肉屑,把骨头往一旁的小锅子一丢,满足的打了一声饱嗝。今天的卤蹄膀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那座小山似的骨头堆。装骨头的容器,从第一天的碗到盘子,到今日的锅子,可见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会吃肉,而且是令旁人咬牙切齿的豪奢吃法!
巫主庭观察他十几天,发现他睡醒就是吃,吃饱了就四处走一走,有时候是在客栈附近走,有时候会消失一两个时辰才出现。她没在他身上闻到血腥味,因此他应该不是跑去外边吃人;而且用膳时间到了,他仍跟平日一样吃得很多。
这个妖怪喜欢晒太阳,也喜欢照月光,常常见到他吃饱后,懒洋洋的摊在门外躺椅上。那张躺椅是他有一次出门之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的。照月光她还能够理解,但是一般的妖怪应该是畏惧太阳吧?为什么他一点都不怕?
巫主庭在外面一边晒药草、香菇与木耳,一边打量摊在椅上双眼半合半开的他。
巫主庭翻遍巫家藏书,终于在一本老旧的手札里,找到初代老祖宗曾经降服过一只大妖的记录。那本《降妖全录》里,记载着老祖宗一生中降服的妖魔鬼怪,其中最厉害的是一只举世罕见的大妖;只是老祖宗对那只妖怪的身份了解不多,只有写到大妖在人间作乱的事迹,以及被封印在大石下的过程。
“你是狻猊吗?”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其中一子“狻猊”的外表类似狮子般,特爱吞吐火焰与烟雾,因此老祖宗猜测那只喜欢到处放火又特难抓到的大妖,也许是狻猊。只有龙之子,才可能有那种凌驾一切妖怪的强大妖力。
“狻猊?我不是。”黑衣男子打了个呵欠,有些想睡,不过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
“那种被我打几下,就夹尾巴逃的家伙,怎么够资格跟我比。”他懒懒一笑。这十来天,他睡饱吃,吃饱就去动一动,舒展完身体,回来继续吃。他天天都过得很高兴、惬意,因此有兴致多说一些话。
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巫主庭知道他不会说谎;与其说他是诚实,倒不如说是他认为说谎很麻烦,直接说实实话又有什么关系。就算他坦言自己杀人放火,她或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谎言是一种多余。
“你不是狻猊,那是什么?”巫主庭不解。连龙之子都能被他打到落荒而逃,那他是什么?龙吗?
“我就是我。”
“我能看看你的原形吗?”
“不行。”
想了想,巫主庭换个方向,继续旁敲侧击的问:“你能露一手你擅长的法术吗?”
黑衣男子懒懒的伸出一手,手指微握又张开,轰的一声,平空出现五团火球。熊熊烈焰,烧得炙人肌肤。
“你想烧多久?一年够吗?”
巫主庭张口结舌的瞪着那五团比吊在一旁的卤猪头还大的火。烧上一年?听他的口气,像是小意思似的。
“这是真的火?”
“是真的。看你是要烧人烧兽烧山烧鬼烧妖怪,全都可以烧。要烧到连灰都不剩,也没问题。”
巫主庭用力喘了两口气。这火这么能烧!比她专门用来烧妖怪、不能伤人的净火,还要厉害千百倍!
“可以收起来吗?”
黑衣男子的手随意一挥,五团火球倏地消失无踪,只余空气里上升的温度,显示火球曾经存在。
“哇!”巫主庭惊叹不已。
他单是这一手火球绝技,就足够震慑百妖了。那火能烧妖烧人烧鬼,难怪当时老祖宗跟其他六十九名术师,还有许多术师们养的式神,花了五天五夜才终于封印住他。
“小玩意罢了,用得着这般大惊小怪?”
他果然是非人类,这样的绝技都叫小玩意;如果她有这项“小玩意”,早就成为纵横古今的巫家第一人。那么也许四年前,他们就不需要迁村,亲人也不用牺牲生命,甚至换她放把大火,给那群凶恶的蒙古兵尝尝。
看见她带有几分钦佩的表情,黑衣男子扬起一抹自豪的笑容,弹了弹手指,展现另一项绝技。
“啪……”一道刺眼亮光骤然出现,伴随着低沉的隆隆声,击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这是什么?”巫主庭瞪着那微焦的泥土,半晌,才有办法开口问道。刚才那东西太快了,她没看清楚。
“雷。”
“你是说下雨之前,天上会出现的那种雷?”
“差不多。不过这是我打出来的雷,所以声音没那么吵。很适合用来击杀一些有点道行的人和妖怪。”
巫主庭终于能了解老祖宗写到当年那场战役死伤惨重,最后仅剩下他与另外重伤的两人的惨烈情形。有这样一个眨眼间就能劈出闷雷的敌手,用人海战术的优势实在有限。不过,老祖宗当年真厉害,这样举世无双的大妖,他居然有办法将之封印;而且斗了五天五夜之后,老祖宗还活了下来,开宗立派,流传巫家道术,真令人敬佩。
“这样一道雷,就能杀掉一只妖怪?”她问。雷术这么好用,她等一下来去查翻古籍,找出巫家所有跟雷有关的道术,用最快的速度学起来。
“刚才那道雷只是让你见识见识,不成气候的小妖怪是打得死,有修行的妖怪就要换大一些的雷,如果有五百年以上的修行,那就要两道巨雷同时劈下才能灭了他。”
“什么?!你能同时劈下两道雷?!”巫主庭简直不敢相信。
“我最多能同时劈下九道雷,只是这声音就很响了,跟天上的雷差不多大声,闹耳朵,所以我不常用,而且也没什么机会用,五道雷就足以开山裂石,九道雷下去,能把一座城劈成焦土了。”
老祖宗啊,您实在太令人崇拜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