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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的杯具人生@txtnovel.com-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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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到男人身边蹲下,强行将男人的身体转了过来。
  
  男人抬眼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满的充盈着冰冷和漠然。
  
  究竟是谁先动的手赵钧同已经记不清了,在男人低低的嘶哑的怒吼中,扭打,撕咬,一切似乎在瞬间都还原到了男人最原始的需求。
  
  征服的……掠夺的……誓不罢休的……
  
  要制住男人对他来说简直轻而易举,一直深深压抑在自己心里的野兽也在男人的挣扎和踢打中被他释放了出来。
  
  从来就谈不上是一个好人,甚至从小到大都在阴谋和算计中辛苦成长存活下来的赵钧同,似乎也在那一刻回归了真正的自己。
  
  那种污秽的、不堪的魔性和欲|望,刹那间撑破了他的皮囊恶狠狠地冲了出来。
  
  宽容温和的面具也早已撕破,此时活动在男人身上的,只是个纯粹的魔鬼。
  
  一个只因为自己对美好和干净的无聊向往,就将男人推入了地狱的魔鬼。
  
  等到赵钧同喘息着重新冷静平稳下来后,从头到尾除了嘶叫从未发出一个字的男人已经在他的身体下面奄奄一息。
  
  破败的衣服,各种红白的液体,青紫的痕迹,甚至连男人的呼吸都微弱的快察觉不到了。
  
  男人已经接回骨头的手腕,也再次扭曲成了不可思议的形状。
  
  看着这样的情景,赵钧同有一瞬间的强烈晕眩。
  
  他在还来不及为自己的激情震惊的同时,就扯过衣服将男人快速抱了起来,带去了医院。
  
  他是赵钧同,一向养尊处优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顶端的地方,这世上的很多东西,只要他想要,几乎都能得到。
  
  但男人是唯一的变数。
  
  是他求了许久,缠了许久,追了许久,也得不到的。
  
  他已经从男人那里夺走了他的尊严,夺走了他光明而快乐的生活,他已经夺走了男人所有宝贵的东西。
  
  他其实只要感激男人还能在他身边,欢笑的躺在他身边就可以了。
  
  男人还能向他展露笑容,这就已经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侥幸了。
  
  他不应该要的再多了,他不应该还不知足。
  
  只是,男人忘了。
  
  昏睡了几天后,就忘了一切。
  
  忘记了他对他进行了怎样严重的伤害,忘记了那一天的疼痛和愤怒。
  
  甚至当男人再次看见他父母的照片时,男人也毫无反应。
  
  他们好像只在一夜之间就恢复到了以前的生活。
  
  人格障碍,自我认知的消失,无意识的记忆虚构症……
  
  赵钧同躺在床上,怔怔的看着天花板,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他只觉得更痛了,痛得连简单的呼吸都能带动身体里隐藏的伤口,扯的血肉模糊,丑陋不堪。
  
  他明白了,他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一样明白,男人现在是强大的,强大到将所有的痛苦和伤害全部都从心里摒除出去,紧紧的关上了那扇门,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再怎样让男人受伤,他都再也进不去了。
  
  而男人此时面对着他这个害他发烧,让他病的连床都爬不起来的凶手,甚至还委屈的给他展示着打了石膏的手腕,像个在外面被人欺负的孩子一样,跟他告状。
  
  身体上的伤已经好了,心里的伤一丝也留不下,这就是男人快乐和幸福的强大后盾。
  
  赵钧同看着这样在自己怀里磨蹭的男人,却只能牵扯起嘴角,向男人保证,所有伤害过他的坏人,都将受到惩罚。
  
  尤其是他自己。
  
  他只要守着男人就好了,小心而谨慎的守护住男人的幸福,让男人能再次站在阳光下微笑,还给他自由而快乐的生活。
  
  金钱也好,欺骗也好,只要男人想要,只要能让男人快乐,他并不在意。
  
  他不需要男人变回去,不需要男人恢复成“简明希”应该有的样子。
  
  他可以克制,他是无所不能的赵钧同,无论是男人精神上的缺陷,还是身体上的疾病,他都可以忍耐。
  
  他放男人走,他会给男人安排好一切的,甚至最后可以让男人是带着对自己的憎恶毫无负担的离开。
  
  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将一切会伤害到男人的东西全部摧毁,给他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世界。
  
  这是他所犯下的罪。
  
  所以他只给男人留下了一枚戒指,曾经他推着仍旧昏睡的男人参加游行时得到的回礼。
  
  他只要在一边默默的守护着男人,这就很好,足够好。
  
  三年过去了,也许他现在确实做的很完美。
  
  就连一开始极度抵触他的崔钊,都已经开始主动将男人的信息透露给他,哪怕他什么也没有去要。
  
  照片里的沙滩,海洋,高山,深谷,男人在这几年里到过很多地方,在每个地方都笑得那么肆意而张扬,仿佛整个世界的光芒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了。
  
  比起以前总是压抑着的,温文而自持的,与全世界都在斗争的简明希,现在的男人是勇敢而无畏的,他的激情高涨,喜爱冒险和刺激,永远的享受生活,甚至没有人能比他更能体味到活着的快乐。
  
  两个完全不同,完全相反的人格,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赵钧同已经不知道自己对男人是不是还存在着他人口中所谓的爱情。
  
  赵钧同觉得他其实只是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将男人永远放在第一位,永远第一时间为男人考虑。
  
  他已经习惯每天早晨叫爱睡懒觉的男人起床,每天喂他吃饭,给他读书,陪他笑闹,看着他耍着小脾气跟自己叫板,不依不饶的争夺着玩具和领带夹,再在玩了一整天后的晚上亲吻男人,抱着男人入睡。
  
  他从来不懂得什么是爱,到了现在就算看了再多的东西,有着再多的例子可以参考,他也不太明白这种情绪究竟是什么。
  
  那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太陌生。
  
  但有时候,很多时候,当他履行家族和公司的义务与责任的那些会议,酒席,谋划,算计时,或者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怀里空荡荡的睡不着觉时,他是总能想起男人。
  
  在看见玩具、烤肉、甜点、钻石、钞票,他也总是能在心里完美的勾勒出男人看见这些东西时的笑容。
  
  笑得那样快乐的男人。
  
  向着不断出现在睡梦中的幻影堪堪伸出手去,似乎这样他就能抓住什么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他只是想,他也许可以慢慢的去学会,学会如何才是真正的爱一个人。
  
  而且,男人要他等着。
  
  那他就等着好了。
  
  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并不在意再多等些的日子。
  
  只要男人能回来,他还可以等的更久更久。
《植物人的杯具人生》紫叶枫林 ˇChapter 5ˇ ——

        天空阴沉沉的“轰隆”一声滚过一道闷雷,却只响在最高的地方自娱自乐玩得甚欢,连着这几天那水珠子就跟黏在了幕布上一样那是死活不往下掉。
  
  到了今天老子终于一气之下索性再也不带伞出门了。
  
  爷爷就跟你叫上板了!
  
  我一手揣在兜里,另一手握着手机噼里啪啦的打出了一堆字,按了键,看着“璐璐”俩字下面慢慢前进的发送条,忍不住脸上就带出了微笑。
  
  “抓贼!”
  
  清晨遛早的人不少,老子混迹于人群之中,身后却突然传来一个女人怒气冲冲的声音。
  
  “有小偷抢了我的包!快抓贼!”
  
  声音越来越近。
  
  这姑娘小时候肯定语文没学好,既然都是抢了,那就该叫强盗,而不是小偷。
  
  “喂前面那个快来帮帮忙挡住他!”
  
  老子将手机收回口袋,蛋腚的往右边冒着城管突袭的危险仍旧顽强反抗坚守阵地的大卡车式水果摊,横跨了一步。
  
  左边“呼”的一下带过去一阵风,在我长过耳垂的秀发随风飘逸中,那手里攥着一个女士挎包拼命狂奔,剔着寸头的年轻小伙子回头惊讶的看了我一眼。
  
  后面那姑娘的声音更加暴怒:“你!!”
  
  老子头也没转的谁也不看,反而将视线落在了水果摊上的各式水果上。
  
  “王八蛋!”那姑娘跑过我身边,愤恨的骂出了一句。
  
  老子仍旧蛋腚的对眼前这个有着独特造型、奇异香气、甚合吾心的水果进行有爱的眼神交流,挑起个大的,拿起它放在手里,颠了颠重量。
  
  手指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能充分展现这王者之果通身的刺儿,老子优雅的侧过了身。
  
  一手拖一手扶,后蹬,转体,拉臂,甩腕……
  
  “地震!都他妈给爷蹲下!”
  
  走在前面反应快的几个人“蹭”的一下就缩下了身,这里头当然包括了那跑在前面,没一人去帮的追包姑娘。
  
  反应不快的也停住步子惊慌的四下乱顾,然后晋级为绝对的震惊。
  
  “梆!!”/“嗷!!”
  
  欧耶!老子内心一握拳,正中红心,完美K。O!
  
  路人与姑娘:“○д○”
  
  我拍了拍手,转回头去面向那在这都快入冬的天气里依然穿着单褂,瞪大  眼睛哆嗦的嘴唇看着我的水果摊老板,指着水果摊上的一个堆,“橘子多少钱  斤?”
  
  “……五块三斤……”
  
  “太贵了,便宜点。”  看着他,拿出钱包,“加上刚才那榴莲,我给你三十块,你给我来五斤橘子。”
  
  “……”
  
  “那东西砸的都裂口了,臭烘烘的,再还给你你多吃亏,”我掏出三张灰票票塞到老板手里,“橘子斤数别糊弄我,我颠的出来。”
  
  “……”
  
  水果摊老板小频率的抖着身体在我视线严密的监控下给我拾了一兜橘子,我伸手接过试了下重量,还成,他没拿那大失水准的称重器欺骗我纯洁善良的小心脏多少。
  
  “再多给我来几个兜呗,这一个兜橘子怪重的回来再漏了。”
  
  老子心满意足的从老板手里多抢了几个不要钱的大塑料兜,这东西这年头难求啊,去个超市还得花钱买,老子刚有个新家,厕所厨房垃圾筒的兜都快不够用  。
  
  你说我每次都得费尽心思想尽办法的剥削穷苦人民我他妈容易么。
  
  不过等到老子一转过头去,就发现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的人全部在用异样且诡异的眼光——注视着我。
  
  老子拧起了眉心。
  
  中国人好凑热闹围观的这口毛病究竟他妈什么时候才能改正过来?
  
  小农意识的劣根性啊劣根性!太严重了!
  
  但下一刻等我又扫视到这个圈子内部空间的大小就充分的认识到,我此时的自恋是多么的不必要。
  
  因为他们围观我并不是因为老子长得帅,而是在我这里不远处的地方正有一年轻寸头横尸街边,他旁边除了一个摔碎了壳,臭气熏天的榴莲,还蹲着一姑娘怔怔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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