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并不怕狗,只是太突如其来,我还是吓得轻声尖叫了一声。
里屋的两个人听到动静,走了出来。
我惊魂甫定,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想冲进门里去,却差点撞上了正出门而来的一个人。
她下身穿着极为鲜艳的红色大摆裙,上身只着黑色的大领T恤,胸口开的低到不能再低,毫不吝惜的露出整片锁骨和洁白的皮肤。后脑勺歪别着一个好大的发卡,微卷而凌乱的长发垂下来一些,覆盖半个脖子。她的眼睛只和我短短交会几秒就离开,然后我所有的视线和听觉都模糊了,储藏在深窖里的记忆一下子轰然而至。
就在她看我的第一眼,我差点脱口而出她的名字。
我慌乱转身,看到深灰色的天空和这个记忆中诡异般相似的院子,不是吗?虽然已经是晚上了,可从屋里传来的微弱光线足以让我看清这个院子的布局:一样的破败,葡萄架凌乱的倒着。甚至在门边也有一棵树!是不是樟树?我瞪大眼,想要分清,无奈雨又点点滴滴落下,滴入我的发根,让我头皮阵阵发麻,好似老天有意不让我探究这秘密的真相。恍惚间,我甚至分不清那些只在梦魇里徘徊过的最初记事时的记忆,是对此刻的预示还是真正的回忆。直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伸出一只手,靠近我的眼帘,我只能和他手心里的一颗黑痣对牢。
“马小卓,很抱歉,你要的东西我找不到了。”
我冷冷的退了一小步。
冬雨令我微微发抖。哦,应该不是冬雨,一定是因为什么别的,比冬雨更叫我冻透。
我面前的女人,是刚才开车那个吗?为什么会如此如此地像她?虽然她比她要高,她的香水,也比她的浓烈许多。但她们的感觉,真的太像太像了。她身上传来的味道到底是香水还是酒精?我已经分不清了。我有些晕晕乎乎,耳朵发烫,脸颊冰冷。
我想我是旧病复发了。就在这个如此莫名其妙的冬日。一个名叫毒药的几乎陌生的男人,和他屋子里我素昧平生却和当年的林果果有着同样神色的不知名的女人,让我有神经错乱的危险预感。
这个家很特别,跨进门槛就是堂屋,室内大而空旷,只在正中有一张小圆桌。紧挨着四周墙壁或许有些陈设,可是却通通蜷在阴暗的角落里不见光,根本分辨不出那是些什么家什。小圆桌上此刻正开着一台小火锅,里面的水已经咕噜咕噜的烧开了。蔬菜和冷冻羊肉满满当当的挤在小火锅四周,热气直直的往上蒸腾,好像屋顶上安着一个巨大的吸盘。
我嗅到了阔别十年的,只属于老宅屋内高耸的发霉木柱的味道。我忽然慌张起来,转身就要往外奔去,却被毒药一把扯住:“马小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姐姐,她叫夏花。”
夏花当我不存在,她把袖子高高的挽起,坐到小圆桌旁边,捞起一大盘豆腐,用筷子把它们通通拨进锅内。我的眼光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她,看她样子好像已经饿得不行了。刚才那条吓住我的狗,就那样很温顺的趴在她的凳子旁边。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一只狗,起码有半人高,通体是乌黑油亮的毛发,连趴着的样子都很震慑人。
“来吃吧。”她已经用筷子夹起一块刚刚滚过开水的豆腐放在唇边吹气,不知道在跟谁说话,“饿死了,要不是去接你,老娘早吃饱了。”
“一起来。”毒药拉我一把。我本该推开他,直接走出去。就像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相信他会把东西还给我的谎言。可是又可是的是,我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又一次身不由已地跟随他,坐到了小圆桌旁。
这样,我就可以看她看得更仔细一些了。
哦,她们连吃东西的样子都那么像。她面前放着一个盛着半碗辣椒油的碗,所有刚刚烫熟的蔬菜都浸在辣椒油里,然后被送进嘴里。
她嘴角蘸着酱料,但她不抚去它。她连饥饿的样子都这样专心致志,眼里只有食物。哦,天,她们连拿筷子的手势都那么相象。
我震惊之余,只见她不知从地上还是哪里摸出一个扁扁的酒瓶,仰脖灌下其中液体。浓香的白酒味道,刺鼻得我几欲落泪。
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在别人家里吃过饭,更别说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我把一切危险都置之于脑后,只想贪婪地靠近回忆,哪怕是一小会儿,一小小会儿。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愚蠢,我只是一样的无能为力。
“又是天中的?”夏花斜着眼看了一眼我的校徵。
我当然明白那个“又”字的意思。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看着夏花,认真地说。
“你为什么不做他女朋友?”夏花呵呵笑着说,“是他不够帅还是他太坏?”她笑着继续灌酒,然后把酒瓶递给旁边的毒药。
“她还没通过我的过关测试。”毒药自恋地说。
好吧,自恋是醉不是罪,我当他疯了而已。
我一直笔直的坐在座位上没有移动,当然也不可能吃任何东西。这是黄昏向黑夜过渡的时分。这是马卓灵魂出窍的时分。我曾见过林果果喝这样的酒,那夜她酩酊大醉,是阿南和我扶她回家。她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喃喃自语:“居然有能让我醉的酒,真是怪事。”
后来阿南告诉我,其实她并没有醉,她心情不好,是在装醉而已。她是个天才,就连装醉,也是一流。可惜红颜薄命。
我拼命揉了揉自己发红的鼻子,强迫自己要镇定。毒药把酒瓶伸到我面前,说:“你呢?来点儿?”
“我不喝酒。”我说。
夏花摇摇头说:“你看她的样就不能喝。”
“金佛。”我没有搭他们的话,而是继续重申我的目的,“请还给我。”
“操!”我听到他轻声骂了一句,然后他再次把酒瓶递到我面前,挑衅地说道:“干了它,我们再说别的话。”
我看了看酒瓶,里面还有大半瓶酒,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我接过酒瓶,站起身来,一饮而尽。然后我把空酒瓶放到桌上,看看一旁大口灌酒面无表情的夏花,看着一脸惊讶却同时在坏笑的毒药,又看着那口沸腾的火锅,大声地对他们说:“那个金佛是我们班一个男生的。那是他妈妈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因为,他妈妈已经死了。所以,请帮忙,还给他。”
空气里没有任何声音,暧昧的热气里,我看到蹲在地上的大黑已经站立起来,那个名叫夏花的女生——抑或女人,伸出手爱怜的摸了摸它的头顶,然后她用不急不缓的语气对毒药说:“夏泽弟弟,看来,你惹了个大麻烦。”
如你所料,我没有拿回金佛。
毒药告诉我的原因是:它又丢了。有人趁他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家里搜了底朝天,拿走了许多的东西,这其中就包括那个金佛。
我还没来得及不相信,他就不由分说拉着我的手带我拐进堂屋隔壁的小屋子,扭亮灯,果然满目狼藉。一张矮脚的大床,床单的颜色在悬挂的那盏忽明忽暗的灯泡的照射下颜色暧昧不明。我赶紧跳开视线,又注意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看上去模样非常古老的黑白电视机。哦,它居然装有天线,且是折断的。整间屋子不知弥漫着何种气味,有些让我头晕发热。我忽然想起他偷偷放进我书包里的那包白色东西,天,他不会也……我这样想着,不由自主紧紧捂住自己的鼻子,好杜绝那股迷离的香气。
我转身想走出去,他又来那一套,故意伸出长长的胳膊,拦住我的去向。可他没想到我一低头,逃出了他的臂弯。我的清醒和理智这才回来了,它清楚的告诉我:此地不宜久留。
我有些绝望地转身,走向大门,我什么也不想说,也不想再做任何的要求。这都是我的错,一切的不快乐都是我自找的,我若真拥有救世佐罗的超能,怎么会变成一个孤儿,同时流落他乡?我应该乖乖地呆在学校做我的数学试卷,顶多用英文写一篇长长的日记抒发我内心不快。
助的哪门子人?
下部 少年10
如我所料,我刚走出毒药的家,就听到他从后面追过来的脚步声。我知道是他,但我没有回头,而是下意识地加快了我的步子。可是他的手还是以超乎我想像的速度迅速地搭上了我的肩,像旋转陀螺一样把我旋了回来,面对着他,他又迈近一步,伸出胳膊钳住我的脖子,把我原地转了九十度,正对着前方一条漆黑的小路。
他假装商量的对我说:“我们去吃碗面好不好?”
有这样架着别人征询的吗?
谢天谢地,说这句话的同时,他终于把他的臭爪子从我的肩上拿了开去。
一秒之内,我拔开腿跑。
我听到他在我身后发出的笑声,那笑声古怪至极,像揭开高压锅前那一束白色的蒸汽,因为太急切而让衔紧的锅盖振动发出了突突的声音。
却没有再听到他紧跟而来的步伐声。
如果他诚心要追我,一定是追得上的,可是他居然只是站在原地发笑。所以,他的脑子如果没有被门挤过被开水烫过被马踩过,那他一定就是在故意耍我。
这简直比答应他那无耻的邀请更让我蒙羞。
我停下了脚步声,站在漆黑小路的一端,看着仍然站在原地的他。他已经靠在了旁边一根高耸的路灯下,停止了笑声。双手插着口袋,模糊中,似乎是在对我微笑。
笑的同时,他对我大声喊:“继续走,出了巷子,左拐五十米,108路直接到天中门口。”
说完,他离开了那根瘦削的路灯,往他家的方向走去,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而我的目光,居然可耻地在他的背影上流连了好几秒。这才转回身继续我的路。
夜幕降临,小巷的后半段路被大路上的几盏路灯眷顾,地面微微透着泛白的光。我听着高一声低一声的狗吠埋头冲出了小巷,顺利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08路。公车很快就来了,我的手伸到口袋里掏零钱的时候忽然触到了一样东西,掏出来一看,才发现是于安朵请我交给他的信,居然被我忘了个一干二净!
信封上的香柚味犹存,我捏着它,思考着是该回去交还他,还是谎称没见到他,回去把信还给于安朵呢?最终,我选择了后者,失信于人也许真的不太好,可是,马卓若为了不失信于人就失身于贼,那马卓一定不是马卓。
所以,于安朵,真的很抱歉。
我把信重新塞回我的口袋,在108就要开走的瞬间迅速地跳上了车。
上了车才发现,这里离天中并不算太远,不过六站路,而且已经过了下班高峰,车上很空。尽管如此,我还是仔细看过每一个人的脸,以确认他没有跟上来。
待确认之后我又发现我还真是搞笑,就刚才那点时间里,他就算抄近路,也不可能和我出现在同一辆车上。白白担心了一刻钟之后,车已经到站。回想这个黄昏我的所作所为,我怀着说不清遗憾还是后悔的心情走下了车,迈向斜前方的天中。
哦,此时的教学楼里,灯火通明的教室仿佛排列整齐的玻璃盒子,层层堆叠在黑暗里。我情不自禁的微笑:还有什么艺术品,可以美过此时的天中?很奇怪,一旦靠近学校,刚才那股盘踞心中的莫名其妙的灰暗就像被一张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