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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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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月,春风袭面,即便天气仍旧微寒,杜醇白皙的额头仍旧是冒出了些许薄汗,软软的刘海贴在额上,她皱皱眉头,烦躁的一把抓开,她迷路了。已经是下午三点,自下火车,她拽着A城地图,拎着行李袋,已在这城中徘徊个把小时,却仍旧不得头绪。此刻,脚底传来的酸痛让杜醇停下脚步,望着四周繁华的城市风景,显出一丝怔楞。
是的,她觉得她被城市征服了。她像一只离群的蚂蚁,鬼迷心窍般地离开自己的小世界,带着“闯一闯”的口号,离开同伴爬进这座华丽的水泥迷宫,前方等她的,是温暖的灯光,还是狰狞的野兽,这些未知都令她感到不安,有那么一刻,杜醇甚至有种买票回去的冲动。
想到这里,杜醇泛出一丝苦笑,嘴角的好看弧度引来了路人几道惊艳的目光。即使只是穿着最普通的冬衣,脖子上的红色厚围巾甚至显得人有点臃肿,可这些却并不能掩去杜醇是个大美人这个事实。
24岁的杜醇是百花丛中最娇艳的花之一,难能可贵的是,她却常常隐在别人的身后,从不如她人般刻意招摇。杜醇像是山谷间小小缝隙中长成的婷婷百合,吸取着只属于自己的泉水阳光,艰难而又无比知足的长大。可现在,黯然的百合离开了自己的山谷,谁又能告诉她这个选择是对是错呢。
懊恼得叹口气,可随即又摇摇头,暗自对自己说:杜醇,打起劲来,不就是找不到路吗,多花点时间,多问点路就行了,都到A城了,怎么能再回水旺呢 ;答应林妈妈要好好振作的,这些你都忘了吗?想起临走时林妈妈忘着自己的期待的目光,杜醇深吸口气,无比坚定得朝前方路口走去,那里站着个警察,她想,她要好好得问问路了。
所幸,遇上的这位警察非常热心,在听到杜醇报上的地址后只是稍稍得讶异了一下,就无比详细得告诉她走到什么路口,坐什么车,在什么站下,再坐什么车等等,最后甚至掏出纸笔画了份简易路线图。他告诉她,她要去的地方虽是这个城市的富人区,却地处郊区,还好遇上他,他曾经做过那片地区的巡警,比较熟悉,问一般人,还真的帮不了忙呢。
听到这,杜醇终于微微松了口气。也难怪了,从火车站下车,问了四五个人,每个人虽是无比友善,却是指东指西,越帮越忙,让她完全偏离正确方向。向那位警察先生连声道谢后,杜醇攥着路线图,带着略显轻松的脚步朝下个路口走去,转晴的心情并没有因天色的渐暗而再次阴霾,看吧,杜醇,千万别气馁,上天不是派了个警察叔叔来帮你了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实在找不到,就叫计程车。想到这,杜醇扫了一眼马路上来回的黄色计程车,A城物价肯定很高,还是尽量不要吧,钱还是要省着用的。
按照警察先生的指示,杜醇顺利得坐上了一辆还算空的公交车,坐在明亮干净的车厢中,杜醇开始认真得打量起这座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现代交通真是可怕,只不过一天多的时间,就把她从山青水绿的山间小镇带入了全国最繁华富有的大都市,她就这样惶惶然得来了,无知者无畏,看起来就是说她自己了。
想着想着,再次泛出笑意来。其实杜醇也并不完全是别人眼里的乡下姑娘,至少她也曾经在离水旺镇不远的小城市读过两年书,她知道住在城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邻里生疏,夜生活丰富,生活节奏快,这些都跟水旺太不一样了。在水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每个人都互相认识,早上上街,可以从街头开始打招呼到街尾;谁家姑娘和谁家小伙昨天在田间牵手了,今天整个街坊就已经在为小两口选吉日了。
杜醇的头微微靠在车窗上,怔怔得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对啊,她怎么忘了,曾经的她和他,还是邻居们最艳羡的一对呢。
“哎呀,醇醇跟天朗是郎才女貌啊,我们镇里哪一对能比上他俩啊!”
“他俩的小孩子该有多漂亮多聪明啊“
“醇醇虽然命苦点,还好遇上天朗啊,醇醇以后有福气的“
“是啊,醇醇找到了好归宿,林院长总算没白苦那么多年啦”
。。。。。。。。
提醒乘客到站的温柔女声传来,暂时打断了醇醇的思绪。窗外高楼林立,似乎每一座大厦都比小城市最好的大楼气派。那些被设计得无比华丽的橱窗,橱窗里的昂贵服饰,还有橱窗边经过的时髦男女,仿佛在暗暗提醒她,嘲讽她,是的,就是这大都市,还有大都市里的高贵女人,夺走了你的男人,扼杀了你的爱情,摧毁了你的幸福。到头来,你总是输。
杜醇觉得自己要再次陷进那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了,心痛的感觉再次来袭,她慌乱得打开窗门,让春风吹醒自己,耳边的发丝在风中乱拂,令她想起了半个多月前,也是这样的一个晴天,微风,她与林妈妈走在田间小路,林妈妈对她说了很多很多。那一天,她终于决定,推翻之前所有的信仰,幸福的祈愿,重新计划她的人生,她杜醇,自己的人生。
如果之前有人问杜醇,她人生中感到最幸运的是哪三件事,她一定不加犹豫说:第一,感谢上天让我遇见林妈妈;第二,感谢上天让我遇见顾天朗;第三,感谢上天让我遇见谢英姿。这番话要是被英姿听到,准会扑上来说,“好你个杜醇,见色忘友的家伙,我居然排第三,我要你好看。。。”。
这就是那时的杜醇,那时的她视亲情为第一,爱情第二,友情第三;那时的她生活的世界简单清澈,即使曾为被抛弃的命运而有过沮丧,却从不自暴自弃;那时的她,即便对事业没有太大的企图和野心,却仍为了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刻苦努力。从小城读完幼儿教育进入水旺镇幼儿园当幼儿教师后,她一直兢兢业业,像当年林妈妈教育守护她一样,守护着她的学生们。
林妈妈是她的妈妈,虽然没有血缘关系,虽然她有很多像杜醇一样的孩子,杜醇却丝毫不怀疑她对自己的母爱。是的,杜醇是个孤儿,名副其实的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而林妈妈则是水旺镇唯一孤儿院的院长。
=奇=林妈妈年轻时是个典型的职业妇女,为了事业拖延生儿育女,等到看到别人膝边儿女环绕,也想要孩子时,高龄加上被工作拖垮的身体,频频流产,好不容易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一个早产的孩子,不想,那孩子在保温箱呆了不到两个月就夭折了,这个打击对林妈妈来说几乎是致命的。孩子死后不到两年,林妈妈又遭厄运,深爱她的丈夫被检查出了不治之症,在尝试了所有方法后,夫妻俩回到了丈夫的家乡—水旺镇,共度最后的时光。最后,林妈妈把丈夫长埋在他生前最爱的山脚下,让满山满山的映山红陪伴他。在了却完所有财产后,林妈妈带着丈夫和她的不少的财产回到了水旺,决心陪着他一起到老。
=书=那时的水旺镇,民风虽然淳朴,重男轻女的愚昧思想却是根深蒂固,哪户人家生了儿子则欢天喜地,大摆筵席,生了女儿则满脸愁云,女婴儿被遗弃的现象屡屡出现,林妈妈真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网=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林妈妈决定办所孤儿院,这个决定自是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很快,孤儿院就走上正轨,水旺附近的弃婴就陆陆续续送了进来,杜醇就是其中之一。林妈妈为了这些孩子呕心沥血,病了残了的孩子更是多爱几分。那么多的孩子要吃饭上学,还要治病,院里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了。可是再苦再累,林妈妈硬是把血泪往肚里吞,她把不能亲自当母亲的遗憾和爱都倾注在像杜醇这样的孩子身上了,过度的操劳已使她比别的同龄妇人更苍老许多,只是骨子里流露出的知识女性的优雅和睿智,却仍是水旺镇农妇们所没有的。
这些前尘往事,杜醇都是知道的,生她养她的小镇藏不住秘密,更何况林妈妈的爱心总是被乡亲津津乐道。街口小杂货铺的张阿姨常常握着杜醇的手说,“醇醇,阿姨瞧得出来,那么多孩子,你林妈妈最疼你,长大有出息了,要好好报答你林妈妈,瞧她为你们瘦成什么样了。”每一次,醇醇也是坚定地点点头。
林妈妈的养育之恩,她是用一辈子都报不完的。她知道物质上,对待所有孩子,林妈妈总是一视同仁,可是在感情上,她对自己却是格外关切。她总是笑眯眯得拉着自己的手,一脸骄傲得说,“我们醇醇可是水旺最漂亮的女孩啊,阿姨活了这么多年,见过那么多人,可没有几个女孩比我们醇醇漂亮哟。”又有几次,她发现林妈妈总是若有所思得看着她,直觉和自己有关,可是林妈妈总是没事人似的走开,留下一脸茫然的她。
之后,她禁不住好奇,跑去问院里的李妈妈,李妈妈是醇醇除了林妈妈外最喜欢的人,胖胖的,为人爽快,笑声常常百米外都听得到。把疑问说出来,李妈妈也先是一阵典型的李式笑声,然后边笑边揭谜底:
“这傻孩子,别的事看得挺通透,偏偏扯到自己就犯糊涂。你林妈妈是望女成凤,把这么漂亮的醇醇交给天朗小子,她不舍得啊,哈哈哈”。笑得杜醇羞红了脸,突然李妈妈严肃得望着醇醇,用少见的语气说:
“醇醇,想好了吗?别看你李妈妈是粗人,在水旺呆了一辈子,李妈妈不想让你呆在水旺一辈子,你林妈妈更是这样想,只是她们读书人别扭,说什么尊重你的决定。李妈妈才不懂那个,我们这么漂亮的醇醇被水旺困住,我们这些老人都舍不得啊。醇醇,出去看看好不好,英姿都出去了,天朗小子也在外面,虽然外面世界不比乡下单纯,可是英姿不是挺好,年轻人就该闯闯,嗯?”
“。。。。。。李妈妈,我。。。。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文,心血来潮的产物。不过偶要有始有终。不确定有人看,反正自己的娃自己疼。
本文开头采取倒叙方式,“罗切斯特先生”还要过几章才能登场。
水平有限,估计写不出像jane那样迷人的女人,算是一个简迷向夏。勃朗特致敬。
第二章
李妈妈大概是体会到杜醇的迟疑,不好强迫,装忙走开去了。杜醇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走远的李妈妈的背影,百感交集。不知不觉,她长大了,可抚养她的亲人们却渐渐老去,自己是不是让她们太失望了?19岁遇见顾天朗开始,她的世界,她的未来一直围绕着他旋转,她所有的人生规划都以他为前提。他说他要在A城边读博士边行医,他让她等他。所以5年过去了,她死心塌地的等他。他说,醇醇,我很忙,我已经是正式医生了,再等我几年,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可以开诊所了,安心等我好不好?
天朗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常常透着深深的疲惫,一个毫无背景的医大实习生升上正式医生,所靠的只有超出常人的努力,她不知道他牺牲了多少睡眠在工作上,她只知道每次他都在深夜打电话给她,有时是刚下手术台,有时是刚下班回家,声音沙哑得令她心痛。他知道,他这样透支着自己的身体,全是为了他们的未来。
之后她到幼儿园任教,他放假回家,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她下班。她牵着学生软软的手出来,远远得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