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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戏了,人家就这么没魅力吗,难道这世上懂得欣赏美的就只有镜子和我自己?
“我为仇教主保护他的心上人,到时等他回去成了大业,自然不会亏待我。”我猜凌霄此时的心情定是大好,否则也不会笑得比凌霄花还灿烂,这家伙果真是个攀附的高手。
我这几天没事就用意念麻痹自己,拼命寻找弃妇气质,终有所成,已初步达到声情并茂。“那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人家仇教主都不要我了。”
“他是吗?”
“他不是吗?”我假装抽泣两声,拎起罗帕做拭泪状,“那天的情形你又不是没看见。”
“我就是看见了才要问,莫言真的是仇烟梧吗?”仍是那副一成不变的微笑,就像令人捉摸不透的面具。
我心里咯噔一下,偷看小五,他的表情也好不到哪去,看来还得我演主角。“我不知道,我想玉牌在他身上,应该就是吧。”
“那玉牌要挂在狗身上,狗也是仇烟梧?”凌霄大笑道,“我看不出莫言的来历,但我肯定他绝对不是仇烟梧。那天的事太巧了,玉牌那么重要的东西,仇烟梧怎么会不小心掉出来呢?除非他是故意的。”
小五的手已在身侧握紧,我的后背也阵阵泛凉。凌霄轻轻抬住我的伤脚,放到自己膝头,“不过他把你从楼上扔下去这招很有意思,不了解他的人会真以为他是个沉不住气的醋罐子。”
“你以为他不是?”我的声音在发抖。
“他要真是这种人,还会主动叫你接近我师叔吗?”
莫言啊莫言,你听到了没?我就说美人计这种下作的手段用不得,你不听,这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小五的脸已经白了,估计我也好不到哪去。我狠狠心拿出无理矫三分的韧劲,“嫉妒这种感情很玄妙的,可能他原本并不在意,但见到谭瑾说要带我走,难免疑我变心,所以一时气急败坏失了分寸也不无可能啊。”
“那好,就算真如你所言,请问他为什么不杀掉我师叔,而是自己离开呢?”他得意的笑,他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我,我受不了啦,我想招供,我想坦白!我摸摸缝在衣领处的毒药,唉,想不到这玩意这么快就用上了。不就是死吗?没关系,莫言说毒性发作很快不会太痛苦……焚我娇躯,熊熊欲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魔除善,惟佳人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区区,思慕实多!怜我区区,思慕实多!
凌霄好像生怕摧残不死我们的小心肝,转头看看小五,又悠悠说道,“别人都当他无情无义又自顾不暇才将你们丢下,依我看来倒更像存心引人注意,来保护谁。你们觉得呢?”
杀人灭口,我从小五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冲动。我慢慢把脚从凌霄膝头抽回,妄图做最后的挣扎,“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我们无话可说。”
他笑着站起身来,“别怕,我不会为难你们的,只是想提醒你们不要把每个人都当成脓包。”他转过身仔细打量了小五一番,“小兄弟,你拿在身后的是什么,那把短剑吗?你的杀气又把自己出卖了。”
凌霄容光焕发的扬长而去,留下我和小五继续品味恐惧的余韵。小五夸我沉着冷静处变不惊,从头到尾脸色都不带变的。我谦虚的说了声“过奖”,转身给小五展示湿透的背后,所以说脸皮厚也有好处。对于凌霄,我们真是越来越搞不清楚了。信他还是不信他?信他怕是欲擒故纵,不信他留在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商量来商量去,我们决定赌一把冲出去。反正我们压根不知道莫言在哪,他要以为跟着我们能有所收获,那可打错算盘了。
我问小五是什么时候拿出短剑的。小五不好意思的笑道,“就在他拿住你脚踝之前。”这龟孙子好生奸诈,居然不动声色就挟持了朕的玉足……
时辰已晚,还不见谢依梦踪影。这厮莫不是埋骨于哪位姑娘的床头了?我正想叫小五带两颗虎鞭丸救驾去,人便来了,虽然样子有点疲惫但精神不错,估计药钱能省下了。谢依梦刚一靠近,就有缕缕幽香飘入鼻端,令人对他刚刚的行踪充满遐想。
我们聊了不少琐事,但他始终没问一句我和小五怎么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是理所应当的。谎话说的太多说的太动情,连我自己都快分不清孰真孰假。我不禁怀疑自己失忆了,抑或他被洗脑了?
大家说着说着就绕到了朝政上。按照规矩,谢依梦应该先进翰林院熟悉事务增长阅历,不可能直接入阁,且学士亦应由尚书兼任,没理由交给这么一个年青人来做。我原本担心有政治黑幕他会避而不答,结果他不但说了而且说的非常干脆:裙带关系。闹半天是他家老头谢尚书年岁大了,坚持本职工作已属不易,就小小的说了那么一句“犬子不才”,把兼差交给儿子做了。我国自古便是真才实学与关系背景并重的,所以同学们不要老说凭什么凭什么的,就算人家凭的是关系背景也未必没有真才实学,我等蝼蚁小民仰视即可。
对朱天子的用人之道咱不敢妄论,破格提拔个年轻小帅哥算什么,人家最混乱的时候六部尚书只剩一位,都御史十年不补,谁敢有意见?有意见的拖出去廷杖一百。什么,大人们年事已高受不住?那就能打多少算多少,死的快就当便宜这帮老骨头了。
谢依梦虽然心中诸多不满,但议论朝政的语言还是很委婉。说到党争时,我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左忠毅公,愤懑之际顺口说道,“臣非亡国之臣,君却是亡国之君。”
谢依梦一听,吓得把手中的茶杯都摔到了地上,愣了半晌才说出句,“不可妄言。”
这年头特务满街跑,稍微说错点什么就被残虐致死,也难怪他如此谨言慎行。我问他不好好呆在京城干活怎么跑到这来了。
他苦笑着告诉我,自己是称病告假。有病不好好在家歇着出来乱跑?再说看他这副活蹦乱跳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病。我于是问道,“装病出逃算不算欺君?”
“谁说我出逃了?我是出来散心,帮助身体恢复。”他狡黠的笑了笑,“其实我是想拜访几位朋友,明年又到了三年一次的外察,那些在地方上任职的官员会到京城去。如今官场风云变幻,朝野上下的派别纷争愈演愈烈,也许已经到了我们退归山林的时候了吧。”
“可你还这么年轻不觉得可惜吗?”
“正因为我还年轻,所以更不想死。”谢依梦无奈的叹了口气,“时候不早了,你们好好休息,等我们日后再见,我大概已不再是现在的我。”
其实我还想问问他,京城哪位二品大员是带个独生子的老鳏夫,不过看他心情沉郁没好意思问。反正问了也是白问,我也不认识人家,充其量就是满足下好奇心。
谢依梦走后,小五照例仔细的检查了门窗。他让我先睡,说自己还要把明天的东西准备下。我见他拿出几个瓶瓶罐罐煞是神秘,就蒙着头睡了。人家的家学,我觉得还是少看为妙,万一不小心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大家都不好办。
一股甜香悄悄的飘进被子里,赶走了心头的烦恼,使我昏昏欲睡……
第四十二章 美女和帅哥都是被虐的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美女和帅哥都是被虐的 我早晨刚睁眼,正对上小五殷切的目光,他的脸离我最多不超过十厘米,吓得我赶紧翻身躲开。“你,你要干嘛?”我惊恐的拉紧被子。清晨的男性=野兽,虽然我总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实际上像他这么大当爹的有的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还是有必要的。
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异样,红着脸拉开了与我的距离。“昨晚睡的好吗?”他怯怯的问道。
“唔,挺好的。”昨晚睡的简直不是一般好啊,连梦都没做完全是死猪等级,今天一睁眼还真有点大梦初醒已千年的意思。我越琢磨越觉得他心虚,平常这家伙从没关注过我的睡眠质量,而且他这脸貌似刚做过亏心事的表情也十分值得商榷。印象中昨晚躺下后,闻到了一股特别的甜香,随后我就不省人事了,难道他……
我猛地坐起身,“你昨晚对我做什么了,你是不是点了迷香?”他犹豫了一下,艰难地点点头。
我慌慌忙忙在自己身上一阵乱摸,倒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但没发现不代表没事,兴许是我傻感应性差呢。这要真出了什么不可修复的差错我该怎么向大家交代,引颈自绝还是剖腹谢罪?我又急又气,忍不住号啕起来。
“你先别哭,听我解释好吗?我真的没对你做什么。”小五脸涨得通红,断断续续的说道,“昨晚点迷香,并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你,而是家训如此,有些东西不能让外人看到,所以才不得已……”
“好了,你不用说了。”我抹抹眼泪,雨过天晴,“我明白,我昨晚把头蒙起来也是这个意思。”
小五激动万分的称赞我深明大义、心胸开阔。老实说这些优点和我根本不沾边,我这个人目光短浅、心胸狭窄、卑鄙无耻、下流猥琐……我只是打心眼里觉得,知道的秘密越多越危险。武侠小说中总有类似的描写,为了不让秘密泄露,某位枭雄式的人物便大肆屠戮有可能知道的人。我不是特指小五,该怎么说呢,就算一点防人之心吧。莫言老嘲笑我有被害妄想症,也许吧,但多想想防患于未然其实也没坏处,最起码还能为平淡的生活增加一些紧张刺激的乐趣。
吃过饭谢依梦就要上路了。之前我早和小五说好,在送别的时候一定要情真意切,就说达不到“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意境,也得留下个“此情可待成追忆”的念想。到时候你给我一首《送教主之任魔教》,我送你一首《闻依梦归隐遥有此寄》,多美好啊,肯定会被天下读书人有情人传为佳话。
为什么一提到李寻欢大家都感慨良多?除了飞刀例不虚发外,和小李探花这名号也分不开。试想,如果李寻欢是个手拿狼牙棒的特型土匪大老粗,恐怕就算再帅十倍也达不到效果。让小五去混个探花恐怕难度比较高,所以我们更得抓住谢依梦这头肥羊。几年后,人们传颂起依梦状元的风流往事,首推他与魔教教主感天动地的十八里相送,就达到目的了。
送别的时刻到了,我一路走一路哭,还特意把平时最喜欢的红衣脱了换成白色,不知道的都以为皇帝老儿又征兵呢。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伟大太吃苦耐劳了,一路上嚎哑了嗓子不说,走路还得假装一瘸一拐。在此特别要感谢一下谭大侠的灵药,真是药到病除啊,比白陀山壮骨粉还牛,尽管我对他的初衷表示怀疑。
送啊送啊,终于送到了城门口,我也嚎得口干舌燥了。小五和谢依梦无语相别,实事求是的说,他们俩真没什么特别的举动,可那个眼神相交总让人觉得别有一番情趣。看他们情谊绵绵的样子,我条件反射的联想到了《源氏物语》中的两句诗,“窥君含羞无语状,始知无声胜有声。”要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爱的明目,那么估计不出十天坊间就会把这两只的断袖疑云传得有鼻子有眼……
如果在遥远的2某某某年,若有人著《耽美录》记此事,请不要怀疑,那一定是我的手笔。回去的路上,小五一直低头走路,我却忍不住的使劲看他,而且越看越觉得他和谢依梦不清白。最后终于在某个阴暗的角落,他停下脚步,凑到我耳边小声说道,“不要再看了,再看我也不喜欢男人。”我的险恶用心居然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