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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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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跪坐在池边,一手从背后抱住我,一手撩开我湿漉漉的长发,紧紧握在颈后。浓浓水汽和他的体温,包裹着我因羞涩和慌张而紧绷的身体。“别怕,不会有事的。”他咬着我的耳朵小声说道。

我很好奇他要玩什么新把戏,为什么要我憋气。不过很快就没有疑问了。

他压在颈后的手猛一使力,把我压入水中,我不会游泳,对水本能的恐惧。我拼命挣扎,因找不到施力点而慌乱的拍着水。

在我淹死之前,他把我从水中拉了起来。“唔,大爷饶命,我招了。”我抹抹脸上的水,大口喘着粗气,“上级的姓名地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地址我也知道,您想知道什么尽管吩咐,我全招!”

凌霄兴致勃勃的凑到跟前,帮我拂去贴在额前的湿发,“咦,失忆这么快就好了?只怕好得不彻底,再多来几下吧。”

我一听。吓得眼珠子都快掉水里了,疾呼,“我好了。我真的好了!”

“万一没好利落,留下病根怎么办?”凌霄作势要脱衣服。“莫兄,你要累了就换我来吧。”

“不,我真好了我如待宰肉猪般的嚎叫终于唤起了一个人地同情。

小五满脸不忍的说道,“我看,还是算了吧……”

我讨好的假笑道。。。“对对,还是算了吧。”环顾着决定我命运地三人。

“我这招可还灵验?”莫言依旧笑得纯良,完全不像刚刚杀人未遂,“把头完全浸在热水中,乃是活血化瘀的最佳方式。”

脑淤血地同胞们,快去把浴缸注满水……水到病除。

“太灵验了。莫言,神医也!”我的心在怒吼,我的脸却再甜笑,真是百转千回的带泪的笑容啊。

凌霄揪过我地耳朵。低语道,“想耍我?你还得再多练几年。”说罢,拍拍手站起身。拿过外衣穿好,和小五一起走人了。

窥春癖终于打发掉了。期待已久的二人世界也变了味。“能先洗澡再脱衣服。我也算个人才。”我把湿衣服丢到上面,笑道。“不想让那两只看我裸奔,就去帮我拿身替换的吧。”

我没有让莫言关门,夜风吹动,凉气袭来,激起手臂和背后的一片疹子。我趴在池边傻笑,这才是活着,真真切切的活着的感觉。

很快,莫言踏着洒落庭院的溶溶月光回来了。“把手拿下去,小心着凉。”

我佯怒背身,“你都不怕我淹死,还怕我着凉?”

“你已经昏迷五天了,高烧不退。你昏迷的当晚,凌霄就下山到处找我,留下小五一个人不分昼夜的照顾你。”莫言把手搭在我地肩头,把玩着我的发尾,“他找到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三天了,整个人形同枯槁,只有眼睛很亮,就像藏了燃不尽地火。之后我们花了两天时间赶回来……”

我不好意思的转过身,面对着莫言,“也就是说,他整整五天没休息?”我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讲义气,有点意外。

“有地人其实并不只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莫言沉沉地叹了口气,“他们为你费尽心力,你却愚弄他们,于心何忍?”

“我不是不知道吗,以后再也不会了。”

“真的?”

“真地,我保证这种事以后决不再发生。”我很认真的说道,“原来骗人也是有风险的,需要耐力和胆量,我保证下次再被严刑逼供绝对不招。”

群星闪烁,一弯明月嵌在空中。

我抱着一盒点心与莫言坐在屋顶。我说,我觉得我们就像两只背着主人相约偷欢的猫。莫言说,他是野猫,没人管所以算不得偷。于是我说,少不更事的单纯小女猫被老奸巨猾的流氓大公猫诱奸了,类似于杨逍和纪晓芙的孽缘。

我忧郁的望着从他瞳孔中映出的自己,“你说我们会像他们一样不得善终吗?”确切的说,我是怕像纪晓芙似的被人一掌拍死。

“放心吧,不会的。”莫言温柔的搂住我,“杨逍不管多少还得了些实惠,我可是一点好处都没捞到呢。”他咬着我的耳垂,弄得我身上麻麻的。“你的腰好细呀。”

我一把抓住他下移的手,“何止是腰细,人家的好处还多着呢。”我强压心中的愈燃愈旺的小火苗,“你看这小屁股,多圆润,肯定能生。再看看这小胸脯,圆鼓鼓的,一看奶水就足,生完娃不愁养。”

“是是是。”莫言点头如捣蒜。

“是个屁!”我一声怒吼,如虎啸山林,震得睡鸟们睡意全无,通通扑拉拉飞散了。“胆敢公然在我面前称赞别的女人,尔命休矣!”

莫言好像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已被我死死揪住衣襟。我恶狠狠的警告他,“再敢夸左明珠一句,我就把你从这踹下去。”

他对我突如其来的愤怒有些不知所措,愣过半晌才记起来,李悦和左明珠是不同的,李悦是要骑在左明珠头上的,左明珠是要被李悦骑在头上翻身不能的。“以你的资质不可能成为纪晓芙,放心吧。”

“为什么?”

“纪晓芙之所以会死,是因为她既不想欺骗师傅,又不能伤害杨逍。”莫言敲着我的脑袋问道,“如果我们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这还不简单,骗了倚天剑,然后伙同你灭掉师傅,再捎带手毁去整个门派。”我郑重的拍了拍莫言,“到时候,我负责淫辱师兄弟,你负责虐杀师姐妹。”不愧是我看上的人。”莫言赞许的点点头,“前半部分计划不错,就是后面的分工,咱们能不能再商量下?”“难道你想淫辱师兄弟?”我抓起一块点心正要往嘴里塞,手就僵在半空。

“怎么?还不满意?”我狠狠心,“你还想把师兄弟师姐妹都包办了?”

莫言没有回答,劈手夺过我的点心塞进自己嘴里,含混不清的嘟囔,“灭绝人性,比灭绝师太灭的还绝。”

“说到灭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把食盒递给他,站起身对着寂空遥喊,“卖糕的,我恨你,你说2007年完结,你骗我!我我我我我……(回音100次)”我从莫言手中恨恨抢过一块枣糕,“我爱吃这个,你不许吃,椰蓉我不爱吃,你可以随便吃。”我奋力撕咬着枣糕,嘴中念念有词,“这口是卖糕的鼻子,这口是卖糕的耳朵……”尽情发泄着落坑的苦闷。

(注:卖糕的,乃《当灭绝爱上杨逍之omg版》无良作者,更新不稳,再加虐待读者,其罪当诛……)

那些手拎片刀板砖的同志,不要激动,我没做标题党!高?H即在高高的地方吃爱吃的东西,高?爱吃,是也。

第七十章 妖孽们的隐居生活1

 第七十章 妖孽们的隐居生活1 今年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妖孽。有妖孽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不会闲着。我的本领就是为人找麻烦;我喜欢麻烦,更喜欢别人麻烦。每每看到别人鸡犬不宁、屁滚尿流,我都格外欢喜。

我终于也遇到麻烦了,不过这回不是我找麻烦,而是麻烦找我。我想我是爱上了一个男人,不,他不是人,也不是东西。他是莫言。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我独自在角落沉吟着,偷偷体会着幸福的甜蜜。当然,这种话我只会让自己知道,不能告诉他,因为我不想让他骄傲。

再见良人,始知相思不似相逢好。

为了守护我的幸福和给我幸福的人,我为自己找了一把刀。它没有屠龙刀的王者之风和霸道之气,亦没有红袖刀凌厉而艳丽的杀意,它有的只是一份寂寞的孤傲。我把它叫做无名。

它黑黝黝的,乍看起来略嫌粗笨,但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其森森然令魑魅魍魉闪避不及的威严。刀锋撕裂空气时发出的声音很好听,总能让我联想到敌人汩汩流血残体和将死未死时的呻吟……

我紧握刀柄,无奈地望着自己的对手,这可怜的家伙,注定看不到今天傍晚的夕阳了,那举火燎天般的壮丽注定只能成为回忆。我冷冷一笑,举起刀来,“哼,和这个世界道别吧。”

“死丫头,怎么菜还没切?!”凌霄冷不丁在身后一喊,吓得我差点把刀掉自己脚上。嘿嘿。”我讨好的笑着,“少爷稍安勿躁。奴婢这就

“看你刚刚在这晃来晃去干什么呢?”

“回少爷话,奴婢活动活动筋骨。晚上才好伺候您嘛。”我媚笑道。

凌霄瞪着被我抱在胸前的菜刀,皱起眉头,“那种事就不劳你大驾了,晚上把碗刷干净。”

我一边扭动腰肢,一边用食指卷起发尾。[奇+書*网QISuu。cOm]眨巴着眼睛做单纯少女状,“人家说的就是洗碗呀,”然后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猛一跺脚,挥舞着菜刀朝他奔去,“你真坏,又想那种事,羞死人啦……”

“你小心别碰着自己。”凌霄见状忙退避出去,离开地时候嘴里嘀嘀咕咕。“女人就是麻烦,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公子慢走,奴婢不送了!”我左手提刀。右肘撑住门框,仪态万方。好不风流。幸亏我没生得一副男儿身。否则得害多少姑娘家为我魂牵梦绕、食不知味呀?罪过罪过。没办法,谁叫我天生底版好。再加上后天不拘一格的素质教育,几乎是个完人了。

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笑得风轻云淡。嫌我嘴上没毛?哼,嘴上有毛地姑娘我早年倒是见过一位,如今回忆起来,依旧惊悚,只怕你凌霄消受不起。

那一日,女厕所里突然没了平时的喧嚣,我解决完个人问题,哼唱着“小攻就是黄瓜,小受就是那菊花,黄瓜菊花一相逢呀,便弯却人间无数,人间无数呀人间无数……”正当我提着裤子心满意足地推开包厢大门时,赫然发现眼前矮身圆立着一位生满柔软胡须的“兄台”。

我们愕然的望着彼此,我虎驱一震,心道,“这回大脸丢姥姥家去了,居然走错厕所,应该不至于被当成变态吧?”迅速扫视四周后,我虎驱二震,心道,“这该死的男厕所怎么连小便池都没有,这不成心诱惑人走错吗?”仔细观察后,我终于在对方胸前发现了玄机,于是虎驱三震,“原来是个女的……”再然后,我三震出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里个当之速飞奔而出。从此,我每次上厕所前,都要在门口踌躇半天,至少确认三遍才敢迈脚。

闲话少说,告诉大家一个不幸地消息,我卖身为奴了。

凌霄说,他是生意人,所以我们不能在他家白吃白住,要帮他做事。莫言和小五好说,平时看家护院,有生意需要帮忙也能打打下手。问题是我能做什么呢?我一开始问,“你想受虐吗?抽嘴巴、上夹棍都是我强项。”结果差点被他拖出去点了天灯。我又说,“你想虐待别人吗?我会绑蝴蝶结,可以帮你捆人。”他笑了,笑得分外妖娆,漫天花雨亦比不上他眼角眉梢的风情。他低下头,在我耳畔呢喃着,“我真想把你和石头绑在一起,沉到河里去。”

我向来不怎么会干活,出于对他们人身安全的考虑,我建议把我当宠物养起来,反正我吃的也不多。对此,凌霄只吐出两个字,“做梦!”理由是,动物不会踩坏他家房顶的瓦片,而我不光踩了,还踩坏了不只一片。

都怪我前天晚上发泄蹲坑被埋的怨念时过于激动,否则以我这九十公斤不到,连生鸡蛋都踩不碎的小身量,怎么可能把瓦踩碎呢?当然这也侧面反应了凌霄家的瓦是伪劣产品。

在这的生活很悠闲,虽说表面上我要负责洒扫之类地杂事,但实际上真正要干的并不多。因为我们主客四人一致认为,家是人住的,如果太整齐就会没有人气,所以只要能落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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