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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记事-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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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为人,其实很多时候是宁可退让一步的,尤其是不止关系到我自己的时候。我想过即使对方要求多,只要不是超过我的底线,先求和,图缓一口气,再慢慢积蓄力量复仇。这是我的风格。

锦梓同我是不一样的。

他掌中剑比我锋利,他比我年少。还有,他是彻底的男人,不像我有模糊可悲的别。

当然,真正要决断大事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哪种才是对的。如果我的法子成功了,我就是勾践一样的人物;如果锦梓冒险打赢了,他就是民族英雄。

反之,如果我没成功,我就是卖国求安的国贼;锦梓如果战败,他就是置国家于险境的莽夫。

我们没有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只能豪赌。

赌的不止是自己的命,爱人的命,还有一个国家和万千百姓生死。

责任压到肩上,竟是沉重如斯。

我此刻很羡慕那些穿越到真实历史上的,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好像先知。他们会多么气定神闲,早已知道国家兴衰,人物生死。

可是现在,即使难,也要作选择的。

我倾向于同意锦梓。

也许我也觉得自己的路虽然貌似安全,其实更艰险;也许仅仅是直觉;抑或不过是不愿意在这时候和锦梓持不同意见。

于是我点头:“就照你说的做,到了你开始布置,我去和谈,为你争取时间,咱们就分头行事。”

不料锦梓竟断然说:“不行。”

我愕然。

“太危险了,叫别人去。”

锦梓又露出他一贯的别人生死与他无关的嘴脸了。

我倒也觉得和别人比起来,确实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爱人重要些,但也不能这么理直气壮吧。

“开玩笑,怎么可以?我才是和谈使。你这是教唆我渎职。”

锦梓不管听懂没,就是一副冷然表情,表示你说你的,我不听。

“此事我决不同意。”我也跟他拗上了。

“你去也可以,我陪你去。”

“不行,三军统帅,私离其位,成何体统?何况你人都跟我去了,要如何指挥,拔人家营?”

“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赴险?”

我无奈,望着小皇帝,压低声音:“皇上还在这里呢,皇上,您说句公道话。”

小皇帝眼睛里隐藏着很兴奋的情绪,好像打算学飞的小鹰,他正说:“师父,不,姚爱卿留下指挥大局,我跟张爱卿去。”

“什么?”我一个头两个大,连锦梓都郁闷了。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何况您呢?一旦有事我还要分心照顾,万万不可遥”

小皇帝一挺胸:“我最近厉害多了,不信问师父!”

我才不要问。

“我扮成你的书童。”

才不要。

不过小皇帝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我就再三对锦梓晓以大义,一来要指挥三军,二来要保护皇上,三来我又有急智又讨人喜欢,匈奴虽然是番邦蛮夷,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还是知道的,也从没有违规的恶名,难道非要砍了我?

最后锦梓勉强被我说服,不过他叫出一个人来,就是那天那个姓焦的年轻护卫。

“焦诚,你陪张大人去。如果张大人有什么万一,你就不要回来见我。”锦梓声音和表情都带着一种冷酷的威严,和他年少的气质不太符合。

说起来,封建社会的贵族们还是有点奴隶主们罔顾人命的架势的。

锦梓同学也不例外啊。

“是。”那个娃娃脸侍卫脸上闪着坚贞,“卑职一定誓死保护大人,如有差错,卑职自己了断。”

第二卷 敌营

邵青战败之后,他的副将罗蒙带领残部退守到一个叫做“龙峡”的关,这是圭国北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隘,因为占地理之便,两边都是崇山峻岭,确实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象。

所以,虽然罗蒙手下已经只剩下六七万人,还是可以据守此关,把匈奴二十万铁骑拒于门外。

但是龙峡关外的大片土地,现在已经被匈奴占了。

朝中主降派的意思是这片土地本来位于两国之间,经常被匈奴扰,居民不多,类似于无人区,放弃也不要紧。主战派自然认为寸土不可让人。

我想的倒不是这些,而是匈奴的野心止于哪里。

龙峡关是军事关隘,周围没什么大城镇,临时调粮很不方便,我们的大队伍到的时候,守军已经断粮两三天了。即使没断粮之前,也不知多少顿没吃饱过了。

军人们个个面有菜,衣着蔽旧,形销骨立,罗蒙跟他们没什么两样。

罗蒙和罗蔚兄弟俩见面自有一番欢喜,提到邵青,不免掉眼泪。我约略问了一下,大致也是中了奇袭,邵青因为得知朝中有变,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急于班师回去平乱,最后布置也太过勉强,关心则乱,乱的代价却太惨烈了。

用兵如神,不过是个传说。在战场上,偶然实在太大了。谁都会犯错,有的没关系,有的兵败如山倒,到最后,除了常识,除了谨慎,很多竟是看运气。

所以才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

两个时辰后,军需队也到了,连忙把粮食发过去,火头军终于在闲置几天后又有事可干,四处冒起冉冉炊烟,有的年轻士兵竟忍不住哭了。

守军几天来终于吃上一顿好饭。

罗蒙也是狼吞虎咽,他弟弟比他年轻,不如他坚忍,在旁边看着他和几个军吃饭,眼圈都红了。罗蒙把他弟弟给训了,他说:“这算什么!前朝还有过一个城孤守十年,把树皮草根啃干净了,牲畜,猫啊狗啊老鼠啊都吃了,然后把老幼孺,凡是打仗用不到的人都吃了,连那个守将的老婆爱都首先宰了!我这是没到那份上,要到了那份上我也学着这么干!也算不辜负邵将军了……”说着自己眼圈也红了。

在座人都唏嘘起来。

吃完饭罗蒙带我们视察此地的守军,据他介绍说别看这只剩六七万人,又个个饿得有气无力,其中倒有三四万是邵青原先部下最精良的“西虎军”,是最后邵青知道形势已经不妙,拼死保下来的。

上了战场,这些人都能一个顶两三个,也正是因为有他们,匈奴大军四轮猛攻都无效。

我觉得欣慰了很多。

而且说实话,罗蒙这里的六七万人,绝对是会成为我的班底而不是锦梓的,这多多少少让我少了局外人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我出使敌营的安排了。

其实也没什么可安排的,又不能带一支军队跟着卫护。我只带了焦诚作为从人,反正人多了也没什么大用。

看得出锦梓也好,小皇帝也好,都很担忧,罗蒙倒不怎么担忧,还宽慰锦梓,说:“这么些年,还没听说出使匈奴的使者被杀被扣押的,只有一个扣下来没放回来,那是因为被对方的公主看中了,小日子过得着呢。不过咱们张大人生得这,配给匈奴公主可可惜了,再说就算匈奴公主跟过来,咱们也要打匈奴替邵将军报仇!”

他现在心里想的就是替邵青报仇,这里的残军差不多都这样。所以罗蒙对于锦梓的袭计划是十二万分的赞成。

既然没有太多可准备的,我们向对方鸣镝告知,就打开关门,让我带着焦诚,骑着壁炉出去了。

锦梓心里显然矛盾异常,一言不发,脸也阴晴不定。我了拍他的手,让他放宽心,效果也不是很明希

出了城门风很大,衣服头发被吹得猎猎作响,我一人一骑一随从,冰天雪地之中,倒真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

此时此刻,锦梓定是在城墙上面望着我,我当然绝对不会回头。

对面已经严阵以待。

我让焦诚递上国书。对方将士接了,有人引着我去见主帅。

帅营不在最前线,走过去还要走一个多时辰,我趁机观察他们的布局。匈奴的营帐大量使用兽皮皮毛而很少愚,有北地风情,整体布局不像锦梓森然有度,反而生活化一点,他们是惯于扎营的游牧民族,所以更加娴熟,更加随意,更加浑然天成。

好奇的不只是我,一路上的兵将都盯着我看,也可能是张青莲的姿容叫他们诧异了。我在马背上坐得很直,为了维持晰的威仪。

引路的军士把我们引到一个毡帐前头,我愕然,这个营帐并不特别大,防卫也不森严,也不特别华丽。难道匈奴主帅和我们一样知道要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以便收买民心?

通译掀开帘子,用生硬的汉语对我说:“左贤王殿下说,贵使远道而来,风尘仆仆,请贵使在这里歇息,明天再觐见。”

我大感意外,战时的使者不比平时,没听说还要留宿的,难道匈奴真打算留住我了?

但此时此刻,人为刀俎,我也只好随机应变了。

于是我点头同意,谢过引路的将士和通译,同焦诚一起安置下来。

焦诚一直比较沉默,不过总是笑嘻嘻的,所以感觉并不阴沉。我嘱他说:“万事小心点,感觉不太叮”他认真点头。

我也有点乏,既然今天没法见到人家的大帅,什么也做不了,干脆睡大觉吧。就跳到榻上去了。

焦诚抱着刀,在一边守着。

突然帘子一动,一个穿着毛皮坎肩,梳着匈奴传统发心年轻男子走进来,虽然是蛮夷,长在北地风雪之中,居然也很是英俊,脸型方正,眼睛明亮,笑嘻嘻的,很给人好感。

“使者大人,因为我会说汉话,大帅派我来服侍使者大人,有什么需要,请您跟我说。”匈奴年轻人左手放在胸前,鞠了个躬,令我吃惊的是,他的汉语很标准,一点口音也没有,比那个通译强多了。

“好的,请问怎么称呼?你是匈奴人吗?”我温言问他。

他的黑眼睛里闪过温耗笑意:“您可以管我叫狐城。”

对不起,又等了很久,因为已经是年底最忙的时候了,实在有点焦头烂额。这种状况要维持到过年,所以最近不可能很快更新了。请大家担待。

目前主要情节要开始了,匈奴重要人物也开始出场。

第二卷 和谈

对面前的情势,我有点郁闷,匈奴的表现让人摸不清,难道他们也想拖延时间,趁机袭?或者是知道锦梓有可能袭,所以故意打乱我们的节奏安排?

为今之计,也只能静观其变了。

不管怎么说,我本就要替锦梓争取时间,这样对我是没坏处的。

那个叫狐城的年轻人,仍然是很热情友好的样子,出去转悠了一圈,捧了一堆东西回来。在我们面前摆上一个小桌子,放上糍粑,大块的手抓羊肉,奶酒,甚至还有一些瓜果。

用这些招待一国来使,是不是简慢了点?

又或者匈奴本来也没什么珍馐。

仔细看器皿倒都镶金嵌银的,尤其是我面前的酒杯和切肉的小银刀,雕刻还挺精。

但是就算大帅没空,怎么着也该有个重量级的员将军什么的出来陪客吧?现在这样算什么?眼前我看到的,只有狐城这个人,他虽然气宇轩昂,但不是来服侍我的吗?

我犹豫着,焦诚皱着眉头,都不动手常

狐城看着我俩,突然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和我的类似的小银刀,割了一点肉自己吃了,又喝了一杯酒,抓了一块糍粑吃,然后又看着我。

原来他以为我害怕食物有毒。

我其实不害怕食物有毒,他们如要杀我,原用不着费这些周折。

于是我朝狐城微笑了一下,也动手开吃,眼睛撇过因此变得高兴的狐城,突然明白了:狐城绝对不是什么伺候人的小兵或下人。

他的样子根本就没有习惯伺候人的模样。

而且他的衣服虽然都很普通,但他刚才掏出的随身小捕可精致华贵得很,柄上甚至还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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