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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酒吧女歌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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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晶的神色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有一抹绯红在她的脸上一闪而逝。

(四)

“走进城市,空空荡荡,我就这样离开我的村庄。

没有鲜花,天气太凉,疼痛短促如死道路太漫长。

每天晚上,寂寞难当,本想借酒消愁却更显凄凉。

有点怀念,乡村路上,无忧无虑扯开脖子放声唱。

哎呀,哎呀,哎呀,哎呀~~~~”

我坐在大厅的钢琴旁边的木凳上,怀里抱着那把吉他,哼唱着自己编写的歌曲。歌曲的旋律简单且忧伤,充满了一股乡间民谣的味道。

这时候我是属于自己的,我沉溺在自己杜撰的天空里独自忧伤。我知道只有忧伤才是属于我的,并且是永恒的,因为快乐是那么的短暂。

大厅里坐满了衣冠楚楚的先生或者眉目如画的淑女,这时候他们像是被点了穴道,保持着不变的姿势,听着我在这里抒发自己的心声。

我的目光偶尔越过人群落在大厅角落里的一束红玫瑰上,它们在那里肆无忌惮地盛开着。我的心里面也偶尔地掠过一点温柔的涟漪,然后演绎成为波涛汹涌的柔情融化在我的歌里面,就像是在吃火锅的时候在里面放一点大烟花的道理一样。

葡萄夜总会还有一名歌手叫小豆,这当然是艺名。我也有艺名,叫高粱。

自从我来了以后,小豆渐渐变得沉默了。或许是我锋芒太露?

有一天,小豆约我喝酒,酒到半酣时,小豆忽然说:“我真佩服你,连梁晶你都能搞定!我服你!”

我说:“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小豆嘿嘿一笑:“你别装了,你。还藏着掖着的怎么!跟哥们也不说心里话!”

我说:“骗你干吗!我还没那本事!”

小豆端详了我半天,乐了一下说:“就当我没说,来,喝酒!”

小豆喝的已经差不多了,端着酒杯举在眼前,透过玻璃杯看我,酒杯里的酒不断泛起微小的泡沫,他的眼睛就像鱼缸里的一条鱼。

(五)

“你过来!”我用食指冲梁晶勾了勾。她四处望了望,以为是说别人。“说你呢,到这儿来!”我拍拍身边的椅子。

天还没黑,城市里过夜生活的人还没有苏醒,整个葡萄夜总会的大厅就我和梁晶两个人。

梁晶笑了一下,从容地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问:“有什么事儿?”

我说:“你看着我的眼睛~~~~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梁晶扑哧乐了:“去你的吧!没正经!”

我板起面孔说:“说真的,你是不是喜欢我?”

梁晶的脸红了:“你脸皮真厚你!”

我说:“别端着了,打从头一天晚上见到我,你的眼里就冒着爱情的火花!”

梁晶站起来说:“不跟你说了,没一句正经的,我走了!”

我也站了起来,就势搂住梁晶的头,没头没脸地亲了起来。

梁晶起初还挣扎了几下,后来就像一头温顺的羊般,和我蜜糖一样地亲吻起来。

刚刚渐入佳境,梁晶推开我说:“这不行,不行~~~~”然后转身跑掉了。

我望着她的背影,咂了咂嘴,还挺甜的!

(六)

玫瑰花在大厅的角落里燃烧的千回百转。

我抱着吉他在钢琴的旁边唱歌,歌曲里面凭添了不少爱情的甜蜜。我可能也爱上那个丫头了。也罢,活了二十多年了,也该燃烧一把了。

怎么不是烧,就烧这丫头了。

我心里美滋滋的,象泡在蜜里一样。

在座的客人也被我的歌声所感染了,男女相望时都是含情脉脉的样子。

“自从见到你,就知道无法逃避。

就像许多年以前我们就相识。

自从遇见你,就知道你是我的唯一,

就象是那梦境的再次回忆。

为了你,我愿意,

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

只要能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抬起头的时候,见到梁晶从我的视线里一闪而过。

她知道这首歌是唱给谁听的吧?

(七)

小豆约我喝酒。

现在我俩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同类嘛!

基本上休息的时候我俩就聚到一起喝酒,聊天,谈音乐。

这一次,小豆没有跟我谈音乐,而是谈了一个老头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小豆跟我说的时候表情很沉痛。

从前,有一个老头,很有钱。他有好几家夜总会,其中有一家夜总会就让他的小老婆看管着~~~~

“你胡说!”我拎起酒瓶子摔在地上。

啤酒在地上泛起泡沫并且迅速消失了。

我端起一杯酒一饮而进。

(八)

我醉了。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都快睡着了。我唱着催眠曲般的歌。

客人们也都被我唱得昏昏欲睡,不少人都把酒灌进了鼻子里。哈哈。

蓦然,我的眼前一亮。我抬起头来,看见一身白衣的梁晶站在我的眼前。我冲她笑了笑,又低下头。

然后我又抬起头,看到她的胳膊挎在一个老爷爷的臂弯里。

老头指着我对梁晶说:“这就是你说的音乐天才?”

老头转过头来对我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我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把吉他轻轻放在椅子上,发现小豆正在很阴险地笑。

我什么都没说,抬起脚就走,和老头擦肩而过的时候说:“再见老爷爷!”

自始至终,我都没看梁晶一眼。

我歪歪扭扭地走出了葡萄夜总会。我向前走了几十步之后站住了,在我的身后就是我的爱情滋长的地方。

可惜的是它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我从兜里掏出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抬起头。

我看见天上有亮晶晶的星星,像是谁的斑斑泪点。

路的前方是一片漆黑,我不知道它通向哪儿。

“你好!孤独的浪子!”背后有人戏谑地称呼我。

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陌生人。

一个常到夜总会听我唱歌的陌生人。

所有的人都是陌生人,包括小豆,梁晶,还有眼前的这个人,当然还有我自己。

陌生人说:“我注意你很久了!我是OW唱片公司的,OW的意思就是ourworld——我们的世界!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加盟我们?!”

我看了陌生人半天说:“无所谓。”

我只是想赶快逃离这里,逃离这熟悉的一切。我害怕他们,他们能把我一口一口地吞到肚子里面Qī。shū。ωǎng。,一块骨头都不会吐出来。

“走吧!”我说,“走吧。”

(后记)

一年之后,OW唱片公司发行了我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炒作的很火,你也许听说过专辑的名字——《不爱我就赶紧滚蛋!》。

在第一次歌友会上我唱了很久以前的一支歌:

“走进城市,空空荡荡,就这样离开了我的村庄~~~~”

歌友会之后,我独自溜了。

在通往回家的路上,街灯通明,照出我长长的影子。

我走到哪儿影子就跟到哪儿。

《林克的故事》

(一)

我想写一部关于林克的小说,为此我收集了林克的很多材料,这些材料摞在一起,有三个长篇那么厚,所以我对这件事情充满了信心。

(二)

不过后来我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林克的故事看起来错综复杂,细一琢磨,其实很简单,象一张白纸。

(三)

所以说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去做。直到有一天,林克找上门来,我才恍然大悟,如果不把林克的故事纪录下来,将是我的一大损失。

(四)

林克来找我是因为他心里头闷“想找个人喝酒!”林克说完就开始闷头抽烟。

我说:“十分荣幸,你来找我。”

“我准备陪你一醉方休!”我说。

(五)

我的床底下有几瓶塑料瓶装的50度的尖庄白酒,还有若干火腿肠和花生米。

我们有充足的酒和下酒菜。

我十分高兴这个下午以及夜晚能和林克这么度过。

(六)

林克说:“老孙!来!——”

我说:“老林!来——”

我俩喝酒的时候说话很少,喝两口之后,嚼点火腿肠,吃粒儿花生米,然后想各自的事情。

我喜欢林克这个酒友,他也喜欢我。

我们在一起喝酒是为了让自己不寂寞。

(七)

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

林克也是。

而且我不喜欢结交朋友,基本上我没有什么朋友,林克算一个。

我喜欢结交异性朋友,可是没有什么机会。

(八)

林克的生活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和我在一起的,另一部分是他自己的。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通常在喝酒,就像今天晚上。

(九)

林克告诉我,我要消失啦!

“我不知道想去哪儿,可是我必须离开这个该死的城市,我讨厌这里,讨厌这里的人,甚至空气。”

那么我能说些什么呢!

祝你一路顺风吧!

林克忧郁地盯着手里的酒杯说,也许我们永远不能再见了。

一瞬间,我的眼眶红了。

(十)

既然林克消失了,那么我的故事也就完整了,所以我准备林克走了之后就开始整理他的材料,开始写林克的故事。

我把这件事告诉林克,他很激动。

林克什么也没说,把杯里的近二两酒一仰脖干了,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我也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50度的尖庄象刀子一样在胃里乱捅一气,然后化作火焰开始燃烧。

(十一)

林克开始和我讲述周月的事,这是高度酒引起的必然结果。

林克说,我对不起她……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走后,你能照顾她。

我说,你这么做不觉得对周月太残忍了吗?

林克说,我怕,我怕她的爱,也害怕自己的感情,我承担不了这么多。

“你是一个懦夫!”

“是的。”林克惭愧地低下了头。

(十二)

有的时候,我希望林克能在我的生活中消失,那么,我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纯净了。

可是谁也不能生活在真空里吧?

你得和你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打交道,有的时候我喜欢他们——他们活的很真实,也很幸福;有的时候我讨厌他们,觉得他们虚伪,无聊,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就是这么一个世界,我们生存的世界。

(十三)

林克说,这是一个告别的聚会,在他离开之前,他想搞点仪式,来纪念从前的死亡和今后的开始,他选择了我。

我想,他也没有别的选择。

林克在这个夜里告诉我,他选择了要离开这座城市,选择了要离开周月,选择了同我搞一次告别性的聚会。

林克说,自从毕业之后,他发现社会上和学校里没什么两样,到处都是选择题:A?B?C?D?

他妈的!林克最后说。

(十四)

林克说,我他妈的是个失败者,我选择了逃避。我讨厌这个城市是因为我不适应在这里发展,是因为我无能。

我说,你是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林克说,是的。

(十五)

这次聚会在最后达到了高潮,我和林克开始语无伦次地讲这讲那,离生活越来越远。

林克说,我们再出去喝点啤酒吧,盖个帽儿,那才舒服。

我俩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一走出房子,我们就和自然和社会融在了一起。

虽然我俩和社会是那么格格不入。

就像漂亮脸蛋儿上的两个黑色斑点。

(十六)

离我住处走五分钟远的地方,有一个老乐酒吧。我和林克是往那里去的。在路上,我俩一人叼着一支烟,烟雾从嘴角呼呼地冒出来,融入夜色。

我对林克说,夜色真美好,不是吗?

林克说,这些马上就不属于我了。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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