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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是我多嘴了,大家继续吃。”杨开挥了挥手,决定将这不快的回忆忘掉。毕竟一切事情,都建立在吃饱饭的前提上。
有了力气,才能继续跋涉。
有了力气,才能让编号731部队,死无葬身之地。
“汤来了!”就在这时,久久没有动静的陈天顶终于从厨房里露出头来,他的手里还多出了一个砂锅。
将冒着水蒸汽的砂锅搁在地上,陈天顶脸上满是幸福。
“飞龙汤,正宗的。”他揭开盖子说道。
“哇,好香!”最靠近砂锅的刘雨薇不觉叫出声来,其他人刚觉得刘雨薇的反应过于夸张,几秒钟后,就纷纷抛去了这个念头。因为他们的鼻子已经被这砂锅里袅袅而出的香气所吸引,如痴如醉。
砂锅里气泡翻滚,偶尔有几片白似雪的肉片起伏不定的漂在上面,因为整个炮制过程只用了盐巴,没用其他作料的缘故,使得锅里的汤显得异常清冽,一眼望去,都能看见锅底的东西。
当然,这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被水蒸气带出来的那股味道。清新,自然,还带了点咸咸的诱惑。
难怪陈天顶会对巴图鲁打回来的飞龙如此垂涎。原来这看似不起眼的野鸡,竟能做出天下一等一的高汤。杨开估摸着,恐怕上海的大厨,也没这份手艺。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驴肉没什么稀奇,吃多了,也吃厌了。今天就让你们尝尝我手里的龙肉吧!”陈天顶用勺子给每个人的碗里都舀了一勺。
汤汁进入碗里,就像是牛奶一样的色泽,杨开吹了吹热气,用筷子夹起一块飞龙肉尝了尝,这一尝倒是吃了一惊。他只感觉到这肉就像雪一样,进了嘴就化了,然后肉中淡淡的咸味,还有一条条肉丝纤维就扩散到了整个下颚。
“绝了!”巴图鲁端起碗,将汤咕嘟嘟的喝下,意犹未尽的说道。几个老兵也是纷纷放下手里的食物,对付起飞龙汤来。
“陈老弟,你我打个商量。临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把这飞龙汤的做法教给我,不然我这心里直痒痒呀!”巴图鲁说道。
“一定一定。”陈天顶笑着说道:“等等,还有道兔子羹,我这就去端。”说完,陈天顶又转身去了厨房,等他回来的时候,飞龙汤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尝一口就行了,给我留点。”陈天顶将兔子羹放在了飞龙汤的旁边,用手一指道:“这兔子我闻了闻,有点儿腥味,不适宜做清淡的东西,只能红烧了。巴图鲁老哥,你还记得我要你给我留的几个大蒜吗?”
“记得,我都给你留了。”巴图鲁说道:“在灶台上。”
“在我手里……”陈天顶张开右手五指,果然出现了几个剥了皮的生大蒜。
“陈老弟,你这大蒜,不是要烹饪兔子吗?怎么没放进去?”巴图鲁不解。
“这可不是放的,而是蘸着吃的。”陈天顶用匕首的刀柄将几个大蒜砸成了泥状,又去厨房加了点东西,摆在了众人面前:“为了这个吃法,我特意将兔子肉切得大块,你们捞出来后,直接蘸着蒜泥吃,保证回味无穷。但调料有限,饭馆的那种卤味是做不出来的,将就出吧!”
陈天顶捋起了袖子,当先给自己盛了碗飞龙汤,然后抓起一个兔子腿,往蒜泥上沾了沾,一顿啃食。
锅里的肉和汤都是有限的,陈天顶吃的津津有味,大家也争先恐后了起来。一时间,整个屋子里都是嘻嘻笑闹声。
这一顿,吃了大概有两个多钟头。
直到赵勇德打了个饱嗝后,众人才察觉到了腹胀的感觉,而地上也已经杯盘狼藉,到处都是丢弃的骨头和馒头渣。
现在的木屋外,万籁俱寂。因为大家刚吃完东西的缘故,都感觉很燥热,巴图鲁便暂时将火炉给熄灭了,这才免了几个激动过度的老兵,头上黄豆大的汗珠。
“来大兴安岭的第一顿饱饭!”赵勇德意犹未尽的摸了摸鼓鼓的肚皮。
“同感。”九筒用牙签剔着牙缝里的碎肉,说道。
“还不是托了巴图鲁老哥和陈老板的福?”华伯涛大概是吃的腻了,正喝着茶水漱着口。
“哪里哪里。”巴图鲁笑着摇摇头:“对了,我这还有一些自家做的酒酿,比茶水好,大家喝点,晚上可以解寒气,舒活筋骨。”
巴图鲁口中的酒酿,其实就是江南人口中的米酒。米酒是用酒糟和生糯米煮过后,发酵而成的一种低酒精度饮料,通常被山区居民取代白酒,作为日常生活,祭祀的酒类物品。而且相较于白酒,米酒不但能治疗血瘀,风湿病,还能延年益寿,偏远的地方,每日服用米酒,活到一百岁的老人,比比皆是。
一提到酒,几个老兵顿时嘴馋了,赵勇德甚至眼珠子都冒出了绿光。
在这种地方,酒喝多了是不好的,因为酒精能麻醉神经,干扰人的日常行动。但米酒的酒精度很低,只要不抱着坛子喝,杨开自问,以在场诸人的酒量来说,除了华伯涛和刘雨薇,是没人能醉的。
“那就有劳巴老了。”杨开笑着说道。一个小小的林场,能有这么多吃的喝的,实属不易。
“不麻烦,不麻烦。”巴图鲁从墙角搬来了一个大玻璃瓶,将玻璃瓶里的米酒给众人每人倒了一碗。
东北人豪爽,豪爽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他们吃饭用碗,喝水喝酒,也是用碗。
山里的米酒很浑浊,味道不是很好,苦而酸,杨开喝了几口就没有喝下去的兴趣了。看巴图鲁一边喝着酒,一边和华伯涛,陈天顶等人聊着山里的奇闻异事,杨开便站起身,在墙壁的挂具上一一流连。
九筒是个嘴巴漏风的人,没聊上几句,就添油加醋的给巴图鲁描述起众人到达大兴安岭后的重重遭遇。巴图鲁听得连连咋舌,瞪大了眼睛。不过眼角中,却因为九筒的话,隐约多了分莫名的顾虑。
墙壁上,钢叉,蓑衣,雨衣,土枪,一个个在铁钩上挂着。钢叉的叉头是浑铁打造的,很重,没有臂力的人根本玩不开来。当杨开摘下那把土枪后,却发现,这并非是土枪,而是国军的杂牌部队早期使用的汉阳造,汉阳造从清朝北洋运动时就已批量生产,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军人使用数量最多的武器。但这枪的枪托上却有一串铭牌标记,标记像是被刻意的刮抹过,但凭着敏锐的视觉和猜测力,杨开还是能隐约看出,这把枪的原主人是一个叫李汉的,下面还有关于戈达拉林场的字迹。瞧到这,一抹怀疑进入了杨开的内心,不过他并未显露出来,而是不动声色的将枪放回了原地。转而看向了雨衣和蓑衣。
雨衣宽而短,蓑衣长而瘦。一眼望去,就能分辨出前面一件是为某个身材特殊的胖子定制的,后面的还算和巴图鲁的身材相符。
“巴老,这雨衣是您的吗?”杨开问道。
“是我的,穿了几十年了。”巴图鲁此时正在聊天,只是随口说道。
“哦,挺旧的。”杨开淡淡的说道。
挂件之后,便是一张张泛黄的黑白照片。第一张照片上是合影,第二张照片是单人照,照片里的人穿着一身棉布军衣,背着一把枪。第三张照片还是单人照,但照片里的人也不同了,是个矮胖的家伙,一脸横肉,看到这个胖子,杨开不由得对那件挂着的雨衣多看了一眼。
最后一张照片,上面的人能看出是巴图鲁,因为脸面很像,巴图鲁的手里拿着柄铁锹,想是在植树。
“巴图鲁老哥,这些照片都是谁呀!”杨开指着泛黄的照片,问道。
“我呀!”巴图鲁头也不回的说道。
“第一张合影也是?”杨开眉毛皱了皱。
“是的,你找找看,能找到我不?”巴图鲁笑着走了过来。
“这……”杨开的手在照片上移来移去,最终无奈的摇了摇头。
“最下排中间的就是我。”巴图鲁说道:“年代久了,你也认不出了。”
巴图鲁说的那个人,差不多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清朝衣服,笑眯眯的站在人群里,但杨开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
“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先去洗洗碗,收拾下屋子。”巴图鲁说道。
“哦……没了。”杨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呵呵,好。要是还有想知道的,都来问我。”巴图鲁笑了声,端起用过的碗筷,走进了厨房。
目送巴图鲁的身影慢慢消失,杨开再次将视线投向了那处合影。
蓦然间,杨开整个身子抖了一下,像是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东西!
第一三五章 不死传说(10)
“怎么可能?”他喃喃。
视野所及之处,是合影左下角的拍摄时间:1860年,3月6日……
1860年,3月6日!
这串由汉文和阿拉伯字母组成诡异数列,仿若一只看不见的大手,静悄悄,慢吞吞的伸进了杨开的头盖骨。这只手狰狞,恐怖,而且充满着无穷的魔力,似乎要将他脑中暂时处于混乱的神经组织,一根又一根的像拔头发一样拽出来。
做了一个深呼吸,杨开重重的晃了晃浑浑噩噩的脑袋。然后闭上眼,又睁开,再一次将目光锁定在了照片的左下角。
这一次,他看的非常仔细,任何一点油墨的痕迹都没放过。
他希望先前的一切都只是错觉,是自己眼睛跟自己开的玩笑。但现实,却让杨开不得不相信,他看到的东西,都是真的。
杨开的脸色,很难看,究竟难看到了何种地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所幸他是背对着众人的,不然一定会引起陈天顶等人的注意。
“一八六零……”杨开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不断重复着。
如果单说日期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一串阿拉伯字母而已,一,二,三,四,五,便是几千,几万,也和杨开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要将这个日期和厨房里的巴图鲁联系在一起,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杨开自问有识人之相。合影里的巴图鲁,实际年龄差不多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假若照片上的日期是真的,那到现在的一九三七年,时间跨度已经达到七十七年之久了。
七十七年的光阴,再加上三十岁的实际年龄。
一百零七岁!
“嘶……”想到这,杨开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实在无法将巴图鲁和一个一百零七岁的老人联系在一起。
毕竟,巴图鲁虽然驼背,脸上也布满了皱纹。但无论是眼神,还是动作,都不像是一个老人,更别说是一个百岁高龄的老古董了。
如果去了这身皮囊,便说他正值壮年,杨开也是相信的。
事情朝着复杂的一面翻转,杨开感觉,他今天所看到的,到处都是矛盾。今天所想到的,到处也是矛盾。
这些矛盾,令杨开实实难以招架。
“巴图鲁老哥,你今年多大了?”想了想,杨开问道。
“六十岁,哈哈,但大家都说我和村里的小伙子一样年轻,健壮。”巴图鲁说道。
“六十岁?”杨开皱紧了眉毛。
“对呀,你也觉得不像?”巴图鲁响亮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是看不出来,在我们城市里,六十岁的老人家,都得有丫鬟专门伺候起居了。您倒好,又是巡山,又是狩猎,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