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小的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个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是不是觉得有些另类,我不喜欢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号吗?网上有人说那里很邪门,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几个人都不肯带路。”
打印机开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为教堂拍的照片还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号,他怎么会想要去哪里?
那是栋阴森的宅子,几乎每个人经过都要绕路走。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时候被宅子的主人,一个神经兮兮的疯老头追着打过。在本城小孩的概念里,疯老头的存在等同于大灰狼和哥斯拉,谁家小孩不听话,大人们只要搬出疯老头三个字,再顽劣的孩子也会马上变成乖乖仔。而且,疯老头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凶手,那栋宅子对小茉来说,跟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差不多。
“我的签证只有一个月,真希望能拍出满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会记得来过这里,会记得你。”秦朗的恳求来得比较婉转,他的瞳仁居然是蓝色的,焕发出类似蓝宝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蓝眼睛秒杀了,还是被他眼睛里的影子秒杀了,总之小茉陷入了一种清醒的被催眠状态,她听见自己在说: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应,陪秦朗去那栋该死的凶宅。
离开秦朗的公寓时小茉还有些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担心,虽然疯老头已经死了,但他的魂魄会不会还留在那栋凶宅里呢?毕竟他对那栋破楼有种极度病态的迷恋。
疯老头害死小茉姐姐后,引发了众怒,但疯子就算杀人都是不需要偿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都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最终被强制关进了精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闹着要回家,不论是注射强力镇静剂还是用电疗,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会立刻呈现出极度狂躁状态,还妄想着用头把水泥墙撞开,弄个窟窿出来逃回家。
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小茉的。妈妈在精神病院当护士,姐姐出事后,她请了几天病假休息,可疯老头被关进单人病房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上班了。爸爸本来还不放心,但看到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也没敢拦。妈妈恨死了疯老头,如果不是他,姐姐怎么会死,姐姐不过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几眼,就被他追着骂了四条街,不论怎么说,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说实话,小茉很担心妈妈会做出什么傻事,比如见到疯老头后,控制不住情绪,抓起手术刀就冲上去狠狠地捅他。疯子杀人不用偿命,但正常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她已经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妈妈。
妈妈的表现却出奇的冷静,她每天按时上下班,精神好得出奇,每天回来脸上都挂着难以掩饰的笑意。这让小茉困惑不已,姐姐尸骨未寒,她怎么能笑得出来,难道,她瞒着大家做了些什么?
没多久疯老头就耗尽了最后的元气,六十多岁的老头已经疯了三十多个年头,他的身体早就承受不了这样的折腾。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尽灯枯而死。据说老头在弥留之际忽然变得很正常,很平静地说想死在家里。医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时的他已经不能再折腾了,躺在担架床上回的家,就在进门后的十分钟后,他微笑着咽了气。疯老头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许进那栋楼,他死后也要住在那里。
疯老头的死让全城的孩子和家长们都松了口气,却独独不能让妈妈释怀,她的情绪反倒没前阵子好。整日满面愁容,夜里老做噩梦,有两次,小茉甚至被她的惊叫声吵醒,隔着墙能听到她的哭声,木讷的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妈妈变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连睡眠也要靠大剂量的药物才能维持。小茉看出妈妈心里藏着秘密,很想问他,却始终开不了口,妈妈不喜欢小茉,她可能不会跟小茉说。
奇怪的是,老头死后那栋破楼里就经常有奇怪的声音出现,半夜三更时,有人会听到门吱吱呀呀地响,就连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帘也会无风而动,于是凶宅的说法就流传开了,有人传说,老头活着的时候是疯子,死了也是疯鬼,没人敢靠近那栋楼。
其实疯老头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点渊源,毕竟他们是唯一跟他打过交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的师傅,他们都是邮差,几十年来,疯老头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经过外公和小茉爸的手。这两年上网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快递都送不过来,位于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懒得走,于是就让小茉去帮他送信给疯老头。反正那些信每一两个月才来一封,小茉趁着老头不在家时扔到他家信箱里就行了,每次小茉都提心吊胆地,不敢多做停留。
其实那栋楼并不是小茉最害怕的,小茉最怕的还是每次去送过信后,都会做那个恐怖的噩梦。好在现在秦朗陪着小茉走回家,否则就算是正午的大太阳照在身上,小茉也会觉得心里发毛。
“你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秦朗很贴心地靠近了些,柔声问道。心里暖融融,但那个梦是不能说的,小茉只能解释说那栋凶宅的确有些邪门。
“听说那楼的女主人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吗?”秦朗的眉头向上一挑,侧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没见过,听老人们说她的确很漂亮,却不是本地的,她跟疯老头都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这段历史几乎每个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开始西斜的太阳拉成修长的两个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而他足足一八五的大高个,那两个影子很像动画片里的画面,她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关于噩梦的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小茉把那段陈年旧事细细说来。
疯老头两口子年轻时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当年的疯老头是个很有气质的知识青年,他的太太也是惊为天人,刚来小城的时候是很轰动的。不过他们很不习惯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交道并不多,他们都被安排在中学当老师。那位美丽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文革中被批斗得很厉害,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差点丢了性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艰难的生活,扔下他潜逃去了国外,和她的家人们团聚。第二种传说也是这位太太最终背叛了他,不同的结局是她跟另一个男人私奔了。总之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位太太,老头就这么疯了,送信的邮差是唯一可以接触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后归还他的一间小铺面的租金勉强度日。
“你觉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还是逃到国外去了呢?”秦朗饶有兴趣地跟小茉探讨。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几百封,邮票上都盖着国外的邮戳,而疯老头一封也没拆过。”小茉慢慢地说着,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诉她这件事的那个下午。
“一封也没拆过,你怎么会知道?”秦朗追问着。
小茉摇了摇头,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进那栋阴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会被疯老头发现,然后在追打她的过程中,出了车祸。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正在帮妈妈摆碗筷,邻居家的小孩哭着过来敲她家的门,他说姐姐被疯老头追着骂,慌不择路地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小茉手里的碗咣地一声落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然后大脑一片空白,死亡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小茉来说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个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们还在一起喝了牛奶,她还帮小茉辫了辫子,怎么可能……
尽管一万个不愿意相信,但姐姐还是死了。
等小茉和妈妈赶到现场时,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粘稠的血,好多,像铺天盖地般的红,小茉觉得整个世界在那一刻都变成了红色,嗅到腥气赶来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小茉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见妈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她身体落地的瞬间,小茉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坍塌的声音。
D
站在含笑路四十八号的门口,小茉感觉自己即将踏入了时间旋涡,一旦进入那扇即将腐朽的大门,也许就会踏上姐姐当时走上的那条不归之路。但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进去看看,这个念头已经折磨她很久,好在身边还有秦朗,他那么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他也一定会帮她的。
那是栋面积不大的两层小楼,附带一个院子,院墙是一堵爬满带刺蔷薇的铁艺墙,很多地方都锈得断了,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钻进去。那些无风自动的窗帘,还有半夜传出的开门关门声,疯老头的恶灵真的存在吗?如果他真的在,现在是否在看着他们?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梦,恐惧像条蛇,顺着她的脚踝蜿蜒而上。
小茉开始努力搜集疯老头的回忆,其实仔细想来,他也不是特别疯的那种人,除了没日没夜地喝酒,还算守规矩,见到大人总是远远避开。他很不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孩,每次见到都要大声吆喝地驱赶一番,有时候他还会追出好几条街。因为他身上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所有小孩子都传说他打人。
在她印象中,他下手其实很轻,总是大声嘟囔着装腔作势地猛追上去,然后用手指弹两下孩子的脑门,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轻轻地踹上一脚。孩子们其实最怕的还是他那副活见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生涯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肝脏,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黄色,胡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上不时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会对他避之不及。
偶尔小茉给他送信的时候,会发现他站在街角盯着,直到她把信放进信箱后走远了他才会回家。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生出错觉,疯老头根本就不疯,他活着,似乎只为收到那些永远也不会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许多次,她都对着阳光照过,那里面连根头发也没有。
“想什么呢,还不赶快进去被人看见就不好了。”秦朗不悦地在台阶上冲她吼了句,然后继续摆弄那把锈死的锁。
小茉没想过他还会开锁,这种伎俩不是传说中的小偷才擅长的吗?秦朗解释说他最铁的哥们家就是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常看哥们鼓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