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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薇也问过丹丹:“那一间怎么总不见人来?”
“你不看新闻?”丹丹反问。
林薇迷茫的摇头,她很久都没看过电视了,报纸就更不用说了。
“哦,那个人好像死了。”丹丹若无所谓。
“啊?”林薇大吃一惊,“那房间就一直空下去?”
“大概是会籍还没到期,至于以后到底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这个话题似乎就这么过去了,林薇没去查证究竟谁是K Y Chan,又为什么死了,她既没时间,也无必要。只是有时候,当她走过ASH的东翼,一抬头便能看见那间有着一半玻璃地板,好似悬空在舞池上方的包厢。那里面从来就没有亮过灯,只有一线银色的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幕墙照进来,在无数水晶和大理石的光滑表面之间折射辉映,仿佛人影绰绰。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同样的疑问才又会浮出来——那个人是谁?他又为何而死?
第一章 (3)
那段日子的所见所闻,是林薇从来没有过的。
她总算见识过那些浮华了,各式各样的浮华。
白天是美满宁静的大宅,层层叠叠的草地,丰茂的树林,沿路栽满茉莉和姜兰的小径,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妥妥贴贴的。
夜里又变成闪烁着银光的ASH,冷气冰冷,场面炙热,音乐震耳欲聋。一场场欢宴之后,清洁工收走成百上千的空玻璃瓶,擦掉各种匪夷所思的痕迹,酒水,蛋清,以及说不清的j□j。待到黎明降临,只剩下暧昧的气味,依稀分辨的出的只有香水涩涩的尾调和变了味的酒精。
待到凌晨回家,看到却又是个五十年前造的旧式里弄,经过多年的增建修补,拥挤的看不出原先的结构,推窗出去就能摸到对面人家晾着的衣服,隔着薄薄的板壁,又传来邻居往痰盂里小便的声音。 林凛半夜起来打蚊子,顺便问她:晚饭剩下几只馄饨,姐你要不要吃?
林薇暗暗自嘲,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精神分裂的迹象,更没有怨自己投胎技术差,是不是可以算是坚强了呢?
或许她的神经是足够强大了,但缺觉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几年,上海的夜场只能开到凌晨两点,林薇也是那个时候下班,再加上回家路上的一小时,躺倒在床上几乎已是黎明。上午九点钟,又要到韦伯家点卯,真正能够睡觉的也就是四个多钟头。开头那几天,她仗着年轻,不觉得什么,该干什么干什么,一夜接一夜的熬下去,日子一久到底是扛不住了。
每天午饭后是她陪莎丽读书的时间,那几天读的是狄更斯,简略版的双城记,书一摊开来,她就觉得头痛,起先还当是狄更斯讨厌,渐渐的发觉需得皱着眉、咬着嘴唇才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这才知道自己是真困了。
书翻过两页,莎丽吵着要上厕所,林薇如蒙大赦,放她去了。午后宁静,林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越窝越深,才阖了阖眼就盹着了。 一直等到女佣来喊,才猛得醒过来。
“莎丽哪儿去了?”女佣问她。
她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同女佣一起楼上楼下角角落落得找,却遍寻不着。林薇顿时紧张起来,让女佣在房子里等,自己苍白着一张脸又出去找人。韦伯家住的别墅区就像是一个迷宫,每座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植物又多,转来转去几乎就是迷路了。
越是着急的时候,时间就过的越快,好像一眨眼功夫,太阳就已经西斜了。她想起来要报警,好不容易摸到路,又一路跑回去。跑到韦伯家门口,正好看到韦伯太太把车倒进车库,开门从车上下来。
林薇知道事大,正要上前坦白。女佣许是从屋里看见了,也张张惶惶的跑出来,指着林薇就要告状,无奈英文不好,半天只蹦出几个单词:她,她,莎丽,莎丽。
韦伯太太问林薇怎么回事,林薇正要说,却看到莎丽迈着两条瘦伶伶的腿悠悠闲闲的从房子后面绕过来了。
一时间,林薇和女佣,面面相觑,韦伯太太更闹不清这唱的是哪出。
莎丽眼看着这三头两面的架势却很淡定,说:“我和林薇下午去俱乐部打保龄球了,我走的时候忘记还鞋子,她帮我去还。”
女佣还想解释,被莎丽瞥了一眼,就不响了。林薇也被这小丫头震住了,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我跟林薇是一起的,你自己看着办吧。不禁心生佩服,这谎扯的有故事有细节,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这丫头他日必成大器。
事情总算给圆回来了。五点钟,林薇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莎丽吧嗒吧嗒的跟出来,林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自顾自把自行车推到大路上。
“林薇。”莎丽终于还是开口把她叫住了。
“啊?”
“明天下午别看书了,出去玩,好不好?“林薇闻言抬头看看莎丽,莎丽也看看她,一副“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俩心照不宣”的样子,这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投桃报李了。
“哦,别太远。”她这样回答,跨上车走了。说谎是不好,被要挟更加要命,但她少不了这份工作,也只能折腰了。
夜幕降临,林薇又赶去Ash。
丹丹见到她,就对她说:“知道吗?两楼东面那间包厢在打扫了。”
“什么包厢?”
“你上次问我那一间啊,K Y Chan。”
“不是说人死了嘛?”
“谁知道,大概借尸还魂。”丹丹说到这里就笑,存心笑的阴恻恻的,好像人就是死在那间屋里的。
林薇还在想下午的事情,惊魂甫定,又不知道莎丽明天会拿她怎么样。十点钟一过,ASH开始忙起来,她大多围着吧台打转,很快就把那包厢的事情给忘了。
一直忙到凌晨两点打烊,林薇在更衣室又遇到丹丹。
“我今天去那间包厢跳舞了。”丹丹对她讲。
“怎么样?闹鬼没有?”林薇也说笑。
丹丹却没接这个茬,板着脸讲:“一帮年纪很轻的人,吃相难看的很,里面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想不到。”
“谁?”
“胡凯啊。”
林薇有些意外,她做了不过两个多礼拜,统共不认识几个人,这个胡凯就是其中之一。此人也就是二十五六的年纪,做销售的,具体卖什么不得而知,常常陪着客户和老板过来玩,点单付账这些跑腿的活儿自然是他做,往吧台跑得多了,他又是个跟谁都能自来熟的人,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胡凯话多,又喜欢打扮,行头一身一身的翻,爱显摆,还爱讨人家的表扬,没事就过来闲聊,说:现在物价真是贵,前天买双鞋花了多少多少,几件XX牌的衬衣送去干洗又是多少多少。又怕听他吹牛的姑娘们真的当他没钱,转过头又开始讲上个月拿到多大一笔单子,晚上吃饭点了一条多么高贵稀有的鱼,他见多识广,觉得也不过如此。
丹丹中意的是不声不响的硬汉,对胡凯这样的自然不感冒,有空就嘲他:“胡凯,今天这身真是耀眼,我站在台上远远一看,还当进来一只荧光笔。”
林薇倒觉得这人还不坏,他吹的那些牛,她就当故事听,他若问她:“你看哥这根皮带配的好不好?”她就说:“好,要再亮一点,全身有个highlight就更好。”
几次下来,胡凯也觉得她这姑娘不错,听说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更是对她另眼相看,好像有点红尘知己,惺惺相惜的味道,有几次闲扯被丹丹抢白了,背地里对林薇说:他也是读过大学的,他们这种人的品味,那些高中都没读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林薇听过了也就笑笑,不附和也不反驳。她一直怀疑自己三观不正,毕竟她有那样一个母亲,什么吹牛说谎,在她看来都是小事情了。
所以,此刻听丹丹说胡凯也在那里,她不是不惊讶的。一时间,那间包厢,包括那个K Y Chan,统统失去了原本的神秘色彩,变的……怎么说呢?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胡凯说他们每天换地方的,明天不来ASH了。”临走,丹丹这样对她说。
“哦。”林薇随口应了一声,没放心上,来不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看不看也就这样了。
林薇回去睡觉,脸刚沾上枕头就开始做梦了,先是梦到莎丽不见了,女佣告状,韦伯太太报警,她被警察带走,锒铛入狱。后来,又梦到ASH,她好像变成了丹丹,穿着那身妖孽的黑色皮衣服候场,音乐一响才发现自己是不会跳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吩咐道:轰走轰走。她就被人从窗口推出去了,她伸手去抓那幅霓虹招牌,却抓了一个空,那银色的字母像是雾气在她指间散了,她四仰八叉的掉下去,掉下去……
落地的那一瞬,她就醒了,天光大亮,又是一个与莎丽斗智斗勇的好天气。
到了韦伯家,莎丽很亲热的跟她说:“林薇你好。”
她笑的都僵了,不知道今天又会出什么妖蛾子。结果那丫头倒也没难为她,说话算话,下午吃完饭,书是肯定不看了,林薇放她自由活动,她反过来给林薇打掩护,让她躲在书房里补觉。
一连几天都差不多是这样,韦伯家的工作搞的就象是度假一样,就是玩,聊天,夜里缺了觉还能补回来。
林薇渐渐的也不大拿莎丽当小孩子了,莎丽对她也随便起来,韦伯太太已经到了孕晚期,总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更加懒得管莎丽,看她们俩处的不错,便觉得万事太平。
倒是林薇自己觉得内疚,她上一份家教是在一户姓许的人家做的,给一个念高三的男孩子补数学和英语。她还记得那个男孩子叫许捷,学画画的,文化课很差。可能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她前后教了差不多一年,许捷从没叫过她老师,也不叫名字,跟她讲话连头都不大抬的水平。
但许家的家长对她印象倒是很好的,一直说,她来了之后,许捷功课进步了,也收了心。就连韦伯家这份工作,也是他们介绍的,莎丽的爸爸仿佛是许捷爸爸的老板。要是许家人知道她现在这样带莎丽,一定后悔牵了这个线,搞不好要得罪老板的。
和许捷相比,莎莉更不好管。许捷只是闷,一问三不知的闷,莎丽却象是个抓不住的小动物。总是连名带姓的叫她,还叫得特起劲,小小年纪就是个挺八卦的人,朝好的方面说,无论记性还是观察力都是非凡的,路过的车是谁家的,看一眼就知道,哪幢房子里住的是小明星,又跟哪位老板有亲密关系,门儿清,要是提出什么要求没被满足,就跟复读机回放似的反反复复的说。
林薇有把柄抓在人家手里,只要是不过分的也就答应了,但责任心作祟,读书的事情也不能全丢在脑后,每次带莎丽出去耍,她总是随身带着本书,抽空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至于ASH,倒是出奇的顺利,那几天她卖掉许多啤酒,奖金眼看就能到手了。她又自动切换到了钻进钱眼里的状态,劲头十足的干活儿。
一天夜里,胡凯来吧台叫她去一个包厢送酒,她应了一声就跟着去了,麻利的完成任务,直到端着空盘子从那件屋子里出来,她关上门,方才看到门上的铬色铭牌,上面写着:K Y Chan。
第二章 (1)
林薇又回到吧台,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