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晓光却说:“何齐,怎么不见你那个啤酒妹?这么多天还没得手?”
何齐想也没想就将手里的纸杯掷过去,杯子砸在罗晓光身上,茶色的蛋酒泼了他一身。罗晓光跳起来,朝何齐冲过来就要动手,边上的人都赶过来劝。胡凯算是机灵的,拉了何齐就走。
何齐也不知自己哪来的火气,好好的一场球闹成这样,蒋瑶追上他们去拉他的手,他也没停下,边走边把球衣脱了,擦掉脸上的汗。
林薇,他背着光,在心里说:林薇。
第二天,何齐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本来他睡觉前总会按请勿打扰,这一天却没有,只因为他觉得林薇大概会打过来。
他不记得梦到什么,直觉惊魂甫定,拿起听筒喂了一声,对面说话的却是个上了年纪的男声。他年满二十一岁,早已成年,不用再有监护人,但这个人却好像他的监护人一样。别的不说,至少把他从警察局里赎出来过一次,差一点就是两次,他总是给他几分面子,学着别人一样叫他阿Sir。
几句寒暄之后,阿Sir问他:“昨晚我打过来,你不在,又是一夜未归?”
何齐没有否认,又胡凯跟着,他的行踪其实从来就不是秘密的。
“我跟着你外公做事多年,又与你父亲共事,”阿Sir又道,“有些话,你且当我是长辈,不妨听一听。”
“您说吧。”何齐当是尊老,听他啰嗦。
“有些东西你要是想争,哪怕官司打到国务院,我们这些人总是站在你这边的。”声音还是沙沙糯糯的,说的话却是掷地有声。
“我们这些人”?这些人都觉得他想不开。以为他自暴自弃。离二审上诉期止还有半个月,他们都在等他的一句话,却没人知道他究竟要什么。
“不必了,”何齐断然回绝,“我什么都不想争,这是他的安排,我尊重他的意思。”
“你不要这么想,协议原件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过,怎么就知道是你父亲的意思?”阿Sir开始劝他,“退一万步说,他所得也不多……”
何齐没等阿Sir说完就把电话挂上了,也不知自己是不是负气。
是,他所得不多,只是一座房子,一间国药号的股份若干,连同江浙一带几间药厂。陈康峪做着许多生意,地产,黄金,什么赚钱做什么,这一些算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至多是个象征意义,但在媒体煽情的嘴里便成了何氏的根本。
是,他所得得不多,但我又得到什么?何齐也这样问过自己,带着些自嘲的——车、船、夜总会会籍,不胜糜举,他大方的让出来,那言下之意是很清楚的:含着银匙出生的孩子,这些东西与你最般配,但也是我不要,才轮到你。
清穆宗同治三年,西元1864,杭州人陈义樵与广东顺德籍的何仁礼在上海开了第一间药房——华善堂。何仁礼是行商出身,陈义樵只是药师,经营几十年,开出数间分号,无论钱财权力,何氏始终占在上风,陈家的人仰仗的不过就是手中几张秘方,1949年,何氏举家迁往香港,在那里重开华善堂,阿Sir是最早那一班伙计之一,十八岁中学毕业,便出来在药方做事,那时的华善堂还用着带铜盘子的老秤,叫做药戥。后来又转到会计部,电脑尚未发明,所有账目靠人手簿记。
而陈氏子弟除去少数在外读书,悉数留在上海,后来的事情即便不说,也猜得到。
陈氏世代都是读书人,不是行医,便是制药,直到出了个陈康峪,羊群里的第一只狼。
而后又是他,是第二只。
而何氏过的太过优渥,已经从狼变成了羊群。
没人知道何齐并不想相争,就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己要什么。
他看着那只电话良久,仿佛在等,但铃声却一直没有再响起来,他默默躺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找了那个那个号码出来打过去。
接电话的人,正好就是她。
“林薇。”何齐叫她的名字。
“嗯?”她也知道是他。
“那个……”
“有事快说,我这是在别人家里。”
“我要是跟你讲了,不知道你会怎么说……”
他停下来,她也不说话。
“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他终于说出来。
她沉默,他静静等着,觉得自己等了很久。
“我知道。”她终于回答,声音有点哑哑的。
随后,电话就挂上了。
他仰面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听着嘟嘟嘟的声音。她这样回答,他一点都没有失望,就好像他早就料到了她会这样讲。
第三章 (1)
与何齐通过电话,医院的电话也来了,是莎莉的弟弟出生了。林薇带她赶过去,找到病房,两人围着婴儿床看了许久。
才出生的婴儿只那么一点大,皮肤红红皱皱,像个小老头,不管对他笑还是说话都没什么反应。
莎莉多少有些失望,从病房出来就对林薇说:“他什么时候可以变的像个真正的小孩子?”
“他本来就是真的小孩。”林薇听的好笑。
“你的弟弟从前也是这样?”莎莉又问。
“嗯,”她想一想,说,“差不多。”
其实,怎么会是差不多呢,毕竟她有那样一个妈,奇葩的林燕青女士,孩子生下来,连生父是谁都不知道。那时她的父亲也已经走掉,包括亲亲眷眷举家搬走,集体不知所踪。那时的她也是很迷茫的,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后来人大起来,就看开了,他们还能怎么办?对着一个瘾君子,除了避出去,还能怎么办?大概是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带走她。
林燕青大怒,连她的姓也改掉,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孩子带大。
多有志气的豪言壮语,林薇每每想起来就想笑。幼时的她常常长头虱,用洗衣粉洗澡,下雨天没有雨鞋也没有伞。林凛年纪小,更惨。
林燕青与娘家那一边的亲戚也已经断了来往,直到有一天,她又进去了,林薇和林凛被送到派出所,然后又被送去街道。那时,林薇仿佛是八岁,林凛两岁半,今后往哪里去,全由一群陌生人决定。
这时候,她想起外婆来。所幸外婆曾在一间中学教书,得过嘉奖的高级教师,再怎么躲总是有迹可寻的,户籍警辗转找到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对方沉吟良久。是,不管是对谁,这都不是个容易做的决定。
大概是因为害怕,林凛突然哭起来,声音传到电话那边去。
“好,”那边终于开口说,“我过来接他们。”
后来,他们就跟着外婆过了。
那时,外婆已经转到一间民办学校工作,收入不好,住一间很小的旧房子,却还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哪怕手上只有一点点资源,也可以把生活经营的很好。林薇始终想不通,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有林燕青这么个女儿。但她暂时可以不用想了,总算有一片屋顶,无条件的替她遮蔽风雨,供她休憩。
回到韦伯家,两人吃过午饭,莎莉又开始动脑筋。
“要不要去游泳?”她问林薇。
“又是昨天那个地方?”林薇一口回绝掉,“不可以,而且我也没有泳衣。”
“林薇,你胆子小,”莎莉奸笑,“那里好像死过人,像鬼屋一样,你是不是害怕?”
林薇被她捉到软肋,心里道:害怕?信不信姐就是鬼屋里出来的?
况且,对那个地方,她不是不好奇的。昨夜看不真切,但也足够看到墙头染了些灰黄的花岗岩,让她想起电影里蝙蝠侠的城堡。冷肃,庄重,巍巍泱泱的,与韦伯家的簇新的方盒子般的房子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格调,尽管那时的她见识甚少,却也明白这又是另一个阶层了。
于是,那天下午,两人又旧地重游了一遍。
这一次,林薇总算记住来的路,那座大宅与莎莉家的小区隔着一条河,河上有座陈旧的拱桥,从桥上过去,又是一片树林,几乎全是香樟,枝繁叶茂遮天蔽日,像是有许多年了,那里离公路很远,周围一个人都看不到。林薇存心吓莎莉,说曾经听老人家讲,解放前这一带曾经有过一个公墓,也不知是不是离这里很近。莎莉又兴奋又紧张,倒还真有种探险的味道。从林子里钻出来就是一人多高的棕石围墙,有扇小铁门,莎莉跳一跳摸了一把钥匙下来,就把门打开了。林薇不禁觉得自己昨晚是在梦游,这样蹉跎坎坷的一条路竟然可以一点印象都没有。
到了泳池,莎莉朝那一斛碧水冲过去,抱膝一跳,水花激得老高,又一下子憋气游出很远。林薇跟在后面,嘴上喊当心,其实看的心痒,也脱了鞋,在池边坐下来,两只脚浸在水里。池水倒真的是干净,映出池底深深浅浅的马赛克拼花,主人并不来,也维护的这样好,林薇想,这大概就是金钱的力量。
坐了不多时,她听到不远处有人讲话,循着声音抬头看,是有人站在露台上打电话,林薇抬头看过去,只见那是个头不高,身材微胖的男人,测三十来岁,穿一件墨绿色T恤,胸前一片花里胡哨的印花,林薇本来不懂这些,多亏这些日子在Ash的熏陶,才勉强认得是一个意大利牌子,腕上的手表,脚上的皮鞋也都新的扎眼。胖子爱出汗,这才几句话的功夫衣服都有些湿了,前心后背各自洇出一个心形图案来。
她看着胖子,胖子也看到了她,皱了皱眉,并没说什么,继续打他的电话。
林薇突然有些失望,这座大宅的神秘主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失望,又凭什么失望,这样一座房子,配上一个市侩的商人模样的主人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既然主人默许,林薇胆子也大起来,挑了个吹得到风的好位子,撑开遮阳伞,又拖了把躺椅过来睡下。她带了书来看,看得困了,还能盖着脸睡觉,多么惬意。
闭了会儿眼睛,她突然觉得天好像阴了,睁眼拿掉书,才发现有人站在她面前。
那人歪着头看她,背光,她看不清他的脸。
“Sailor on Horseback(马背上的水手),”他轻声念封面上的书名,“讲什么的?”
“杰克·伦敦传记。”林薇回答。
“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我宁愿作灰烬而不愿作尘土。)”他轻诵。
“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rot。(我宁愿我的柴火化作熊熊火焰,而不要干瘪腐朽。)”林薇接下去。
“嗨,陈,你好!”莎莉从水里窜上来,撑着池边朝这里挥手。
他听到声音回头,也朝莎莉挥挥手。
“这是你的房子?”林薇总算反应过来。
“对,我的房子。”他回答。
林薇坐起来,面前的人看上去年纪不大,至多三十岁,瘦,但是有宽肩和结实的手臂。
“这里有多少大?”她问他。
他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环顾四周,说:“算上花园,大约十六亩。”
她存心反应夸张,倒抽一口冷气:“来来来,教教我,你怎么赚到这么多钱?”
那人却也很绷得住,一本正经的反问:“从哪里说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