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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城,养颐殿后院。东北角的一间宫室里,一个绝色女子倚在窗前向外张望,外面的宫人们往来匆匆,有的在笑,有的在哭,显得很是热闹。奇怪的是居然并没有什么人来管束,不对呀,余皇后不是一贯喜静么?怎么会由得这些宫人喧哗?
她正向外端详,身后有个宫人走上前来,给她在身上搭了一件披风:“娘娘,秋风起来了,还是不要倚在窗边吹风了吧,别又吹的头疼。”
美人叹了口气:“如今我还在乎头疼不疼么?”又指着窗外问那宫人,“她们今日这是折腾什么呢?怎么都没人管?”
那宫人犹豫了一下,最后删删减减的说:“太后说宫里闲人太多,要放一些宫人出去,前些日子奴婢跟您提过的,阿梅、阿香她们都已经被放出去了。”她看了一眼窗外,“她们这些是最后一拨出去的了。”
美人有点惊讶:“她自己的人也要放出去?”这个“她”自然指的是当今太后了。
宫人上前把美人扶回了北边炕上坐,答道:“太后说,国库吃紧,**厉行节俭,从太后起,各太妃等处都要裁减人手,据说这次总共要放几千人出去呢!”
“宫内有这么多人?”那美人很是惊讶。
宫人无语,心想当初延胜宫里就你和先帝两个主子,尚有上千人伺候,何况宫城内有这么多嫔妃呢!不过她也不想跟这位主子说太多,横竖也伺候不了她几天了,熬过这几天自己就能回家去了,于是很乖觉的转移了话题:“您要不要眯一会,晚饭前奴婢再叫您起来。”
那美人皱着眉:“外面这么吵闹,怎么睡得着。对了阿蔷,我不是叫你去问问,前几天对面和北面那些人都去了哪吗?”她行动不得自由,只看见有内侍省的人来,直接到后殿中堂宣了旨,接着那群总是借故到她窗下指桑骂槐的女人就都哭了起来,内侍省的人也不管不顾,推了那群女人就走,连东西都没叫收拾。
那个宫人阿蔷沉默半晌,还是听从了上面的吩咐,答:“似乎是说这里太挤,太后嫌闹腾,迁到西北角去了。”
宫城西北角,那是幽禁废妃的地方,那美人无端觉得有些冷,拢了拢衣襟,叹道:“也算是有了结果了,只不知咱们太后娘娘这样一直关着我,到底是想做何处置。”
阿蔷又沉默了,眼前面带愁容却依旧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曾经将先帝迷的神魂颠倒,直把**佳丽三千都视作了尘土,再不肯多看一眼。甚至为了她另造宫室,只为两人能毫无顾忌的双宿双飞,可是如今呢?先帝自己已经快要归入尘土,这个绝色佳人、红颜祸水,也很快就要香消玉殒了。
外面的宫人们一直折腾到掌灯时分,才渐渐安静下来。可是直到夜里,曾经宠冠六宫、如今只能幽居一室的岳贵妃还似乎可以依稀听到女子的惋叹哭泣声。哭什么呢,能出去总是好的,她心里想。可惜自己只怕是一辈子都不能出去了。
三郎,你在么?你能听到我的呼唤么?你真的舍得就这样离我而去么?我该追随你于地下的,可是我不能忍心,我还这样年轻,我还想见见我的孩子,我还不想死。
入宫伴驾这七年来,岳贵妃只见过一次自己的孩子,还是趁着夏炆初出去行猎,让哥哥悄悄抱来的,她只抱了一下、看了几眼,孩子就被哥哥抱走了。即便是这样,夏炆初回来知道后还是大发雷霆,要不是她以死相逼,只怕夏炆初当时就要派人去抓了李家的人。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自己的孩子。
那孩子现在应该快九岁了吧,反贼围城之前,她还听哥哥提起过,说那孩子聪明伶俐,已经开始读书了。她还想着,什么时候看着夏炆初心情好,求一求他,能让自己见见那个孩子。自己都跟了他七年了,他总不该还怀疑自己有异心了吧?
可惜,一切都那么突然,她跟着夏炆初匆匆回到宫城,反贼已到城下。城内人心惶惶、流言四起,夏炆初染了风寒病倒,她一直就在旁侍疾。那日夏炆初忽然说想吃枣子,她跟宫人挑了又大又甜的枣子洗好了拿给夏炆初吃。他正吃得香甜,忽然有人飞奔来报,反贼打开了北城门,已经攻进了内城。
殿内众人一时惊慌失措,一起去看皇帝的反应,只见夏炆初捂着自己的喉咙拼命咳嗽,岳贵妃赶忙过去帮他拍背。宫人内侍们都唬的够呛,有的飞奔出去找人,也有的帮着岳贵妃拍背,剩下的一齐拥过来围住,七嘴八舌的叫“皇上”。
哪知夏炆初咳着咳着渐渐没了声响,接着翻了个白眼就晕死了过去。慌得众人又是掐人中又是灌参汤,皇帝陛下却完全没反应,等御医来到的时候,夏炆初已经没了气息。最后御医宣布的皇帝陛下的死因,实在让众人很难接受,陛下居然是被枣子噎死的!
第二十三章 鸳梦
夜渐渐深了,外面已经彻底安静下来,连之前隐隐的哭泣声也都再听不到了,岳贵妃却依旧睁着眼睛望着房梁毫无睡意。自从夏炆初驾崩后,她再没能睡一个好觉。
忽然想起来最初被夏炆初带进宫的时候,自己也是整夜不敢安眠。这样富丽堂皇的宫殿、几乎有自家一间屋子大小的龙床、以及龙床上这个抱着自己睡觉的人,都叫她惶恐不安。她害怕,她想家,想念家里还在吃奶的孩子,想念老实本分的丈夫,总是夜夜垂泪到天明。
也不是没想过一死了之的,可夏炆初实在对她太好,除了上朝见大臣基本不离她的左右。在有一次她听了宫人的闲言闲语,终于因羞愤而鼓起勇气自尽(自然是没有成功)以后,夏炆初索性连朝都不上了,每日只是守着她。就算不得已要见大臣,也都是在寝殿里接见,与她只有一墙之隔。
不仅如此,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夏炆初都毫不吝惜的送到她面前,绫罗绸缎、华衣美服,珠宝玉器、珍品首饰,光彩夺目,应有尽有,她只觉得眼珠子都不够用了。
更何况夏炆初还是个皇帝,是这个帝国的天子。他虽已年过四旬却保养的极好,相貌俊雅,气质出众,对着她的时候又是带着十二万分的耐心和温柔,直把她当作了掌中珍宝。再想想家里那个普普通通不知情趣为何物的丈夫,她渐渐的贪恋起了宫中的生活。
夏炆初给她换了个身份,封她做了贵妃。又嫌宫中人多嘴杂,大臣们往来啰嗦,干脆在延胜宫里专门为她建造了天香殿,待宫室一造好,立刻带着她就搬到了延胜宫里去。终于不用再看旁人的脸色了,两个人晨起画蛾眉、白日游花园、傍晚赏歌舞、深夜共缠绵,过得仿似神仙一样。
而夏炆初不仅只对她一个人好,她们岳家的人,因为她的受宠也纷纷一朝得势。尤其是自小就聪明机变的二哥岳忠,更是一举爬到了右相的位置。那个时候的岳贵妃,真的是志得意满,只觉除了不能见到自己的孩儿,此生再无什么可求的。
可惜,忽一日狂风吹过,背后的大树被撅了根,接下来自然就是树倒猢狲散。岳贵妃根本还不曾反应过来就被幽禁了起来,她一开始只吓的以为皇后会叫她给夏炆初赔命,可到现在夏炆初已经驾崩这么久了,自己也从刚开始被幽禁的明光殿偏殿,移到了现在的养颐殿后院排房,余皇后却始终没对她有任何处置。
一开始她还寄希望于兄长会来救她,可等了一天又一天,最终只等来了兄长被问罪的消息。她又暗自期盼梁王可以继位,看在往日她时常为他在夏炆初面前说好话的份上,梁王总会给她一个善终。可是谁知道最终继位的,竟然是她都没怎么见过的六皇子!她不知道还能期望谁来救她了。
不知何时窗外淅淅沥沥的开始下起雨来,雨打瓦片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她忽然想起曾经有一个雨夜,因为她说想听雨打芭蕉的声音,夏炆初就起身叫人,两个人穿了蓑衣木屐,戴了斗笠,手牵着手去后园的芭蕉丛边。那一夜,两人不只听了雨打芭蕉的声音,还立在桥边看了好半晌的雨中残荷。
她还记得,那天夏炆初拉着她的手,温柔的对她说:“良辰美景,如花美眷,朕此生真是不枉了。”那时她只是娇羞的一笑,现在却很后悔没有跟他说一句:三郎,能遇见你,才是我此生最大的福分。三郎,你听得到么?
在这个有些清冷的秋雨夜里,尚未入眠的并不只是岳贵妃一个。宫城东北方向的延胜宫内,正中位置的延福殿里也是灯火通明,因为明日就要全体撤离延胜宫,靖北军三位首脑正在开会中。
“这个南安侯还真有意思,他捐五十名婢女,是想干什么?”连翘看着手里的捐赠清单失笑:“哪怕捐点米粮布料也比这个强啊!再不济,捐五十个小厮来,也还能用得上,五十个婢女……”摇头叹息。
孟世爵也嗤笑了一声:“他这是自作聪明,想跟皇上学呢!他们侯府里这些婢女,一不能上马征战,二不能洗衣做饭,至多能做个营妓罢了。”说到这他看了看连翘的神色,终于还是说了:“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但是如今这几万人要在紫霞山驻扎,又没有仗打,又远离城乡,总让他们这么熬着也不是回事。你看……”
徐辽也观察了一下连翘的面色,然后小心翼翼的帮腔:“这还不像我们在兴野的时候,城中就有青楼,不打仗的时候,稍微放松管束让他们自去就罢了。这天长日久的,万一憋不住,惹个什么事出来……”
“你们都看着我做什么?”连翘看了那两个人一眼,又对孟世爵说:“你是主帅,你说了算!”
孟世爵和徐辽对视了一眼,又解释了几句:“咱们靖北军的将士们,家眷大多都在北境,实在不适合迁过来。出去驻扎的,好歹咱们也给找了婆娘,到了地方上也可让刘柱他们酌情安排。这紫霞山的几万人,可就不太好办。”
连翘叹了口气:“你总不会真的想让这五十婢女去做营妓吧?”那也太残忍了些,这不是赤裸裸的逼良为娼么?
“当然不是,这婢女是绝不能收的!这个头一开还了得,明天你送几个来,后天他送几个来,我们是军营,又不是青楼!”孟世爵说道:“让户部拒收就是了。”
“那你这营妓,是想怎么弄?”连翘问道。
孟世爵转头看徐辽,徐辽回看他一眼:“干嘛看着我?这事儿自然是主帅你做主。”孟世爵瞪了他一眼:“怎么,你以为你现在入了吏部,卸了军中职务,我的话就可以不听了?”说着捏了捏拳头,“我可真是很有些日子没活动手脚了。”
徐辽后退一步:“容我想想还不行么!”孟世爵这才满意的放下了手。
孟世爵又问连翘:“你伤还没全好,要不然这次带人进山就让张山和苗一杰带着去吧。”
“还是我去吧,他们两个就不是一路人,说不到一起去。进了山若有了什么事,我们不知道,再闹起来可不好。”连翘摸了摸肩膀,“这肩上的伤一时半刻好不了,我也不能一直这样养着。你放心好了,我不出力,只动动嘴。”
因为紫霞山大营还在修缮当中,一时不能驻扎进去,而他们又不能一直留在延胜宫。本来是想到紫霞山附近搭帐篷露营,顺便也可以出人手去修缮大营。可是就算要修缮大营,也用不到这么多人,连翘就想着不如带着人进山去,一方面是熟悉地形,做些野外训练;另一方面大伙儿闲了太久,找个机会都去松松筋骨。而且还可以趁此机会,折腾折腾那些禁军的少爷兵,一举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