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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笔。这也是白獒太轻敌的原因,它想不到盛有木竟然能在四象阵的攻击下突围出来,而且还有能力施展那惊天一杀。
在救了文川秀行的同时,也诛杀了白獒,这四象阵四缺一为三,威力大打折扣。没有了阵法的互相庇佑,那三只獒犬虽然仍然凶猛,可那也只是一种野性和蛮力,盛有木的胜算也就大多了。但是要全将这三只獒犬击杀,盛有木心里清醒地知道,那是非常不现实的。困兽尚且犹斗,何况还是这失了同伴的吐蕃獒犬,这种非常具有领地意识和复仇心的最野性的家畜。最好的办法是杀出它们的包围,趁机逃走,只要上了第二层,它们就无能为力了。这是阵法的原则,各司其职,各有所管。逃跑不是耻辱,而是为了生存,而且是在同伴安全之后,没有必要再去做舍生取义的无意义的英雄。刚才他能一击得手,将白獒力劈刀下,那也全有赖于白獒的疏于防范。凭着这些畜生敏捷的身手,别说砍下它们的头,就是要伤它们也是很困难的。再说他们来到这些獒犬的地盘,夺取这些忠诚的守卫者守卫的宝贝,还要将它们斩尽杀绝,在保证自身的安全的前提下,说什么盛有木也是不忍心的。
主意已定,盛有木的步伐也就从容得多了。獒犬们的低吼更加的愤怒了,好象让盛有木的胸腔也跟着它们的声音共振起来。他的心脏在这种低频的震颤中,非常的难受,竟有些眩晕的感觉。从各方面来看,盛有木都不敢进行持久战,他必须要一击得手,然后趁乱逃走,冲上那十几步之遥的楼梯,安全就在那里,比望梅止渴还要实在。
这时黑黄两只獒犬分左右突袭来,那只麻色的獒犬更是正面扑到了他面前,雪白的长牙在他的眼前晃动。危急之时才会觅得机会,对方的全力合击凶险,却也给盛有木创造了机会。盛有木不躲不闪,直接来了一招铁板桥的硬功夫,身体后仰直挺挺地向后倒下。麻色的獒犬从他的上面就飞了过去,在此同时,盛有木一记上蹬腿,正蹬在麻色大獒的肚皮上,让它向远处飞了过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看样子一下子还起不来。
正面解了围,左右两边的黑黄两只獒犬在空中就改变了方向,冲着地面上的盛有木就扑了过来。决斗中最忌讳的就是倒地,眼看盛有木就处于了下风,只见它就地一滚,已到了左边的黄色獒犬的脚下,右边的黑色獒犬就扑了空。黄色獒犬想不到盛有木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张口就咬。说是迟那是快,在地上的盛有木一个闪电般的就地曲膝,上举的膝盖重重地向黄色獒犬的鼻尖顶去,它们最脆弱的部分。由于太近了,虽然獒犬灵活,但是也无法躲开了。一声闷响之后,黄色獒犬就被撞昏了过去。
右边的黑色獒犬见对方连伤两个同伴,已近疯狂地扑来。盛有木身形还没有舒展开,要想避开已是不可能。只有单刀往前直送,照着黑色獒犬的头部刺去。这招很快,那獒犬也是无处可逃了。那畜生也是勇猛,也不避让,只是将头一偏,顺势从刀背处将盛有木的刀咬住。它的力道之大,盛有木一时竟然无法将它抽出。
眼看那摔出去的獒犬又要上来了,武器被叼住,赤手空拳,无疑于寻死。盛有木急中生智,握住刀把用力一抖,猛然地将那叼刀的獒犬震昏了过去。已起来的盛有木不顾再去取仍然被黑色獒犬死死咬住不放的单刀,突出重围,几个箭步向楼梯冲去。
来到楼梯下,旁边一个沙漏已快漏完,不知它是为什么东西计时的。看见楼梯,盛有木一下子傻眼了,他才明白刚才通仔他们犹豫的原因,这楼梯古怪得很,竟没有任何的支撑,只是按照楼梯样式悬浮在那里。这倒没什么,通仔他们不是上去了么,说明有用。关键是现在这木头的楼梯正在下落,快要落了一半的楼梯步了,原来那沙漏是为这楼梯计时的。也来不急想许多了,盛有木直接就跳起来,用手抓住还未落的还在空中的楼梯,用手去吊着爬楼梯。只是不知他的速度能否快得过楼梯下落的速度,因为那三只獒犬又扑过来了。
第二百零三章 雪山之晶 再上层楼
人的潜能都是在危急之中才发挥得出来,盛有木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仅任双手之力,就开始与木楼梯下落的速度比试了起来。随着他的双手如车轮般在飞速地往上爬,他的身体渐渐地离地面越来越远。最后的一级木楼梯已要眼前,好象已是触手可及了,终于要突出重围了。
哪知高兴得太早了点,那三只早已发狂的獒犬猛冲过来,却又够不着他的人。在一阵低沉的怒吼中,那只被盛有木踹飞的麻色獒犬猛然地跃了起来。真没有想到,它那庞大的身体竟然能跳起两三米高,张开大嘴毫不犹豫地就向最下面的盛有木的双腿咬来。不尚在空中的盛有木急忙一个曲身,将双腿曲了上去。
扑了空的麻色獒犬哪肯罢休,顺势将垂在下面的盛有木的长袍后摆给刁住了。这样盛有木的双手就要承受他自身和麻色獒犬两个的重量,哪里还有力气再往上爬。好在那獒犬委实也太沉了,他的衣服后摆承受不起它那么沉的体重,很快衣服被撕裂了,死咬住衣服不放的麻色獒犬叼着那半截衣服后摆飞速地向地面落去。“咚!”地一声,獒犬着地的声音很大,那么坚硬的石地板,够它受的了。
受此变故,盛有木上行的速度就略微地停顿了一下。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少了拖后腿的獒犬,盛有木一下子就轻松了许多。他的双手再次用力朝最后的一级楼梯板扣去,可是来不及了,那最后的一级木楼梯已开始下落了。他的双手一搭上去就感觉不对劲,轻飘飘地没有一点儿力。双手捞空的他马上就快速地向下落去,而此时离楼板仅一步之遥,生死的界限就是这么分明。下面就是那三只暴怒的獒犬正在等着呢,纵使盛有木有天大的本事,此时再落入它们的包围之中,那是断难有活命之理。
意识已有些停顿的盛有木猛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忽然在空中停住了,双手被拉扯得非常地疼。这才看见,他的双手被六只手紧紧地抓住,被拼命地往上拉。是他的兄弟们,通仔他们救了他,此时他们正伏在第二层的楼板上全力地将他往上拉呢。盛有木有些感动,虽然他救他们的次数要多得多,可是即使盛有木救了他们十次,而对方只救了他一次,那也就值了。这就是朋友,危难之时能给你伸出援手的人。
原来通仔他们正在高兴盛有木上来了,却见他被一只大獒犬又拉了下去,他们才不约而同地出手将盛有木拉住了,避免了他再次跌入狗群的危险。被拽上来的盛有木与其它三人伏在楼板上好一阵喘息,才缓过劲来。等他们再府身向下张望时,下面的枪林阵和那些獒犬,早已没了影子。他们都明白,这些机关阵法都完成了它们的使命。连那作为机关的动力之源的筒车,此时也自动升了起来,脱离了水面,停在了那里。
这让他们有些奇怪,难道这藏宝阁的机关就这些,他们已过关了,以后就会畅通无阻了。盛有木猜测其实每层都会有不同的机关布置,只要不去触动,它们就不会启动的。文川秀行惊呼起来,原来是他那满身的狗血,此时却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衣服干干净净的,似乎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果然是幻像。盛有木补充道,其实这些幻像都是有原型的,在以前的吐蕃地区一定有这么四只大獒,布阵施法者才会召唤出它们的魂魄来作为守阵的灵兽,才会如此纤毫毕现的逼真。甚至是连那喷涌出来的狗血也让文川秀行感觉到真实的温热和腥膻,古老的中国法术,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
休息了一会儿,他们这才起身观察藏宝阁第二层的样子。这上面的两层都是木结构的了,粗大的原木经过简单地处理后就用来作为建筑材料了。里面的内饰面并没有一点油漆过的样子,最多也就是用桐油防腐,木质纹理清晰可辩。虽然不象外立面那么光鲜,却也更显得古朴自然,朴实无华。
木地上放&;#16311;着几排大木箱,都上着大铜锁,明显是中原的东西,那格桑朗措那么地排外,可是对于中原的物产器物和先进的文化,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和必须,也就是说民族的大融合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这里面除了这许多的大箱子外,就别无它物了。看它们笨重的样子,一定是泽丹王室的财富都放在这里了。盛有木他们相信没有格桑朗措手里的那块进门的金牌,是谁也无法完整地将这些财宝盗走的,除非将这整幢建筑毁了。
虽然通仔他们极力想见识一下泽丹王室的财宝,可是为了避免触动机关,盛有木坚决地制止了。况且格桑朗措已明确地告诉他们雪山之晶是在藏宝阁的第三层,他们这样做有顺手牵羊之嫌,不是君子所为。这些箱子上满是灰尘,看来泽丹王室也很少来打理,只是将它们作为一种财富的象征罢了。在这些箱子中,很奇怪地放着一个牌子,上面用汉字写着一个大大的贪字,下面的吐蕃文大概也是此意。
大伙一时不明白其用意,还是盛有木解释道:“在况问之墓里,那些金砖上就刻有:贪者自取,四个字。最后知道那是:贪者自取灭亡的缺写。这里应该是同一个意思,所以我们还是千万不要碰这里的东西,免得引来麻烦。”一提起在况问之墓里的险状,大家再次将巨财与危险联系到了一起,谁还敢去碰那些财宝。再说这里的财宝和况问之墓里的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他们也就少了那种好奇的渴望了。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钱财身外物,无福休贪求,不染金山尘,留得身心轻,快速地通过为好。
于是他们准备再上层楼,到藏宝阁的第三层,也就是雪山之晶的具体存放之处。果然他们的无欲无求,没有遭至任何的机关暗器,顺畅地来到楼梯口,拾级而上,终于来到了这藏宝阁的机的第三层,他们的目的地。站在第三层的入口,他们一下子停住了,风平浪静后,又会有怎样的惊涛骇浪要他们去闯呢?
第二百零四章 雪山之晶 玄色木格
这第三层上面的布置与下面的两层不同,木楼板上面一尘不染。不象是极少有人光顾的藏宝重地,反倒是象是个文人雅士修身养性的净室。只是奇怪,这里常年无人,怎会会打扫得如此干净呢?莫非还有人住在这里,下面的门可是时刻紧闭,被视为禁地,谁又有那个本事在里面不吃不喝的生活,除非不食烟火的神仙。盛有木也算经历的奇事很多了,他也从来没有看到过神仙什么样,虽然他把住在画里的映月烟称为画仙,但是她并没有传说中的神仙的本事,她还需要盛有木帮她还魂呢。大概是神仙不屑与我们这些俗人为伍吧,那么在这里也不应该有神仙。
里面除了两排如柜子一样的木格外,并没有其它的东西了。说它象柜子,确切来说更象书柜,被分隔成了许多小格。每个小格都有单独而精致的门,使每个小格都自成一个独立的单元。这些木柜都被精心地漆了一遍的,光滑的漆膜透着阴冷的黑色,让人心中不禁一寒。通仔小声地说他大阿公的棺材就是这种黑色,在大阿公生前就将它准备好了。而且这棺材就放在大阿公睡的床边,怕得他们小时候都不敢进大阿公睡的那间屋。
通仔如此一说,虽然以前也有过盗墓经验的苟大富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