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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记错了,其实那个叫秦锦诗的女人只是个路人甲乙丙丁?
小米妈终于看不下去了:脑残风啊你到底是有多能扯啊?这样下去1500字你都甭想扯到正题啊!你这是要憋死我么啊?注意字数字数!你只有1500!
脑残风:不是说好3000么?
小米妈:你当你妈我码字不辛苦啊混蛋!
好了,让我们继续言归正传看风同学的内心独白。
那时候,秦锦诗不知同主人说了些什么,主人便同意出手替她档上一道。我自然不可能去偷听主人说话,只隐约听得传来的风声里有“神医”“报答”之类的字样。
好吧,主人说什么都是对的,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后来的某一日,主人同那谁谁吵架了。那谁谁真是过分,竟敢将主人赶出房门!实在是……好了,我们做下人的,有些事也只能点到为止。主人,想您英明一世,怎会在这事上……唉,罢了……
哦,我们说到哪儿了?
哦,说到那一日主人同那谁谁吵架了,主人无处可去,便将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扒拉了出来。当然,主人是不可能亲自来扒拉我的,“扒拉”只是一个我对那谁谁表达怨念的形容词。
主人在屋顶上同我聊心事。
当然,主人是不可能真正同我聊心事的,主人是想从我这儿知道那谁谁生气的理由。我自然是不可能知道那谁谁为何生气了,可是我家的那谁谁或许可以去探得一二。
我也不藏着掖着了,我家的那谁谁就是清音。
清音真是个好姑娘,我真庆幸自己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便认识了她。
其实,类似的话主人也感慨过。主人说的是,真庆幸那一日救了秦锦诗,这样,他才有机会识得那谁谁。要知道,主人同我本是要走另一条道路离开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们都该知道了,主人带走了那谁谁,我则一眼看见了我的小姑娘。
其实,我觉得这一章的名字该叫——我的小姑娘。我也不害羞了,她确实是我的小姑娘。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那个时候就对还是小姑娘的她那什么了,只是觉得她长得可爱,遇事镇定,且有担当。
有担当……唉,其实有时候姑娘家太有担当也不好。我的小姑娘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了。
发生的这一段,除了主人,我连我的小姑娘也没告诉,她更不会知道,当日,替他指路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大哥哥,就是我了。
该不该告诉她呢?
小米妈适时出现了:你没机会了,字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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