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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只有盛家人这样叫他,外边的来客都尊称他福管家,盛华风叫老福,盛家三个孩子才整天福叔长福叔短的。突然被天一这么一叫,他的眼皮禁不住跳了一下,思忖片刻,这才直起身子引路。
去绿茵场用步行还是有段路程,这次的情况与上次有所不同,天一开始自己制造话题,从各种植物的名称,聊到盛华风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那盆兰花。
被问及主人私事,福伯迅速地收了声,天一却加快了小两步,站上前去搭着单肩包带,与福伯并肩而行。
“其实不用回答也行的,不管喜不喜欢,兰花养在身边始终对身体有隐性好处的。”
这是福伯第二次正眼看她,迎上天一眼底对什么东西笃定的目光,让他忽地软了软神色,伸出手来引路。
“右边请。”
末了,又若有似无地对天一道:“老爷子一生就那么点爱好,尤其是打高尔夫的时候,特别不喜欢被人打扰。如果天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可以就此留步,改日再约时间,相约叙聊。”
福伯是在给她提示,劝告她不要轻易碰钉子。
这绝对是好现象,天一没道理察觉不了,她暗暗地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接着明快出口。
“嗯……我来这儿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发起挑战。”
福伯愣,停下脚步:“什么挑战?”
天一双手背面,信心满满,唇齿清楚。
“高尔夫。”
冒失前来当然不是天一会做的事情,没有七七八八的把握,她不会涉险。短时间内她查不到盛华风的喜好和性格,她去找了宋嘉木,想要搬出顾南方。后来具体也没怎么查,顾南方与盛华风曾经有过接触,盛华风是顾元的朋友,两人曾在一次聚会上切磋过,当时顾南方刚刚涉足商界,顾元有意引荐,所以顾南方摸出了三分骨。盛华风热爱休闲运动,尤其是高尔夫,但他精于此,所以没什么对手,平常和几个老朋友一起玩,他都是让着,但也因此,少了几分得失心,就少了几分味道。
天一一个人独闯江湖,没有一技傍身也不可能走到现在,她东西学得多,又是学一样必须出类拔萃的性格,所以在富人热爱的运动高尔夫上,也是一等一。
在福伯对着盛华风低声细语的空档,天一迎着盛华风打量的眼光,挺直了背脊,不躲不避,甚至在初初,乖巧又淡定地点头示意。
听见有人挑战盛华风,一众老家伙等立马就来了兴致,连连叫着:“老盛,你不是常常取笑我们都没人能让你上点心对付吗?现在年轻人来打头阵,胸有成竹的样子,这出戏啊,我们今天看定了。”
福伯为难地看了看盛华风:“这……老爷,我看还是不要了吧。”
福伯为难的愿原因有二,第一,盛华风是老辈,就算赢了天一,也并不光彩。第二就更不行了,天一一个小辈,若是赢了盛华风,那岂不是当众拂盛华风的面?福伯真的搞不明白了,这天一到底是知进退的,还是鲁莽的。
盛华风何尝不懂他的意思,但他也深知天一的故意。她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自己的日常行踪,故意选在自己有客人的时候前来,就是为了逼他上梁山。当着大伙的面,战也得战,不战,也得战。所以那场战役,还是在天一滴水不漏的推动下敲响了战鼓。
已近正午,虽然是冬日,但头顶的阳光却出奇大,照在身上一阵暖洋洋。天一放开了手脚将坎肩给脱了下来,高尔夫球杆并不为自己所熟悉,她捏在手里摸了摸纹路,企图尽快掌握它的每一个弧度。
战局伊始,盛华风没道理压人,理所当然地让天一先挥杆。
旁边的球童将白色的小型球体放在自己眼前,天一眯了眯眼,挥杆的姿势特别正确,力度也给力,可最终落在球上,打出去的效果,并没有一杆进洞,只是险险地停在洞的边缘。
见状,天一回过头来眨了眨眼道:“哎呀,差一点儿。”
盛华风并没有在意,他对待比赛通常认真,理所当然地发挥了自己的正常水平,一杆进洞。
周围的人都鼓了鼓掌,其中一个对另一位小声说着:“怎么样,我赌什么来着?姜还是老的辣。”
天一兀自沉眉。
比赛就这么持续下去,渐渐地,盛华风终于有所察觉。
这孩子,每次在自己赢一球后,她也会赢一球,再下一局,便都让球准确的停在同一个位置,却又不进去。如果第一次是偶然,那么第三次第四次,那绝对是刻意而为之。
盛华风意有所指地看向天一,恰巧对上天一透过来的眼光,她撇了撇嘴,好像目的就是要让盛华风看出异样来。如福伯的担心所想,她的挑战,不管赢了还是输了,盛华风都丢脸,那么她要做的,是得到盛华风的赞赏,又不让他输面,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两人心知肚明的这般来来回回,旁人却看得比当事人还揪心。
“我说小姑娘啊,你细心一点儿,再找找力度。”
……
他们迫不及待想看盛华风一朝失手,可是直到最后,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也没有。
比赛以盛华风险胜一球宣告结束,饭桌上,为首的一个老辈不停替天一惋惜:“就差那么一点,一点啊。”
天一只应着:“哪有呢?确实是技术还不够硬。我原本是来这里等夏初,但路上听福伯说老爷子是个中高手,这才心痒痒想切磋切磋,断个心里念想。”
这句话有两个用意,第一个用意是半挑明她和盛夏初有关系,就看盛华风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表现主动承认,第二个用意,就和表面上一样,在人前给盛华风增面子。
果然,桌上的人好奇了:“小天和夏初……”
一句未完,盛华风出言打断:“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自由恋爱,我们老一辈的安排都不管用喽,干脆就省得操心。”
这太极耍的,首先承认你的身份,但是“我们的安排没用”依然在表达,天一并不是最得他心的安排。
天一捏筷子的手微微用了力,再抬头时,已经又笑起来,将话题带到了别的地方去。
只要她肯说,说得话总是让人高兴的,这么一来二往,盛华风的朋友都特别乐意找话题与天一交谈,也就转眼忘了刚才对话的弦外之音。
年轻时的盛华风酒量那是相当好,后来生过一场病后,盛夏初便不让他多碰酒,此时大家兴起,非要敬他酒,盛华风推辞几番,天一也趁机站了起来。她大方得体的给自己满上一大杯白酒,言笑晏晏地举起酒杯遥敬向众人。
“老爷子身体实在不行,再说,来之前夏初有交代的,各位叔叔伯伯不嫌弃的话,我代为饮尽。”
还未等回答,已经豪气仰头,一口气下肚,酒杯倒扣,连半滴都没有剩下。
众人先还愣着,见杯子空掉以后,集体爆发出一阵议论:“女中豪杰。”
“盛老,您的几项所长,可都不用担心后继无人啦。”
那酒是窖藏了几十年的自酿,度数高,比市面上的白酒辣嘴许多。天一干完以后,面不改色的坐下,强忍过一阵汹涌的闷头,又再次硬着头皮对众人笑摆手。
“我们这些小年轻还不就是仗着身体好,哪敢真刀真枪的比酒量?”
语毕,大家都跟着笑她谦虚。而旁边的福伯却抽空偷偷地看了盛华风一眼,主子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赞赏之色。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应该也会更。
、chapter 38。
老家伙们越喝越来劲,逗得盛华风也好兴致,硬是让福叔给端了一指甲盖那么小一杯,哪怕只是凑到鼻端闻一闻他也觉得高兴。
直到众人脸都开始泛上了一层红,天一才又咬牙撑着站了起来,捏过面前的酒杯再次斟满,秀目圆睁地地唤着这个叔叔那个伯伯道:“夏初让我过去一趟,今天就先陪各位到这里,下次再尽兴。”
语毕,又是潇洒的一干二净,博得全场赞美。
给盛华风福了福头,得到点头应允后,天一接过福叔手里的包转身要朝外走。盛华风默,给福叔使眼色让他跟出去。
到达门口,身后的喧闹离自己越来越远,正午一点的光还是暖的,却照得天一止不住地一阵腿抽筋。似乎已经到了可以倒下的范围,所以她身体一软,顺势便朝着地面栽去。
得到福叔电话通知的盛夏初连大会都没能主持完,匆匆赶来,恰巧遇见天一的颓然,他的步子直接大跨,赶在天一接触地面以前抱住了她。
一旁的福叔松了口气,盛夏初却鲜少地有些上火,他抱着怀里彻底人事不省的天一,眉头蹙得死紧地端出少爷架子。
“怎么回事?!”
福伯下意识退了两步:“这……天小姐忽然来这里说是要挑战老爷,结果在饭桌上大家都谈高兴了,多喝了几杯。”
天一的酒量算好的了,却从没见她醉成这副模样,那还叫是多喝了几杯?
面对盛夏初的明显不相信,福伯咳了几声道:“是老爷吩咐的,用窖藏。”
那就不奇怪了。
盛夏初让福伯先回去,接着抱起天一从偏厅穿了过去,绕了一个弯进入了自己的卧室,一沾到床,天一似乎自己也有意识,舒畅的翻了一个身。盛夏初的眉心并没有完全舒展,但他似乎还是怕她难受,所以站在原地看了床上的人许久,这才慢条斯理地去了浴室,扭了一把冷水毛巾,去帮她擦拭滚烫的脸颊。一偎到凉凉的东西,天一舒服地轻叹了口气,终于沉沉睡去。
原本盛夏初就是中途赶回来,没大事的话他是准备再回去的,毕竟将一年一次的摊子都扔给何源怎么也说不过去。就算没有喝,但他已经闻到自己身上都有一股浓重的酒酿味,扶额暗自兴叹,他去到更衣室找新的外套。
盛夏初再回来看最后一眼时,天一迷迷糊糊地说了梦话。
天一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掉进了水里,而一向擅长游泳的自己居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肉体沉入谷底,而她是世上最不痛不痒的旁观者。
当空气越来越窒息,平静的水面在刹那间波光粼粼,有人一一地游过每一粒阻挡的水滴,朝着她奋勇向前。那个人近了,再近,直到面目彻底清晰。即便在梦里,那真实的溺水感还是让天一止不住地叫出了面前人的名字。
“纪……沉。”
这句呓语在空旷的室内显得特别言犹在耳,让已经要关门离去的盛夏初,猛地停住了脚步。
还来不及发作什么,天一忽然不安地醒过来,她胃里的酒精依然在作怪,导致她稍微有意识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扒在床边吐了起来,糟蹋了一地的西班牙枫木地板。
她并没有喝多醉,她只是难受,全身都在搅,阵阵的抽搐,所以盛夏初满满的责怪她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什么时候你才能不那么自不量力?”
天一本来就如临大敌,此时见盛夏初只冷眼旁观并不加以照顾,不免有些委屈,语气里带了几分娇弱的不满。
“我只是不想让你一个人单打独斗。”
你为了和我在一起,什么都打算好了,可我不能就真的什么也不做。
不是说努力得来的才长久吗?
‘在一起’的意思不该是面对任何情况都共同进退吗?
家人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你打算得再好,将来终究会成为最为难你的事情不是吗?
她是这样想的,而自诩聪明的盛夏初这才如梦初醒。
抱怨完的天一再次倒下床开始捂着胃翻滚,而不知是在生气她喝多酒,还是生气她叫了纪沉名字的盛夏初,再也不能稳如泰山。他知道,自己认为必须坚守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