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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夏初-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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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装一个试试。”
终于,周可乐要对起来的手指慢慢放下去,委屈地扁了嘴博同情。
“是你对我好得太过分所以不想恢复了嘛……恢复了才不会有这些待遇……”
这么说来,倒还是他的错了?
陆杭气极怒极,却始终不敌她清明的眼,遂叹气,也罢,破锅自有破锅盖。
宋嘉木险险渡过难关,生了个男孩儿,虽然早于预产期,却沉甸甸。她下手术台的第一件事,便嚷着要顾南方签下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统统被从国外飞回来的顾元帮着满口答应,他们顾家后继有人了,什么是不能答应的?可那满屋子其乐融融的景象,让天一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所以她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刚出门,便接到纪沉的国际长途。
“你这摊子撂给我好几月,是真不打算要了?不然我考虑考虑收了它吧,开个价吧。”
“想得美。”
“那就正经的,什么时候回来?”
天一想了想,一手j□j风衣口袋,蹬着高跟鞋大踏步朝着走廊尽头去。
“就这几天吧,嘉木的孩子出生了,可乐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好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电话那头顿了顿,问:“是没有留下来的理由,还是那个理由不足以让你留下来?”
绕开他的文字游戏,天一避重就轻。
“不管什么理由,或者理由够不够,总之我下周回来,你先给我找好房子。怪得很,为什么每次都是你给我找房子?”
纪沉笑:“谁稀奇给你找房子似的,等机票,我挂了!”
手机通话提示结束,天一两手入袋,遥望窗外,已经开春,T市再次呈现一派勃勃生机,阳光刺眼。
宋嘉木出院没几天,天一抽空回了趟小镇,机票她已经定好了,下周三,估计这次的离开会很久,所以要给母亲拜别。
明明才不到半年,坟头的荒草已经疯涨了好大一圈,听说坟墓周围的花草茂盛与否,与坟内安睡的人快乐与否有关。
“大概真的有因果循环,可是,为什么这场报复到最后,我却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接着又絮絮叨叨说了一些。
太阳快下山,临近傍晚的风带着一阵的麦谷气息,迎风而来,吹起她散落下的头发,远远望去,那个女子的背影,映着漫山遍野的绿,恍如盛夏最明亮的一抹黄。
回英国的前一天,天一鬼使神差地去了那个娱乐城,是上课时间,人不多,她买了一大把的币,只玩跳舞机。
不知道过了多久,篮子里的硬币已经少了大半,而她脱掉的高跟鞋零落在机器旁,直到有人在音乐中途,悄无声息地弯腰下去,将它一一摆放好。
周围的顾客和老板在不知不觉间一个不剩,可天一并未察觉,直到那个人没有犹豫地站到她身旁。
终于意识到有谁靠近,天一侧头,手脚的动作因为来人而彻底停滞,对方却只身姿挺拓地挑了挑眉。
“要比吗?”
场景在此时倒回至那个晚上,丝丝入扣地搅着天一不堪重负的心脏,但她点了点头。
音乐一响,两人再无交谈,马不停蹄地跟随节奏谁也不愿认输,明明只有那么短暂的十几分钟,却让人想就此精疲力尽死去也不可惜,恍若一场酒局,他们都干杯,没有人随意。
最终这场比赛,还是以天一的失败而收尾,她气喘吁吁抬起头来,嗓子因为剧烈运动而涩涩。
“什么人啊,连最后一次也不带让的。”
盛夏初被她的娇气逗笑,抱臂围观她的狼狈:“说过了,不是喜欢输的性格,不爽?打我啊。”
然后天一就真的打了他。
在游乐场里,她赤足而站,因为盛夏初的话顿了三秒,接着突然像个疯子般,将面前的人推倒在地。
盛夏初的后腰重重撞上硬度有余的跳舞台,震得边缘的音响似乎都颤了颤,而天一的行为像打开了一个阀门,将关闭已久的洪水就此泄出。
她站着,看他单膝在地上垂眸良久,直到盛夏初突然利落地翻身站起来,雷厉风行地将她拦腰一抱,毫不留情地转身,以同样大的力道将她撞在夹娃娃的机器上,几乎能听见一声咔嚓。
天一的眼泪哗啦啦要倾数涌出,却被她倔强地张嘴一口咬住手背,硬生生将泛红的眼眶逼回正常去。
见此,盛夏初忽然软了攻势,他松开劲,整个人都弯下腰来,趴在天一瘦削的肩膀上,如倦鸟归林。
原来是真的,花力气去爱一个人,与花力气去恨一个人同样是那么辛苦的事情。在盛夏微的那一扑后,盛夏初总觉得,自己没有力气了,因为有些债是可以还的,包括感情债,只需要时间,那么,生命呢?在她正当好的年纪里,却只能靠单薄的呼吸机来维持生命。
盛夏初心里有数,盛夏微一天不醒来,自己与天一,便是永远的天涯路人。她是开在暮春的花,而他的繁盛却只能在夏初,你在此端,我在彼端,彼此相观,不相关。
此时的天一,也仿若一条用力挣扎过后遭遇干涸的鱼。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些狗血剧的男女主角在分别时,都喜欢甩出那句‘告诉我,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语出,她感觉揽住自己腰间的手紧了又紧,空气凝固了几秒,天一再度开口,声音轻软。
“所以,盛夏初,你告诉我,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因为……我没有理由离开一个爱我的男人。”
恰此,室外忽然一阵轰隆隆,天色阴沉沉,随时要塌下来的迹象,但直到最后,盛夏初也没有开口。
这场雨已经持续了一小时,两人站在娱乐城的屋檐下等它停,却又希望它永远都不要停,可三月春光如期绽在了天际。
第一抹光突破云层的时候,盛夏初偏头问身边人。
“明天的飞机?”
天一一怔,淡淡地:“嗯。”
片刻沉默。
“你走……我不送你。”
时至今日,天一也觉得这句话有更深层的含义,但其实有没有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们当日唯一能做的,是给彼此一个生疏的拥抱。
临别前一刻,两人伸出手,天一向右边,盛夏初也是,她往左,他亦然,彼此尴尬地笑了笑,终于在第三次找对了各自的角度,就像错位的人生,要就此归位,而太阳明天会照常升起。
这拥抱只有短暂的三秒,最后谁也不留恋地松开。
天一提步,朝着与盛夏初相反的方向伶仃而走,一阵雨后风来,她突然觉得冷,下意识将手揣进薄款的风衣口袋,右手却触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拿出来看,是一枚戒指,并不贵重,熟悉的蔷薇花纹,她曾为了逃离医院,将它送给了那位护士。她知道盛夏初看见这枚戒指在别的女人手上会有多愤怒,但她还是做了,为了报复他当日在医院的毫不回头。
生命中有来有往,爱恨也是,天一其实与盛夏初一样,她从来不喜欢输的感觉。但她没有想到,这个小东西绕了地球一大圈,最终还是经盛夏初,回到了自己手上。
她想起当日在吉隆坡街头,巧笑言兮对盛夏初说话的那个自己。
“第一,就是第一。”
第一就是第一,不管以后是否还有其他,哪怕一模一样,也再不可能带给我当时的悸动。
你看,有些话即使否认了也是存在的,即使永远不说也是存在的,它的威力,已足够让藏在她心底十年的湿润倾巢而出。
可惜这世界,再无人能看到。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准备日更所以先存稿。
到时会在微博发布的,小伙伴也可以收藏专栏会提醒。
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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