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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这个合同根本就是霸王条款,全都是对你有利的!”刀疤男子不屑的说道。
“我知道你打的什么注意,之前来谈合同的人,如果拒绝了你的霸王条款,就没有能从这里走出的!但是我不信这个邪,今天我就要试试!”刀疤男子说着就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了一把glock17手枪。
“只要我一声枪响,我埋伏在外面的小弟就会冲进来!”刀疤男子得意的笑了起来,抬起枪口指向了那么男子的头。
“如果你现在把合同上有利的一方换成我的名字,我说不定还会考虑考虑放你一条生路!”刀疤男子越说越得意。
那名男子端起咖啡杯轻酌了一口,似乎并没有把刀疤男子当回事,仿佛枪口指的不是他的头,淡淡道“哦,那你就开枪吧!”
刀疤男子气得直咬牙,正欲扣动扳机,忽然觉得脖子一凉,再也没有了扣动扳机的力气,他睁大眼睛,仿佛无法相信自己的死亡,他甚至都没有看到对方是怎么出手的,什么时候出手的,身体微微抽搐了一下,就再也没有了气息。
“我讨厌被人用枪直着头!”杀掉了刀疤男子后,那名男子坐在了沙发上,继续喝着自己的咖啡,即便是如此赶紧的沙发,那名男子也在下面垫了一块白色的手帕后才坐下,可以看出,他的洁癖已经很严重了。
刀疤男子脖子上一行鲜血溢了出来,喉咙上插着一张扑克牌,上面赫然是红桃七。
男子喝光杯子中的咖啡,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走出了包间。一名身穿休闲装的年轻男人正站在包间的外面,那双蓝黑色的瞳孔以及英挺的面孔都表明了他混血的身份,这个人,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无数少女主动脱衣献身。
“都干掉了!”混血的年轻男人的笑容很有亲和力,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很难把他和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联系在一起。
身穿西服的中年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四周横七竖八的堆着很多具尸体,中年男子只是随意的看了一眼,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仿佛那些死掉的只是蝼蚁。
而地上的那些尸体,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所有的尸体上都没有了一滴血液,血液仿佛都被抽干了一般。
“枫,有凡那个家伙的消息了吗?”中年男子看着年轻男人问道。
“还没有!”枫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算了,我不过是他的手下败将,以他这样的身份,我确实没资格见他!以后不用再找他了!”中年男人吩咐道。
“知道了,洪柒!”枫说道。
“南清市有一个二世祖出重金雇佣我们的人干掉了一个少年!”枫淡淡的说道。
“什么人?”被称为洪柒的中年男子问道,“罗刹”这个组织每天都会杀掉很多人,他知道如果这个少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枫是不会和他汇报的。
“军方的b级能力者!这是他的资料!”枫如实回答道,将一份文件递给了洪柒。
洪柒掏出手帕擦了擦文件的袋子,然后拿出文件看了起来,人畜无害的笑了笑,片刻后缓缓合上了文件。
“枫,你怎么看?”洪柒的语气依旧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这个少年的能力并不算弱,即使派出我们七名异能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绝对的把握,派普通的杀手完全没有胜算,根本就是送死去了!”枫很不理解洪柒的做法。“那就把那个二世祖偷偷干掉吧!”洪柒道。
“我根本没有杀掉他的意思,毕竟这个世界上作为我们同类的能力者太少了,不到万不得已能留下就留下吧!况且,我们虽然可以干掉他,但是肯定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对我们又没有什么好处!我只是想结识一下这个少年,他很像我的一个故人!”洪柒将文件递给枫说道。
“再过一段时间,我要把罗刹解散掉!”洪柒拍了拍枫的肩膀,说道。
“什么?”枫激动的喊道。
“可罗刹是您的心血啊?”枫很不理解洪柒的想法。
“心血?如果我想,我随时可以再建立几个罗刹,这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洪柒淡然道。
洪柒和枫走进了一件屋子,两人相对而坐,洪柒从一旁的柜子上拿出了笔墨以及白纸,在桌子上作起了画。
洪柒画的很熟练,仅仅不到五分钟,一幅女人的画像就跃然纸上。枫没有说话,这个习惯洪柒已经坚持了很多年了,他每天都会画上这么一个女人,多年来从未中断,他一直都很好奇,画上的这个女人是谁,但他曾问过洪柒,洪柒并没有回答。
“好看吗?”洪柒看着枫问道,每次作画的时候洪柒的眼中都会流露出无尽的温柔。
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索性没有说话。
洪柒将画团成了纸团,从西服口袋中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纸团。
这也是洪柒的习惯,每次画完这个女人后都会把画烧掉。
“我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人,现在我找到了!罗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是那个叫颜小凌的少年?”
第七十一章 爱?
颜小凌将陈老给自己的那本日记的事情和周教授简单的说了一下,把日记本的复印件给周教授传了过去,上面的内容使对虚空幻界的研究迈进了一大步。
日记上说过,冥幻石一共有二百一十六块,这条信息极为重要,周教授说,现在虚空幻界已经被人类控制住了,组织的教授们一起共同研制出了一种仪器,可以在虚空幻界爆发的前夕发出警报。
到时候再把人群全部疏散,然后派出一个小队的能力者,等待着虚空幻界的降临,拿到虚空幻界中的幻界之源,化解虚空幻界。
但是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即使是能力者,面对一些比较危险的虚空幻界也很具有挑战性。
颜小凌忽然想到,陈老曾经跟自己说过,神域的成员发现了一个会炼石术的女子,还从她那里偷到了几块石头。
会不会是她?毕竟这世界上会炼石术的人太少了,就算是有人和颜小凌说,世界上只有那个女人一人会炼石术,颜小凌也会相信。
但是毕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就是那个女人做的,而且,神域的那个成员根本就没有看清那个女人的脸,既没有她的下落也没有她的体貌特征,只知道他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而且身材还不错。仅凭着这些,怎么可能找得到她呢?
据特殊组的资料显示,学习炼石术所要求的条件极为苛刻,并不是想其他技术那样只需要传给自己的后人,因此,即使是在炼石术最为繁荣的时期,炼石术师也是凤角麟毛般的存在。
因为传承者要求条件的苛刻,很多炼石术师找了一辈子也没能找到一个传承者继承自己的衣钵,再加上焚书坑儒,世界上有人知道炼石术的存在就已经很不错了,这种古老的技术居然能传承到现在,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奇迹!
那个炼石术师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呢?难道是像网络小说中那些混世大魔王那样?动不动就要毁灭世界!这种脑残的举动。
如果抓到了这个炼石术师,把他枪毙三分钟也不为过。
算了,反正也得不出结论,颜小凌索性不去想了。
生活,还是简单一些的好。
斑驳的阳光被窗外大树的茂密枝叶层层过滤,透过玻璃窗漏在了颜小凌的脸上,随着微风的摇曳不停的变换着形状。
这么好的天气,浪费了实在可惜。
算来自己好像还没有正经的和凌夕这小妮子约会过一次,虽然她不说,但是颜小凌总觉得欠她的。
既然是出去约会,带上这么多电灯泡也不方便,颜小凌和凌夕和大家打声招呼就走出了别墅。
由于这次执行任务的有八个人,组织给派出的车辆倒是很充足,颜小凌带着凌夕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
车子缓缓开动了,凌夕坐在副驾驶上,甜甜的问道“小凌,我们去哪啊?”
“呃我不知道,这座城市我不熟悉!”说起来颜小凌好像真的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你想去哪里?”颜小凌索性将决定权交给了凌夕。
对凌夕来说,和颜小凌在一起,去哪里都好,于是随口回答道“那就在街上随便走走吧!”
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颜小凌和凌夕下了车,望了望面前繁华的商业街道,凌夕挽着颜小凌的胳膊,漫无目的的走着。
羽凝曾和颜小凌说过,知道怎么分辨大街上的男女哪些是情侣,哪些是夫妻吗?羽凝得意的笑了起来,指了指路边的一对男女,女生甜蜜的挽着男生的胳膊,两人各自拿着一杯饮料,互相的喂着。羽凝道笑,这个就是典型的情侣!
羽凝又指了指路边的一对男女,女生在前面拿着一杯饮料喝着,一边拿着扇子自顾自的扇着风,不时的掏出手帕拭去额头溢出的汗珠,后面跟着一个男生,大包小包的拎着一大堆女装和化妆品的袋子,从他扭曲的脸上就足以看出袋子的重量有多么的恐怖。
女生回过头来对男生吼了起来,快走!怎么这么慢!男生身上单薄的夏装已被汗水浸湿,脸上肌肉严重扭着去,咬着牙艰难的迈着步子。看见没有?这就是夫妻!羽凝又得意的笑了笑。
当时颜小凌对羽凝的说法嗤之以鼻,觉得当时只是巧合罢了,但颜小凌现在看到这条街上的那些男女之后,颜小凌发现事实果然如此,开始觉得羽凝的话十分有道理。
羽凝,真知者也!
颜小凌暗暗回想起来,发现其实羽凝的话虽然难听,但大多都很有道理,不过是思维模式有些诡异罢了。
现在看来,羽凝他老人家对爱情的看法很有独到的见解。
当时颜小凌把羽凝的话当做放屁是因为他觉得爱情这东西和自己是那么的遥远,现在他已经有了凌夕,不得不重视起这方面的事情了。
记得羽凝还说过,知道热恋中的男女有什么区别吗?举个例子,如果一名女生一觉醒来之后用发现手机中有男友的十二个未接电话,她会捧起手机,哇!好幸福啊!
但如果是一名男生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手机中有女友的十二个未接电话,他就会捧起手机,哇!死定了!
不可否认的是,重女轻男的社会乱象在华夏国已经十分的严重了,其具体表现足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总之长话短说,下面就由羽凝他老人家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些比较常见的表现。
女生大多都不用为找另一半发愁,对于一个吊丝男(正确的丝二字和谐,以后均以此代替)来说若想找一个和自己结婚的女人,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漫长道路。
需要经历无数的血泪史方能取得真经,期间需要花费无数心思,简直比伺候老佛爷还要令人发指。而且好货大多都被高富帅们瓜分了,轮到吊丝男的基本没有什么好货了!(找黑木耳的例外,虽然黑木耳容易得手,但得手之后你就要做好当接盘侠和绿巨人的准备!)
但如果是一名女生,想找一个男友就非常容易,大多都是一句话的事情,有眼光的女生之后就可以享受老佛爷般的待遇,男友都恨不得把家里的菩萨像拆掉,把女友供起来。而且,只要自己想,随时都可以把男友推到,绝对不可能反抗。(想泡男神的妹子除外!)
吊丝男的感情似乎永远是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部分有点姿色的女人可以很轻易的得到,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那些女人,她们尽情的挥霍着,仿佛他们对自己的爱都是理所当然的,当厌倦的这一切之后她们就去丢掉吊丝男之后去找那些有钱的男人。
她们不爱任何人,只爱自己!
多少女人为了那一张张毛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