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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暮暮?好久不见了呢,一个人吗?”远处的曾荷已经走了过来。
“恩,我自己。”
“待会跟我们一起吧,正准备买菜回去做饭呢。”
“嘿嘿,我就不打搅你们的啦,家里什么东西都没了,我晚上还要给贺晨煮饭。”
“看不出来暮暮还是贤妻呢。”
“你就别打趣我了,我就是怪无聊的。”
在大家没什么话说了的时候,暮暮的救命电话就来了,“嘿,女人,做什么?”
“我有假期了,你有空没有,乌镇。”
“哇,不是吧,这么突然。两天,我只有周末两天。”
“够了,你现在过来吧,速度。”
“有没有搞错,我还在超市呢,家里什么都没了,我去了,贺晨在家不饿死?”
“管家婆,他没你的时候怎么没饿死?”
“说得有理,好吧,等我。”
没有多话,挂了电话看着还在一旁看生活用品的两人,“两位,乌镇,有没有兴趣?”
“怎么?小夕?”罗凌看着暮暮发亮的双眼问道。
“除了她还有谁,说是难得的假期。”
暮暮没等他们再说,再来了一句,“你们要不要一起去诶?”
曾荷看着罗凌眼神一亮的样子便知道他想要答应,赶紧抢先回答,“我们还是不去了,还有点事情没办,你们去了好好玩呀。”
暮暮有点小失望,她最喜欢一大帮人一起玩,人少去的话乐趣可少了很多,转瞬又带着点了然的笑意,“那我就先走了,你们再好好逛哈。”
暮暮这一回走得匆忙,根本就没有告诉贺晨,心想,“我就让你着急一回。”男人就是不知道珍惜为何物,没结婚之前一直觉得他是个闲人,整日里就知道找她们去玩,结婚后才发现他是个大忙人,一月里就大半月不在家,不知为航空公司贡献了多少财富。
回到罗凌住的地方,曾荷二话不说就进厨房倒弄了,不多时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摆在了桌上,罗凌就坐在沙发上一根一根地抽着烟,吐出一个个漂亮的烟圈,此时,他手里夹着烟,也不抽,就看这曾荷忙来忙去,眼神却是没有焦距般,回过神来,看着手中的烟燃得差不多了,就往茶几上的烟灰缸一按,熄了烟往餐桌走。
“手艺不错啊。”
“那是自然,以前你是没机会尝到,现在口福来啦。”
“恩,这个肉片煮得不错,很*。”
曾荷看着罗凌的一点馋样,心里忽然很温暖,但想起他之前的失神,心里一下又寒了几分,“你喜欢钟暮暮什么?”
罗凌听到这话差点被咽着,抬起头来看了曾荷一眼,曾荷微笑着看他。
“我也不知道喜欢她什么,看见了就喜欢了,我能不能回答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或许只是你一时的迷恋呢?”
“如果是一时的迷恋我就不会至今都不敢表明我的心意,缘分吧,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跟贺晨在一起了,但是我想,那时候的他们还是没有结婚的,再见,我就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贺晨是个不错的人选。”
罗凌苦笑了一声,“你想说什么我都明白。”
“你现在只看到她了么?她却完全不知道的样子。”
“我不知道是她真的不知道还是道行高深到装傻。”
“你希望她知道还是不知道呢?”
“你问的这个我也很挣扎,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反而会令大家不好相处。不知道的话自己又不甘心,连表明心意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看到她,就不打算看看身边的吗?”
罗凌看了眼半玩笑半认真的曾荷,也笑了,“你吗?你会吗?”
曾荷眼神有些黯然,那些曾经年轻的岁月丢失的东西是不是真的无法再找回,她一向理智一向成熟不是吗?那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现今回到K市是为了什么,原来一个人站在成功的位置上是那么孤独,当年大学他们也算是一对模范情侣了,为了前途各奔一方,分手也分得那么彻底,现在的朋友关系,居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吗?只能在他身边听他诉说着对别个女子的爱,心不是不酸的,但是,不知道是否还有争取的勇气。
“你觉得我会吗?”
“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你跟暮暮完全就是两类人,她会很幼稚地赌气会很任性地消失,她会随着自己的心意做事,她很懂得享受……”
罗凌一边说着,看着桌子上的菜,“你不会做幼稚的事情不会随便生气,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是成功的,理性的,成熟的女人,相较于她,你好太多了。”
“那你为何不选择我?”
“也许是我在商场这么些年,混到了这个程度,我也很想附庸风雅一回,我想要追求精神,她就像是精灵,可以带给身边的人活力,跟着她开心而开心,难过而难过,至少这样我还是有乐趣的,我已经不想生活过于平静了。”
“明白了,不说这些了,吃饭吧,尝尝这个?”
“恩,很好吃,以后谁娶到你真是很幸福的。”罗凌吃着曾荷夹进碗里的菜,笑了笑。
“不是心理话吧,该是谁娶到我谁会很无趣,这是你刚才的评价。”
“呵呵,好好,我错了,赔罪,今日喝几杯怎么样,我去拿酒。”
曾荷再度苦笑一番,她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但再强她也是个女人,罗凌怎么能这么坦白地说出来呢?有句话说得真对,不哭的孩子没糖吃。
正文 第三十九章 乌镇
乌镇真是个美丽的地方,暮暮记得第一次知道乌镇是看了刘若英和黄磊演的《似水年华》,剧情大概不是很记得了,但是那个书院,那个黄磊管理的书院却深深印在了脑海里,还有沿江而建的一排排房屋。
她们到达乌镇的时候还是早上,天气很好,找好住宿,便出发了。走到一条拱桥上,前后看都是满排的屋子,置身于江南水乡的感觉让她们觉得似乎回到了古代,桥底下一个老大爷撑着船沿江而走,水面很平静,看不出哪边是上游,因为她俩都是近视眼。
所有的房子就这样像是漂浮在水上,有些人家的窗户边还挂着许多衣物,暮暮还笑着跟小夕说,这样把衣物晾在水面上就不怕掉进水里去了,而且水面上的衣服容易干么?
慢慢的暖暖的阳光撒在房子边上,照在粼粼波光的水面上,就像是置身于一副水墨画中,江边的一些光秃秃的柳条垂在江面上却不显得萧条,一排排的房子中偶尔一两棵大树串出来,绿油油的,在阳光下显得明晃晃。
乌镇,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名副其实了,很安静,不似丽江的热闹繁华,有一种在大都市中隐士的感觉。以前她们看乌镇的照片时,就觉得这是个古老、安逸而静美的地方,
她们一起走过江南小镇的青石板,决定要去看看矛盾的故居,据说矛盾的青少年时期都住在这个地方,虽然没看过他写的文章,但是那田野三部曲还是听说过的。去看看那个一代文人的故居,用小夕的话说,“我们去感受一下伟人曾经住过的地方。”
“小夕,这时候你想起的是什么?”
“身在此处,我觉得,我之前的那些烦恼都不过是浮云。果真如传闻般美丽。”
“恩,我想起了许嵩的歌,在某个时代里,在我们才走过的那条桥边,也许有一对爱人在那里相遇,也许有哪个贵家公子小姐的刁蛮无理,骑着高头大马横冲直撞,把路人撞到水里去了,有或许……”
暮暮还没说完她的故事,就被小夕打断了,“钟暮暮,我是不是无数次地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暮暮睁着眼睛看小夕,装出一副无辜的摸样,让人看着就想打她一顿。
“你生错年代了吧?”
“哈哈,我一直都觉得我生错了年代。”
矛盾的故居她们逛了一圈就出来了,对于她们来说,外面的景色更加宜人,因为她们自己说,水平不足无法品评大家的东西,功力不够深厚,无法感受那里的氛围,重点是人很多,她们还是最原始的游玩吧,那就是感受景色。
故居对于她们来说,都差不多,高宅门第,朱漆大门,古人的房子蛮大的,房间也多,似乎是重修修整过的,放在现代,很少有人买得起那么大的院落了。
逛了大半天,她们便去找吃的,听说乌镇的红烧羊肉好吃,但是暮暮不爱吃羊肉,就觉得太过骚了,白水鱼好是好,就是刺儿太多,而且对于她们这些海边城市长大的人来说,鱼类似乎太过平凡了,最后选择了酱鸡。
乌镇酱鸡据说是选用本地农民当年放养的土种雌鸡作原料。加工时整体烧制,原汁浸烧,三次出汤;再放入上等酱油、黄酒、白糖和香料等佐料浸烧;出锅后又得涂上一层麻油,方告完成。
成品酱鸡由于是原汁原汤反复烧制,鸡体内的水分已基本蒸发,所以特别容易保存,有”六月不馊,腊月不冻”之说。外观酱红油亮,入口脆嫩鲜美,后味无尽。在外人看起来,酱鸡制作程序并不复杂,但乌镇酱鸡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火候必须拿捏得十分准确,这就非有独门的烹制方法和多年的烧制经验不可了。
这些资料都是她们当年网上找来的,想着乌镇想太久了,而且K市人喜爱的是白切鸡,基本上不喜欢太重口味的菜,吃起来也别具风味。
两人正在对酱鸡大块朵颐的时候,暮暮的手机响了,原是暮暮家那个空中飞人落地了。
“在哪呢?”暮暮才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喂一声,贺晨在那边就语气很不好的质问了。
“在乌镇。你回去啦?”
“我不是告诉你了,我今天回来吗?”
“哦,是吗?我不记得了,我周一回去,家里我买好了东西,你自己将就着过吧,不喜欢的话就出去吃吧……”
又是挂断电话,暮暮还没交代完,那边贺晨已经二话不熟挂了电话,剩下暮暮茫然地看着手中的鸡腿再看看对面的小夕,努了努嘴巴,“嚣张什么啊!”
“他不知道你过来了?”
“恩,没说。”
“这就是你不对了。”
“我什么不对了,我每次出行都对他报告,他何时记得对我报告了?”
“怎么?生气了?”
“生什么气啊?姑奶奶心情好得很。”
“你们?相处得怎么样了?”
“就那样咯,还是那句话,真TM没劲。”
“行行行,咱不说这个了。我们明天去周庄吧?”
“哇,小姐,你真贪心。这么短的时间。”
“是啊,回去以后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来了。”
“干嘛那么伤感啊?你看,来一趟对么容易,不就是周末的问题么?”
“也是,哎呀,偶尔感慨下,你就不能捧下场嘛?”
“恩恩,好吧,这地方也真是伤感的,我配合你,哎,回去了就不知道何时再有机会再来了。”
小夕看着暮暮那副装出来的伤感样,忽而一下笑了。“我的项目准备结束了,就剩结尾了,不出意外的话开了庆功宴就回K市了。”
“感想如何?”
“怪平静的。”小夕知道暮暮不会是问她在上海的这段时间感想如何,而是问她回去后,面对K市的人,感想如何。
“哦,对了,上回你说的那个帅哥呢?”
“哪个?”这回轮到小夕茫然了。
“天,你耍我吗?”
小夕恍然大悟,又有点好笑,“你说那个啊?”
暮暮看着小夕的笑容,怎么都觉得很是奇怪,小夕接下来的话,暮暮倒是有点不好笑了,“你说我走的什么运,之前遇到个阿信也就算了,到了这边居然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