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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他看完自己的决赛,不屑地转过身说:“废物练一千年也只是废物,不过……和那些特级垃圾相比,你倒也稍微有点样子了”时,自己就像一个被塾师夸奖的幼童,险些泣不成声。
而每次看着他的孤绝背影,想着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尊敬仰止的心意,从未少过,一如此刻。忽然间,花若鸿热泪盈眶,不顾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叫道:“师父!”
那人在听见他叫声的刹那,背影稍稍停顿了一下,随即加快速度,与源五郎瞬间远逸。
全场宾客给他这一声大叫,吓了一跳,纷纷往门口看去,想知道这少年英雄的师父是何人?却只看到空荡荡的一片,不禁大奇。
花若鸿止不住地流下泪来,这时,有人轻拍他肩头,睁目一看,却是伪装得几乎认不出来的有雪。“三哥要我对你说,你师父仇家遍天下,不认你,是为了你好,不想要你受他牵连,遇上什么不测。”
花若鸿点点头,心中仍是哀伤难减,情知恩师这一去,往后要再见他,不知是何年何月了,“请您转告五郎前辈,将来有一天,我会比现在更强,当我不至于成为师父的负累时,会让他认我这废物当弟子的。”
“唉!辛苦一场,就为了喝今晚的一杯,这口酒可真不易喝。”源五郎笑道:“其实我一直想问你,正牌的风流名剑花风流,到底上哪去了?”
“那小子不知好歹,放他走路,还向我出剑,照我的习惯,当然是顺手宰了。”
“哦?然后你就冒用他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
“也不全是为此。就算不论仇家,每天上门找我挑战的无知之徒,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个,加上暗杀的、报仇的、拜师的,照着三餐轮流来,宵夜还来,一顿饭都得分三次吃,不用别的身份活动,我怎么受得了?你以为吃饭吃到一半,看见人头乱飞,那很那很下饭吗?说来花风流还该谢我一声,不是我冒他的名,以他那几手功夫,怎闯得出这等名头?”
两人边谈边说,渐渐远离东方府第,彼此心里也都有数,今日一别,往后委实不易再见。
“焉知昨日所厌,竟是今朝所恋,和你闹了许多日,忽然少了你这死人妖,以后还真是有点无趣。”
“往后有什么打算?”
“二年后的剑约,被你害得去不成了,反正也闲得没事,说不定手痒起来,看看能不能凭我一人一剑,挑掉七大宗门中的几家……”
看见源五郎一脸哭丧,他失笑道:“说笑而已,你朋友那么多,谁知道是不是又会莫名其妙宰到你朋友,让你找上我来摆这么张表情。”刚才他跟魏素勇的混战,完全是秘密主义被误用的后果,让两名硬手没来得及赶去东方府第解危,反而相互在外头火拼起来。
“嗯,这个世界是很广大的,在风之大陆以外的其他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子,说来我完全都不知道,真是可笑……”他停了停,表情柔和许多,说道:“我想出海去看看。瞧瞧在别块大陆上,会不会有更厉害的剑术高手?更高明的武学?这些我全都想试试,别只当这里的井底之蛙。会去多久还不肯定,反正也不是一时三刻内会回来的,虽然说……”
源五郎在旁听著,很是为这名义兄而欣喜。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只有少年般对未知世界的憧憬,这说明,他已经渐渐能从过往的仇怨阴影中走出来了。
正想答话,忽然不远处传来大声喧闹,急躁的马蹄声,正往这边急奔而来。
“刀疤雄,你带两个兄弟,往那边去找我哥,见人就问!”
“妮儿小姐,我……我们该怎么形容头目的样子呢?”
“好色,极度的好色!身材像是发了情的公熊一样健壮,色眯眯的眼睛看起来像变态的中年人,一个叫做兰斯洛的超级变态狂!”
“这……这样形容头目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他赖到现在才发信号,这一个月一定又是混在哪家妓院,付不出钱才想到我们!”
十余道骑影迅速往这边靠近,为首之人不住发号施令,月光中,隐约可见是个极俏丽的少女身影。
银发剑士眉头一皱,让在一边,却见源五郎已经狂奔出去,满脸兴奋,嚷道:“喔!美丽的妮儿小姐,我……”
绝世美男子与美少女的初遇,该是很令人期待的一幕吧!可是,不知是月色太暗,还是少女心中过于焦急,她压根就没有发现眼前忽然有个人问了出来。
“啊——”
十多道骑影呼啸而过,只听得为首的少女皱眉道:“刚刚马好像踹到了什么东西,你们有看清楚吗?”
众人皆说没有,月色昏暗,看不清楚。
“一定是有只死狗突然跑出来,被马踹个正著……不管了,大家分散开来,找到人才准出城!”
骑队分开四散,渐渐远去。他在暗处哑然失笑,缓缓走到街中心,蹲下看着自己那被十多匹健马乱蹄踏过,好似只被踩扁的蟑螂般,大字形趴在街上的义弟。
“堂堂天位强者,会被乱马践踏?你也未免太做作了吧!”
“……喔……喔……呵呵呵……这就是……真爱的代价……”
“就是这泼辣妞吗?也只有你才受得了!”
“……喔……喔……呵呵呵……爱的真谛就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另一边,兰斯洛察觉时间已过午夜,同时想到自己拿错烟花火箭给有雪,现在烟花一放,盗贼团的弟兄应该已经进城,该与他们一会,于是向东方玄龙辞别,赶去沈宅。
可是,在梅林里,不管他怎么找,怎么呼叫,就是见不到那抹熟悉的身影,转过头,只见题著两阙词的那堵墙上,另外写著一阙小词,一看之下,不由得魂飞魄散。
鸿雁北归雪照阳,洁梅犹有未凋香,伤心墙题诀别字,天涯从此作参商。
问君忆否明月夜,信誓旦旦约三章。
兰斯洛对诗词之类毫无造诣可言,但也看得出,这首词中满是离别之意,语气更是决绝,特别是最后两句,回忆当日立下的誓言,莫非是自己没有照约定,每天晚上都来探视风华,以至于今夜功亏一篑!
“被大哥遗弃的我,将会就此烟消云散,让你水远也见不到!”
假如没有能尽其全功,最后的代价就是如此,这是风华亲口说过的。
兰斯洛注视著壁上题字,心中大恸。假如是因为自己的过失,今夜迟归,导致风华烟消云散,那自己真是万死莫赎。
“可是……我……我没有要遗弃你啊……真的没有……我……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骗你……为什么……”
兰斯洛心中百感交集,痛苦得恨不得马上死去。他抚摸著风华消逝前,仓惶施法念写的字句,想多了解一些,可是自己程度有限,这些诗句只能朦胧晓得个大概,却感觉得出离别时那种强烈的伤心感。
他以为自己会落泪,会哭出声来,可是,却怎样也没想到,最后喃喃出口的竟是这样一句。
“小草!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一语既出,连他自己也大感意外。为何在此旁徨绝望的时候,自己心中第一个想到的,竟是那慧黯俏皮的千金小姐!这事真是没有理由……只是,心里隐隐有种怪异感觉,好像不管有多无助,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到她存在,微笑地鼓励自己。
而这荒谬念头当然是不可能的……。
也不知站了多久,外头忽然传来马嘶与叫唤,兰斯洛悠悠清醒,失魂落魄地走出去,才一出门,便给人一把抱住。
“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刚才遇到一个雪特人,说是你新收的小弟,他告诉我你可能在这里,咦!你的眼睛怎么红了?这么大的人还会哭,好丢脸喔!”
“胡说……我只是……只是……”
“哥,我告诉你喔!这次虽然你不在,我们也干了好几票生意呢!最好笑的是有个白痴,一看到我,就说像我这样的大美人,怎么可以不坐车而骑马,受日晒雨淋呢?然后就发了疯一样,硬要把他的车子送给我,那车子好大好漂亮,整个是用玉做的呢!哥,你看我是不是比以前更漂亮了?”
“……那个淫贼一定瞎了狗眼……”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过份!伤害少女心!”
声音渐渐转小,在屡屡不舍的回望中,兰斯洛毅然转头,纵马向前驰去,尽快离开暹罗城,越远越好。
也就在马蹄声离去后不久,梅林的草丛中窜出一道纤巧倩影。
“呼!好险,刚才突然被他一叫,差点就出声答应了……”
她轻拍著自己犹自狂跳的心口,动作娇俏可人。饶是她绝顶聪明,也料不到适才会有那突然一句,惊喜之余,眼眶却不禁红了一圈……
“老公,谢谢你。谢谢你在这等时候仍惦著我,谢谢你在这时候仍把我放在你心里……”
她勉强定了定神,眼睛看著墙上字句,叹道:“唉!小人儿姊姊,你用错留言了……夫君他那种脑子,只能看懂最简单的白话啊!”
雪一照阳,自是融化,但树上白梅犹有芬芳。同样的,人虽远去,长程分别,未必没有再会之期。
明月下信誓日亘的约法三章,指的正是兰斯洛一再保证的:“不管你身在何方,都会找到你”,这才是风华临去前念念不忘的心事。
“可是……看他那么正经的伤心成那样,我还真不好意思告诉他真相呢!嗯,怎么说好呢……”
雷因斯女王聪慧无人能及,却也露出了苦笑,陷入一段没结果的长久沉思。
“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熟悉的诗句,在暹罗城外数里处悠扬响起,一行旅人携带著各色行李,缓缓向西行去。
和后头一众从人大包小包的累赘相比,走在最前头的那名俊秀男子,最是潇洒自在,他本来拿惯的玉如意,随著九龙玉车一同转赠佳人,现在手里拿的,是随意在暹罗城中购得的纸扇,摇晃送风。
过得片刻,后头的从人终于忍受不住,一名蓝眉老者代表众人,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公子!这趟我们大老远的赶来,难……难道就这么回去?”
这是众人、心中的疑虑,麦第奇家尽起高手而来,浩浩荡荡,虽说成功阻止了石家与东方家联盟,又诛杀了叛徒,大大风光,但终究没拿到什么好处,又连麦第奇家的象徵九龙玉车都失落,日后传出江湖,岂非贻笑大方!
“就这么回去?你们愿意我还不愿呢,难得出来了,不好好玩个两三月,我怎么舍得回去。这次我们不伤一人,就让石家栽了个大筋斗,又与我五师哥修好,我觉得这已经是大丰收了呢!”
他回过头来,面上绽放著举世间无人能及的自信微笑,那是与某人的冷淡傲骨全然不同,又神气又耀眼的自傲。
“九龙玉车送人了有什么关系?珞璎金玺不在了又怎么样?那都不过是代表我的附属品,普天之下,旭烈兀。麦第奇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只要有我在,就有麦第奇家!重视那些外在东西毫无意义啊!”
目睹公子的绝代风采,和那豪华无双的耀眼感觉,众人已不知是第几次地深深感动。
这位公子的一举一动,便与他的兄长忽必烈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那么使人敬慕,又充满无人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