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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却看不到山坡后面的狼族战士。不过,这没什么,有奥斯曼,以及数十位的哨兵,为他们随时观察著狼族战士的动向。几十位雷霆武士,放弃了战马,已经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队骑兵一到,他们将作为前锋,向狼族战士进攻。
随著「隆隆”的马蹄声,重骑兵开始催动战马,将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骑兵不仅仅是士兵全身著重铠,连马匹也包著皮甲,马身的前半部分还装著铁甲,防御能力提升到最大。
当然,这样的防御能力,在巨人族战士面前,作用并不是很大。巨人族战士的战斧、战锤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这样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铁甲,也无法阻挡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即使是重铠保持完整,里面的人和马,也无法承受那股大力,会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残了。更何况,再好的重铠,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骑兵往往会被变形的铁甲硬生生的挤死在铁甲里面。
可此时不同,面对的不是蛮族中最具战斗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对比较弱的狼族。狼骑兵可以凭借著巨狼的威力,让重骑兵变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灵活性,慢慢的屠杀这些落马的重骑兵。
然而,现在却整个变换了角色,狼骑兵成了步兵,虽然他们的灵活性和速度,并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们的防御能力,根本无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状态完好的重骑兵,面对一名没有骑乘巨狼的狼族战士,丝毫不会落在下风,甚至还要占一点点的便宜。
狼族战士一般使用的是长爪,有些也喜欢使用自己的爪子,虽然灵活性比较高,可杀伤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们抓破,但当他们面对重骑兵的重铠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一直到重骑兵的前锋冲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发现大事不妙。没有巨狼的狼骑兵,其作战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灵活性当然是更强了,可直线的跑动速度,却未必能比得上重骑兵。
“杀……”骑枪高高举起,接著放平,紧紧的夹在腋下,带队的大队长,高呼著从小山坡上冲了下去。
几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他们从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上少许。
狼族战士愣了一瞬间,马上狂呼起来,手里的刀剑举起,后排的开始后退。狼族战士,本身就是骑兵,自然对于骑兵作战的方式有一定的了解。
从东方郡进入南方郡,他们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战斗,同人类的各个兵种都接触过。只是在他们的眼里,人类的骑兵战斗力极差,远不如步兵反抗的强度大。他们并不知道,在以前的战斗之中,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将骑兵的战马惊走,才会轻松的取胜。
在人类军队之中,重骑兵是最具有攻击性的部队。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战之中,重骑兵也是主力。不过巨人族身后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证他们,可以直接同冲锋的重骑兵作正面的冲撞。
狼族则不同,他们的身体同人类差不多,根本无法同强壮的巨人族战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支持,人类依靠战马的速度和全身重铠的重量所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是狼族战士从未试过的。
几乎没有任何的阻挡,前排的骑枪上,每柄都挂著至少一具狼族战士的尸体,有的甚至在骑枪上挂了一串的狼族战士,尸体的重量将骑枪的枪头直压到地面上,失去了骑枪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奥斯曼一皱眉,狼族战士的战斗力,比他想像中的实在差太多了。难怪斯帝亚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价,干掉了三万狼骑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比重步兵强。
“杀……”冲在最前面的重骑兵大队长,已经穿透了狼族战士的防线,绕到了他们的背后,划了一个弧线,从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战士的队伍之中。
一阵狼嚎传来,有个没有参战的狼群回应著,它们向人类的战场上张望著,又回头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间的战斗。
魔狼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多头,但它们有组织、有纪律,配合得当,个体战斗力强,同时拥有施放魔法的能力。虽然面对著近两千只的数个巨狼群,却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场地上已经满是巨狼的尸体,魔狼除了有几只受伤外,整体几乎没有损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间的差别,奥斯曼实在想不通,它们之间如何会结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里,普通的豹子绝对不会同闪电豹结仇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实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间也是如此,一只魔狼,可以轻松对付至少五只巨狼,而一百多只有组织的魔狼,就算对付几千只的巨狼,也是游刃有余。
一次风刃齐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只的巨狼,无论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过狼族训练的,它们之间的配合也相当不错,只是同魔狼比起来,要差很多。但数量上的差距,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品质上的差距。
本来,另外几个巨狼群,同魔狼并没有仇,它们只是站在一边看热闹。只一会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经有几百只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开始骚动了起来,先后又有四个狼群投入了战斗,很快,越来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战斗之中。
当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战斗之后,魔狼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一群狼的数量,一般都是在几十只到几百只之间,上千只的狼群是很少见的。
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只巨狼,如果不是因为狼族的原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看得出来,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两个巨狼群,数量不过一千多只,再加上它们的朋友,也不过两千只左右。
现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参战了,虽然巨狼群之间,也有争斗,可它们还是一体的,看到情况不对,全部投入战斗,支援自己的同族。
奥斯曼摇了摇头,数量的确可以弥补品质。魔狼在个体上,不知道要强于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敌人面前,魔狼绝对讨不到好的。
转眼之间,一百多只魔狼,已经淹没在巨狼群中,狼嚎之声连绵成片,对进攻中的重骑兵也有很大的影响,胯下的战马有些受惊了。
好在距离还很远,而且正处在战斗之中,大部分的战马依然可以保持战斗状态。失去巨狼的狼骑兵,在重骑兵的几次冲刺之后,已经开始全线溃逃了。
狼骑兵虽然失去了巨狼,可他们本身的速度居然也相当的快捷,一会的功夫,已经跑出两里之外,后面的重骑兵紧追不舍,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两名纵队长,根本不需要别人来指挥。
第一军团里的指挥官,都是有著一定实战经验的军官,论指挥才能,比那些雷霆武士可要强上许多呢!这样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凌格,你带队去追杀狼骑兵,记住,不要让他们进密苏城,要向南方郡赶,可以不必杀光他们!”奥斯曼大声叫道。
“没问题!”凌格一催胯下的剑齿虎,剑齿虎长啸一声,向逃命中的狼族战士追去,它的速度远要比战马快,而且有些奔驰中的战马一见到它,自动躲得远远的,有些较没胆量的,更是当场卧倒在地。
“鲍伯、卡尼尔大师,我们杀狼!”奥斯曼大喊一声,抽出黑刀,接好刀鞘,向狼群中冲去。虽然魔狼并不真正的向奥斯曼服输,可奥斯曼还是准备帮它们一把。
闪电豹和黑豹兴奋的嘶吼著,率先冲入狼群,引得巨狼群一阵骚乱。不过成群的巨狼,不同于独狼,即使是虎豹,也不会让它们退却。
奥斯曼挥舞著黑刀,如同一道闪电一般,不停的在狼群中闪过。在他经过的地方,一片片巨狼尸体,碎片散落著。锋利的黑刀,划过之处,无论是划到巨狼的什么部位,结果全是一样。
闪电豹长啸一声,一大片的连环闪电出现在空中,猛的落下来,几十只巨狼同时被闪电击中,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便一动不动了。
奥斯曼也感觉热血沸腾起来,他同黑豹一直生活在山林之间,也同狼群打过交道,可从未有过如此大规模的战斗。
血液里的好斗因子开始激烈的运动起来,奥斯曼感觉自己的眼珠又开始发红了,上一次是在京都的皇宫里,被血族人的魔法刺激后,他就有过那样的感觉。
奥斯曼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他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兽,一旦进入这种状态,战斗力都要比平时高出许多来。
雷霆武士的力量是强大的,魔狼是凶狠的,闪电豹更是兴奋的全身毛都竖了起来。巨狼相对于普通的狼,要大上许多,可同这些生物比起来,又显得弱小了许多。
八千只巨狼,从数量上来讲,已经完全占据了优势,可在战斗力方面,就差得太多了。它们除了靠自身的力量、速度之外,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有更好的战斗方式。因此,它们的数量虽然多,雷霆武士们并未感觉到如何吃力。
卡尼尔感觉很好笑,这个时候,他们应该作为重骑兵的引导者、主力,去攻击逃命中的狼骑兵,可现在,却在这里帮著魔狼打群架。
看著远去的狼群,奥斯曼傻傻的笑了起来,黑豹同奥斯曼一样全身是血,已经有数处抓伤,可这对于他们来讲,已经不算新鲜事了,根本不必太在意。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远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样子也很难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层,根本看不出谁是谁来。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内,都带著或多或少的伤痕。除了闪电豹之外,连雷霆武士都不能幸免。
卡尼尔第一次感受到野兽的力量,八千只巨狼,攻击力之强,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计伤亡,不知道惧怕,前仆后继,直到黄昏的时候,在这片空地上,已经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尸体。
闪电豹果然厉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对它有所恐惧,因此它受到的攻击是最少的。而它的连环闪电,攻击速度最快,杀伤面积也最大。闪电豹自己,杀伤了四百多只巨狼,是战果最好的一员。
奥斯曼的成绩也不错,锋利的黑刀,在屠杀巨狼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伤。
“我们该出发了,凌格已经派人送信过来,他们已经成功的将密苏城里的蛮族赶向了南方郡,相信几天后,蛮族大军就会收到密苏被烧的消息。”鲍伯走过来说道,奥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识他身分的标志。
“那些狼骑兵还有多少活著?”奥斯曼问道。
“密苏城里一共有一万狼骑兵,这次出动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余的两千狼骑兵,在剑齿虎的配合下,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放弃了密苏城,在去东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领的重骑兵打了一场硬仗。”鲍伯说道。
“我们的伤亡如何?”奥斯曼吓了一跳,让八千重骑兵同四万多的蛮族正面冲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们伤亡不大,大约在一千人左右。米歇尔干的很彻底,现在密